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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惯了钢筋水泥高楼大厦的黛墨,光是看看这样一幅画面,都是极致的享受,他们边走边看,行走的速度很慢。待到三人走到集市上时,已是红日高悬,接近晌午。集市上人不是很多,大都是到这里买春耕播种的蔬菜瓜果种子的村民,街边上一些乞丐懒洋洋躺在地上晒太阳;不远处招摇撞骗的王道灵正在四处搜寻着目标;十字路口上,一个粗壮大汉哐当当敲着破声大锣,大声吆喝着“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中间两个耍大刀的正在卖力的表演……
突然,一阵吵杂声打破了这平静的山间小集市。一个二十多岁的蓝衣女子,正和十几个青衣男子打斗,那女子下腹微微隆起,吃力地对抗着那伙人。黛墨越看越心惊,她担心女子一人无法敌众,瞟了一眼身边的逍遥寻,他正双手抱臂,好整以暇的观望着,看见黛墨飘过来的眼神,动了动好看的唇瓣,“不用担心,帮手来了!”
黛墨收回目光朝那女子看去,就在女子拧着眉头,一手捂肚,仅以一臂与青衣人抗衡市,一个长脸青年,从集市另一头飞奔而来,他大叫一声,扔到手中的包子,飞扑上去将蓝衣女子护在自己身后,一边打退围上来的青衣男子,一边回头问着什么,眼里满是关切。
街上的百姓,听见打斗声,不断从四边八方聚拢过来,他们指指点点,低声互相交流着:
“他们应该是外地人吧?你看那女人,怀有身孕,还在外面奔走,可怜呀!”
“不知道他们得罪了什么人,竟是连一个孕妇都不放过!”
“那男人功夫还不错,他们应该不会吃亏!”
围观的村民越来越多,议论声越来越大,大多数人都是可怜同情那对年轻夫妇,这很正常,人心都是同情、捍卫弱者的。
黛墨被人拥挤的人群挤得离逍遥寻越来越远,隐隐地只能看见他一脸悠闲的静眼看着场中打斗的人群。
长脸男子显然武功比那些青衣男子都高,渐渐地,青衣男子力不能敌,最后放弃年轻夫妇,纷纷转身离去。
黛墨好容易挤过人群,找到被人群挤到街道边上,依旧一脸淡然的逍遥寻,呼地松了口气,拽着他的袖子说道“走吧,我肚子饿了,去吃饭!”
“刚才我以为你会冲上去!”他们朝街头一家馄饨铺子走去。
“如果她丈夫后来没有出现,我倒是想去帮帮她!”黛墨和常人一样,会同情弱小,况且她想试试自己的剑术究竟练得如何了。
“你怎么知道那是她丈夫?”
“你没看见吗?那女子怀着孩子,男子看她时眼神中全是关切和焦急,冲出来保护她,不是她丈夫还能是什么?”
逍遥寻轻笑着摇摇头,“那女人功夫可比你高多了,即使那男人不出现,她一样能全身而退!”
黛墨愕然,她明明感觉到那女子越战越吃力,似是力不能敌,为何……对了,黛墨想起她的下腹微微隆起,她腹中还有胎儿,定是害怕伤到自己的孩子,才不敢用全力的!
走进搭着凉棚的馄饨铺子,和逍遥寻找了个僻静桌子坐下来,黛墨开口叫道:“老板,三碗馄……”话还没说完,突然发现一直跟在身后的晓泗,已经不见了踪影。“咦,晓泗呢?刚才不是还跟我们在一起吗?”说完还不停地朝他们来的方向张望,可是哪有晓泗的人影?
逍遥寻对着老板喊了两碗馄饨,修长白皙的手指握着稠扇优雅地扇着,宽大的衣袖向下滑去,露出秀美圆润的手腕。
黛墨边吃边朝街道那头张望,希望一抬头,便能看见晓泗一脸欣喜地出现在她身前。黛墨和晓泗虽是萍水相逢,但和她相处几个月下来,已经完全将她当做自己的姐妹,自己的家人看待了。晓泗平时不大说话,只是在被问到的时候,会思考片刻,然后很认真的回答问题。黛墨练剑的那段日子,她几乎充当全职保姆,承担了家里所有的家务。洗衣做饭,擦桌扫地,担水种菜,就连小寻也是她全权照顾……
每次做完活,她都会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静静地看着黛墨练剑,脸上露出微微笑意,目光偶尔飘到逍遥寻身上,就会脸上一红,立刻将视线移开。黛墨知道晓泗一直都是默默地喜欢着逍遥寻的,只是逍遥寻就是那无拘无束的风,飘忽不定,难以捉摸。如果他能真心待晓泗,晓泗跟着他,到也是不错的归属……
可是,晓泗就这样无声无息地从黛墨的生活中消失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不知道去了哪里,不知道是生是死,就这样消失了!
黛墨是个很感性的人,重感情,重承诺,因此她相信这世上终归是好人多,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相信大多数人心中是有爱的,凡是跟她相处过得人或事,都会像录影机一样,在心中留下痕迹,并且一直珍藏、缅怀。晓泗继秦霄和承恩后离开,剩下黛墨和逍遥寻两个人住在那并排的三间木屋里,开始很长一段时间,她都觉得空落落地,总觉少了点什么!
她在心中安慰自己,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没有谁能陪谁一辈子。假如有一天,唯一的逍遥寻也要离开,她将如何自处?不过也是这样缅怀一段时间吧!然后让时光慢慢冲淡那些美好的记忆,最后慢慢习惯一个人的生活!
第二十四章 医馆
晓泗走后,没有了小女儿间的家长里短,没有了互相间的调侃打趣,黛墨将所有时间都投入到练剑中,直接导致她的剑术突飞猛进,精进不少:现在的她,也可以像那些武林高手一般飞来飞去,在房顶上,悬崖上,甚至树梢上和逍遥寻过上几招。每次比试后,逍遥寻都会摸出一把折扇,附庸风雅一番,然后笑着夸赞黛墨已经跻身武林高手行列,只是要练到他的境界,还需要多年的积累。因为从未与逍遥寻以外的人交过手,尽管有他的赞赏,黛墨还是不清楚自己的功夫到底到了一个什么境界。
而逍遥寻少了晓泗这个帮手,除了平时陪黛墨练剑外,他便主动承担起绝大部分的家务,只是常常闹出一些乌龙。就如刚才,给小寻洗澡的时候,用力过猛,差点没将小寻淹死在木盆中;还有昨天,烧火做饭时,弄得厨房火光大作,铜锅里黑里吧唧一坨不明物,滋滋直冒青烟,正在外面练剑的黛墨以为他正在火烧厨房;还有前天,把黛墨唯一的一件丝质外套,直接洗成网状型;还有上前天,上上前天……
黛墨每次哭笑不得地看着手忙脚乱的逍遥寻,总会说:“师傅,你不会做这些的,我来吧!”
逍遥寻却头一偏,乐呵道:“天下第一美人逍遥寻,确实不适合做这些,只是呢,若在自己徒弟面前承认不会做这样简单的活计,你叫我以后还怎么混?”
对于逍遥寻的毫无逻辑的因果结论,黛墨早已习惯,也就由着他折腾。慢慢地,逍遥寻居然也能烧出让人能以下咽的饭菜,衣服也能洗干净而保持不破,饭碗也在没有因为滑掉而减少……
自从上次他们在村里露过面之后,便不时有人登门造访,不是借剪刀,就是借菜刀,而且大多是十七八岁的大姑娘,黛墨看在眼里,觉得好笑,却也好脾气的将东西借给他们。而逍遥寻从来不和她们中的任何一人说一句话,即使被问到,也不搭理,自顾自地刷着碗,洗着锅。
这时候又轮到黛墨出来做好人了,她会冲姑娘们笑笑,说:“他这人就这脾气,别见怪!”
而那些姑娘大都会十二分地羡慕道:“你夫君真好,人长得俊,又勤快,姐姐好福气!”
听黛墨说自己和他并非夫妻时,姑娘们的眼神立刻变得火辣又大胆起来!只是看见逍遥寻淡淡的神色,从不搭理她们,才悻悻地离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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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清晨,黛墨像往常一样在院里练功,一个妇人抱着孩子,急急地冲进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泣不成声道:“小姐,您行行好,救救我的昆儿吧!昆儿忽然发了病,我实在没钱给他请大夫,我知道小姐您是好人,求你救救他吧!”
黛墨听得“昆儿”这名儿很熟悉,一时又想不起在哪里听过,便弯腰将妇人扶起来,瞧见她怀里睡着个胖乎乎的圆脸小男孩,正是前几天追着逍遥寻喊姐姐的昆儿,只见他双眼紧闭,满脸通红,身体却在不住的发抖。
黛墨伸手探探他的额头,滚烫,孩子发烧了。她赶紧将母子俩扶进屋里,给孩子把了把脉,才叫醒床上的逍遥寻,找来以前收藏好的草药,然后将煎药的方法仔细吩咐于那妇人,又将他们送出门口。妇人千恩万谢的别过黛墨,才抱着昆儿,转身匆匆离去。
妇人走后,黛墨一把拉住正向床榻走去的逍遥寻,想了想,下定决心道:“师傅,我想在这里开家医馆,给村里无钱治病的百姓看病,你觉如何?”
逍遥寻一听,立马来了精神,欣然道:“好啊,我看你练剑,早就看烦了,当初就说让你开医馆,还能养家糊口!”
“不过,你得帮我,我开药方,你配药!”黛墨以前见他教晓泗如何采草药,料想他一定懂医,眼下正好可以利用起来。
二人说干就干,逍遥寻从山上找来木料,做了两个高高的药架子,又将凉棚里的桌椅搬到院子中间来,放在药架旁边,还用剩下的木料树枝做成一架铡草机和一架捣药机。
接下来的几天,两人天不亮就到对面的山崖上去采药,有时候清晨出去,晌午就回;有时为了寻一味难见的药材,出去就是一整天。回来后,一人做饭,另一人就忙着挑拣、翻晒草药,然后将翻晒好的草药分类归档地放在规定的药架上。
这样忙碌而充实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昆儿娘亲的再次到来。那天中午,黛墨正在院子里分拣早上采回的药材,昆儿娘亲一手拧着一只老母鸡,亲自来给黛墨道谢,感谢她对昆儿的救治之恩。
原来,那天她抱着昏睡的昆儿回去后,连忙将草药按照方法熬好让昆儿服下,昆儿服药后的第二天就混蹦乱跳,完全看不出刚刚生过一场病。
昆儿娘亲高兴地合不拢嘴,她在乡亲们面前将黛墨直夸得堪比华佗,简直就是神医在世,济世活佛。于是,黛墨的神医名号便如她和逍遥寻的美貌一般,很快地在这僻静的小山村里传播开来。
昆儿娘亲回去后不久,便有人登门求医。黛墨虽然在南宫瑾处学得医术,并能将各种草药知识熟记于心,但毕竟从未正式给病人看病诊治过,刚开始心里难免瑞瑞不安。幸好逍遥寻在一旁抓药的时候,有意无意地夸赞一下“你这味穿心莲在此方中用的极妙!”或者“此处柴胡的用法用量,分毫不差!”黛墨虽不太了解逍遥寻的医术到底到了何种程度,但看见他笃定又自信的样子,终是渐渐安下心来。
不过接待了小半日病患,黛墨就已得心应手,心中不再质疑自己的实战能力。而闻讯赶来的村民也日益增多,因为黛墨不收诊费,这些村民大多是家中贫寒,无钱请大夫医治的穷苦人家,或者患了疑难杂症的多年老病号。那些但凡家里有点积余的村民,都会给黛墨送些粮食蔬菜,或者晒干的肉脯,以作她治病的酬谢。
很快的,黛墨的医馆,名气便在村子里越传越响亮,就连其他地方相隔甚远的乡村,也有病人慕名而来,其中还有不少权贵和富甲一方的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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