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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重塑金身系统-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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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出生第四天,已经有近一米,这么惊人的生长确实让人惊慌,最重要的是他不会哭,见人都咧嘴就笑。

    就像现在,他像是完全没有意识到周围的一切都停止了,没有注意到父母正处在极大的危机之中,没有感觉到自己可能下一刻就要死去,他甚至张开双手朝那突然出现的高大俊美的吸血鬼飞去。

    静静享用美食的吸血鬼像是没有料到这个小家伙意外的不怯生,他不自觉的张开手接着那孩子。

    看到孩子的那一刻,安图斯整个人都呆住了,那孩子长得很像一个人,一个他努力记住但总记不住的人,一个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人。也是一样乌黑的瞳孔,也是一样柔顺的银色头发,小嘴咧开,咯咯的直笑。

    安图斯抱着孩子,周遭的一切分崩离析,下一刻所有人都出现在小洋楼外面的大片草地上,三个外来的长老会的监察倒飞出去。怀中的孩子更乐了,像是在玩游戏,笑得直拍掌,可爱极了。

    时间又回到正常维度的流动,一家人惊讶的发现长老会的几位监察都倒飞出去,而原本命悬一线的青年完好无损的站在原地。最重要的是多出了一个人。

    安图斯简简单单的站在草地上,他还穿着那件有些破旧的黑色斗篷,单手抱着一个近一米的孩子毫不吃力,蔚然挺立在当中。

    “您是?”年长的吸血鬼深知这位一定是二代以上的伯爵,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会出手相助,为了不有失礼数,他挡下焦急的青年和少妇,当先上前询问道。

    “安图斯。”安图斯一把拿下他的兜帽,一边自报家门。

    吸血鬼们几乎是下意识反应,单膝跪地,右手握拳在胸行礼,“尊敬的安图斯公爵,欢迎归来。”

    那怀中的孩子一愣,也跟着学道,“安……图斯。”他的吐字异常清晰,这是他学会的第一句话,不是父亲或是母亲,而是安图斯。

    飞到半空中的几位长老会监察尽力想稳住身形,但是震惊的发现做不到,直到他们撞穿了十几棵古树才堪堪停住。但是血脉里的气血翻涌,压制不住的恐惧深深蔓延,那绝对是初代吸血鬼的威压,安图斯公爵回来了?!他们不敢再回头,远遁朝着西方长老会的方向奔逃,可能终其一生不敢再踏入这片土地。

    “真乖。”安图斯点了点那孩子的鼻子,却被孩子一下子含住手指,细细尖尖的牙齿摩挲了半天,也没能咬开安图斯的手,孩子像是很泄气,整个眼神都黯淡下来。

    “哈哈。”安图斯已经很多年没有遇见过这样有趣的事情了,他指尖轻点,自手腕上蔓延过一条绿色藤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出一朵朵血红的月季花。

    孩子像是找到更有趣的事情,伸手摘下一朵月季花,也不管不问直接塞到嘴里,嚼了两口又呸呸的吐掉。

    看得一边的吸血鬼心惊胆战,要知道安图斯大人最喜欢红色月季花,要是谁敢随意摘取轻贱月季花,绝对会被吸干血,然后用来浇灌花田。但是这一次安图斯显然没有生气。

    安图斯看了看小洋楼,指尖一提,从地上破土而出的黑色建筑,直插云霄,整个古堡成了一个倒影,地上十八层,地下十八层,尖尖的塔顶上蔓延而下的月季花,开满了整座古堡。

    那孩子的眼睛睁得更大了,惊叹的表情可爱极了。

    逗弄完孩子,安图斯才注意到还跪着一群吸血鬼,他手掌虚抬,那八个人就站了起来,娇弱的人类少妇靠在年轻的吸血鬼身上,目光紧张又害怕的看着安图斯怀中的孩子。

    “这是你们的孩子?”安图斯循着血脉一下子就知道了来龙去脉,对于那个人类女孩,他还留意了几眼。“如果他成为我的附庸,你们介意吗?”

    虽然对于吸血鬼来说,能够接受初代公爵的附庸是求也求不来的好事,但安图斯还是请孩子的父母做决定。他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孩子,可能因为他像某个人吧,某个他在悠长岁月里念念不忘最后终于忘掉的人。

    “尊敬的安图斯的公爵,这是孩子的荣幸,只是孩子今天才出生四天,我们害怕他……”孩子的父亲搂住身边的妻子,犹豫了一下终于斗胆问出话来,“如果成为您的附庸,他会健康的成长吗?”

    “我保证。”安图斯极为认真的点头。他咬开自己的手指,在孩子目不转睛的注视下将那宝贵的血液滴在孩子的额头,月季花的纹印像是刻在那孩子娇嫩的皮肤上,显得耀眼而璀璨,“从今天起,他就叫安图斯·叶。以安图斯血脉起誓,护他一世平安无忧。”

    “多谢安图斯大人。”相拥着的一对夫妻跪地感谢,他们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

    “喂!安图斯,你别睡啦。醒醒。”耳畔传来少年聒噪的声音,让闭目养神的安图斯有些无奈,他眯着眼看着眼前又蹦又跳的少年,板着脸教训道,“叶,不要胡闹。”

    “我学会一首歌,安图斯,你要是陪我玩,我就唱给你听。”少年银色的长发被剪短,服帖的靠着耳边,显得干净又清爽。

    “什么歌?”安图斯对于这个半点不像吸血鬼的少年很是纵容,不然也不会由得他在公爵的头边跳来跳去。

    少年抱着一把木吉他跳上床,柔软的床垫陷了一小块,“我也不知道名字,但是很好听,不信你听。”

    “这把琴哪里来的?”安图斯清醒了一点,皱着眉看着少年手里的吉他。

    “就挂在那边的墙上啊,这不是琴,它就吉他,是古老的乐器,能弹奏出很好听的声音。”少年一边说,一边拨弄出几个音,“你不知道吗?这不是你的东西?”

    安图斯的脑子有一瞬间的酸胀,他一直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像是某次月夜飞到半空中的时候掉了的月季花,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即使他能再种一院子的月季花,但都不是当初丢掉的那一朵。

    “我不记得了。”安图斯复又闭上眼,他努力想在自己漫长的没有边际的生命里找回那些丢失的记忆。

    “时光像琥珀,泪一滴滴被反锁……”少年清朗的声音在空荡的房间响起。

    安图斯沉入记忆的深海。

    那是一张老旧的桌子,白皙的手被一双大手包裹着握着笔在纸上胡乱写着音符,一句一句都是现在唱着的这支歌;一束灯光打在两个少年的背影,他们背着身在弹唱一首曲子,金发的少年温柔,银发的少年张扬;万人举着红色月季花的舞台,少年银色发璇的头顶有温柔的月光洒落……深埋在记忆深处的那个银发少年的脸已经彻底模糊了,但是那金发少年的脸却慢慢清晰。

    安图斯一下子想起了自己最开始的那段岁月。

    他小的时候也是出生三四天就长到人家孩子近三年的大小,对于他来说时间好像异常的错乱,但是到十五六的模样的时候就停止生长,他不敢在白天出现,会被人关到孤儿院,那是比在街上游荡还要可怕的日子,经历过的安图斯知道。他不敢显露自己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所以只能每天晚上出来觅食,而且他的能力太弱只能找些猫狗。

    本以为这样可以安全度日,但是有一次他无意中闯进了一家住户,那家养了一条恶犬,他准备等狗熟睡之后再下手,但没想到那是一条狼狗,血脉里对于狼的恐惧,以及第一次面对天敌的惊慌,让他的腿被直接咬断……

    那是他第一次经历无尽的恐慌和孤独,他蜷缩在街道的一角,虽然腿上的肉在慢慢的长回来,但是疼痛不会减少,他蜷缩在那个角落等了整整一个月,无数的人路过却没有一个人上前帮他。

    直到那个金发的小孩路过,不过十多岁的模样,还含着棒棒糖,大概是放学路上走错了路。

    他蹲在安图斯的身边,看了他很久,然后从兜里掏出一颗糖,“诺,吃颗糖就什么都好了。”

    尽管安图斯很讨厌人类的食物,但是那个小孩的笑容里像是藏着阳光,像是他渴望碰触又不敢接近的阳光。

    自那之后安图斯就一直跟着那个小孩,看着他一步步成长成巨星,他还是经常笑,但是笑容里再没有那晚的阳光明媚。

    安图斯不死心,他想等到太阳,但是最后只等来了月亮。

    只是最后他连月亮也失去了。

    耳边的音乐渐渐消失,安图斯的眼角滑落一滴泪,深夜温柔的月光洒在窗前,床上横躺着俊美的青年捂着脸,任泪水滑落,身边抱着吉他弹唱的少年闭着眼沉醉在歌声里。

    安图斯的声音透过过往千万年的时光,悠远而绵长,他轻声唤道,“业。”

    不是身边人,而是梦里人。

 第36章 番外麦克&庄华

    巴黎,刚结束唱片签售会的庄华在几个保镖的簇拥下一边挥着手和疯狂的女粉丝道别,一边戴上墨镜往红毯另一头的vip贵宾室走去,这是他巡回签售会的倒数第二站,最后一站是意大利。

    红毯铺成的大厅,檀木的桌椅古韵非常,巨大的落地窗外正是夕阳。庄华解开西装衬衫的头两个纽扣,露出精致的锁骨,将领带直接摔倒一边的桌子上,端起桌边一杯咖啡,走到窗边。

    脚下是灯火辉煌的城市灯光,俯视看下去,连绵起伏的高大建筑物远比耸立的高山更加令人震撼,一晃十年过去。他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初出茅庐,在地下酒吧的唱着歌的校园乐队,他的名字被世界各地的粉丝铭记,这么一眼望下去,巴黎最大的大厦顶端悬挂的大屏幕上还反复的播放他这次新出的专辑《终于等到你》。

    飞机划破夜晚的天空,留下一道长长的痕迹,等了十年,如果你不来,那我就去。

    抵达意大利的首都罗马刚刚凌晨三点,下了飞机,已经有很多粉丝接机,庄华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在所有人视线的日子,虽然他的初衷只是想给一个人看。但是那个人离自己很远很远,那就让他不管什么时候听歌看电视都能想到自己吧,他要彻底占据他的生活,即使远隔万里。

    这是庄华这些年吃过很多苦,仍然没有想过放弃的唯一理由。

    扬起微笑,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让众多粉丝一下子就激动了,男神居然会意大利语!

    “谢谢大家来接我,因为这个城市有爱我和我爱的人,所以每次到达不管黑夜黎明都很开心。”庄华鞠了一躬,朝着粉丝做了一个飞吻。他戴上灰色的连帽衫的帽子,两边的粉丝虽然雀跃激动,但是都很井然有序的让出一条路。

    “庄华庄华,灼灼其华!”举着荧光灯牌子的少女呼呼着中文,声音有些奇怪但是庄华听着莫名的有股熟悉的温暖感,就像当年在那个破旧的音响的小酒吧,有人花哨得转着调酒杯,笑意盈盈的招呼他,庄华来,走一个?

    那人深邃的眉眼随着时间在脑海里越发深刻,他的眼睛细看会有点墨绿色,眯着眼的时候睫毛尤其的长,他的唇角的弧线很漂亮,微微翘起嘴角的样子像是可爱的小猫。回忆起那个人,庄华摸了摸自己的左边胸膛,心脏的跳动快了一拍,他勾唇一笑,这一幕让偷拍的狗仔捕捉到,咔嚓一声,接着传回地下酒吧某个喝得烂醉如泥的穿着黑色风衣的人手里的手机上。

    手机的屏幕倏地亮起,在一片黑暗中照亮周围,这是一个小包厢,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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