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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有咱们带来的良种,一年也不止这么点收成吧?”白春笙先是笑了笑,不过,看到自家猫爷成竹在胸的表情之后,想了想,又忍不住摇了摇头,“我猜你肯定是答应他们了。”
“是的,不过区区五千斤粗麦可不行,我给他们提出的新条件,是一年五千斤粗麦,外加一百头他们自己养的牲畜,另外,若是那大领主的势力和他们起了冲突,他们的人也必须参战。”
“而且,对外还要宣扬,是那个大领主为了一己之私,妄图侵吞周边部落,让那些自由之民沦为他们的奴隶,对不对?”白春笙差不多已经猜到了王鲲风的打算,无非就是借着这个由头,顺势从那大领主手里抠些地盘出来罢了。要是运作得好,再有些厉害的武器加持,未尝不能一举吞下那大领主占据的城池。
到时候,这几个土著部落夹在两个城池之间,就算是依旧让他们保持自主权,他们难道不要去城里交换物资?难道不需要他们的良种和其他东西?只要他们融入了城市文明,再想回到过去与世无争的生活就难了……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文化入侵啊!
“你已经和那边谈好条件了?就这些?”白春笙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家猫爷,这家伙从来就不是个慈善家来着。
“自然不止于此,”王鲲风笑了笑,将自家河蚌修长白皙的手指握在手心里慢慢把玩着,“这还多亏了你让他们跟船带了那么多红薯过来,我请他们吃了一颗烤红薯,然后告诉他们,这种粮食亩产可达五千斤,尤其适合他们那里肥沃的土地,我可以将这红薯种苗免费提供给他们,不过,作为报酬,他们得配合我们演一场戏。”
“你想做什么?”白春笙这下子是真猜不到他家猫爷要做什么了。
“我没想对他们做什么,不过,倒是要请他们帮忙,对那位领主大人做些什么……”猫爷微微一笑,露出了雪白的牙齿,“你还记不记得,从前在鱼街的时候,你那食铺第一次开门做买卖之前,不是雇了许多孩童四处唱着童谣宣扬吗?”
“那个叫宣传谢谢!”白春笙黑着脸纠正道。
“好吧,就是宣传,我承诺给他们每个部落提供三亩地的红薯种苗,如果耕种得当的话,等收获的季节,他们部落起码能增加一万多斤粮食,那红薯软糯香甜,产量又是本地粗麦的十几倍,使者们听着都很心动,况且,我要他们做的事情又没什么危险,不过是派出些衣衫褴褛的土著,假装是附近被侵吞了家园的原住民,到附近的人类部落散布消息,只说是那大领主为了扩大地盘,让他的小儿子也做领主,即将派出大军,攻打所有这一片的部落,将他们都变成领主幼子的奴隶。”
“那些原住民自由自在惯了,怕是不愿意做新领主的奴隶吧?”
“自然如此,你不知道,这里的奴隶比咱们从前的家奴还要凄惨,生死全凭领主不说,所有耕种的产出都是领主的,领主高兴了,给你点吃的,不高兴了,奴隶们便只有自己去野外挖野菜果腹,敢反抗的都会被杀死。那些土著们自给自足,虽然生活也不见得多好,却也不至于连生死也握在旁人手里。”
“你是想让他们联合起来,一起反抗那领主的入侵?”白春笙被他洗脑得已经确定那领主要暴力侵占土著家园了,几乎都忘了,人家只是想给小儿子拿下那几个部落作为新领地,而不是扩大到整个半岛。
“没错!我不要求他们参军,也养不起这么多人,但是,若是能借助这些流言,将这片半岛的原住民都聚拢起来,到时候怕是那领主也要忌惮这一股势力了,说不定,咱们还能趁机吞下些新地盘。”
“而且,这一次之后,那些土著定然对咱们很有好感,觉得咱们说到做到,说不侵占他们的家园,就真的秋毫无犯,等到下一次咱们再需要他们帮忙的时候,只要给足了报酬,他们就很难拒绝,毕竟,只有我们好好的,他们才能借助我们的势力,对抗外面那些虎视眈眈妄图侵占他们家园的领主们。”
“所以,接下来还要辛苦你了,先前竹城那边开垦的土地少,育出来的红薯苗也不多,怕是还要你这边支援一些。”
“这有什么?这件事原本就是要做的,不过是十几亩地的红薯苗,你以为能有多少?一颗红薯育出来的苗,就足够种半亩地的了。”白春笙不怎么在意地摆摆手,不过是多埋几十颗红薯的事情,就是修剪红薯苗的时候要多请两个人帮忙,也不算什么大事。
夫夫俩头靠着头,说着说着就慢慢睡过去了,一觉醒来,已经是日头高起的时辰了。
第125章
起床之后; 白春笙忙着去后面看看儿子; 再去安排红薯苗的事情,王鲲风也去了临时办公的衙门; 正式召集一干人等; 将新城的衙门编制品级定了下来。
新城虽然不大; 但是距离不远的码头和驻军,严格来说也算是这里的辖区,为了方便管理; 王鲲风干脆将这一片都合并为县,以之前代理总管新城事务的崔应为县令; 分管粮草户籍的章岩为县丞; 分管码头驻军的陆盏兼任县尉; 其他诸如主簿、典史、巡检、驿丞等职务,便由县令去安排了; 王鲲风并不去插手,毕竟下面的人都是县里几个官员自己要用的; 他一个王爷; 也没必要去管下面县城的城管大队长和人民医院院长到底是谁; 他只要有人能把这些事情做好就行了。
将一应公务安排好之后; 又看了看新城建设的进度; 对章岩等人的办事能力还是很满意的,咳!这些人当年一直跟着他做水匪,倒是有些屈才了。
这边商量好公务,因为是县衙头一天正式有了编制品级; 大伙儿便嚷嚷着要办个宴席高兴高兴,也算是给王鲲风这个顶头上司接风洗尘了。
王鲲风对此倒也赞同,他们原先在清河的时候,也是三不五时的就聚在一起大吃大喝一番的,只是到了这里忙碌了之后,反倒没有之前那般亲近了,这些都是一直跟着他的绝对亲信,不然他也不会将自己最重要的亲人都放在这边了,见兄弟们兴致勃勃,他也有些开心,便卷起袖子,说要亲自进山捕猎给大伙儿做烤肉。
这半岛上山都不高,也并没有什么大型猎物,不过,他们运气不错,这个季节,正是本地一种草蛇肉质最肥美的时候,这种草蛇没有毒性,即便被咬了一口也不过只有两个牙印,因此每到这个季节,出来捕捉草蛇补充肉食来源的土著很多,今年因为土著们忙于建造房屋,且城内也给他们安排了免费的饭食,吃饱喝足,土著们十分容易满足,出来抓草蛇的人就少了许多。
王鲲风带着人进山转了一圈,回来便带了几十条大小不等的草蛇,不过,他知道自家河蚌最讨厌蛇这种动物,也不敢把这么多蛇带回去吓着他,便带人在城外寻了一处水潭,将那些草蛇的蛇皮剥下来,蛇肉也清理干净切成段,一份一份地包在大树叶子里面。
草蛇的蛇皮也没有丢,这东西拿来做皮裙据说特别凉爽,虽然猫爷不乐意让自家河蚌穿着短皮裙露出两条大长腿给别人看,但是,只有两个人在的时候,倒是可以让河蚌穿上这样的皮裙,到时候也不需脱了裙子,只要一手掀开裙摆……猫爷捏着那冰凉的草蛇皮,内心一片需要打码的荡漾,不和谐的小船在脑海中打着浪花,偏偏脸上毫无表情,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拿了这蛇皮又有什么新想法了呢。
带回去的蛇肉,王鲲风让人拿了一些去别院给家里人也尝尝,剩下的都留在这边预备晚上的宴席了。
这草蛇肉据说这个季节吃了可以清凉解毒,缓解因为天气带来的燥热感,厨子们为了尽可能地发挥出蛇肉的药效,便尽量选了清淡的方式烹饪,做了鲜美的草蛇肉羹,清蒸草蛇肉,野鸭草蛇汤,最后还是新上任的县衙官老爷们吃得嘴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这才强逼着厨子用剩下的草蛇肉做了重口味的尖椒爆炒蛇肉、酱烧蛇肉和椒盐蛇肉来给他们下酒。
别院里,听说晚上吃蛇肉,素来怕蛇的白春笙倒是没有猫爷预想中的惊恐,作为一个吃货,他只怕活的蛇,至于煮熟的,他还吃过龙虎斗呢,更别提已经扒了皮看起来和鳝鱼差不多的蛇肉了。
不过,这草蛇肉还真的蛮好吃的,肉质细嫩,油炸过后做成椒盐口味的,嫩得连骨头都能嚼碎了咽下去,让他不由得对这种草蛇产生了兴趣。
他虽然怕蛇,但是,他可以请别人帮忙抓蛇啊,他只要负责吃不就行了?
新城附近的草蛇从此之后就开始倒霉了,差点被来自吃货帝国的河蚌精吃到绝种,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蛇被吃得差不多了,没了天敌的威胁,倒是让今年暖季的青蛙多了起来。
这里的青蛙和白春笙上辈子见过的青蛙不太一样,也可能是环境的缘故,表面的花纹带着淡褐色的斑点,乍一看好像和地面的颜色差不多,应该也是它们的保护色,而且个头也非常大,和牛蛙差不多了。
第一次看到这种颜色奇怪的大青蛙的时候,白春笙被吓了一跳,等到认出这居然是青蛙之后,又是忍不住一阵狂喜!
“哈哈哈!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今天本王妃便抓了你们,回去烧一锅田鸡煲!”吃货哈哈大笑,随即又有些失望地嘀咕道,“只可惜没有小龙虾,不然的话,再来一个十三香小龙虾,简直就是夜市标配啊。”
只可惜,他也知道,小龙虾这种东西是怎么也不会出现在这里的,白春笙咬着鲜美的蛙肉,决定明天就让人抓些大虾回来,十三香小龙虾是吃不到了,吃个香辣虾还是可以的。
只不过,白春笙可能怎么也没有想到,小龙虾他是没机会吃到了,比小龙虾更好吃的“甲壳怪”说来就来——
王鲲风在新城待了五天,处理好这边的事情,陪了陪家里人,便不得不离开这里回竹城去了,走的时候带了许多白春笙晒好的那种干菜,还有满满一大车毛大夫的徒弟们做的驱蚊药膏,这玩意儿就跟清凉油在非洲的地位一样,现在已经彻底取代本地原本的硬通货粗麦,成为土著们最爱的交换物品了,没办法,保护幼崽比吃饱肚子重要多了。
送走他家猫爷,白春笙甚至都来不及失落,因为县令连鞋子都跑丢了一个,满头大汗地跑过来,请他们最近千万不要出城,因为——
“那些土著方才告诉下官,城外出现了甲壳怪的身影,这种甲壳怪十分厉害,夹住了人就不会放,一定要夹掉一块肉才肯松开,它们每年都要从山里的大湖穿越这片土地,去海边产卵,眼看着就在这几日了,好在咱们修筑了城墙,那些甲壳怪爬不上来,说不定就会绕道离开了。”
“什么甲壳怪?带我去看看再说。”白春笙正在想法子探索这片大陆的动植物品种,试图和画师们一起编写出一本类似于《某某大陆常见可食用动植物图谱》的实用书籍,现在听到又出现了什么新奇的物种,哪里还坐得住,一面命人去请画师,一面让人吩咐下去,这几天都不要出城去了,一切等到确认安全再说。
县令原本还有些忐忑,担心万一这甲壳怪爬上城墙,会对城内的贵人和百姓造成什么伤害,现在见白春笙一脸平静的样子,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自己是不是过度紧张了,再一看自己连靴子都跑丢了一只,顿时红了一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