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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分裂世界-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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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一边种田,一边做生意。还收获了一个将军吃货忠犬做男盆友。

  因为大神徒方便。另一个世界的种田文也搬到了这个世界。

  另一个主角是侯门的庶子,父亲因为得罪当权权贵被打入死牢处死还剥夺了爵位。

  侯门瞬间崩溃,主角苏嘉带着老娘和两个忠仆在一个远离京城的镇子里安家落户。靠着这些年存下的一点积蓄。年轻的苏嘉办起了一个养殖场,小日子过的有滋有润。整篇小说讲的就是苏嘉和镇上富户女儿如何成了一对欢喜冤家,最后喜结良缘将生意做到大江南北的故事。

  非常暖心的两篇小说。里面最高层次的流血事件就是同村的小混混去余苗家偷东西被打的鼻青脸肿了。

  额……那个小混混就是现在还是个小孩子的李朝。

  书里面余大贵的爷爷没过几年就因为身体原因去世了。家里一贫如洗的他越长越歪,整日靠着偷鸡摸狗过日子。被余苗逮着收拾过好几次。算是书里篇章很多的炮灰了。

  没有理会自己身体为数不多的寿命,斐叶赶紧询问系统两个世界融合的原因。

  一般只有会对未来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情才会用的着分裂。一个种田文杀几只鸡,卖两头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带着空间来种田》中男主人公因为意外受伤而被女主救下,后来被余苗的善良纯洁打动。两人相爱。男主人公是附近边界的一个将军。余家村因为受到此地军队的保护而能够继续发展起来。而现在,男主受伤以后在被余苗发现之前,提前被外出采购的苏嘉救下。伤好后立刻告辞离开。没能与女主相遇。”

  “就这样?难不成这将军以后还是什么大人物不成?”

  “也不是……,将军是一步一步靠军功上来的,一辈子在边疆取妻生子。余家村因为女主没有和男主恋爱,被觊觎村子富硕的强盗屠村。被杀的人里有一个小孩子后来会考上科举,为当时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影响。”

  “友情提示,因为宿主较早进入世界,此时距离剧情开始时间还有三年。”
  
  斐叶这才想明白怪不得他说可以在五年内完成任务。光等就要等好几年。

  “不对,我这身体不是还有两年就要死了吗!根本等不到剧情开始啊!系统,系统你给我说清楚!”

  系统:“事在人为。”
  
  斐叶:所以说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任务就是活下来咯…_…#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还在吗?
能不能吱个声呢?
  “吱——”





第54章 爷孙恋
  没等斐叶愁完,一阵响亮的轰鸣声响了起来。一边的李朝无奈的放下手里的书本。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余大贵从早晨就跑到山上去了。现在太阳已经快要落山,小孩子不禁饿,此刻肚子咕噜噜的响。

  “爷爷,快去做饭吧!”他一指地上的死兔子,对着斐叶乖巧的说。

  在原始时代一直是他给斐叶做饭,如今也轮到他伺候自己一回了。

  “额……我试试。”

  斐叶会做饭,做的还可以。比不得李朝,但也能吃。不过记忆里古代的灶台还是第一次用。

  “别叫我爷爷了。这不是占你便宜吗?”

  李朝笑眯眯“没事,我不介意。”

  斐叶(#‵′):可是我介意!

  斐叶终究是不舍的李朝饿着。见他肚子响个不停,更是自责的很。连忙抄起地上的兔子跑到‘厨房’。

  这个厨房完美的和破败的房子融为一体。如果不是有一个灶台搭在那里,他几乎以为是个猪圈。从院子的大缸里舀了几舀子水来将锅碗刷干净,也没有力气再去收拾别的东西。如今才刚刚入秋,天气还过得去,他打算明天在院子里重新搭个灶台。

  幸亏你男人穿过来后精神力就在不停的改造强化这具身体,不然现在这老头早就躺下了。斐叶一边干一边自豪的想。

  他熟练的给兔子剥皮掏出内脏。洗刷干净后从‘厨房‘里找到一些没有用完的葱姜。        厨房的角落还有不少干柴,还有一个火折子一样的东西。他捣鼓了一会儿,也把火给点上了。

  很好,没有发生一开始以为的被呛,一脸灰等等情况。

  旁边的柜子的罐子里还有点猪油,让他惊喜的是还发现了一点点的盐。

  要知道盐这种东西在古代可是贵的要死。女主穿越来以后也曾经过过一个礼拜没有吃到盐的日子。他本来还安慰自己兔肉不放盐也挺香的。可现在……

  他兴奋的舀了半勺盐浇到炖在锅里的兔肉上。

  可惜现在女主还没有穿过来发明酱油。不过虽然颜色不够鲜亮,随着锅里咕噜咕噜的响动,浓郁的肉香已经慢慢飘散了出来。

  房间里的李朝渐渐坐不住了。

  他只觉得这肉的味道比他吃过的所有东西都香。明明山珍海味他吃过不少,可这味道就像是钩子一样钩住他的味蕾。脚步不受控制的向厨房走去。

  “你怎么到这来了,”斐叶一抬头就看见李朝倚在门框上,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斐叶……锅里的肉。斐叶似乎看到他眼睛里绿光一闪而过。

  “快回屋去,这里不干净。饭一会儿就好了。”

  “斐叶你的手艺什么时候这么好了?”李朝咽了口口水,有些把持不住。如果不是为了保持形象,他相信自己此刻已经扎到锅里了。

  “手艺好?”斐叶诧异的闻了闻味道“也就一般了。比起行家来差远了。”

  李朝斜蔑了他一眼,觉得自家老攻太谦虚。他从来没有闻过这么香的肉。

  难道我鼻子坏了?还是穿了回自己厨艺大增?

  看李朝的样子,斐叶有些怀疑自己。

  在李朝望眼欲穿之下,他把兔肉盛到锅里。家里没有米,幸亏他放的盐也不是很咸,直接吃也可以。尤其是看李朝的样子,怕是绝对等不及了。

  看李朝狼吞虎咽的样子,斐叶也有了食欲。不过他的身体正在强化,也不是很饥饿。

  他小心的咬了一口兔肉。没错,还是自己那一般般的手艺,别说宫里的御厨,就连李朝的手艺都要差一些。

  “……一定是自家媳妇在安慰我……T_T”斐叶感动的不要不要的,一边为李朝的演技点赞。

  李朝肚子里有了货,剩下的肉越吃越斯文。过了一会儿功夫,他就把最后一块肉……吐了出去。

  “怎么了?肉有什么问题吗?”

  刚才可是吃的挺香的啊。

  “这肉怎么……这么难吃?”

  斐叶:……虽然是真话,你为什么要说出来。不能一直骗我吗?

  这么想着,斐叶的表情就有些哀怨了。

  李朝是真的这么想的,如果这肉不是从一个盆里夹出来的,他还以为是两道菜。他不禁嘀咕“怎么越吃越难吃……”

  斐叶:……

  李朝纳闷了一会儿,才终于明白过来。这对于余大贵来说自然是非常美味的饭了。他这时候才发觉以前他吃的肉里是不舍的放盐的。

 尤其当一个饿到极致的时候,就连‘珍珠翡翠白玉汤’都好喝的不得了,更何况香喷喷的兔肉嘞。

  想到这,他恍然大悟。抬头瞅着斐叶哀怨的目光也有些尴尬。那啥,一开始就不该给他希望不是。

  余家村是真穷,在斐叶和李朝恩恩爱爱的时候,他家的肉香已经飘出老远了。不少人家的孩子闻着肉味吃着咸菜。哭的稀里哗啦。惹得大人们在心里不停的骂那个吃肉的家伙。

  村西头的余苗家。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传来,余爹又打孩子了。余苗凄厉的哭声夹着被惊扰的犬吠声传出了老远。

  夜深人静,一个瘦小的身影顺着空气隐约残留的香味,偷偷爬进了余老头的家。

  
  
  





第55章 爷孙恋
  小孩子的身体容易困,斐叶收拾了脏乱的床,把最好的一床被子拿了出来给小孩盖上,不一会儿,李朝便打起了小呼噜。

  斐叶靠在床头,却是睡不着的。

  李朝的精神力不像斐叶那样变态。还不能用精神力强化身体。索性现在还小,以后多吃点好东西补补就能补回来。

  他轻手轻脚的收拾桌上的碗筷。锅里还剩下一点肉汤,闻起来味道还不错。他想了想还是没有扔掉。

  毕竟他现在穷的叮当响不是。

  月上中天,寂静的小山村偶尔传来几声犬吠。秋叶沙沙的声音格外催人入睡。就连本来精神百倍的斐叶也有些倦了。他又一次给不老实的李朝掖了掖被角。李朝睡觉不老实的毛病也带到了这个世界。

  咯愣一声清响,在夜里很是清晰。斐叶眯了眯眼睛,看到李朝没有被吵醒松了口气。

  他到要看看,是哪个小蟊贼半夜三更闯空门。

  说是小蟊贼还真是小蟊贼。月光底下一个看起来才五六岁的小孩偷偷摸摸的翻墙过来了。斐叶眼睁睁的看着他鼻子一耸一耸的钻进了厨房,狼吞虎咽的喝起锅里的汤水来。

  系统在小孩一出现的时候便有了提示,这是未来的主角,那个叫余苗的小姑娘。

  按理说她现在已经和余大贵一般大。但她看起来过得比余大贵还惨。瘦瘦小小的像只落水的猫崽。加上脸上的青青紫紫,把一个备受虐待的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

  想起简介里余苗一开始的生活,还有她那个嗜酒成命的爹。他脚步顿了顿,还是当做没有看见,回屋去了。

  李朝一觉睡到天亮。厨房里已经有了热气。一只山鸡顿野菇看起来卖相比昨天的好多了。

  这一顿饭要费不少功夫。

  “昨天不是还剩了一点吗?我吃那个就行了。”斐叶进来的时候身上还带着湿气,显然一早就上山了。

  斐叶宠溺的摸了摸李朝的头“你要多吃点,现在身上都没什么肉。昨天剩下的被我倒了。”

  “浪费。”李朝嘀咕了一声,脸上满满都是笑容。

  两人吃完饭,斐叶把东西收拾了。

 “今天我去趟镇上。打了点东西,换些米面回来。”

  李朝漱漱口,看斐叶此刻的样子比昨天看又精神了很多,不至于引人怀疑,也能瞧出来气色好来。

  要说斐叶来的时候是一个垂暮老者,随时都有可能驾鹤西去。现在看那红润的面色,在混个十年八年不是问题。

  “那行。早点回来。”
 斐叶出门的时候天已经不早了,走过崎岖的山路,一个看起来稍微繁华一点的小镇出现了。来往行人也多了起来。斐叶看到几个印象李的熟人。都是余家村的住户。

  他惦记家里的李朝,进镇直接往粮店赶,粮店旁边是一个饭馆,那招牌斐叶瞅着特眼熟。

  “我不是说让你以后不要往这来了吗!我告诉你,这饭馆我可让我爹买下来了!你啊,就喝西北风去吧!”

  说话的女主模样娇蛮,此刻对前面的男子说着话,眼神却十分飘忽,一副芳心暗许的模样。

  可惜面前的男人木纳的很,一听这话,直接转头就走。

  “哎,你走什么!”少女赶紧让仆人拦住了他,愤恨道。

  “我这鸡鸭肉嫩,个大,不怕没人买。”男子憨厚的说。

  直接将旁边的女孩气个半死。

  斐叶这么一看,终于想起了在哪里见过这场面。

  这两人不就是男主和女主吗?

  男主憨厚老实又孝顺,带着老娘来到这里后便开了一个养鸡场,后来才慢慢发展到啥动物都有。

  女主曾经见男主路见不平,对男人一见钟情。从此在他面前不停的其他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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