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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哲摊摊手,“我的错!看来是我理解有误!如果你们觉得这里不是景区,没有游览价值,那么很抱歉!我这就把你们送回市区!”说罢,他怒气冲冲地转身朝越野车走去。
彭宇脸涨得通红,一半是被高哲气的,一半是对王第和秦许的抱歉。本来人家小两口来帝都旅游,是自己非要跟着来长城的。现在没有打任何招呼的情况下,高哲不请自来不说,还无缘无故地DISS了王第,他妈的,真的太丢人了!
王第这会儿快气炸了!卧槽!老子统共就说了一句话,就被这个傻缺导演莫名其妙地看不起!老虎不发威,真当老子是HelloKitty?
王第竖起两道浓黑的眉毛,正准备发火,秦许却一把抓住他的衣袖,把他扯得低下头来,附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哥哥!不要上当哦!你没看出来吗?高导演才没有真的生气,他只是在表演生气而已。嘻嘻,他的演技还是那么的烂!”
……什么意思?表演生气?王第皱着眉毛看着秦许,秦许继续笑眯眯地提议:“我们就爬这里的长城好不好?我觉得这个长城不错的,我们自己来还不一定找得到。你想想嘛,跟那些游客挤也没什么意思,想照个相都得万人大合影。”
她扯住王第的衣角摇了摇,“哥哥,好不好嘛?咱们一起去,我觉得今天会是一个很特别的经历。”
是的,应该说,是对于王第来说,会是一个很特别的经历。
高哲故作生气地离开,虽然并不是针对王第,可是却让秦许意识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个被她忽略很久的问题。
虽然秦许爱王第的自信坦率勇敢直接,可是她也必须承认,王第因为缺乏生活的磨砺,身上还带着未经人事的单纯和稚气。他甚至分辨不出什么是真的生气,什么是故意。不管这个世界有多么扭曲、多么复杂,他都只会按照自己的标准去判断、去反应。
现在的王第和前世的那个毫无准备就仓促红起来的王第,没有任何区别。一旦面临困境和责难,他一样还是没有抵御和反击的能力。考上电影学院,只能提高他的资历或者技艺,而王第真正需要的,是比直觉更加准确的反应力和比勇敢更加强大的内心。
秦许知道在这方面,自己是帮不上什么忙的。她上辈子的经历堪称苍白无趣,而这辈子,她唯一能做到的,也只是陪着王第去经历风雨。
王第的身边需要更成熟更有阅历的人,他应该更多地和那些年纪更大、脸上带着风霜,心里有故事的人待在一起。
在秦许看来,眼前的高哲是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他是这个圈子里的上位者和成功者,他深谙娱乐圈的规则和把戏。更妙的是,由于彭宇在场,高哲好像完全不会压抑自己的看法和情绪。作为一个导演,他擅长充分地表达自己,继而去影响别人,让白纸一样的王第恰恰可以从中受益。彭宇呢,就更不用说了,他是王第表演方面的偶像,王第一直想找机会跟他学习。今天能和两位导师这样近距离、长时间地相处,其实是王第最大的幸运。
这边秦许抓着王第,正在好言好语地劝他不要生气,那边彭宇也冷着脸大步走到高哲身边。
“你什么时候能学会尊重一下人?王第是我的朋友,他马上就要报考电影学院,说起来将来也是我的学弟……”
“只不过是一个学弟罢了,值得你发这么大的脾气?这样吧,如果他改变主意同意爬长城,我就答应你在这个圈子好好提携他。怎么样?你这个师兄可还满意?”高哲脸上哪里还有一点生气的影子,反而是弯着细长的眉眼,脸上满是讨好的笑,就连语气也是前所未有的温柔。
彭宇楞了一下,感觉自己上了当。高哲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样子,彭宇从来都没有抵抗力。这会儿他只得压抑着猛然加快的心跳,生硬地转过头,“为什么一定要爬长城?这里连个人影子都没有!你知不知道王第的妹妹还只有十六岁?要是出了什么事,你能负得起这个责任吗?”
“当然!放心吧,这里我经常来,闭着眼也能来回,绝对不会出什么问题!”
这时,秦许已经劝住了王第,也往越野车这边走过来,“彭大哥,我们决定好了,还是想爬这里的长城。”
又转头对已经坐在驾驶室的高哲解释道:“高导演,您可能误会了,我哥哥只是担心我体力跟不上,并不是嫌弃这里。其实,我和我哥哥都很同意您的观点……”
“哦?说说看,我是什么观点?”高哲挑起一边的眉毛,不依不饶地问道。
秦许眨了眨眼,这会儿她觉得这位高导演,脑子好像是长得和常人不大一样。所以这是要逼着她当场写一篇抒情小作文是吗?哼哼,姐姐没在怕的!要说比煽情,姐能把你说哭,你信不信?
她深吸一口气,眼光转向远处灰蒙蒙的长城,用一种文艺范儿的忧伤语气慢悠悠地答道:“长城之美在于它的苍凉和孤寂。它是封刃的宝剑,是垂暮的英雄,它历尽沧桑,却从不悲凉,它也从来不稀罕什么膜拜或者歌颂。历史需要它的时候,它便用身躯保卫一方平安,历史不需要它的时候,它便自己伴着金戈铁马和漫天厮杀入眠。长城的梦,不该被熙熙攘攘的游人打扰。因为它只是睡着了,它的精神仍在,威严仍在……”
“好!很好!好得很!”高哲哈哈大笑着,为秦许鼓掌,“小丫头说得不错,可以引为我的知己!哎呀!酒逢知己千杯少,这个时候怎么能没有酒呢?”
高哲高兴地跳下驾驶室,直奔越野车的后备箱,“来来!我这里有酒有肉,咱们吃饱喝足,然后再去品一品我的独家珍藏版的长城!”
彭宇还没见过哪个能在高哲故意刁难下全身而退的,这会儿一脸呆滞,而秦许俏皮地朝他眨了眨眼睛,然后欢乐地找王第去了。
高哲对这次长城之行还真的挺上心。彭宇也搞不清他是怎么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准备了这么多东西的。高哲真的从后备箱里拿出一瓶红酒并几个酒杯,又打开满满一箱的食物,供人任意挑选。此时时间是中午一点钟,正是饥肠辘辘吃午饭的时间。既然大家都同意,彭宇自然也不好再提出反对意见,扫大家的兴。王第用一杯果汁将高哲塞在秦许手中的红酒换下,与高哲碰杯后一饮而尽,之前那点小小的不愉快也就算是冰释前嫌了。
四人一边吃着丰盛的午餐,一边商量下午的行程。高哲建议道:“这里到长城脚下有近半个小时路程,咱们先爬东边的这一段,然后快日落的时候爬西边的那一段。那里是这一片的制高点,可以俯瞰整个长城的走势和全部九座烽火台。长城的那一边,还可以远眺清水湖。‘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要我说,咱们既然大老远地到这里来了,干脆锦上添花,再欣赏一下太阳掉在清水湖里的美景,怎么样?”
彭宇提出自己的质疑:“要看日落?那岂不是太晚了?那个制高点离这里远吗?”
高哲回答道:“不远,走回来也就一个小时吧。”又问旁边饿惨了、直接往嘴里塞牛肉干的王第:“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王第作为一个男孩子,对冒险啊,探索大自然啊什么的,当然有兴趣。之前是顾及秦许的安全,现在看着高哲的安排还挺合理,走走停停,应该也不会太辛苦,便也有些跃跃欲试,“行啊!咱们食物和水多带点吧,可以一边看日落,一边吃晚饭!”
彭宇见王第也答应了,秦许更是一副哥哥说什么就是什么的表情,只得也说同意,不过还是补充了一句,“日落以后就天黑了,咱们得带上照明工具。”
王第也想起来,看着秦许道:“天黑以后,估计会更冷!你是不是还得多穿点衣服啊?”
高哲拍拍王第的肩膀,“放心,回来也就一个小时而已。有我们三个大男人在,还怕照顾不好你妹妹吗?我箱子里有专业的户外保温毯,等会儿一人一条,绝对管用。”
第五十六章 不顺
吃完午饭; 行程安排也在友好的氛围里全部敲定了。除了秦许,三个男人把背包装得满满的; 然后一行人就向着远处的长城进发。
这里四面八方都是野地; 北风没遮没拦地往身上吹。王第毫不犹豫地打开一条保温毯; 将秦许从头到脚都包了起来,然后牵着她走。
高哲和他们走在一起。一路上; 就数他最兴奋。一会儿跟秦许说他最喜欢的诗是那句刘禹锡的”“万里长城坏; 荒营野草秋”,一会儿又跟王第吹嘘自己曾经为了一部武打戏,穿着二十多公斤的铠甲; 在这样荒无人烟的地方拍了整整两个月。
彭宇默默地跟在三人身后; 听着高哲兴高采烈地高谈阔论,又想起了高哲说的; 将年少时的愿望一并了结的话。他不禁自嘲地想,高导演的电影即将上映,现在应该是他最忙的时候。特意抽出一整天的时间来做所谓的了结,也算是对自己很有诚意了吧!
多年前那个瘦弱而羞涩的男孩身影,渐渐地和前面那个清朗俊逸、神采飞扬的青年重合。人人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 就连自己在多年的漂泊里都失去了少年心性,为何时间就单单放过了他呢?
高哲说他对这段人迹罕至的长城熟得很; 看来并没有撒谎。他对这里的每一块墙砖,每一棵荒树,似乎都如数家珍。三人跟着高哲爬完了东边的一段长城,然后穿过一片树林; 又爬上西边一段。这里的山势明显陡了起来,但相对来说,城墙保存得也更为完整。秦许甚至还在一块城墙上发现了明代的碑文。
虽然路程非常艰难,但四人还是赶在日落之前,到达了长城的最高点。在这里,好像离天更近了一些,太阳也比平时看到的更大一些。冬天里的落日,失去了热度和亮度,看起来就像一只巨大的红气球,漂浮在空中。
四个人在城墙上向着西边坐成一排,没有人说话,也顾不上拍照。他们就那样安静地坐着,看那落日怎样将漫天的云霞扯成丝丝缕缕的红,怎样将一湖山水染成酒醉后的醺然,最后又怎样沉入那波光潋滟的清水湖中。
爬过了高导演私家珍藏的长城,又看到了美轮美奂的日落,这天的长城之行看起来是如此完美。然而美好的一切从这一刻开始戛然而止,后续的发展开始出乎意料地急转直下。
按照高哲的说法,从看落日的地方到停车的地方,一个小时就能走到。可是他的预估里,没有考虑到十六岁弱鸡少女秦许的行进速度。
上山还好,下山的时候,秦许的小短腿就完全不够用了。有的地方,几个男人可以一跃而下,而秦许却需要上面一个人拉着,下面一个人接着,一寸一寸地挪下去。
太阳落下去以后,没过一会儿,天就全黑了。风越刮越大,月亮只露了一会儿小脸,就被厚厚的云层挡住了。远离城市的灯光,王第才知道原来“伸手不见五指”并不是一个形容词。
这条路并不是来时的路,越走到后面,长城的陡势就越明显,脚下的地砖开始残缺不全,一不小心就会踩空绊倒。四人深一脚浅一脚地缓慢行走着,王第几乎是把秦许抱在怀里,一步一步地挪。为了让王第能看清楚脚下,彭宇戴上了头灯,高哲手中拿着手电筒,都跟在他身后为他打灯照明。然而即使是这样小心,他们还是出事了。
高哲只顾着给前面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