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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之王》
作者:HTML
作品相关
本书涉及的相关法律的说明
既然要写一个刑事辩护律师,本书必然会涉及相当多的程序法和实体法,在此首先对本书要涉及的程序法和实体法做一个简单的说明。
首先是程序法,大家也许多少都知道一点,世界上有两大法系:英美法和大陆法,我国的现状就是非驴非象,所以我写出来的程序也就没打算老老实实的按照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如果大家发现在程序上和你们以往知道的有什么不太一样,也不要太奇怪,因为就是那么设计的,嘿嘿。
还有实体法,这部分我会保证原原本本的按照我国刑法来的,毕竟先人有云“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我总不能凭空捏造罪名吧。
对本书中出现的案件的说明
已经开始进入案子了,按照我的想法,以后这本书的主旋律就是一个又一个精彩的刑事案件了。而主角也将在这一个又一个案件之中逐步成为一位最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
在这里也要为以后出现的案子定一个基调,也算是半个声明吧。我以后写的案子的主要原则就是半真半假、似是而非了。也就是案子可能是现实中出现过的,但是为了避免麻烦,我会写的似是而非,与你的感觉有六分相象就对了,呵呵。
最后,也欢迎大家给我提供案件来写啊。发案件在书评区,无论有没采用,都尽量加精:)
一点感触——写在第二卷结束之后
昨天上理发店了,理了个头发,感觉很清爽。今天下午写下了第二卷最后一章,杨丽珍案的判决也出来了。写完之后,把本子一丢,马上就到海边去了。
听海浪,看夕阳。海风吹的格外舒服。
写书也有一段时间了,开始的时候还没有想太多,但是从我的书收藏人数一上十,我就意识到,为了这十个人,我开始有义务要认真去写这本书了。
于是之后的日子开始变得有规律起来。我没有电脑,所以我的书都是先写在纸上,然后到网吧去更新。不到一个星期,网吧的管理员都认识那个每天一来就打字的奇怪的人了。
再说写第二卷杨丽珍这个案子的时候。大家看的爽不爽我不知道,但是我从写这个案子开始,就处于一种近乎煎熬的状态。我想YY,因为我喜欢YY。所以我的书要是分类,也可以算YY的。但是我又不想满足于仅仅是YY。因为那样的书起点里实在太多了。我是个学法律的,这大家用PP也想的出来,呵呵。我写这本书,第一是YY,希望大家看的爽,但是除此之外,我还希望能写出自己的一点思想。至少不要让大家看了这本书之后,不屑一顾的说,又是一本垃圾。
如果有一天我成了超级大作家了(YY中),拍卖手稿。大家会看见,我这几章写的有多辛苦,我的本子被我涂改的惨不忍睹。往往是写完一整页之后,又全盘否定了,重新再写过。这样,我的效率非常的低,所以我没有办法像一些牛人那样,一天更新数万字,所以有些习惯一天看更新十几章的的读者说我满。对我来说,一天两章,四千多字,已经是在超越自己的极限了。真的。再要我快,你直接杀了我吧…
当然,除了累,还有感动,对于大家的支持和理解,我很感动。其实以前只看书的时候没有任何感觉,自己写书之后才意识到,原来书评对作者那么重要,对于一个作者来说,读者的鼓励也许是他努力写书的最大努力吧。所以我在这里还想感谢支持我的读者,这几天又没有精华回报,更加的歉疚和感谢。尤其谢谢明月伴梦飞,嘿嘿。
这些文字没有手稿,想到哪里打到哪里的,有点乱,见谅。
我的检讨——写在第四卷之后
这一卷写完了,又有点感触,罗里罗嗦的,不喜欢的朋友可以不要看。
这一卷写的极其不满意,真的。要让我给自己的书打分,其他卷可能可以达到及格,可是这一卷显然是不到六十分的。也许是我还不善于驾驭这样的题材,准确的说,这一卷写的不是法律的,要说是反腐似乎也不够资格,我也不知道写成什么样子了。
大家也看到了,我在写这一章的时候,甚至发生了烧掉自己的稿子的事情,可是没有办法,我忘记了写小说也需要扬长避短的,离开了法律,这部书就什么也不是了。
从下一卷开始,羽少要重新回归到属于他的法庭了,只有在这里,羽少才能找到如鱼得水的感觉吧。我的书,才能成为让大家看了不会讨厌的书。
明天修整一下,从后天开始上传第五卷。另外,从第五卷开始,改为每天上传一章,当然,每章的字数会相应的增加到原来的两倍左右。所以可以说我是在平白的损失自己的点击了。还请大家在下周强推的时候帮帮忙。
就为了我那点小小的虚荣心,大家帮忙把这书推上榜吧。叩谢了!
vip公告,希望大家能看看:)
俺必须首先承认,俺是一个俗人,所以俺没有抵制住糖衣炮弹的袭击,进VIP了。
不过不管怎么样,俺还是有些话要对大家说的。
第一就是有关解禁。俺的码字速度,熟悉俺的书友应该都知道,基本属于蜗牛型滴,不过痛定思痛,俺决定在进VIP的这十天里,头悬梁,(那个啥刺俺pp就算了)争取每天6k,这样十天上就能达到起点的6w解禁要求,当然,这样VIP的更新就是一天一章,另一天两章了。这已经是俺的极限了,请大家谅解。当然,俺保证不会忘了公众版的解禁,大家放心,
第二个是有关第六卷的案子。按照投票,俺这个案子写的是有关国家安全的哦。不过这次的不同就是,我写的主要不在法*,而在侦察上了。
所以这个案子我想和以前有亮点值得大家期待,第一是羽少要表现一下自己的刑侦和推理才能了。我想这个过程,我会尽量写的精彩。
第二就是争取搞定影mm了,不过你们放心,影mm和羽少的关系,会和叶小蔓还有钱玲很不一样,是的,很不一样:)
好了,废话不多说了,希望大家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谢谢。
PS:多发书评哦!
……(本卷结束) ……
第一卷 小小助理
序章
夜,已凌晨。北京三里屯边上的一条胡同里。一个女人在跌跌撞撞的走着,尽管在昏暗的路灯下,依然能看出女人曼妙的身姿。不过现在这个女人显然醉的不轻。她似乎很难在胡同里保持平衡,往往是跌跌撞撞的走上几步,就不由自主的靠上墙壁。
在女人哒哒哒凌乱的脚步声中,谁也没有发现,她的身后已经悄悄的多了两个人。这样的夜里跟在一个酒醉的单身女人身后,很容易让人猜到他们的企图。果然,在女人凭感觉转过两个弯之后,他们靠了上来。在快步超过女人的同时,把她夹到了两人中间。其中一个还抓住了女人的胳膊。
尽管还没有清醒,女人似乎还是本能的感觉到了危险。用力的扭了一下,却没有挣开男人的手。“你们要干什么?”
一个男人答话道:“小姐,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回家多不安全啊,我们送你回家吧。”说这句话的同时,他的一支手也抓上了女人的胳膊,还有一支手拽上了她的提包。
女人大惊,酒也霎时醒了大半,她用里的摇晃,试图脱离两个男人的控制。并且大喊,“放开我,否则我要叫人了。”奈何她一个女人的力气比起两个男人来,实在是微不足道。
那个男人一下就把提包从女人的手里拽走,“叫啊,黑灯瞎火的,这里有人来救你才怪。”说完拉开了手里的提包,借着微暗的光,那个男人看到了女人包里的现金,眼睛一亮,“看不出你还挺有钱的啊。”
说完,对着另一个男人一扭头,“我们走。”
可是那个男人却没有回应,他抬头一看,另一个男人正怔怔的看着女人的脸,“大哥,这个女人还真漂亮呢。”一听此话,他也靠近了女人的脸打量起来。也许是光线太暗,也许是刚才只顾打劫了,抢劫完的男子这时才发现,这个被抢的女人确实是漂亮。
想到这的同时,他的手伸向了女人的脸。女人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开始拼命的挣扎,并且大声喊着救命。男人哈哈大笑,“你喊啊,且不说这里这么晚根本不会有人来,就算有人来了,也没有人敢救你。”
“是吗?”巷尾的黑暗处突然传了一个声音。
抢劫的男子也不慌张,冲着那个黑暗中的身影走去,并且说到:“哟,还真有人来英雄救美啊。你不会以为自己是那个什么‘超人’吧?老子我到要看看你凭什么来做英雄。”说完他突然从身后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弹簧刀,猛的向那个男子扎去。
“那个男人怎么没了?”这是这个抢劫的男人昏迷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与此同时,女人发现一直拽着自己的那个男子也如同一摊烂泥一般倒在了地上。惊吓过后的女人迅速的向那个身影跑去,并且牢牢抱住了他的后背,并且痛哭起来。但是那个男人还是没有要回过头的迹象。只是对女人说了一声,“这么晚了,快回去吧”之后又要离开。
突然,异变又生,刚才柔弱的女人并起右掌,对着那个刚刚救过她的男人就是一个手刀。男人听到耳后传来的风声,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向前滑行了三米,又和女人拉开了距离。
女人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右手,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手刀会落空。
男人只在黑暗中再待了三秒,又缓缓离去,空气中只留下一句话,“你们四处就那么无聊吗?”
第一章 离开上海
上海,林氏总部最顶层里,林之凡轻轻托着装有殷红葡萄酒的杯子,静静的俯瞰着夜色。诺大的办公室里只有他一个人,林之凡很享受这难得的静谧。
是啊,已经三年了呢,林之凡忽然有些感慨。三年前,还在北京求学的他突然因为父亲病重被紧急召回上海。几天之后,父亲病逝,林之凡开始接管林氏这家世界最大的公司。历经三年,终于完成父亲的遗愿。林之凡几乎以一己之力策划并实施了林氏的改组,将一个原来有着数千家企业,数百家上市公司的超级集团整合成了现在以林氏投资为塔尖,旗下七大企业集团矩阵的新林氏。
回想三年的艰苦历程,员工的不理解、董事的不支持,还有来自政府方面对于早日看见林氏改组结果的巨大期盼,林之凡突然觉得有点累。当然,对于他而言,身体上的累几乎是不存在的,他的累主要是一种精神上的疲惫,是一种艰苦完成一件事之后才感觉的到的懈怠。
想到这里,林之凡摇摇头,似乎想把这些消极的念头甩出脑袋去。对啊,他的毕业典礼还有一个月就要到了呢。尽管三年来,他几乎很少回到北京上课,尽管他在很多老师和同学的心里已经接近隐形,但好在他还顺利毕业了呢。大学的好处也许就在于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吧,林之凡恶意的想到。
林氏改革之后的各项工作已经走上正轨,这应该意味着林之凡又可以回到三年前一样去过他逍遥的生活了。毕业典礼还是一定要参加的。想到这里,林之凡回身走到办公室前,按下了一个按钮,对着通话器说到:“云姨,请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稍顷,一个看上去大约四十几岁的女人走进了林之凡的超大型办公室。微微对林之凡点了点头:“林总,有什么吩咐?”
“云姨,对您说了多少次了,你叫我阿凡就好了。”
“林总,公司有公司的制度,在公司里,我只能这么叫你。”这位总裁特别助理显然有着她自己的坚持。
“好吧,”林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