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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尝过了么,而且,那么多次……”
尝过了,那么多次?我惊讶地望着他,却见他用眼神瞅瞅案上空空如也的小碗。
难道,刚刚吃到的如此高水平的炝锅面,竟然是他做的吗?
很多次的话,之前幽夜公子曾在一些个早上,默默地将精致的早点放在我的案头,他从来没说过,难道也都是自己做的吗?
哦买噶,这是何等清纯的表现啊,我竟浑然不知。
幸福就是,当你想要得到什么,蓦然之间,却忽地发现早已拥有了好久。这样的心情,又该如何形容呢?
努力地攀上他的臂膀,试图在他颊上奉上一个香吻,一挪动,骨骼却散了一般,痛得我“哎哟”一声,他便顺势将我收在了怀中。
“我一直不知道,你为了我,做这些为难的事情……”想到秋在人前的时候那薄薄的面皮,我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噗地一笑,向我伸出了左手。
“指环都戴了,还怕这些?”
如果在他身边每多一天,就多一分沉溺,这可如何是好?
“真真,”秋忽然敛起了笑容,正色对我说道,“我向你打听个人,你可认识?”
哦,这话题转变得角度可真大。大唐是我的客场,有什么人,是值得向我打听的呢?
“有一个女人,大概与我差不多的年纪,皮肤很白,个儿高挑,瓜子脸,大眼睛,头发……到这儿……”他用手在自己肩头比了一个刚刚过肩的长度,“头发在脑后高高地束起来,很灵动的模样。”
这是,在新婚的第二天,向我打听别的女人?聂秋远你什么意思?
可是这描述的模样,怎么听上去有几分熟悉?
而且,这个头发的长度,也就是过肩的中发,马尾辫?这种造型在认定“发肤为父母所赠”,绝不随便剪发的大唐是基本不可能存在的。
我惊讶地意识到,他言语中描述的这个女子的模样,怎么竟有些像生活在21世纪的我的本体?
这怎么可能呢?
秋在我的惊讶中把话继续说了下去。
“她,穿的衣衫非常怪异,上身穿的是白色的紧紧的衫子,腰身……曲线毕露,下面穿的是质地略微粗厚的浅蓝色裙子,……很短,刚到膝盖,下面……小腿露着……鞋子也很奇怪。脚趾也露着……趾甲,涂了大红的颜色……”
他说得吞吞吐吐,仿佛在描述着什么大逆不道的东西,作为听者,我却是越听越心惊。这怎么可能是古代人的装束呢?白衬衫,牛仔半裙,凉鞋。红色甲油。这分明就是现代姑娘的打扮,而且,这正是我叶真真的招牌装束啊。
不要提女汉子为什么会涂红色甲油的问题。莫名其妙地,我就是喜欢。我喜欢大红色,大红色总让我斗志昂扬,每每把红色的甲油涂在手指和脚趾。就像仪式般地令我充满力量。
所以,这个真的是我吗?秋。怎么会知道现代的我的模样呢?
我不由自主地抓紧了他的衫子。
“你,认识,对吗?”他热切地问我。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只是觉得不可思议。
他一手揽了我。另一手却把案上的纸扯了过来。原来刚刚他是在画画,那纸上,画了一个女子的肖像。
我看着那张画。一边震惊,一边却是风中凌乱。
这幅画。一点艺术性都没有,用白描的手法,绘制了女子的头部特写。但是,无可挑剔地,人物全部的面部特征,无一遗漏,精准至极。这是只有警察绘制追逃肖像时才使用的绘画方法,用这个时代的说法,就是只有悬赏缉拿告示上的头像才这样画。
而这张缉拿告示上的女子,看了一眼就能确定无疑,这画的是我,是我现代的样子,绝对不会错。
怎么会这样呢?
他看到我震惊的表情,便将我揽得更紧一些,试探着问道:
“真真,是你么?”
怎么会这样呢?
“真真,是你吧!”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你怎么会,知道……”
话没有说完,就被火热的嘴唇堵了回去。一番辗转反复之后,我这才发现他的情绪似乎有些小激动。
“真真,我看见她了。”
“啊?什么时候?”
怎么会呢?可是,如果他说的不是真的,他又怎么能准确地绘出了我的模样?
“昨夜,你我欢好之时,我拥着你,就在某一个瞬间,我看到了她的模样,如此清晰,如此刻骨铭心。就在那一刻,我忽然感觉,无论你在哪里,我都能找到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模样,我都能把你认出来。所以我猜,也许这就是你真正的模样。”
会有这样的事么?他竟能透过我的躯壳,直接看穿了我灵魂的模样?
还有什么理由不相信,这就是我的真命天子呢?
“真真……”
“嗯……”
“她很美,我很幸运,我爱上她了……”
我以一个吻回答了他。
她也爱你,她为了你改变了自己的音容笑貌,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她比你爱上她更早地爱上了你,从今往后也会一直爱你,直到地老天荒。
这就是我的回答。
缱绻许久,秋轻轻地揉捏着我酸痛的肩背和腰腿,揉捏了一会儿,又把我的衣服抱了来,一件件地帮我穿上。
就好像我丧失了自理能力一样。嗯,哪怕就这一天,让我无赖一次吧。
“真真,有件事情,说了你可不要生气。”讨好过后,他便开口小心翼翼地说。
“有话直说,这样拐弯摸角的我听了会害怕。”
“本来呢,是想好好地陪你呆一阵子,在碗子山住几天,再带你出去玩几天,就你和我,尝尝一起行走江湖的滋味。”
真是不错的计划,有点像蜜月的意思呢。如果能和他单独地旅行一次,那可真是甜蜜死了。
可是人家说的是“本来”,就算再傻,我也明白这个计划已经泡汤了。
“可是昨天,生生赶在咱们的好日子,京城硬是送了书信来,说大理寺的事务乱成了一锅粥,实在是没办法了,需要我尽快赶去上任。”
“嗯,所以呢?”
“所以最多在这里住个三五天,就得回长安去了。”
我只想知道一件事。
“回长安,带我吗?”
“那是自然啦,怎么可能把你放在别处呢?我可舍不得。”
“那,办案,带我吗?”
男神唇角一弯,笑了。
“娘子,论办案,要是认真起来,夫君能不能比得过你,还真不好说呢。像你这样的好帮手,怎么可能放着不用呢?”
我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
“那有什么可生气的啊!走,哪怕明天就走也成!”
聂秋远叹了一口气,笑着摇了摇头。
有什么可生气的呢?我的手早就痒痒啦。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自然就天不怕地不怕,就算要到十八层地狱去走一遭,只要牵着你的手,我也甘之如饴啦。L
☆、No。201 诛心之毒(1)
六月之初,江南道,苏州。
不到南国水乡,便不知世上还有这般的空灵秀美。乐府的名句“江南可采莲,莲叶荷田田”,鱼儿戏水的情景,真是唱得生机盎然。只有人在画中,才能识得此中之乐。
当然,这些地方,就算没有旅游过,也都在电视和网路上看过了,并没有感觉特别的新奇,这一点让带我来苏州的男人感觉非常挫败。
“你怎么什么都见过?本来还想给你些惊喜的,结果换成你来给我讲解。”
“谁说的,我根本就没来过苏州,一切都是新的,我很喜欢。”
男人叹了口气,道:“走吧,只好带你去吃。这世上,怕是只有吃东西和死人能让你兴奋了。”
嗯,现在的我,是男装的叶真真。我们这些日子过得好忙,回到长安之后,聂秋远到吏部报了到,接掌了大理寺的工作,当即就忙得七荤八素。在长安呆了十几天,我们就被一个着急的案子逼往苏州,今天是刚刚踏进了苏州的地界。
途中赶得挺快,所以也不差这一会儿。一进苏州,聂秋远就带着我甩开了随行人员,两人偷偷地跑上了街。
这才是真正的“偷得浮生半日闲”吧。
我与聂秋远是在婚后第五日动身回了长安。由于大理寺一直力量匮乏,所以大量的疑难案件积压着,案牍堆积之高,简直令人难以直视。鉴于这种困难的状况,皇帝按照聂秋远的要求给他配备了人手。
目前的大理寺,除了之前配备的人员,聂秋远自己带过来了配合已经相当默契的蔺九和王金智。原来挂在中书省之下的悬案司移交给了大理寺。所以桂林就跟着过来了,这也是逻辑分析的一把好手。有这几个人在,形势倒是很令人放心。
当然不能忘了,刑事侦查的专业人员还有一个,那就是我。当我第一次踏进存放卷宗的密室,翻开大理寺这些案件的记录,我瞬间就明白。在这里。我能够派得上大用场。
认真地学习了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真是太好了,谢天谢地。
其实在开放的大唐,对于女性的束缚已经没有那么严重。可是我被允许与秋一起上班工作,却不被允许以女人的形象出现。自从成了亲,他对我看得就越发紧了。
所以我又像在伊川县的时候一样,陷入了天天女扮男装的生活。
还好。大理寺不是只有我一个女人,韩媚兰也跟我们来了长安。她本来打算留在碗子山静一静。不跟我们来的,可是就在临行的前一天,蔺九不知用什么方法说服了她,居然硬是把她从碗子山弄来了。蔺九这家伙不知怎的越来越腹黑了。常常让我刮目相看。
媚兰现在对我已经没有什么威胁,相反的,她能来。我莫名其妙地觉得很高兴,似乎一下子就不那么寂寞了。
在聂秋远上任的两周之内。大理寺的工作就有了质的转变。知人善任,合理分工是第一位的,它保证了日常工作的良性运转,然后,就是探案能手们火力全开,把积压下来的案卷筛了个遍。
大理寺负责京畿以外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核,所以堆积在库房里的案卷,全国各地的都有,看得我眼花缭乱。再加上桂林的悬案司移过来,那里报备的,全都是疑难案件中的战斗机,所以这工作的难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就是这样的情形,一下子燃起了我胸中熊熊燃烧的斗志。
毕竟21世纪比大唐先进得多,就算我再缺乏实践经验,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所以不少在这个时代看来疑难复杂的东西,对于我来说那根本就不是事。两周下来,我解决的问题数量,竟在大理寺全员之中至少可以排在前三甲。
而我的老板,也就是我的老公,一点都没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思想,每次我有所发现,他总是第一个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让我感觉人生充实而有价值。
所以,从新婚第七天开始,我就跟着我的老公一头扑在无边无际的工作中了,全然忘记了这本来应当是金子般宝贵的如胶似漆的光阴。
我每天早晨五点起床,在秋的指导下进行体能训练。去食堂吃过早饭之后,就开始投入一天的战斗,一直工作到晚上八点左右才下班回家。当然,我这都是用北京时间计时的,古代的计时方法,我直到现在还用不惯。
聂秋远在人前的模样还是酷酷的,不爱说话,但对手下人都很好,加之人长的帅,很快就攻陷了大理寺全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