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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远志话罢,门铃声便起。
叶巽峰一愣:“诶?真的过来了啊。”
“我去开门吧。”贺枫实恰好坐在距离大门最近的位置,他站起身,朝着大门走去。
门外站着三个人,一男两女。
贺枫实转身把他们引至客厅,为首的男子轻声感慨道:“这灵异侦探社果然卧虎藏龙,这么一个看起来并不起眼的男生竟是纯质的炼丹高手。”
男子身后一个神色冷淡的女子小声道:“原先还以为这个灵异侦探社的社长不过只是会些五行术的道宗传人而已,他能在知道钱家背景的情况下,用那么短的时间抓获了钱家两个豢养的使奴,并第一时间进行反击,的确有些手段。余杭叶氏什么时候结识了这种人?”
为首的男子提醒她道:“牧家的人。”
“……什么?原来如此。”
另一个看起来年纪还不大,像个活泼开朗的邻家小妹一样的女生小声嘟囔:“这次我们和钱家起冲突,都伤了不少人,完全是被他们当枪使了嘛。”
那男子对这一点似乎并不在意,笑着说:“无所谓,我们和钱家明争暗斗这么多年,哪次不流血?多一次无伤大雅。走吧,去见你峰哥。”
“巽峰哥哥,我们来啦。”
人未到,声先至,很快众人便看到一个俏皮可爱的女孩子蹦蹦跳跳地走了进来。
在听到这女孩的声音时牧离云下意识地从叶巽峰身上起来,起身迎客,叶巽峰有意无意地伸手揽了他一下。
看到这几下暧昧动作的女孩愣了愣,然后飞快地跑过来把俩人分开。
“……”
牧离云根本没反应过来她要干什么,只知道下一秒这女孩一把扯住了自己的头发,因为身高原因他还要低着身子。
“疼!松手!叶……”
“你是谁?凭什么靠峰哥那么近!”
“……乐乐,乐乐你先松手。”叶巽峰没想到农锦乐直接动手了,急忙上来拉她。
农锦乐抓着牧离云头发不松:“巽峰哥哥,这谁?”
“……我男朋友,你松手好不好。”
“什么?我哪里不如他!?”
农锦乐不知道是没听清还是不在意那声“男朋友”,绕到牧离云身后抓着他刘海儿的手又狠狠一扯,迫使他弯着膝盖仰着头。
然后农锦乐看了一眼那张脸……好像哪里都不如。
“乐乐,别胡闹。”那男子忍不住呵斥道。
“哥!”农锦乐看着自己亲哥哥,直接任性地开始撒娇。
“听话,你这样成何体统。”
牧离云弯着膝盖只觉腿软,头皮还疼:“有话你先松开手说啊……”
“哼!”农锦乐松开手跑到亲哥身边。
“实在抱歉,舍妹从小任性惯了。”男子彬彬有礼地赔礼道歉,“在下农新鸣,请问哪位是牧离云?”
牧离云揉着脑袋,捋了两下长发:“……我就是。”
“……”
叶巽峰都替农新鸣感到尴尬:“没事,不打不相识……”
“哈哈,好,这位是我的私人助理,农姒,”农新鸣笑着介绍,“舍妹,农锦乐。”
叶巽峰替牧离云一个一个介绍过去,牧离云敏锐地察觉到农新鸣明显特意多看了几眼贺枫实、唐落葵和夏紫苏,只是他并没有说什么。
贺枫实是天生的炼丹师,他自小接触的丹药会使他自身由内而外地散发一种气质,给人感觉像是可以与本源真炁融合一样,只是很少有人能看得出。
夏紫苏毕竟是借助可以称是僵尸的身体还魂,牧离云可以肯定,农新鸣的实力算得上顶尖,否则他不可能察觉得到。
而唐落葵,他也看不透。
农姒道:“据我所知,钱家三少钱瑞祥手底下有五个得力助手,他们本身毕竟处于修仙之境,被捕获两只,这次算我们农家胜了。”
“闲杂话也不多说了,”农新鸣笑道,“我们这次特意前来,是想跟你们合作——西南农氏想要东北钱氏衰败、没落,甚至消失!”
叶巽峰道:“鸣哥,你讲一下钱氏的具体信息吧。”
经过这事之后,东北钱氏也算给余杭叶氏和西南农氏的两家关系搭了桥。
农新鸣想了想,点头道:“钱家的祖上乃是满人,众所周知,伪满洲覆灭之后,许多满人贵族为了躲避战乱,隐姓埋名,钱家就是其中之一。钱家第一代家主弃暗投明,跟着祖上的队伍,在以牺牲了一代人性命为代价之后,钱家在东北大兴安岭边缘地区安了家,并且凭借上一代的庇护开始做起了药材生意。钱家和我们农家的仇恨,我在这里就不提了,一提我就来气。大兴安岭乃是华夏药材的主产区,钱家凭着雄厚的人脉和资金,在十年内就完全垄断了东北三省;改革开放之后,钱家借着东风南下,逐步扩大势力,成为华北、华东的最大药材商。”
牧离云问道:“钱家是不是真的受到了出马五仙的庇护?”
“那不过只是他们死不要脸说瞎话,出马五仙乃是东北寻常百姓的庇护草仙,但凡只要普通百姓家里供奉了他们的牌位,就很自然得到了他们的庇护。”
农姒冷笑着接了一句:“五十年前,钱家家主,也就是钱瑞祥的爷爷,他在长白山上无意间救了一只万年参王,那万年参王为了报答钱家,特意坐镇山区,为钱家培育人工养殖的人参,因此钱家出来的人参品质要比别的地方高出很多。钱家自吹自擂说自己掌控了华夏一半的药材,这里头水分太多,他们真正有用的只是人参而已。”
白术狐疑道:“即便钱家家主救了万年参王一命,可这参王对钱家的照顾也太多了吧?”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
“精怪报恩不会超过三次,那参王肯定是被他们囚禁了。”牧离云说,“这是自然规律。而且,无论是野生、还是人工养殖,对于万年参王来说,所有的人参都是它的子孙,它不可能会培育自己的子孙供人类吃食。”
“可是,就算我们知道又能怎么样?我们总不能去把那万年参王救出来吧?嗯嗯,这个主意似乎不错哎,哥,我们马上就去把那万年参王救出来吧!”农锦乐很是天真地说。
白术道:“不可能的,先不说我们不知道他们把万年参王囚禁在哪。钱家经营数十年,那万年参王乃是他们存在的根本,他们肯定是重重设防,绝对不可能让外人闯入。”
农新鸣点头道:“白少说得对,如果钱家真的那么容易对付,我们农家也不会跟他们斗这么多年了。”
牧离云突然问道:“钱家那些所谓的滋补佳品,年岁都在二十年以上的山参,价格如何?”
“无价。”
“他们从来就没有出售过?”
农姒点点头:“的确如此,那些由万年参王培育出来的山参他们从未明码标价,都是直接送礼,用于打通世家关系。”
“所以那参的产量并不高?”
“的确如此,好的人参本来就无法量产,我们曾经在一片山林里播下三千多万株参苗,但长成的只有不到五千株。”农姒接着说,“钱家的参我曾托人从一个权贵手中拿了一支过来,发现的确有些不同。”
“哪里不同?”
“具体我也说不上来,众所周知吃人参会上火,那东西也不能长期食用,但是钱家的参性平、温和,能长期食用,有延年益寿之效。”
“这样啊——”牧离云笑了,“那钱家的确没有必要再存在了。”
“你们有买萝卜吗?”
众人都没想到他突然问了这样一句,宋远志起身去厨房:“有白萝卜,我去拿。”
在牧离云接过宋远志递来的有小臂粗的白萝卜后,众人突然感觉有一股气息很快化为阵阵清风在室内流动起来,他们都不自禁地深深吸了一口气,脸上很自然地流露出一种心旷神怡的表情。
而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之下,那白萝卜外表皮的颜色逐渐变化,一开始由白变成了米色,再由米色朝着米黄过度。
农新鸣和农姒相互打了好几个眼色,两人的眼中都流露出了渴望和殷切之色。
约莫十五分钟左右,那只白萝卜已然模样大变,单从外观上看,谁都认不出这是萝卜,它的外观看起来既像是番薯、又好似人参,如果一定要给它找个准确的定义话,就好似一根变粗的党参!
“这……这是……”
农新鸣此时已惊讶得闭不了嘴,自己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神奇的画面。
牧离云用茶几上的水果刀从萝卜上切了三片下来,递给三人。
三人拿着萝卜片放在鼻尖嗅闻了一下,顿觉上面泛着一股淡淡的清香,这种味道十分独特,很好闻。
农锦乐想都不想就将其放入嘴中,像吃普通萝卜片一样嚼了起来。
“诶?好吃!这东西的功效至少能跟一百多年的山参相比!而且也不会上火。”
农姒小口咬了一下,急忙对农新鸣道:“只要有这个,钱家必死无疑!”
农新鸣细细品尝之后,当即起身,对牧离云深深鞠了一躬:“牧公子,只要你能长期供应这东西,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牧离云同样起身:“长期供应是不可能的,我可以以此帮你们击溃钱家。”
“好,就这样定了!”农新鸣爽朗一笑,“合作愉快!”
“嗯。”
农姒同样笑着,又问道:“那你们的条件呢?”
“为余杭叶氏和东海白氏供应药材,如何?”
农新鸣当即道:“这是肯定的!从今往后两家药材都由我们来供应,我回去就会告知家主,建立三家合作关系!”
农姒点点头,看着牧离云又问道:“你的条件呢?”
“就这一个啊。”
“可这个条件得到利益的只是叶氏与白氏两家。”
“这样就好。余杭叶氏少主,我要娶的。”
牧离云说话间有意无意地看了一下农锦乐。
“……”
农新鸣不抛弃他那良好的教养和应对能力:“……好,那祝二位百年好合。”
“谢谢。”
“……”
农新鸣又道:“时候也不早了,我们先告辞。”
“好。”社里诸人一齐将三人送出门。
“还挺有占有欲啊,”叶巽峰从背后抱着牧离云,“只是有一点错了,是我娶你。”
“也可以,我要嫁给你。”
牧离云出奇地没纠正他什么,也没炸毛,顺着他话,柔柔软软的语气中带着认真,如是说。
叶巽峰:太犯规了……
☆、变天
历山街道37号宅——
“早。”
牧离云刚洗漱完就看白术打着哈欠过来。
“早啊。”白术应道,“木槿姐起的也太早了……这么快都把早饭准备好了。”
“嗯,”牧离云点头应道,“叶子还没醒吗?我去叫。”
这种机会不多啊,自己起的比叶巽峰早什么的,牧离云想。
然后白术惊讶地发现他又将一手浅浅地插入发丝间,几点荧光闪过后,牧离云本来刚刚及腰的长发瞬间长至大腿。
“……你干嘛?”
“你猜。”
然后白术就看牧离云哒哒哒跑上了楼,轻手轻脚地推门进了叶巽峰房间,忍不住好奇心,白术也蹑手蹑脚地跟上去了。
之后,白术看到牧离云轻轻爬上床,跨坐到叶巽峰身上,然后趴下伏在他胸口上,肩膀开始微微颤抖。
白术:“???”
这动静不大,但叶巽峰眠浅,醒过来的时候就模模糊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