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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大人,何弃疗-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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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居以来的日子,她有时候都会在想,当时结婚是不是真的太过草率了,她还没有准备好接受,时间却是一眨眼,一年。
  想到这里,以筝决定收住,她得收拾收拾东西,去趟学校,临近研究生毕业,还有好几篇毕业论文要交,所有乱七八糟的私事只能往后面推了,至于沈遇,还是慢慢来吧。
  把小小的公寓打扫了一通之后,以筝出了门,电梯坏了,她从六楼慢慢的往下蹭,出了公寓才发现外面在下雨,这个季节雨水都是充沛的,出门时有些心不在焉,让她遗落了放在玄关旁边的时常备用的雨伞,还好下车的时候遇到了同一个导师的同学,虽说以筝连这个男生的长相和名字都没记住,但是人家还是好心的将她送到了女生宿舍楼下。
  虽然宿舍的人都不知道她已经结了婚,但是和宿舍里的人相处的还是不错的。
  推开门的时候,以筝就看见只穿着睡衣的老大正夹着手机坐在上铺打电话,见以筝进来,摆了摆手当作打招呼。
  以筝示意她不用管自己,放下包,拿出笔记本开始准备写论文的材料。
  “老娘受不了了!”老大手机里传来毛豆的咆哮声时,秦以筝面不改色的翻着手里的历史资料,那边咆哮声仍在继续:“以后再也不要去相亲了!老娘再也不玩了!”
  “……”鉴于此话某人已经说了无数次,某筝表示已经无感。
  毛豆在整个历史系很出名,究其出名的原因就是相亲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跟电动小马达一样,人称“相亲小马达”
  “尼玛,他居然嫌我胸小!”
  “……”秦以筝手里的资料抖了一下,正想说点什么,坐在上铺修剪指甲的宿舍长凌空彪了一句:“纳尼?他明明都没有!还敢嫌弃你?豆儿,回来吧,什么相亲的都去屎吧,大不了毕业去做百合!”
  “好!”某豆得到共鸣,“啪叽”一声挂断电话,以筝继续淡定的去开电脑。
  电脑刚刚进入状态,以筝打开搜索,正要敲键盘,宿舍门就被人以暴力从外面踹开,周舟抱着一大堆资料,步履维艰的将它们全都砸在床上,然后一边哀嚎,一边将自己砸在资料上:“学历史的孩子伤不起啊!”
  “那你当初为什么选历史?”坐在上铺的宿舍长开始给修好的指甲上色。
  “老大,我以为我是真爱啊!”周舟继续哀嚎……
  “周周,我要的资料有么?”以筝从书桌上抬头看她。
  周舟爬起来从中抽出几份:“喏,这个是你要的,我随手翻了翻,应该有点用。”
  “嗯,谢啦。”以筝扬了扬接过来的资料。
  “阿筝,明天晚上系里有会餐,你……”老大,将涂好的指甲亮给两人看“漂亮么?”
  “我明天……”以筝下意识拒绝。
  “您明天又有事要忙。”老大顺口接道。
  “老大英明!”适当的拍马屁是必要的。
  “啧,阿筝,要我说咱们宿舍唯一一个能拿出手的人就只有你了,可你却……你这样真的会嫁不出去的。”老大立刻做出一副怒其不争的表情。
  “老大,你还是饶了我吧。”以筝抖了几下,将手头的资料放桌上,起身去拿包。
  “要回去了?”周舟眨眨眼看她。
  “嗯,还有点事。”以筝微微笑起来,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第3章 过往与现在

  以筝从宿舍楼下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宋茵背对着她靠在车旁边玩手机,以筝三步两步蹦过去,正要伸手拍她,宋茵背后就像是长眼睛了一样,一把拍下以筝的手,调笑道:“怎么还敢蹦跶,你肚子里万一有什么了怎么办?”
  以筝白了她一眼,飞快的钻进车里,打开冷气,缓缓地舒了一口气,心情轻松了许多。
  宋茵从左边钻进来,系好安全带后,继续笑:“还不系安全带,当心你儿子踹你啊。”
  以筝觉得很无语,扭头扣好安全带,伸了个懒腰:“去哪儿吃饭啊,我快饿死了,早饭还没吃。”
  很久以来,她只有面对宋茵的时候,全身的戒备才会松下来,这种感觉哪怕是沈遇都无法给她,至少现在,他还给不了。
  想到沈遇,她的表情便有些冷了下来,宋茵看了看她:“怎么回事儿啊你这是,变脸变得四川脸谱似的,你们家那位今天又点你这炸药包儿了?”
  以筝摇了摇头,赶走突然涌上来的异样感,拍了拍座位:“我要吃肉!”
  “好嘞,等着。”宋茵笑了起来,打着方向盘拐出学校。
  “你以后还会回学校么?想好以后做什么工作了没?”
  以筝把自己缩进软软的车座里,冷气开的有点大了,有点发冷:“恩……应该还有几次吧,说不好。至于工作,可能会去研究院,你知道的,历史是个大冷门,出路也不是很多。”
  宋茵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车开了有一会儿,以筝有些昏昏欲睡,快睡着的时候,车速慢慢的降了下来,却是停在了麦当劳的门口。
  “堵车么?”她探头,前面的路很畅通啊。
  宋茵笑着看她:“不是要吃肉么?下来吧,姐姐带你去吃肉。”
  以筝满脸黑线,磨磨蹭蹭的从车上下来:“姐姐诶,咱们两个加起来都已经五十岁的人了你觉得额……吃麦当劳真的好么?”
  “少废话。”宋茵拍了拍她,“乖,去里面等着,我去停车。”
  以筝认命的点头,走进去,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等着宋茵回来好去点餐拿餐。
  等了有一会儿,宋茵却一直没回来,以筝百无聊赖,盯着麦当劳里灰白色的灯罩发呆,旁边有人走了过来,很熟悉的脚步声,她几乎是立刻便判断了出来,但是以筝却不敢回身,只盼着他没有注意到自己。
  那人似乎已经吃过饭了,朝着门口的方向走出去,期间没有注意到以筝,不知为什么,这让她莫名的舒了口气。
  怎么会那么巧,来吃个麦当劳都能遇见,还是说,他几乎每天都只吃这个?眉头微微的锁了起来,她怎么会忘了,这个人生活不规律,除了收藏癖之外,还有三大喜好:牛奶、报纸、麦当劳。
  沈遇一直觉得早上起来一杯牛奶是最好的饮食习惯,但是他拒绝喝西瓜汁,草莓汁等红色的果汁,以筝猜测大概是职业病罢了。
  报纸是牛奶的最好搭档,沈遇曾经这样向她描述,以筝不置可否,每天一杯牛奶加一份报纸,典型的老年生活,她只是二十四岁,还没到要掉牙齿的年纪,这等生活方式,她确实不敢恭维。
  至于麦当劳,没有什么原因,他就只是懒而已。
  想到这里,以筝嘴角微微扬起,正巧被走过来的宋茵看到:“笑什么呢?看见男神啦?笑的分分钟把人强了一样。”
  “说什么呢。”以筝转移话题,“去点餐吧,我只吃肉啊,其他的一律不要。”
  “遵命!”宋茵做了一个夸张的动作,一溜小跑到收银台那里去点餐,哪里有平日里的熟女气质。
  以筝托着下巴摆弄手里的餐巾纸,单手折了几下,折出来一朵百合花来,她把那朵纸花拿在手里细细的摩挲了会儿,脑子却是越发的空白了。
  这花的折叠方法,是曾经的一个人教给她的,那时的她多笨啊,连这么小的东西都不会折。
  宋茵很适时的走了过来,很敏锐的感觉到以筝的变化,但是她没有说什么,只是将买到的东西摆在餐桌上,麦辣鸡翅、脆香鸡、卡罗比牛肉珍宝三角……一大堆的食物摆了一桌子。
  以筝将手里的纸巾花拆开来,自作轻松的拿起一只鸡翅,咬了一口,什么味道都没有吃出来。
  宋茵将餐巾纸递给她:“喂,想什么呐?这里。”她指了指自己的脸颊,“沾上了。”
  以筝随意的抹了两下,将纸巾扔进脚边的垃圾桶里,托着下巴:“阿茵,你怎么不结婚?”
  宋茵眨了眨眼,笑了:“怎么着,这火还想烧到我这儿来?”
  说完,不等以筝说话,再次开口,却很是正经:“其实到了我这个年纪,说没玩够,不想结婚什么的都是假的,阿筝,我已经二十八岁了。我有时候也会想,我觉得我可能等不下去了,陆绍冰再不回来,我就不等了。”
  陆绍冰是宋茵十五岁时爱上的第一个人,那是一场从开始就注定没有结果的单相思。但是她还是异常执拗的坚持等下去,一等十几年。
  以筝有些心疼的握她的手:“那就不等了,你去找个男神嫁了,让陆绍冰好看,让他后悔自己错过了一个多好的人。”
  “哈哈,像你一样么?”宋茵笑了起来,拍了拍以筝的手,笑的眼泪都要飚出来了。
  找个男神嫁了,这是她们两个之间经常调笑的事情,简单来说,沈遇就是宋茵的男神,要容貌有容貌,要身材有身材,重要的是人脑子好使,智商高,对下一代的基因很有利。
  以筝叹了口气:“我突然有些后悔了,阿茵,我这婚是不是结的太过急躁了?”
  “怎么这么说?”
  “我觉得……”她顿了顿,喝了口水才继续说下去,“我们之间没有感情基础,一直都是处于磨合期,但又总是喜欢触及对方的底线,这样的婚姻有意义么?。”
  “其实,即使是有感情基础的夫妻,在结婚以后也是要有磨合期的。总是会有磕磕碰碰,但是以筝,你觉不觉得是你的原因占了大部分?”
  “我的原因?”
  秦以筝不明白,她有些迷茫,这一年来她自问是真的想要做一个好妻子的,但是他们之间终究还是有太多的问题夹杂中间。
  这不是他们两个第一次闹别扭了,如果没有算错的话,是第三次,结婚才不到一年,分居了三次,这对于任何一个新婚家庭来说都是很奇怪的。而这一次,是时间最长的一次。
  记得第一次分开一周不到,沈遇打电话给她要求和好,态度强硬,以筝自然不肯,觉得他无理取闹,也是那一次,他生病不肯说,要不是以筝回去拿换洗衣服,他差点就要把小感冒转成肺炎。
  第二次,他学聪明了,打着生病的旗号把以筝骗了回去。
  而这一次,闹得是最凶的,近三个月不再联系,以筝一度认为他们之间,这是要结束了。可是,依旧没有,沈遇今天早上的电话让她觉得他们之间的婚姻,似乎只能靠淡忘不愉快来维护,你不提,我不提,大家一起把它压下去,然后等着它有一天,爆发。
  既然已经到了这般地步,为什么还是选择彼此折磨下去?这是宋茵问她的,她不知道怎么回答,舍不得么?她不知道,但是当一个人在生活里成为习惯,是很难将其抹杀掉的。
  沈遇是这样,邹晋亦是。
  沈遇现在的定义是法定的丈夫,是名义上的爱人,虽然以筝不知道自己是否是爱他,还只是一种习惯。
  但是邹晋,却是曾经年少的共同见证人,他们在一起将近四年,没有修成正果的原因却是因为……邹晋死了,氰~化钠深度中毒,死在学校老旧的作废的实验室里。
  那时候,她才大一,认识邹晋的时候在很美好的十八岁,像很多落入俗套的电视剧情节一样,他们两个很相爱,那个时候的秦以筝曾经做过很多关于婚礼的梦,她一直认为在自己婚礼上,会为自己的无名指戴上婚戒的那个人,会是邹晋。
  现在想来,她却是从来没能在梦境里,看见穿着新郎服的那个人的脸。一切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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