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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根本就不顾林灯的感受,不但不管她认不认路,就算在路上碰到了,也对她视而不见。
只因自己不喜欢她这个“没文化”的妻子,便不管她的死活,可见姚启安是真的非常厌恶这门亲事,厌恶她这个人了。
既然如此,当初他怎么不勇敢一点、继续抗争下去,干脆不要娶她进门呢?
和林淑婉相比,姚启安有钱、有社会地位,还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他若想要抗婚的话,不是比她要容易许多吗。
人都娶进门了,还这么嫌弃她,林灯忽然有点代入原主,觉得这男人并非良配。
起码不是她的良配。
……
林灯主仆俩就这么默默地跟在姚启安身后,一路来到了姚家主母所居的院落。
姚启安的父亲姚老爷几年前便去上海做生意去了。这几年趁着欧洲在打仗,列强无暇东顾,姚老爷的几个铺子都没少赚钱。
平日里他都住在上海,这回是因为儿子娶亲,才专门从上海回来了一趟。
至于姚启安的母亲朱氏,几年前她也曾跟着姚老爷去上海住过一段日子。
不过她实在不喜欢上海那边浮华的生活,觉得和那边的人都聊不来。是真的聊不来。那边的女人都嫌她老土,朱氏则嫌上海女人太过“放荡”。
在上海住了没多久,她就带着小女儿回到了杭县老家,一直在姚家的老宅里生活。
早上听彤云说了这么个情况之后,林灯就隐隐觉得不大好——她这个“婆婆”朱氏,怕是一个旧式女子。
一见面,朱氏便印证了林灯的猜想——嗬!还是个裹了脚的“三寸金莲”呢!
林灯觉得自己穿越以后最值得庆幸的事情之一,就是发现林淑婉没有裹脚。
她实在欣赏不来那种畸形的审美,也完全理解不了为什么要为了“好嫁人”这么折腾人。
据说林家当年也是要给林淑婉裹脚的,不过因为裹脚太疼,林淑婉哭闹不止,被路过的林老爷子听见了。林老爷子心疼孙女,又想到反正林家和姚家早已经定了娃娃亲,就让人给林淑婉放了脚,林灯因此才有了一双“天足”。
虽说一见面,朱氏的目光就不满地扫过了她的双脚,不过林灯觉得管她呢,她自己舒服就成。
“这就是淑婉?”姚老爷问。
“是呢,一副呆子样。”朱氏说着,不满地瞪了林灯一眼,“还不过来敬茶?”
林灯忍住翻白眼的冲动,从佣人手里接过了热茶,先朝姚老爷双手递了过去:“请父亲用茶。”
朱氏一看就皱起了眉头:“林家是怎么教你规矩的,不知道媳妇茶要跪着敬吗?”
若是换了旁的深闺女子,出嫁头一天就这么被婆婆当众呵斥,肯定要羞得面红耳赤,战战兢兢地磕头认错了。
可林灯一点屈膝的意思都没有。
她笑意盈盈地看向一旁的姚启安,声音平和地说道:“母亲,我听说启安哥哥是读过新式学堂,还留了洋的,想来姚家并不是那种旧式家庭,不应讲究这种繁文缛节的吧?如今看来,莫不是我想错了?”
朱氏皱眉道:“什么新式旧式的,我们安儿是男人,你和他能比吗?真是没规矩!”
朱氏完全不认同林灯的话,不过她这几句话,倒是说到了姚启安的心坎里:“母亲息怒,这林氏所言也算有几分道理。旧式婚礼的确繁文缛节甚多,不如便一切从简吧。”
昨日姚启安没有和林淑婉同房的消息,朱氏自然早就知道了。所以她完全没想到,儿子竟然会替林氏说话。
不过在朱氏眼里,儿子比她丈夫还要厉害,几乎是无所不能的存在。所以就当是为了给姚启安一个面子,朱氏没有再执着地要林灯跪着敬茶。
只不过从林灯手中接过茶盏之后,朱氏忍不住酸酸地说道:“哼,你也少在我这儿装什么新式女子。你在家里又没读过书!大字不识一个,还好意思和外头那些女学生比?”
事实上,朱氏自己也不识几个字。所以她说这话,倒不是因为瞧不起不识字的人。
其实她对林灯最满意的一点,就是她同样不识字。
在朱氏看来,读过书的女人心都太野,不好控制的。
她可不想要一个不好拿捏的儿媳妇。
只是她没想到,一向有温婉之名的林淑婉,竟然还敢跟她顶嘴了。
朱氏是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早就想给儿媳妇一个下马威了,哪里容得林灯在这里放肆?
所以她故意拿林灯不识字这一点来刺她,同时也提醒儿子,别被这个生得一双“狐媚”眼睛的女人给骗了。
果然,姚启安在听到林灯大字不识一个之后,脸上的表情便有些挂不住了。
他实在无法接受娶这样的女子为妻。
不想林灯却道:“母亲,我以前是没读过什么书,不过我愿意学。”
朱氏想也不想就道:“学?你都多大了,还学什么学!少在这儿丢人现眼了,赶紧跟着周婶儿摆饭去!”
林灯没有动,而是认真地看着她说:“母亲,我是真的想去读书。不过我才刚嫁进来,本想着晚几天再和您商量这事儿的。”
“你想都不要想!”朱氏忍不住动了怒,指着林灯的鼻子骂道:“既然嫁进了我姚家,就好好地给我相夫教子!你要是敢去读劳什子书,小心我撕烂你的皮!”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姚不是男主,不要站错了喔。c见主角栏
早饭
第四章 早饭
林家和姚家的这门亲事,是在林淑婉和姚启安两个年纪还很小的时候,由两家的老爷子定下的。
林灯出嫁之前,曾经去给林老爷子请了一回安,还听林老爷子追忆了一番他和姚老爷子之间深厚的情谊。
只可惜姚老爷子早些年就因病去世了。之后不久,姚老太太也去了。
从那以后,姚家便是姚太太朱氏当家。
林灯觉得以姚老爷子和她家老爷子的交情,如果他还健在的话,肯定不会由着朱氏这么欺负自己的。
只可惜老人家去得太早了。
所以现在,姚家并没有人能护着林灯。
姚老爷虽然不曾像朱氏一般对林灯出言责骂,不过他心里对这个儿媳妇也是没什么好感的。
在他看来,自家儿子有学问、有地位、还有名气,是当之无愧的青年才俊。
而林老爷子退下去之后,他的独子林远山还是个不林家现在就是在吃老本,早已有了没落之势。
林淑婉根本配不上他的儿子。
若不是迫于两家老人早有约定,无故违背婚约显得他们姚家太不地道的话,他才不会答应这门婚事。
所以这会儿,见朱氏把新妇骂得狗血喷头,姚老爷也没有插手去管。
不想姚启安却说:“娘,这林氏肯读书,也是好事。不过她年纪不小了,出去读初小太丢人,不如就花钱请个先生,回家里来教她吧。”
至于姚启安自己,他肯定是没空教的。这回回乡成亲,他只请了几天的假。再过不久,他就要回上海继续教书了。
而且教惯了大学生之后,他也没那个耐心从基础开始教妻子认字。
林灯刚才故意在姚启安面前说自己想读书,就是想让他开口帮自己说话。
她知道,就算姚启安不喜欢她,但作为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新文化战士”,听说她想读书,他是一定会支持的。
果不其然。
见自己计划得逞,林灯忍不住微微低下头,抿嘴一笑。
她非常不喜欢朱氏这样的女人,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纪遇到这样的大妈,她才不会客气。
可现在是民国初年,她又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所以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她是不会选择直接和朱氏撕破脸皮的。
相比于朱氏的咄咄逼人,林灯的态度可以说得上是温文尔雅了,可朱氏还是很生气。
他的儿子,怎么就“娶了媳妇忘了娘”,站到林氏那边去了呢?!
朱氏刚想发作,忽然想到儿子不久之后就要回上海了。
那到时候,这个林氏还不是由她磋磨?
她请不请人教林氏读书,她儿子又怎么会知道?
想到这里,朱氏便暂时隐忍下来,还有几分得意地笑了:“行吧。先不说这个了,饭菜都快凉了,快来吃饭。”
朱氏刚才本来想让林灯和下人一起摆饭的,可多说了这么几句话的功夫,下人们早已把碗筷都摆好了。
几人先后擦了擦手之后,便在八仙桌前坐了下来。
没想到林灯屁股还没坐热呢,便又被朱氏呵斥了一句:“林淑婉,你怎么回事?这里有你坐的地方吗!不知道新媳妇要伺候公婆用饭?”
林灯疑惑地看了看周围:“母亲,这里不就咱们四个吗?既然有四把椅子,为何没有我坐的地方?”
“那是给你小姑子留的位置。”朱氏没好气地说:“启云今日病了,才没出来和我们一起吃早饭。”
林灯恍然般点点头:“这样啊。母亲您别生气,我就临时坐一下启云妹妹的位置。打明儿起我就不坐了。”
朱氏以为林灯的意思是从明天起她就会好好伺候公婆用饭了,却不知林灯想的却是明天起她就不来了。
开什么玩笑,让她站着伺候别人吃饭,自己只能干看着,连桌都上不去?
她脑子有毛病才会照做!
不过就算是只让林灯坐一天,朱氏也是不大满意的。
她觉得林氏昨晚又没伺候她儿子,今日有什么非坐不可的理由?
朱氏正要开口,却听姚启安说:“吃饭吧。”
他是不喜欢林氏不假,但是也不喜欢母亲那些敲打儿媳妇的旧式做派。
朱氏听了,还以为是儿子饿了,碍于他们一直说话才不能动筷子,只好在瞪了林灯一眼之后,应了声好。
开饭之后,林灯连一个眼神都懒得给朱氏,不管朱氏怎么瞪她,林灯都当做没看见。
因为她实在是太饿了!
林灯先尝了一口熬得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红豆粥,又夹了个刚出锅的锅贴生煎。
生煎上面撒着新鲜的葱花和芝麻,卖相十分诱人。沾点酱油醋,一口下去,顿时溢香满口,好吃得舌头都要咬掉。
除此之外,还有鲜美的素烧鹅、爽口的凉拌黑木耳……
林灯吃得不亦乐乎,感觉自己这一早上的气都没白受!
当然她也没有真的被气到就是了。
林灯一口气喝了两碗粥,吃了四个生煎包。若不是怕一下子吃太多,把胃口给撑坏了,她还不想放下筷子。
不过就算是这样,已经让朱氏很不满了。
姚家的家境算是非常不错的,他们继承了祖上的遗产不说,姚老爷和姚启安在上海还都有不菲的收入。
不过上海的收入虽高,物价也高,父子俩的花销都不小。他们两个赚的钱,寄回家里的并不多。所以朱氏基本上是在吃祖产和她嫁妆的老本,平日里的生活还是较为简朴的。
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她今天能让人准备一桌子的早餐出来,纯粹是为了迎接许久不曾回家的丈夫和儿子。
却没想到这个刚进门的儿媳妇跟饿死鬼投胎一样,一顿饭下来筷子就没停下来过,吃得比她儿子还多。
林灯才不管朱氏怎么肉疼,吃过早饭,她便迫不及待地回到了自己的小院。
她昨天虽然累,不过睡得早,现在并不需要补觉。
她这么急着赶回去,主要是想看一看自己的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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