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的,我已经相信那一切关于前世的他和我所有地故事。3^Z中文网;电脑站www;z…z…z…c…n.com更新最快。其实自从我们发生亲密关系后,我就常常会对着他的某个动作记起某些属于远去地古老年代的故事片断。让他常常感叹,早知道那个有用。早在见到我的第一天,就该把我推倒。当然,从巴黎回来后,他厚着脸皮,提着行礼箱,上演了离家出走的戏码,然后哀求我收容他。
不知不觉,这样的同居生涯居然过了大半年。我们在市区边缘买了幢独立地花园式洋房,他也将办公室搬到家里。十天里有六七天赖在家,只有十分不得已,什么要见客户。要敲定合约等,才偶尔出马一回。不过。他从不将公事带到卧室。再忙,也拖着我在书房陪他。我曾问过。怎么不带回房?他说因为我不喜欢他把公事带回卧房,只属于爱人的私密空间。我笑笑,恍然记起,很久很久以前,我真的说过那样的话,只是那还不是卧房,是寝宫。
我现在已经是彻底的闲人,四月份的一个下午,我躺在阳台上的遮阳蓬下,懒懒地晒着日光浴。不能怪我这么做,我这个人本来就是极度怕热,又怕被太阳晒坏皮肤,可又渴望和大自然做些亲密接触…呵呵,就这样折衷一下。
虽然手里翻着书,心里却吊着刚刚做的怀孕测试。明明记得每次都要求他戴雨衣的,怎么还会?可是我地月事一向很准的,现在都两个月没有来了。
这大半年,牧也和我说了很多次要结婚,但我真的十分享受恋爱地感觉,总说稍微过段时间。可如果有了孩子……哎,反正早把他当老公了,差的只是一张纸而已。阳光下地我有些昏昏欲睡,忽然牧从屋内出来,穿着我硬给他套上地,绝对夏威夷风格的衬衫,沙滩裤,极为不自然,有些躲躲闪闪地走到我跟前。我不由轻笑,看来保留前世记忆有时把一些习惯也带了过来,比如,大夏天地,他也总是要衣着正式整齐。也幸好现在有空调,冷气机这样的家伙,才不至于使他又中暑病倒。只是,明明是个酷哥型的超级帅哥,偏偏有比我还白的肌肤,让我那个心里不平衡啊!其实,在他还是那个冷面王胤的时候,他的皮肤也是很白的,不比我当时差……哎,再叹一口气。
“终于决定出来晒太阳啦?决定晒出小麦色肌肤,改走性感帅哥路线了?”我用书遮阳,挡在眼睛上方,看着牧。不是,出人命了!”他一脸严肃,虽然不再象前世那样冷着脸,如西伯利亚的空气一般,但骨子里还是透着一种凉意,浑身散发出生人勿近的信号。可是,我喜欢啊!我爱极了夏天抱着他的滋味,晶晶亮,透心凉,真的很舒服。不过他的话却是让我一愣,从对他的宵想中回过神来,也跟着紧张起来:“什么出人命了?你家还是我家?怎么回事?”
他却没有了声音,反而躺下来,几乎半躺在我身上,快速地用唇封住我的,手却抚上我的小腹。唇舌相交,轻挑慢拈,等我早就被他晕得不知方向的时候,伸出手试图解他衬衫扣子时,却被他的上半身压住了手,低沉的笑声从我胸口方向传来。他抬起头,看着我依旧有些迷蒙的眼:“是这里出人命了!现在你同意马上结婚了吧!”他依旧留在我小腹上的手此时却烫到人心里。
“你确定?”清醒了些的我,看着明明眼里的笑意都快溢出来的他,偏偏还故作严肃地板着脸。
他从旁边拿出那根试孕棒:“看到没有,两条红线!人证物证确凿!这回你总要嫁了吧!”
“好!”其实我早就想嫁了,撇开上辈子,我也早就认定,他是这辈子的唯一了。不过我的双手缠上他的脖子,故意暧昧地道,“那你现在想不想回味一下制造人命的过程?”
牧的脸有些微红,却不知是因为我的答案让他兴奋的,还是他也已经情动。他一个挺身,站起来,随后将我也抱起来:“以前不知道那些庸医怎么说的,还太医呢!害得每回你有了身子,我就得禁欲十个月。现在才明白,只要小心点就好,真是浪费啊。不过,我会很小心,很温柔的。”
他的话,有种让人感觉混乱的不清,毕竟,这一世,我什么时候生过孩子?可我明白他的意思就好。他将我抱回屋里,顺带用脚关上了门。
婚礼在五月初八举行,一切依照古代中式婚礼来。当我疑惑地问他,这么短时间,要说筹备一个隆重的西式婚礼,加班加点还能完成。但若是这种十分严格按照古礼来的婚礼,礼服,用到的小物件等等,不是那么好找的。
那时候的牧,脸上一点疑似的红晕,被我问急了,才坦白,其实自从巴黎回来,肯定了两人的关系,他就开始忙碌筹备婚礼,只等我点头,就可以马上举行。
他的箭术没有退步,隔着马鞍接过我手的那双手依旧有力,坐帐的时候,他的手也还是一样不老实,挑开头盖的时候,他眼里的晶亮,恍惚,依旧如三百年前那个十九岁的少年一般,带着渴望,深情,以及隐藏着一丝不安,和终于再次结为夫妇的满足安心……前世今生,两世为人,有夫婿如此,我还能求什么?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
天地合,我亦与君随!
夫复何求!夫复何求!
胤禩/莫沫:她在灯火阑珊处
因为外篇不想分开一段段发,所以,可能不是每天有,但每次都是完整的一个外篇。这篇就是六千多字的。
骄阳似火!
浦东机场内,冷气开得很大,只穿一件夏衣,稍微不挨冻的人,皮肤都冻出一些鸡皮疙瘩。莫沫木然地站在平滑电梯上,他的心,此时就像在冰雨里晾着,又冷又湿。而烟灰色薄西服商议内袋里的那枚十克拉的钻戒,却如地狱烈火一般,烧灼着他的胸口,冰火交融的煎熬,是不是就是这样?
故意染白的寸长雪发,半框金丝边眼镜,配上这样一张儒雅,精致的脸,十个人看到,十个人驻望,不分男女老幼。而他眼角两道浅浅的细纹,又为这份儒雅添上几分轻染的沧桑,应和着那头雪白,使他整个人看起来不染尘世地清灵。有几个少女,甚至在一边,捂着胸口,呆呆地地看着他。
若是往常,莫沫或许会对他们回以礼貌地一笑。但现在……他借着从口袋掏手帕的动作,捂住那枚钻戒,捂住受着冰火煎熬的心:诺诺,诺诺……他还是晚了吗?他可以安慰自己说是同名同姓吗?他可以欺骗自己说那个他最纯最美的初恋,依旧在等他吗?等他?呵呵,当初是他倔强地先推开她的,不是吗?
机械般地提了行礼,机械般地坐上出租车莫沫地思绪飘到了十二年前。家境小康的他,大富之家的她;校草的他,校花的她;才子地他,才女的她……不负全校学生众望。走到了一起。他还记得第一次牵她的手,是在一次校演结束,在拥挤地人群中。他握住她的手,心仿佛从胸膛里跳出来。她笑得让月亮失色。他羞得脸色仿佛煮熟地虾,手里直冒汗,怕弄脏她的手,却又舍不得放。
朋友,同学都说他们是金童玉女。只有他知道,自己一直将她当做女神一样,小心翼翼地对待,不敢越雷池半步。偶尔一个牵手,一个拥抱,他都会开心好几天。
但显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希望他们在一起。作为辛家的长女,她在高三的时候,辛家就决定送她去英国接受所谓的精英教育。也是在这样一个热夏。当他还挣扎在黑色七月地高考时,她起程去了遥远的雾都。莫沫不顾一切地飞奔到机场,第一次。心痛的他吻住了心目中的女神,并向她许诺。等她回来。
背誓的。往往总是先许诺的那个!那天,一转身。一个稚气的少年拦住了莫沫的去路。少年告诉他,今天那么漂亮的她,手中挽着地包四千多,那身让他将心中女神疑为花中仙子的浅粉色长裙一万多,让他羡慕地,从脚底往上,缠着她修长小腿的白色细跟凉鞋六千多,还不包括她身上地各种小配件。
少年的眼神中没有半分瞧不起莫沫地意思,只是直直地叙述着这件事。末了,少年只说了一句:“我姐是重感情地人,如果她心里喜欢你,便是我爸阻止,她也会跟你走。可是,除了那不能吃,不能看的感情,你还能拿什么来爱她?”
“我,还能拿什么来爱她?”莫沫失魂落魄地离开机场。想到以后,若是高贵如仙子般地诺诺,穿着打折才能买到的过时的衣服,穿梭在自由市场和人讨价还价……莫沫的心,就不可抑制的颤抖……虽然才十八岁,但他想的是要和她过一生一世,可是,他,能给得起她幸福吗?
高考,并不理想!莫沫没有考上本以为十拿九稳的北大,而去了南方一所一流大学,读非常冷门的专业。临去报道前,辛诺的父亲找到了他。至今他还记得,当时那个看似温文而雅的男人对他说的话:“这是一张现在最热门的金融专业的入取通知书,接不接受我也不强迫你。不管怎样,我不赞成你现在和诺诺来往。如果以后,你事业有成,诺诺还是单身的话……到时我不会阻止你。聪明的你,应该知道怎么选择吧?”
于是,在他们分开的第一个圣诞夜,当诺诺特意从英国赶回来时,他将另一个女子带到她面前,说自己已经移情别恋。诺诺的眼里有受伤,有不敢置信,让他几乎想坦白,可接着,她那一点如释重负将他的心推向黑暗。他……还是选择离开……
他毕业了,被一家香港公司的老总看中,工作了一年,就调去了香港,有缘拜了股神为师,成为了一个在亚洲股市也挺有名气的操盘手。16K小说网;手机站wap;z…z…z…c…n.com更新最快。生活一直在继续,心底的那个名字被越埋越深。逢场作戏,虽然有过一些临时床伴,但一直没有真正找女朋友。直到……直到三天前,一则辛家李家联姻的新闻,将他现代贵公子的伪装彻底打散。他慌乱地安排好一切,不顾若宁的眼泪,飞回了上海。
若宁是他最后一任床伴,两年前电子龙头周家叛逆的大小姐若宁主动找到他,你情我愿……但日久有些东西会变质。若宁爱上了他,而他……说不清对若宁什么感觉,干脆断了关系。可为什么现在想到她的泪,心竟然会痛?是心痛吗?是因为诺诺终于要嫁人了,才痛的吧!
莫沫闭上眼睛,耳边传来出租车司机的声音:“谢谢,一百二十七块!”
莫沫付了帐,入住了早先定的H宾馆。今天是初六还是初七?莫沫记不大清了,现在人都很少记阴历。随手将行李扔到桌上,莫沫迫不及待地先去冲凉。固然是因为一路风尘和湿热的天气,但更多是心里头那挥之不去的烦闷,焦躁。
只围了条浴巾,还有水珠顺着那虽瘦却精壮有力的线条,流入腰间,滴入浴巾上。莫沫一边擦干自己的头发,一边打开了电视。
在冷水冲洗下,稍微平静的心刹时变得死寂。新闻地内容在三天前的报纸上已经读到过。但新闻后的半小时转播……据说是他们按照满清婚仪地婚礼后,向政商两界的一些大任务敬酒地剪辑画面。原来今日已经是初八。原来他……还是晚了!
一身火红旗袍的她,依偎在一身石青长褂的他身边。槲光交错,在百多人中,他们的眼中始终只有彼此的存在。原来他们还是在一起了,原来自己始终挣不过他……是挣不过吗?曾经卑微地请求。只需要来世先比四哥找到她,让她给他一个了解彼此地机会……上天达成了他的愿望,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