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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忙忙挂断电话后,童盼儿盯着手上记下来的电话号码发呆。
王萍萍问女儿:“谁打来的电话?”
童盼儿:“公安局。”
“公安局?”王萍萍一向是守法良民,除了上回童潜被绑架之外,很少和这个机构打交道,“他们打电话来做什么?”
童盼儿一直没说话,直到又问了两遍,她才恍惚着开口。
“公安局的人说,童为龙死了,让我们去认尸。”
比方才还要可怕的安静,瞬间席卷了所有的人。
“你说什么?”王萍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说,童、为、龙、死、了。”
她抬起眼睛,满脸复杂的神色,一字一句重复着这个重磅消息。
“确认是他吗?”
冰冷的太平间里,面对警察的询问,王萍萍忍住恶心,又看了一眼躺在太平间里的尸体。
距离童为龙死亡已经过了快两天,加上天气炎热,尸体已经开始发出腐烂的味道。
好在童为龙死的时候,表情虽然狰狞了点,尸体却没有遭到额外的破坏,王萍萍一眼便认出来了。
“是他,是我的前夫童为龙。”
见王萍萍如此肯定,警察便拉上了遮尸体的白布。
王萍萍走出门,对等在门外的女儿和儿子点了点头。
“竟然真的是他……”童潜喃喃自语,“不是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吗?”
上辈子,他的人生验证了这句话,怎么到这辈子却截然不同?
生病的母亲还好好地活着,被诅咒过无数次的童为龙却真的死了。
想想这个人渣爹,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不要杀我!”
然而世事难料,最怕死的人还是逃不过命运,被杀死在荒林中。
据警方的说法,童为龙是在追随黑帮老大进行毒品交易的过程中,因为分赃不均而被杀死的。
在杀死童为龙没多久后,黑帮老大也被警察当场击毙。
也就是说,家人想要给童为龙复仇,都找不到报复的对象。
当然,童潜是脑子进水,才会想去帮童为龙复仇。
他问周明晏,当初自己把童为龙痛打一顿之后交给了他,之后又发生了什么。
周明晏眼也不眨的说:“我查到他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因为沉迷于赌博,又犯下了盗窃罪、抢劫罪和诈骗罪,我打算报警把他抓起来,谁知就在我准备证据的过程中,他想办法逃走了。之后,他的行踪我也不清楚。”
童潜信任周明晏,更甚于相信自己,因此完全没怀疑他的话
据此推测,童为龙在逃走之后,心有不甘,再次投身到了这位曾经帮助过自己的黑帮老大手下。
可黑帮分子不像曾经被他欺负过的人一样好说话,一言不合就开枪。
童为龙也不是钢铁身躯,被人照胸口处开了两枪,爬出去几米就挂了。
后来在清剿匪窝的过程中,他的尸体刚好被警察发现。
因为曾经有入狱记录,警方一开始把电话打到了尸体的姐姐那里。
哪知道童大凤一听说童为龙死了,冷笑几声之后,便挂断了电话。
警察没办法,又通知儿女过来认领尸体。
王萍萍叹口气:“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你们的父亲,我们还是把他好好安葬了吧。”
童潜虽然恨极了这个男人,可当男人的尸体真的展现在他面前时,那些曾经的爱恨,都随着这条生命的消失而一并逝去。
他心中升起了一股难言的复杂情感。
第221章下一个难缠的对手
由于童为龙的死法,和这个人一样不光彩。
考虑再三,王萍萍还是没有替他举办正式的葬礼。
只是花钱请和尚道士念了超度亡魂的诵经,买了一座小小的公墓,把火化后的骨灰放进去。
现在还没进入20世纪,大部分人观念守旧,都不愿意火化,宁愿土葬。
如果童为龙还活着,他肯定吵着闹着不愿意被扔进焚化炉。
然而他已经死了,再也说不出话了,再也不能像只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冷不丁窜出来,吓他们一跳。
当站在童为龙墓前,童潜终于如释重负。
这个一直在他心头笼罩不去的阴影,从今天开始就要被阳光普照。
童为龙的墓碑很简单,上面只写了他的名字和死亡日期。
不管是王萍萍还是童潜,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名字和这个男人并列在一起。
“活该你这辈子孤家寡人!”童潜对那盒骨灰说,“下辈子要老老实实做人,哦,不对,你这辈子做了这么多坏事,要投胎也该变成只畜生。”
周明晏陪在他身旁。
骂着骂着,童潜忽然忧虑起来:“哎,你说这王八蛋会不会也会重生回过去,然后可劲地欺负我们?”
周明晏揽过他的肩膀,眼帘低垂。
“他既然可以死一次,就能死第二次、第三次。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不就是他最好的写照吗?”
童潜果然被开解了:“你说的对。这老东西就算重生回来,我也要想办法送他去死!”
他不知道的是,离开墓地之后,周明晏拨通了一个电话。
“去给我找一个大师,要真正有本事的,帮我把一个亡魂封起来,让他永世不得超生。”
电话那头的人深深打了个寒战,“是。”
挂断电话,周明晏回头凝望了墓地的方向一眼。
对于鬼神之说,他虽然不信,却心怀敬畏。
既然童潜有所忧虑,他便要斩草除根,让童为龙再也不能成为他们的威胁。
他知道自己心冷如铁,除了童潜,谁也不能走进他心里。
周明晏觉得,自己从小到大遇到的最幸运的事情莫过于,童潜能和他一起重生。
这一辈子,他要好好过,决不能让任何人来打扰他的生活。
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掌控足够的力量。
手提电话再次震动起来。
在看清来电人的刹那,周明晏的手稍稍一顿,随即接起了电话。
“三天之后,到上次的地方见面。”
说完这句充满命令语气的话,对方便挂断了。
周明晏微一挑眉,拦在他路上的童为龙已经变成躺在坟墓里的骨灰,现在,只剩下一个周良行了。
这是一个更加难缠的对手。
他收好手机,思索着坐上了车。
三天后。
依旧是那辆雪佛兰轿车,依旧是那间茶餐厅,依旧是等在那里的那个人。
周良行推门而入,发现周明晏已经坐在那儿等他了,心头稍稍安定。
不管怎么叛逆,这个儿子目前终究没有能力逃出他的手掌心。
周明晏自己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对周良行的许多要求听之任之。
“你为什么不回陈家?”
周良行一坐下,便迫不及待的发呢。
周明晏端坐着,随意道:“回?又不是我的地盘,怎么能用的上这个字眼?”
“陈家现在还和你毫无关系,可如果你能得到家族的承认,正式进入家谱,再有我从旁相助。我相信,凭我们父子两个的力量,终究能做出一番大业。”
周明晏一哂:“不凭陈家,我也能取得成功。”
周良行嘲讽:“你那算什么成功?一个朝不保夕的商户,为了拉生意,整天求爷爷告奶奶,一点尊严和地位都没有,你对这样的生活很满意吗?”
周明晏凝望着自己的父亲,突然问:“这就是你抛弃我和母亲,独自留在首都的原因吗?”
虽然父子俩见面以来,一直都没有提过周明晏生母,可两个人都知道,这是梗在他们中间一座无法逾越的大山。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不觉得我当年做错了。你知道我当初为了高考,为了能走出那个贫穷的村子,我付出了多少努力吗?一旦我选择留下,之前所有的辛苦全都白费,换谁能甘心?况且,当年我确实不知道你妈妈怀孕了。”
甩锅一向是政客最拿手的,周良行就很拿手。
周明晏嗤笑一声,没有继续追问。
尽管他真的很想问一句,“如果你知道妈妈怀孕了,你就会为了我们母子俩留下来吗?”
但答案其实早已在他心中。
对周良行这样自私的人来说,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的了。
一个还未出世的孩子,并不能给他带来感情上的羁绊。
哪怕过了二十年,他利用起从未抚养过一天的儿子,也丝毫不见手软。
明知陈家是龙潭虎穴,然而贪恋人家的权势,硬要把自己儿子推进去,看它能不能消灭身边的毒虫,成为真正的毒王。
“你想让我进陈家也可以,但你必须要做到我上面的这些要求。”
周良行显得很警惕:“什么要求?”
周明晏从包里掏出一张纸递过来,他结果一看,发现上面密密麻麻,大概列了十来条。
“第一条,保护好童潜及其家人的安全。”
“第二条,尽全力推广潜龙电脑系统,并为公司发展提供必要帮助。”
“第三条,……”
直到看见最后一条,周良行才微微一愣。
“第十条,不能强迫周明晏认别人为父为母。”
他心头一动,抬起头,看着自己日益成熟的儿子。
“你妈妈,对你怎么样?”
“我不记得了。”周明晏并不想和这个人渣回忆自己母亲的往事。
他不配。
从周明晏这儿吃了个呛声,周良行并不恼怒。
这么多年,面对喜怒无常的妻子,他已经练就了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稳定心态。
“行,这些要求我都答应你,但你必须要做到你答应的。”
“放心,我想做的事,目前还没有不成功的。”
包括如何让一个人不被怀疑地变成一具尸体。
交易达成,这对父子俩像一对谈判成功的买卖双方,一板一眼地审视着对方的合同,确认无误后,才终于签字画押。
第222章牙崩了
周良行审视着手上的协议,玩味地笑了。
一纸协议,能代表什么?
多少商业合同签字盖章,不照样有的是办法不认账?
这个儿子虽然成熟,到底初出茅庐,社会经验不足。
看来,还是得自己这个父亲,来给他好好上一课。
“你和收养你的那个家庭,感情还真是深厚啊。”
周明晏太了解这个人的多疑,童潜一家人对自己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如果自己遮遮掩掩,反倒容易被他抓住把柄,趁势要挟。
倒不如大大方方把这份感情摆在台面上。
这样,周良行就只会以为自己和王萍萍一家有深厚的亲情,不会注意到自己和童潜目前还不容于世的感情。
也就是俗称的“灯下黑”。
这招果然很有用,即使一开始在认回周明晏的时候,周良行曾经派人24小时盯梢,也没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可能在周良行的观念里,还完全意识不到,男人和男人,也是可以在一起的。
父子俩各怀心事,都觉得对方正一步步踏入自己设下的陷阱里。
这一场角力,暂时还未分出胜负。
开车回家的路上,周明晏接到童潜打来的电话,说童盼儿要买大葱。
“姐姐今天到厨房一看,说没葱了,要出来买。她一向不吃葱的啊。”
周明晏停下车,“她要买就买吧。”
喧闹的菜市场里,几个小孩正聚在一起玩游戏。
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喊:“悟空,快来救为师!”
扮演孙大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