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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知情未晚-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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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眼,“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臭毛病的?”
    李安雪不以为然,挑了挑眉,继续美滋滋地吃着,“老毛病了。”
    还老毛病……我顿时有些无语,又感觉有些好笑。曾经那个骄傲的不可一世的公主,如同女王一般的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李安雪,什么时候开始竟然不洗刷就开始吃饭了?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李安雪那仿佛嚼到了悲伤,咬了一嘴的面包,最后一个干呕,全部在垃圾桶里如数吐出。
    顾尤像是受了惊的一片野马,立马跑到李安雪的身边,又是拍背,又是递水漱口的为李安雪鞍前马后。
    我默默地走到李安雪的身后,扶着她在凳子上坐下,把一杯温热的牛奶递到她的跟前。
    顾尤像是个无措的孩子似的,皱着眉头,“雪姐姐,你要不要去医院看一下。”
    李安雪摆了摆手,“我没事,顾尤,你先回去吧。”
    “雪姐!”顾尤嗔怒地就差没跺脚了,“你都这样了,难道就不该让孟大哥知道吗?你这样子不仅让孟大哥煎熬,也让你自己难受,不是吗?”
    顾尤急的跟只热锅上的蚂蚁似的团团转,我抬起眼皮,没问李安雪他俩又是怎么地一段邂逅一段阴差阳错的姻缘。
    李安雪还是固执的朝顾尤摆了摆手,“你先回去吧,这不在你的工作范围内。”
    “李安雪!”
    顾尤的一声咆哮,吓了我一大跳,加上最近有点上火耳鸣,刹那间耳朵都是嗡的。
    李安雪不吭声,浅低着头,顾尤也沉默着。
    三年前那个刚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哥,现在已经是一个活脱脱的近一米八的大帅哥,发起脾气来的样子特别有偶像电视剧里男主角的霸气模样。
    李安雪一手扶着额头,招呼我,“陆未然,扶我回屋休息。”
    我得到命令,看了看顾尤,最后还是谨遵了圣旨,还没把李安雪送进去卧室,就只听房门嘭的一声被甩上。
    顾尤离开了……

  ☆、第七章 (4)爱你,我好疼

顾尤离开了,李安雪站在原地,没吭一声。我想安慰她两句,可是却不知道自己该从何说起。
    我把李安雪安置在床上,想了许久,决定还是要多过问她几句。
    “是孟柯的?”我问。
    李安雪深呼吸了一口气,又吐出,最后点了点头,“他还不知道。”
    我哦了一声,恍然大悟。原来这未婚妈妈竟然没让宝爸知道自己已经当爹了,于是我当时就犯疑惑了,“你没告诉他吗?”这是喜事呀!
    李安雪摇了摇头,“没打算告诉他,这个孩子我要自己一个人养。”
    我就又哦了,哦了之后就沉默着不语了。李安雪憋了半天,还是把事情的真相全盘交托了。
    “以前跟周承荐在一起的时候先不说感情怎么样,反正和他在一起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父母双亡,即便以后真的会结婚,那也没有多大事儿。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在孟柯他爸妈身上,有一次孟柯他妈在我们商场的专柜拿了货,回去后都用大半瓶了,非说这商品是假的,用了脸上过敏起红疹子,当时我心情也有点不好,就对店员说绝不退货绝不退钱,随她闹,大不了上官司。”
    我一听,就皱起了眉头,这李安雪也忒不会弄事儿了,我当时和叶于谦八字还没一撇呢,我就给他妈上了一瓶雅诗兰黛。你说他李安雪这身价过亿的,至于对自己未来的婆婆这么苛刻吗?不应该呀!
    我心里是这么想的,可我嘴上没说。李安雪这一说完,一看我这表情,就立马发现可能是我会错意了,就忙解释。
    “陆未然,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儿!其实当时我跟孟柯他妈并不认识!后来我跟孟柯回他妈那里去时,他妈本来笑脸盈盈的,结果再三的一瞧是我,就立马脸色拉的老长了,差点儿没拿一扫帚把我给轰出去,知道我有多丢人吗?”
    李安雪的悲催差点儿没被我拿来当作笑话,我赶紧收敛了再三,“一码事儿归一码事儿,再说了当时你也不知道那是孟柯他妈,如果你知道了你肯定不会这么做。所以呐,这事儿我是站在你这边的!但问题是,你都有孟柯的孩子了,想必孟柯他妈那边气儿也早该消了,好好的跟孟柯交流交流,多沟通一下,给以后自己的孩子留一条后路。”
    我这话才一说出口,李安雪就撇嘴了,“说的我就好像跟没人要了似的。陆未然,你给我听好了,第一,我李安雪谁也不稀罕,所以就不会放下尊严的去讨好任何一个人。第二,这孩子跟孟柯无关,虽然我能受孕少不了他的功劳,可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也享受了,这只是一次意外,所以孩子跟他没关。第三,我李安雪有条件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所以我很好,不要委屈不要嘲笑。”
    李安雪表达完自己的想法,我忽然对她有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到最后我也没能再跟李安雪说起关于顾尤的事情,其实这件事情早在三年前就已经拉开了帷幕,顾尤本来就对李安雪持以仰望的态度,而李安雪当年又加以故意引诱,难不保一个情窦初开的小男生就这么毫无征兆的就陷入了爱的困难。
    陪着李安雪聊了许久的天,我又打算去医院里看一看萧蔷,李安雪说她不去了,我也没再勉强。
    不过,我也大概看的出李安雪是有在刻意避免,因为她现在在怀孕初期,除去头三个月最危险之外,最大的原因是医院里面病毒性细菌太多,她也害怕自己跟肚子里的孩子会因外界一些不好的因素而受到感染。
    初为人母,已经懂得捍卫自己,守护好自己的孩子,对于李安雪这一点的改变我很欣慰。至少,当我得知她年幼时她亲眼看着自己的妹妹死在了自己的怀里,这个阴影几乎要伴随了她的一生,而这时,她却突然迈出了一大步,就新的人生新的起点开始迈出脚步,开始新的征程,而不是永远的站在了原地,生活在了过去。关于李安雪的这一点,我为她而感到开心。
    在医院里,我见到了阮名扬,他守护在萧蔷的身边。也许是这些年他长大了许多,改变了许多,于是就也看着比当年成熟了许多。
    萧蔷一见到我就想要起身,我赶紧又扶着她躺下,阮名扬并没有主动出门,而是随意的关心了我几句,过问我是什么时候回来的这里,我如实回答说最近刚刚回来的。
    可能是我觉得也许萧蔷早已经原谅了阮名扬,也或许是阮名扬早已经原谅了萧蔷自作主张打掉孩子的事情,我总觉得自己不适合出现,就是就忙着安慰了几句,就跟萧蔷匆匆道了别,有机会了再过来看她。
    走出医院,我忽然发现在自己有点没地儿去。想回家看看,可又觉得太过突然,还没到那个时机。
    于是,我就辗转着去了几年前经常逛的那家商场,打算买件衣服送给我妈,来讨她老人家开心。
    新玛特的一工人员记性特别好的就像突然发现了珍宝似的,指着我,“噢,是陆小姐吧,你好久都没有来我这边买衣服了,最近怎么样,还顺利吧?”
    要不是那工作人员叫出了我的姓氏,我还真差点儿以为她是不是认错人了。那名工作人员发现了我的疑问和纳闷,就赶忙解释说,“陆小姐,您是贵人多忘事儿。你忘了,我是于谦他的一个朋友,你忘了有一次你还和伯母在这儿拿了一件狐狸猫领的大衣。”
    我一听到狐狸猫领这几个字,我便一瞬间恍然大悟了。那个时候这件衣服还优惠了,当时就是因为叶于谦认识这店的经理,现在突然想起,顿时有些惭愧和无地自容,有些不好意思的赶忙道谦。
    不过,那工作人员话一说完她也发觉了一丝丝的不对劲,就试探性地问我说,“那个,陆小姐,好久没见你跟于谦过来这边一块逛街了,是发生什么事儿了吗?总感觉你好像跟前几年不大像了,差点儿没认出来。”
    我呵呵一笑,半开玩笑的摇了摇头,“人总是会变的,我也不例外的变老了呀!”
    那姑娘掩着嘴就笑看了,我赶紧收尾,“我今天是随便过来看看的,没什么重要的事儿,就是想转转,你忙哈,我到处看看。”
    那姑姑很识趣的没再挽留,我一个在商场兜兜转转,忽然看到一条手链,跟叶于谦送我的极为相似,好奇心趋势着我一步步往前。
    我大概的看了两眼,没等工作人员向我介绍,我就又调头走了。
    忽然的,我就又想起了叶于谦,我从包包里拿出那条手链,那是至今我唯一留的一件叶于谦送我的东西。
    我下了电梯,若有所思的一路往前走着,却有人挡在了我的面前,我回了回神,抬起头,那张脸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我没有吭声,时间仿佛静止在了这一秒。随即我又低下了头,因为我发现,我自己停留了,而我本不应该要停留。
    “小然!”叶于谦忽然转过身,拉住继续要往前走的我。
    我很被动的被止住了向前走的脚步,我紧皱着眉头,没有一巴掌拍掉那双手的勇气,只是看着他发呆,发呆……
    “放手!”
    我没有冷声呵斥,只是很平静的,却还仍旧夹杂着足以让人察觉的出的怒气。原来,这么多年过去,我仍旧无法释怀,仍旧无法平静面对。
    叶于谦摇了摇头,那坚定的眼神叫人心头为之一颤,“不,陆未然,我不放手!说什么也不放!”
    我突然感觉很好笑,略微的抬起了下巴,好似是在嘲笑他人的高估,也好似在讽刺自己竟然没有办法完全将他忘怀。
    “陆未然,你躲了我三年!这一次,我不会放手。”
    叶于谦把我的手腕子攒的生疼,那坚定的目光,就好像当初说爱我时那么的认真。我忽然有一点感伤,曾经以为只要远离了有他的地方,将自己放逐,也许我便可以重新来过。
    可是,却不然,我发现自己,再一次重新踏上了这片土地,所有的当初就这么顷刻之间的就又再一次向我席卷而来。
    人类是群居动物,重感情,爱回忆,最容易触景生情。可,要知道啊,三年啊,都过去三年了,有什么是不可能被淡化的?我啊,所有心口的伤都被抚平的差不多了,即便心头再有所涟漪,即便我再有个性再有脾气,过往的一切在我眼中却再也无伤大雅,不足以激起波澜。
    没有波澜的过往,那便是一谭死水……
    我久久的望着叶于谦,才终于发现,原来自己该忘的真的已经忘的差不多了,没有忘的,只是在等时间更久,才能慢慢淡化。
    我那么多年修筑的堡垒顷刻间崩塌也终究不过成了回忆,而记忆里让我希望破灭的我没有忘怀,但让我重新点燃生活的那些人和事我也不曾忘记。人永远生活在当下,从不在缅怀过去中生存,也不在感伤未来中过活。我也一样,因为我知道,生活永远在继续。

  ☆、第七章 (5)爱你,我好疼

叶于谦若是强行挽留,怕是他没有这个机会。不,是他没有这个资格。
    我收了收手,叶于谦也并没有松开。
    三年了,三年时光足以让人渐渐地忘记一个人的好忘记一个人的坏,可若真是要真真正正的从记忆里抹去,怕是真的还需要时间。
    爱上一个也许只有一秒种,但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
    三年的时光,该忘记的我怕是已经忘的差不多了,不该忘记的,是因为还没有到那个时间,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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