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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鬼事-第3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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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那个隐藏至深的奸夫在上,男人背上的肌肉充满着生命的力量,被汗水和月光浸润的发亮,让瘦弱的金煜有些自愧不如。
    他们两个是那么的忘我,以至于金煜在一旁站了很久他们都没有发现。
    金煜后背的汗由冷变热,又由热变冷,顺着脊梁骨簌簌落下。他觉得自己的身子抖得厉害,双腿软的像是不能支撑自己的沉重,若不是那股残存的怒气,他几乎要跪倒在山坡上。
    好在秀秀终于睁开了眼睛,她看到金煜,“啊”的叫了一声,吓得把头缩到男人宽大的肩膀下面。
    金煜脑子里一“嗡”,回过神来,此刻,他不能软弱,即便不如那个男人身强体壮,他至少也要表现得爷们儿气一些。
    于是,他把地上的衣服捡起来,扔到两个赤条条的人身上,然后转过身,“嫂子,把衣服穿上,你回家,我有话要跟他说。”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穿衣声,金煜咬着牙,紧紧握着双拳,用剩下的唯一一点理智思考着他该怎么对待那个男人,打一架?自己看起来并不是他的对手,那就只能以理服人,把他劝退了。可是,秀秀已经守寡三年,和金琛又没有孩子,若那个男人执意要娶她,他这个做小叔子的又似乎不好出言阻止。
    正进退两难,背后忽然飘过来一个声音。
    “小煜。”
    金煜没动,也没有回头,可是脑子里所有的念头都在瞬间被这个声音打散搅碎了,他呆立在原地,紧攥的拳头慢慢摊开,眼前也像蒙上了一层白雾,把周围的景致弄得朦朦胧胧,像是飘在一个悠远且不真实的梦境中。
    “啪。”
    肩头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拍了一下,把金煜从虚幻拉回现实。
    “小煜,”那个声音就贴在他耳边,里面含着几分羞愧,更多的,却还是沉沉的思念,“是我,我我和你嫂子这么多年没见,就让你见笑了爹和娘身子可还硬朗,我听你嫂子说,这些年,你又要读书又要照顾家里,真是辛苦你了。不过现在大哥回来了,你也可以把肩上的担子放一放,认真念书就行,其它的事,都交给我吧”
    金煜还是呆立着没动,不过这次,他并非因为震惊而不敢回头。
    他怕,怕的浑身发冷那个自己称呼为“大哥”的人,那个死了整整三年的人,那个让秀秀念念不忘了三年的人,为何为何突然回来了呢?
    自己曾亲眼看着他痛苦离世,亲眼看着红润从他脸庞上消失,他在秀秀的哭天抢地声中,身体一点点变硬,死得透透的。
    他,怎么活生生的回来了呢?
………………………………

第五章 老鼠
    送走了一拨又一拨看热闹的邻居后,金琛终于能得空坐下来吃顿饭了。秀秀和金家老两口都在灶房里忙活,金煜拿了一坛好酒,在旁边坐下,给金琛和自己各斟了满满一大碗。
    “大哥,我敬你。”
    他端起碗,自己率先喝了,然后抹一抹嘴角,脸上带笑地看着金琛。
    “小子,几年不见,你也长大了,连酒都能喝了。想当年,你才到我肩膀,用筷子蘸点酒喂你你都能睡一下午。”
    金琛宽厚地冲弟弟笑,一边快速地把碗送到嘴边,将里面的酒一口干掉,砸吧了几下嘴,微微皱起鼻翼,赞赏道,“好酒,就是我许久未喝过酒了,这样一碗下去,肚子里火辣辣的。”
    金煜忙夹了一筷子菜送到他面前的小碟中,“大哥刚回来几天,再适应段日子就好了,到时候,还是喝遍村里无敌手的好汉。”
    金琛吃了口菜,斜眼瞅自己兄弟,“你小子,书读得多了,嘴巴也变甜了,可见爹娘和你嫂子没白辛苦供你。怎么样,准备什么时候去参加州试?我听你嫂子说,你读书是刻好苗子,将来若是考个进士回来,也算是给咱们金家光耀门楣了。”
    金煜连连摆手,“大哥,您就别取笑我了,我呀,也就在咱们村子里还算拿得出手,外面人才济济,我算是哪根葱啊。”
    闻言,金琛把筷子放下了,他歪头看着金煜,眼底闪着不解的光,“小煜,你不想考出去?不想做官?还是你怕爹娘和你嫂子他们无人照料,才故意留下。若是这般考虑,那你现在大可以放心了,大哥回来了,这些事,我自会打理,你就好好读书,不要再有别的顾虑。”
    金煜尴尬笑笑,“大哥,你说哪里话,我就是觉得自己更适合在家里待着,将来当个教书先生,找个像嫂子一样贤惠的妻子,平平淡淡过一辈子。我没有多大志向,粗衣粝食也能将就,你啊,就不要为我操心了,还是多担心担心自己吧。”
    金琛朝灶房里的秀秀看了一眼,挠头嘿嘿一笑,“我有啥子好担心的,三年了,你嫂子对我还是如当初一般,我呀,知足了,就想这么陪着她,好好过儿。”
    金煜眼里的光黯淡下来,他看着碟子里的那块豆腐,把它夹了个粉身碎骨,这才犹豫着说道,“哥,你真的不怕吗?”
    “怕?怕什么?”
    “死而复生,不是罕见,是从从古至今都未发生过。这几日,我翻遍了典籍,也未看到过这样的记载,可是哥,你还有国均,你们确确实实活了过来,这实在实在是令我想不明白。”
    金琛放下筷子,他叹了一声,轻声道,“小煜啊,你从小就心事重,想法也多,这是你的长处,也是你的弱点。大哥觉得,有些事情要是想不明白那就干脆别想,反正现在结果是好的,咱们一家人能团聚了,那就好好的在一处过日子,其它的,就别瞎想了,啊。”
    金煜眉间的纹路还是没有散开,他在两只碗中斟满了酒,陪着金琛一起喝下,这才压低声音说道,“哥,你死得这段日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可曾记得?”
    金琛刚要回答,秀秀端着一盘刚炒好的鸡子来到桌边,她把菜放在桌上,便挨着金琛坐下,一只手死死抓住另外一只手,眼露惊恐,“怎么了?为什么又说到这个了,有什么不对劲的吗?”
    金琛抓住她微凉的手,冲金煜笑道,“你看,我让你别提吧,这不,又吓到你嫂子了,你不知道那天我从坟里清醒,被憋得透不过气来,这一顿乱扒拉,没想,没把自己的坟给扒了,倒差点扒了旁边的坟。好在你嫂子听到下面的动静,抄起锄头就把土撬开了,我这才没被闷死。好了,现在一切都过去了,咱们呀,就只向前看,别的,就让它过去吧。”
    说完,他便张嘴对着秀秀,又指了指桌上那盘还冒着热气的鸡子,秀秀羞涩一笑,加了块鸡肉塞进他的嘴里,又嗔睨了他一眼,这才朝灶房走去。
    金煜看着她苗条的背影,眼底爬上一层浓浓的墨色,他也夹了一块鸡肉放进嘴里,淡淡一笑道,“嫂子对大哥真好,也许是上天垂怜她的一片痴心,所以才让大哥重活一回吧。”
    吃了晚饭,金煜便出了门,他走得很急,有几次,甚至被凹凸不平的土路绊掉了鞋子,不得不在黑暗里摸瞎寻找半晌,才将鞋子找到重新穿上。
    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在药铺关门前赶到了。
    药铺的掌柜还是三年前那个胖胖的中年男人,不过,金煜现在已经长得和成年人一样高大,所以见了他,竟没有认出来。
    金煜擦擦脑门上的冷汗,走进药铺的大门,掌柜的见有人光顾,赶紧迎上来,“这位公子,要抓些什么药?”
    见金煜没吭气,他便又接着说道,“家里谁病了?有什么症状?可有郎中开的方子吗?”
    金煜还是不说话,微弱的烛光把他的脸照得忽明忽暗,看上去有些诡异。
    “这位公子”掌柜的有些不耐烦了,“现在我们也快要关门了,你到底是买还是不买?”
    “家里有老鼠,要用什么?”金煜吭哧吭哧地问出一句话。
    “老鼠?”掌柜的听完便转过头,打开百子柜右下角的一个小抽屉,用铜勺从里面挖了几勺白色的粉末,放在一张黄纸上包好。“喏,把这个拿回去,洒在老鼠常出没的地方,保证出不了三日,就斩草除根,全窝死光。不过,这药有剧毒,你可要记住,千万别让孩子吃了。”
    金煜拿起那个黄纸包轻轻晃了几下,纸包里的东西发出“沙沙”的响声,让他的心跳都加快了。
    “这玩意儿管用吗?”他闷身闷气地问了一句。
    “不管用?别说毒老鼠了,就是老虎,吃掉这半包,也死得透透的了。”掌柜的有些不耐烦了,他翻了个白眼,“公子,你回去试试,要是不管用,你给我拿回来,我把钱退你,一文不收。”
………………………………

第六章 时辰
    冷汗又慢慢爬上金煜的额头,他抓紧纸包,“既然管用,为何他又活过来了呢?”
    掌柜的打了个哈欠,“活过来?什么老鼠啊,吃了砒霜还能活?这样吧,要是活了您就再下一次药,我就不信这么厉害的毒还毒不死它。”
    说完这句话,掌柜的发现金煜盯着自己,眼神冰冷压抑,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把身上那件棉袄裹紧了一些。
    好在金煜没有再多言语,他把几个铜板放在柜台上,一言不发地走出了药铺大门。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掌柜的忽然觉得有些眼熟,他低头盯着算盘想了一会儿,又一次抬起头来,望着那个越缩越小的背影看。
    “我是不是见过他?”他自言自语,手指却漫不经心没有目的的拨弄着算盘珠子。
    终于,他啧了一声,整个人像被定住似的,不动了没错,他是见过他,不过三年前,金煜还是个孩子,进了铺子,低着头不敢看人,只说家里闹老鼠,要厉害的毒药。他把药给了他,他便从衣兜里掏出几枚黏糊糊的铜板,然后便做贼似的走了。掌柜的怕出什么意外,跑出门去叮嘱他,说那药一定不能让人吃,否则就没命了。他听了,只回头挥了一下手,就头也不回的跑了,比兔子溜得还快。
    想到这里,掌柜的笑着摇了摇头“这都三年了,感情他家里的老鼠还没除干净呢。”
    金煜这一路上走得如履薄冰,战战兢兢,怀里那包药,像一个随时会炸掉的火炮,搞得他心魂不宁,六神无主,就连落下一片叶子,也会把他吓得一个哆嗦,半天都动弹不了。
    他遥记得三年前,也是这样一个冬夜,他把那包砒霜贴在胸口,贴得纸包都被自己身上泌出的汗水弄湿了。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在回家之后,义无反顾的将那包药倒进金琛常喝的酒瓮里。
    其后的几天,金琛便总觉得身体不适,找郎中来看,也只说他是吃坏了东西,开了几副药让他服下了。
    可是到了第五天晚上,金琛忽然心腹搅痛,剧烈吐泻,面色青黑,还没等到郎中过来,人就已经不行了。
    爹娘哭得肝肠寸断,秀秀更是因为伤心过度,昏厥了过去。只有他,站在角落里,看着逐渐变得僵挺的大哥,一言不发。
    他不后悔,在大哥死去后的三年,从未有过一刻感到后悔。因为那个女人,那个自己从小便仰慕的女人,终于又是他一个人的了。
    他时常偷偷看她,看她做衣服、生火、煮饭,甚至沐浴
    有无数次,他趁人不注意,拿起她的衣物放在鼻尖深深得嗅着,仿佛那是世间最馥郁的香气。
    是的,他爱她,从牙牙学语到垂髫之年,她都是他心尖尖上的记忆,虽然这个女人的眼中只有自己的兄长——他们俩一起长大,青梅竹马,而他,不过是他们身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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