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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毒炮灰重生以后-第1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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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了。之所以让小毓搬到外面住,也是为了他好。医生的话你也听见了,小毓刚刚做完手术,需要安静疗养。妈现在闹的这么厉害,小毓在家里根本没有办法安心住下去。与其每天担惊受怕的担心妈还会怎么发作,不如避到外面安心疗养。妈看不见小毓,情绪就不会那么激动。时间长了,没准儿会想念小毓,主动提出要见小毓也说不定。”再怎么说,也是养了十九年的孩子。
  沈妍听到这番解释,也不再说什么了。沉默良久:“我要亲自送小毓去外面住。不然让外人见到了,还以为小毓是被我们沈家撵出去的。别人欺负他怎么办?”
  沈家父子相视一眼,沈宸颔首应道:“这个没问题。我让老周送你们过去。”
  沈毓搬离沈家大宅的消息同上辈子一样,在沪城和娱乐圈引起轩然大波。
  已经回到京城的陶暮得到这个消息后,不免有些意外——没想到这辈子的沈毓居然是被沈夫人撵出沈家的。
  不过想想也符合逻辑。上辈子他和沈毓一起出威压事故,被送到医院后,因为输血这个环节直接暴露了身世。他顺势回到沈家,又因为心中愤恨,所以闹着要把沈毓逐出沈家。
  当时沈家虽然意外于沈毓的身世,可亲儿子已经出现了,自然不会再有什么痛失骨血的心痛。心理阴暗一点的,只怕还会因为这个巧合对他有诸多猜测。事实证明他刚回到沈家,就被冠上心机深沉城府叵测急功近利想跟沈宸争家产的大帽子。所有人都看他不顺眼。
  而这辈子,他懒得掺和沈家那些破事儿。沈毓出威亚事故的时候,沈家人为了确定血脉,只好找到当年跟沈母一起怀孕生子的人家做DNA检测。最后查到谭家和那位代孕妈妈头上。先入为主的认定那位代孕妈妈居心叵测。所以受到剧情光环的影响,痛失亲生骨肉的沈夫人就取代了上辈子陶暮的角色,要将沈毓赶出沈家,完成走剧情这个环节。
  至于沈妍主动暴露出当年掉包的秘密——
  说实话,因为上辈子陶暮跟沈毓同时回到沈家,也不知道是因为剧情的疏忽,还是其他原因,沈家并没有主动追查沈毓的身世。所以谭家人和代孕妈妈这个情节,上辈子是没有的。既然没有威胁到沈毓在沈家的地位,沈妍这位罪魁祸首当然不会主动暴露自己。
  然而这辈子,因为沈夫人先入为主的想法。她认定了沈毓的亲生母亲是心怀不轨。如果这个猜测被其他人接受的话,可想而知沈毓在沈家的境遇一定会雪上加霜十分坎坷。毕竟鸠占鹊巢和无辜受累的性质是不一样的。真心把沈毓当成亲弟弟的沈妍当然无法忍受这种猜测。所以她主动曝出就连陶暮都不知道的秘密,就是为了让沈毓在沈家的生存环境能更好过一点。
  毕竟上辈子以沈毓为主角的可是甜宠文。沈毓最大的靠山就是沈家。如果沈家因为沈毓的身世不再为他撑腰,联想一下上辈子沈毓被他赶出沈家后,总会莫名其妙的惹到各种各样的反派……只怕甜宠就要变成虐文了。想来剧情大神也不希望这种事情发生。
  ——而且结合沈妍的主动爆料,陶暮也能明白为什么上辈子沈妍会那么厌恶他。这世上有两种人,一种亏欠越多越觉心虚越想弥补;另外一种人却是亏欠越多越觉得理直气壮恨欲其死。想来沈妍就是后一种人。
  说不定陶暮回到沈家以后,沈妍还在私下里埋怨他,埋怨他的出现让一直幸福美满的沈家变得剑拔弩张,说不定还在暗搓搓的期盼他再次消失,好让沈家回归以前的幸福宁静。
  “所以我上辈子期盼的家人到底都是什么东西啊!”陶暮摸着下巴暗自沉吟。
  永远冷漠且利益至上的父兄,被剧情光环影响,让无脑护就无脑护,让无脑黑就无脑黑,完全是为了走剧情才存在的母亲,还有明明自己做错事却恨不得受害者先死为敬的姐姐。
  抛开沈家父子不谈,陶暮始终觉得,沈夫人和沈妍的存在,再次证明了智商与实力的重要性。
  ——意志坚定的人哪怕处在剧情重心,也可以想方设法的将剧情波及的危害度降到最低;同理,实力雄厚影响力深远的人也是如此。至于那些智商不高又容易被煽动的普通人群,最好离漩涡中心越远越好。
  所以沈夫人之所以会在两辈子有如此明显的变化,就是因为智商太低了吧?被剧情操控着,配合男主角走剧情神马的,果然地球没了谁都能赚。狗血剧没了谁都能继续往下演!
  陶暮轻笑一声,再次决定“珍爱智商远离沪城”,这辈子一定要死死护好自己的小马甲。
  八点档狗血偶像剧这种事情,他还是当个忠实观众就好了。至于走剧情这么重要的任务,还是交给别人吧。
  “想什么事情这么开心?”正埋头处理文件的厉啸桁听到陶暮的笑声,忍不住抬头问道。
  “没事儿,吃瓜看戏呢!”陶暮说着,当真从茶几上拿起一块西瓜,慢悠悠吃掉。


第125章 
  为了拍戏把自己折腾到高烧三十九度三; 之后又为了拍好瘾君子这个角色,不肯吃饭不肯打针。虽然拼到最后,戏份是圆满杀青了。但所谓自己作的死,跪着也要熬完。所以回到燕京后也要被厉啸桁盯着吃药这种事情,就算陶暮再不乐意; 也得硬着头皮忍下去。
  “……我觉得我已经痊愈了。”用温水吞服下最后两粒小药片; 陶暮一再确认道:“从明天开始; 就不用再吃药了吧?”
  没等厉啸桁答复,陶暮再次强调道:“据说感冒药吃多了会刺激大脑。我要是不聪明了; 可能会在项目决策上出现失误。”
  拿这种事情当做威胁; 是不是有点太幼稚了?
  厉啸桁斜睨着陶暮; 似笑非笑。
  大概也觉得自己的行为不太妥当; 陶暮同学老脸一红,试图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药吃多了也不是什么好事。俗话说得好; 是药三分毒。”
  “还有,你之前弄的药膳汤水是不是也可以停了?太破费太麻烦了; 我都不好意思。”
  “医生说你差点就把感冒发烧拖成肺炎了。”厉啸桁淡然说道:“我可不希望我的合作伙伴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或者; 你更希望我把这件事情告知刘总孟总还有宋老爷子?”
  害怕家人担心,陶暮到现在都没敢跟家里人说他当时病的那么严重。就算娱乐小报传的飞起,陶暮也只敢跟大家说他是普通感冒,只是那些八卦狗仔故意弄出惊悚标题搞噱头——毕竟他们之前还说陶暮吸毒被抓进戒毒所来着。
  有苟日新和厉啸桁这两位忠厚老实特别靠谱的人作证,刘耀三人倒是没起疑心。还感慨八卦狗仔为了销量真是什么都敢说。
  可是另一厢,被厉啸桁抓住把柄的陶暮日子就不太好过。被逼着打针吃药都不算什么,最闹心的是厉啸桁不知从哪儿学来的药膳方子; 天天给他炖汤炖水。喝的陶暮头晕眼花。好不容易熬过一个礼拜,再也挺不住了。
  “算我投降。最多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会为了拍戏就往头上浇冷水,故意折腾到发烧。作为厉总最器重的合作伙伴,我一定好好保护好我这颗脑袋,争取十年内思路清晰逻辑分明,绝对不会耽误您老赚钱。”
  大概是最狼狈的一面都被厉啸桁见过了——浑身发馊头发打绺饿的头晕眼花腿脚发软的被厉啸桁架在花洒下面冲澡什么的,自觉已经坦诚相见过的陶暮再次面对厉啸桁的时候,整个人都放松不少。甚至言语之间都能开玩笑了。
  厉啸桁很珍惜这么鲜活的陶暮。不过有些事情必须说明白:“不止是浇冷水,是要禁止一切自我摧残。”
  “陶暮,我知道你喜欢演戏。但我希望你能珍惜你自己的身体。换而言之,你只有保证更健康的状态,才能拍更多的戏。而不是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角色就把自己折腾垮了。”厉啸桁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翘着二郎腿,好整以暇的说道:“你自己就是商人。应该明白投入与产出至少要成正比这个道理。”
  “你的意思是说,我应该在扮演男主角的时候全力以赴,其他时间随随便便糊弄过去就可以了?”陶暮挑眉,故意曲解厉啸桁的话。
  “我的意思是说,就算你演男主角,也不可以这么折腾自己的身体。你要懂得可持续发展。”厉啸桁耐心的纠正:“你做生意的时候都懂得运筹帷幄保留后手,为什么演戏的时候涸泽而渔?”
  “有这么夸张?”陶暮顺势坐到沙发的另一端,拿起茶几上的苹果。刚要咬下去,就被厉啸桁抢走了。
  厉啸桁拿起水果刀将苹果削皮切块,用牙签插着递给陶暮:“需要我背一下当时的检查结果吗?”
  显然不需要。陶暮闷头吃苹果。然后他忽然发现自己跟厉啸桁挨的太近了。当然这也要归咎于他在京影对面的这间蜗居空间太小。只有三十平米的小房子,客厅里面只有一排沙发,所以就显得两个身高超过一米八的男人距离太近。
  “你总是来我这儿办公,不觉得拥挤吗?”陶暮不动声色地建议道:“我觉得你可以回你自己的公寓或者办公室。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电话沟通。”
  厉啸桁冷笑一声,直接站起身来,走进厨房,拿起微波炉手套,熟稔的灶上炖着的老鸽汤端下来,舀了一碗端回客厅,递给陶暮:“药可以停了。不过汤必须继续喝。用你的话说,我一个分分钟数千万上下的霸道总裁,亲自炖汤给你喝。你难道不感动?”
  敢动是敢动。关键是汤水喝多了太滋补,胖起来还要去健身房减肥。
  陶暮一脸纠结的接过汤水尝了一口——还别说,分分钟数千万上下的霸道总裁,学厨天赋还真不错。
  “我也觉得我是一个被霸总耽误的食神。就连宋老都说我的天赋不错。”在私下相处的过程中,厉啸桁也愈发放得开。每每抛的梗都让陶暮倍感开怀。
  ——只不过抽冷子就要告白一下的习惯,同样会让陶暮倍感头痛:“……所以我都这么优秀了。既能赚钱养家又能貌美如花,上得了厅堂入得了厨房。你真不考虑一下,跟我谈个恋爱?”
  陶暮差点被一口老鸽汤噎住。闻言无奈的看向厉啸桁:“真不知道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也许是你不喜欢我这一点。如果我这么说你会觉得轻松一点的话。”厉啸桁笑着逗贫,看向陶暮的眼神越发温润柔和:“我说过了,我喜欢你,所以愿意追求你。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你不用觉得有负担我希望你可以享受这个过程。”
  陶暮端着汤碗闷不吭声。
  暖色调的灯光从头顶打下来,将陶暮纤长的睫毛都映照的分外浓密精致。厉啸桁看着陶暮不断颤抖的睫毛,温声笑道:“如果你是在担心,有一天你被我的追求感动了,想接受我的时候,却发现我反而没兴趣了。那么我们不妨做个约定——”
  “这种事情怎么做约定?”陶暮皱着眉头打断厉啸桁的话:“你以为是合伙做生意,还能签订契约吗?”
  就算合伙做生意,挺过初创期融资期最后反目成仇的合作伙伴也不在少数。人心叵测,又岂是一纸书约就能束缚得了的。而且对他们这种人来说,所谓契约,只不过是旗鼓相当的权宜之计。签订契约的时候不但想着要遵守约定,更时刻做好了撕毁契约的准备。
  陶暮从来都不是个一诺千金的人。他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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