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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大业-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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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瑜……”
  一见到叶晓瑜,凌煜就打招呼,这是自刘半仙那件事后,自己第一次见到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一段时间不见,眼前的叶晓瑜好像长高了一些。
  叶晓瑜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就只好笑了笑。
  “你这下爽了,不用上课。”
  多日不见,路芊还是这样的嘴巴,一点都没有变。
  “芊……”
  “本来就是,凌哥哥你看她那个样子,白白胖胖的,哪里像个病人,装病还不是因为不想上课,不像我,病都没有痊愈就被娘亲叫来了……”
  路芊打断正要制止自己的凌煜,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堆。
  你上学堂难道不是因为凌煜?不要什么事情都赖在别人身上好嘛。叶晓瑜懒得理她,直接打算转头走开。
  一迈开步子,脚下就被绊了一下,这段路没有围栏,叶晓瑜被这么一绊,差点摔进‘花’园的小池塘里,稳住身子后,叶晓瑜抬头发现路芊丫鬟莺儿正站在那边,冲着自己挑衅的笑。
  不想和她较劲,反正也没有摔倒,叶晓瑜就转身准备离开。还没走出几步,背后就被人用力重重一推,直接摔了个狗啃泥。
  莺儿正站在背后,一脸坏笑。
  叶晓瑜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从地上爬起来,也顾不上拍自己衣服上的泥土,直接走过去,趁莺儿没注意,用力一推,莺儿此时正在沉溺于自己‘奸’计得逞的得瑟里,根本没料到叶晓瑜会反击,被叶晓瑜这么一推,只听“扑通”一声,整个人掉进了池塘里。
  “啊……莺儿,来人,救命啊……”
  叶晓瑜趴在池塘边大喊。池塘的水其实不深,只是现在是冬天,有些冰冷而已。
  此时凌煜和路芊已经走出一段距离,听到这边的动静,赶紧跑过来。一看是有人落水,凌煜立刻纵身跳下池塘,把正在水里‘乱’拍‘乱’叫的莺儿拉了上来。
  “莺儿,你没事儿吧?谢谢你刚才救了我……”
  莺儿一救上来,叶晓瑜立刻迎了上去,紧紧的握住她的双手。
  听了叶晓瑜的话,一旁的路芊一脸惊讶,莺儿救她?这怎么可能。不过,看着全身湿漉漉的凌煜,路芊也管不了那么多,生怕凌煜又沾染了风寒,赶紧催着他回屋换衣服。
  莺儿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搞的‘蒙’‘蒙’的,一时没反应过来,不知道该说什么,任由叶晓瑜握着她的手。
  等莺儿反应过来时,路芊早就拉着凌煜走远了,只留下全身湿漉漉的莺儿和叶晓瑜站在‘花’园里。
  刚才还没觉得冷,现在被太阳那么一晒,莺儿冻得直打哆嗦。
  看着莺儿这个样子,叶晓瑜有些后悔,自己刚才是不是有些太过于冲动了,即使是莺儿挑衅在先,自己也应该找个更好的办法,而不是采取最原始的以暴制暴。叶晓瑜觉得自己肯定是‘精’分了,因为现在,她觉得眼前莺儿有些可怜。
  “这衣服你先披着,不然会感冒的。”
  叶晓瑜边说边脱下自己的棉外套,披在莺儿的身上。
  “不要你好心!”
  莺儿直接把那外套扔在了地上。眼前这个人,明明就是个叫‘花’子,却能够‘阴’错阳差的成为路家的小姐,而自己,各方面条件都不会比她差,每天累死累活的,却依旧是个丫鬟。莺儿越想越气,这种气甚至盖过了刚才被推落水的愤慨。
  “刚刚难道不是你故意把我推下去的?现在又来装什么好人?你个下贱的胚子!”
  莺儿看叶晓瑜不说话,更加肆无忌惮。她6岁就来到了路家,如今已12岁,比自己晚来的银‘花’都当了大丫鬟,无论是外貌还是聪明程度,自己都不比别人差,可是却还是跟在刁蛮的路芊身边。自己拼命努力,什么都没有得到,这个凭空冒出来的叶晓瑜,却一夜之间成为小姐,上天对她竟然如此的不公。
  “爱穿不穿随便你,不过,如果你因此得病的话,看这情景,估计很快就会被轰出路家了吧?”
  虽然叶晓瑜不知道现在莺儿是怎么想的,但她觉得,利益衡量的说辞无论对谁都会有说服力的。她前世在公司管理员工的时候,就是用的这一套。
  莺儿有些动摇,一方面是因为冷,另一方面,叶晓瑜的话也提醒了她,如果自己真的被赶出去的话,那之前所有的努力不是都白费了,因为路芊根本就不在意自己,从刚才就可以看出来的,如今多得是想要进路家的丫头,自己一旦没用了,很快就会被别人顶上。但是,那件外套已经被自己扔在了地上,现在再去捡起来,怎么也拉不下这个脸。;

☆、第八十五章 出丑

  “披着吧,身体是自己的。”
  察觉到莺儿的心思后,叶晓瑜便走过去捡起被扔在地上的外套,重新披在了莺儿的身上,也不理会她的反应,径自走了。
  看着叶晓瑜远去的背影,莺儿拢了拢披在身上的外套,脸‘色’飘忽不定。
  回到南苑,红儿出去洗衣服了,这批手绢也已经完工,叶晓瑜一个人突然不知道该干些什么。这样无所事事下去肯定不行,也许自己不该再听江萍的话,休息的也差不多,是时候重新回学堂了。其实,叶晓瑜自己一直有一个纠结的地方,这批手绢已经完工,到底是该先拿着手绢去京城卖,还是该先去学堂上课?因为叶晓瑜的情况特殊,这两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却有着很大的关联‘性’。
  如果现在就回去上课,到时候去京城又要面临像上次一样的问题,即请假还是逃课。如果先去京城的话,其实这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只是,上回的京城经历在叶晓瑜的心里留下了一些疙瘩,导致她现在心里有一些抗拒,老是觉得再休息一段时间再去比较好。
  纠结来纠结去,最后还是决定先去上课,自己现在也不急着用钱,手绢的事情再定个时间见机行事。
  所以,那天下午,叶晓瑜在向江萍报备完了之后,便去学堂了。骞翼一看到叶晓瑜,走过来关心的嘘寒问暖,因为多亏了叶晓瑜和凌煜,他的祖母才可平安无事,一想到这里,他就越来越对这两人刮目相看,年纪虽小,却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能力,而自己虽已为人师表,饱读诗书,但却一直被江湖术士‘蒙’在鼓里,想来,不禁有些汗颜。
  凌煜像以往一样,即使多日不见,依旧和叶晓瑜进行着看似熟悉但又陌生的寒暄,可能是路芊在一旁瞪着眼睛的缘故,叶晓瑜觉得即便自己和凌煜经历了一些事情,但他们之间的感觉却永远是疏远和陌生。
  晴朗就更不用说了,永远都是那么一副死样子,冷着一张脸,好像所有人都欠他好多钱一样。
  无视掉路芊频频投过来的眼刀,叶晓瑜径自坐到了自己之前的位置上,不过,当骞翼宣布说下午为书法课的时候,叶晓瑜后悔的肠子都青了,自己的‘毛’笔字,说难听点,简直和“鬼画符”差不多,不用说给别人看了,就是自己也是不忍直视的,早知道如此,还不如直接选择去京城卖手绢呢。
  骞翼走到课堂前,展开卷轴,呈现在叶晓瑜他们面前的是“仁义礼智信;忠孝廉耻勇”这十个繁体字,其实这几个字并不难,如果能有钢笔之类的,叶晓瑜一口气写10000个都没有问题,可是,现在要用的是那软绵绵的‘毛’笔,叶晓瑜拿起桌上笔架上的‘毛’笔,沾了下墨水,试着写了几个字,发现自己连单纯的“丨”都写不直。顿时有些囧,赶紧悄悄的把那张纸撕了,‘揉’成一团,扔进‘抽’屉里。
  如今的自己是骑虎难下,进退两难,既然已经来上课了,肯定要按时完成先生布置的任务,这是基本的礼数,没办法,可是,作为一个从小就写硬笔简体字的现代人,对于‘毛’笔这种东西,叶晓瑜可是一点基础也没有。因此,她只得硬着头皮对照着一个字一个字慢慢的画,没错,她确实是“画”而不是写,就这么几个字,搞的叶晓瑜满头大汗,抬头看看前排的凌煜,虽然看不见他所写的字,但从那手的动作就可以看出,他笔下的世界肯定是龙飞凤舞。
  “啊……!!!”
  伴随着惊叫声,前排的路芊整个人突然从座位上跳起来。
  叶晓瑜伸长脖子一看,原来是打翻了墨盒,她的桌上、衣服袖子上黑漆漆一片全是墨汁。
  凌煜赶紧搬开椅子,让路芊走出来,免得衣服上再沾上墨汁,骞翼从讲台的桌子的‘抽’屉里拿了一块抹布,把桌上的墨汁擦干,墨汁很浓,那白‘色’的抹布一沾上,便瞬间变得乌黑。
  “莺——儿——”
  路芊站在桌子前大喊,她今天穿了一件全新的白‘色’绒‘毛’斗篷,如今袖子上和衣服的前面全是墨汁,又湿又黑,整个人瞬间变得焦躁异常。
  “小姐,怎么了?”
  路芊在上课期间,莺儿是一直要站在‘门’外候着的,如今一听到喊声,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便赶紧冲进教室。
  一看到路芊的样子,莺儿不由的在心里叹了口气,这一身,自己又有的忙了。也不知道前世造了什么虐,这辈子竟然跟了路芊这个蠢货。
  “怎么了?赶紧送我回去换衣服!!!笨手笨脚的。”
  路芊急的大喊,自己决不能在凌煜面前丢脸,现在最急迫的事情,就是赶紧离开这里,回去换一套衣服。想到这里,路芊一刻也不想让凌煜看到自己的囧样,急急让莺儿送她回去了。
  路芊走后,书法课还是要继续,看着眼前自己的字,叶晓瑜已经绝望了,虽然自己已经很用心去写了,可是仔细一看,还是难以出手,不过叶晓瑜也知道,练字这种东西,一时半会是没有办法速成的,以后在做手绢之余,也还是要‘抽’出些时间练练‘毛’笔字,不然,不管你人怎么样,别人一看这歪歪扭扭的字,应该印象分就会减了一大半吧。
  “叶同学,你向来观点很独特我们是知道的,没想到你的字也写的如此特别。”
  不知道什么时候,骞翼已经站在自己的前面,此时他正低着头看着叶晓瑜之上的字。
  “哈?被先生见笑了,我的字从小就写的很丑……”
  听了骞翼的话,叶晓瑜有些尴尬,不过想到自己现在才十岁而已,会写字就已经不错了,又立刻释然了。
  “晓瑜,你的字……哈哈”
  前排的凌煜听到声音,转过身子,看到叶晓瑜的字,不禁大笑。
  “怎么了?我的字难道有什么问题吗?!”
  叶晓瑜没好气的回答,自己现在才十岁,能够完整的写出这么多个繁体字已经不错了,而且可能是因为看习惯的缘故,叶晓瑜现在觉得她桌上的这些字写的其实也还不错。
  “没……只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凌煜强忍着笑说道。也许是因为在“画”的原因,叶晓瑜写的那些字,有些结构都已经重合在一起,糊成一团。平时看叶晓瑜足智多谋的样子,凌煜一直觉得她的字也应该是十分好看的,没想到,今日一见……看着桌头的那些字,凌煜又再次忍不住笑了起来。
  “没事儿,小孩子嘛,字这种东西,多练练就会好的。”
  骞翼微笑着安慰叶晓瑜。
  额,自己才十岁啊,十岁的小孩子,字能写好看到哪里去?叶晓瑜想起来自己前世十岁的时候,字写的,呃,好吧,是比现在好看一些,可是现在写的是‘毛’笔字嘛,这和硬笔字是不一样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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