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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
顾映雪伸手随便指了指,选定几套婚纱。
试到第六套的时候闵关绍的态度突然就变了,直接换成命令的口吻:“这套,这套,还有那边三套,都试试。”
顾映雪要罢工,撂挑子不干。
他眯眼:“别忘了,顾开还在病床上躺着。”
然后顾映雪就不敢怠慢了,乖乖当衣架子。
试到最后她感觉自己已经麻木了,胳膊都抬不起来,像滩烂泥似的滩在休息区的沙发上,一动不动。尤其是脚,店里提供的高跟鞋不合脚,卡得难受,疼得要命。
闵关绍的脸色不是很好看,走过去踢踢她的脚丫子:“起来。”
顾映雪不动。
“不要逼我说第二遍。”
“先生,您的女朋友好像非常累,不妨让她休息一会儿吧。”店员走过来劝道,心说这男人真不懂得体贴,而且脾气这么暴躁,瞧把他女朋友吓得,像个受气的小媳妇似的默不吱声,一句话都不敢说。
店员为顾映雪默哀。
闵关绍横眉:“她不是我女朋友。”
“您的未婚妻……”
“她不是我未婚妻。”
“您的妻子……”
“她是我小姨子。”
纳尼?!这年头竟有带小姨子选婚纱的!
店员震惊的把嘴巴扩成一个夸张的o型,久久说不出话。
领班将一切瞧在眼里,去前台一通电话打给经理,经理火速赶来救场。
婚纱店的经理是位金发碧眼的歪果仁,叽里呱啦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使得原本就浑浑噩噩的某个女人愈发精神恍惚。
曾经她满心期待着为他披上神圣的婚纱,成为他的新娘子,在他面前展现自己最美的一面,如今这个愿望算不算实现了呢?
恩,应该算吧——即便是为她人作嫁衣裳。
顾映雪脑子很乱,一半是水,一半是面,然后两边一掺和,成了浆糊。等她好不容易理通顺恢复清明的时候,这才惊觉自己在闵关绍的车里。
她仔细想了想婚纱店发生的事,只隐约记得闵关绍和经理交谈了一会儿,然后感觉眼前有人影晃动,她蔫蔫的抬起眼皮瞥了一眼,只瞥见一片洁白,和下摆处触目惊心的一线红。
最后这套婚纱她没试,直接被闵关绍打包带走了。
如此,她才得以解脱。
后来顾映雪才知道那套婚纱喻为“爱之殇痛”,因为寓意不好所以行情也不好,这些年从法国辗转流落到中国,一直空巢搁置,从未等到有缘人的赏识。当初闵关绍一眼相中这套婚纱,并且万分笃定这款婚纱绝对适合那个女人,甚至可以说是老天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
他自私的不教她试,一心期待婚礼当天的惊艳……
“顾——北北,你还好吗?”岔路口等红灯,闵关绍透过后视镜瞧着女人黯淡无神的双眼,问。
顾映雪扭头,看窗外。
这算摇头吧,意思是她不好。闵关绍霸道的认为,又说:“今天辛苦你了,我先送你回家,明天上午九点我去接你。”
什么?
顾映雪险些吓晕过去,连连摆手:不不不,不行,明天我不敢出门。
明显感觉那男人气息一凛,开始释放冷气。
顾映雪忍受了十多分钟,待豪车停在小区楼底,她慌忙打开车门,逃也似的逃上楼。
3月5号,惊蛰。《夏小正》曰:“正月启蛰,言发蛰也。万物出乎震,震为雷,故曰惊蛰。是蛰虫惊而出走矣。”
所以惊蛰有“春雷惊百虫”的说法,也惊到了顾映雪。
顾映雪长这么大总共怕过两件事,一件叫闵关绍,一件叫打雷。如果问这两件她最怕哪一个,其实还是第一件怕得多一点儿,因为雷不会劈她,但是闵关绍会劈她。
往常年的今天,顾映雪哪儿都不去,就乖乖呆在家里的床上,身上捂个大被子随时准备迎接雷声的到来,即便耳朵里塞上棉团也不管用,因为她知道外面在打雷。
这是心病,普通法子治不了。
想想也是挺苦逼的,她既怕打雷,又体质畏寒,纵观全年,春天夏天有雷,秋天天气转凉,冬天更甚,一年四季都没个好日子。顾映雪都不知道这些年她究竟是怎么熬过来的。
给自己点个赞。
早上荛荛的烧退了,顾映雪放他自己去学校,然后一个人在家窝着。
扣、扣、扣、
“汪汪汪、、、”
“顾北北,开门!”闵关绍在门外呼唤。
我不在我不在我不在……
“开门,我听见团团叫了,团团说你在家。”
你哪只耳朵听见的?禽兽!
“对了,待会儿我打算去医院看顾开,你说如果我一不小心按错……”
咔哒——
门开了。
顾映雪顶着一头乱蓬蓬的秀发现身:“有事?”
闵关绍皱眉:“刚起床?”
“恩。”鼻音,不想解释太多。
“新娘子还差一双婚鞋和一对婚戒。”
哦,又是找她帮忙的。顾映雪想了想说:“闵先生,婚鞋可以坐下来试,大不了你帮她穿。婚戒更简单,你只需拉着她的手给她戴上去就行了。这都不是体力活,我相信你未婚妻能挺得住。”
闵关绍煞有介事的点头:“说得有道理。”
所以就不用我帮忙了是吧?顾映雪一厢情愿的以为,殊不知男人接下来说了一句:
“我还是去医院看顾开吧。”转身欲走。
等等!她急得一把揪住他袖子口。
男人回头,目光落在袖口处那只白皙的小手,挑眉:“有事?”
顾映雪缩回手,抿唇:“你等我一下,我换个衣服。”
闵关绍进客厅等着,和团团大眼瞪小眼。
顾映雪回房,第一时间跑到窗户那抬头望了望天空,东南方向挂着一轮九点钟的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视野之内一朵云彩都没有,不像会打雷的样子。
她稍微定了定心,换过衣服,梳好头发,叠起被子,挎着包包出来见闵关绍:“可以走了。”
“在这边住得习惯吗?”闵关绍看着客厅角落里堆满的大大小小的箱子问,那里面装的都是暂时用不到的家当,还没来得及整理。
顾映雪说:“挺好的,安静,没人打扰。”
这是怪他打扰她了?
闵关绍假装听不懂她的言外之意,起身说了声:“走吧。”
两人来到一家大型商场,琳琅满目的高跟鞋目不暇接,直教顾映雪挑花了眼,看看这双,喜欢,摸摸那双,好看,再试试那双,真漂亮,舍不得脱了。
“喜欢这双?”闵关绍指着她脚上穿的这双,那是一双银色水晶鞋,通身镶满晶莹剔透的水晶,闪亮闪亮的,堪称女人的最爱。
顾映雪恋恋不舍的脱下来,撇了撇嘴,写道:“太闪了,你未婚妻……那个,你别嫌我的话难听,你未婚妻身体不好,肤色有一种枯黄的病态,不能穿这么闪的鞋,否则会衬得她很难看。”她本来就难看!
闵关绍一字一字看她写完,完了深深的看她一眼,招呼店员:“小姐,这双包起来。”
“不,不是……”
“我说是就是。”闵关绍强行打断,找借口说,“婚纱的裙摆很长,露不出脚,穿什么都一样。”
那倒是。顾映雪想想也对,问:“我穿37码,你未婚妻穿多大码?”
“跟你一样。”
我讨厌她跟我一样!
闵关绍去款台结账,顾映雪百无聊赖的想要不要提醒他再买几双鞋,因为她听周围的朋友们说过,一般结个婚新娘子要准备三四双鞋,一双配婚纱,一双配礼服,还有一双敬酒时穿的,再有讲究多的换的鞋子更多。
思来想去,想去又思来,顾映雪决定充分恪守一个哑巴该有的自觉:不说。
事后想想,即便说了也没用,因为婚礼当天新娘子根本没有机会换鞋。
走出商场,闵关绍又载她去选婚戒,路上他问:“有没有中意的品牌?为我参谋参谋。”
顾映雪陷入了恍惚,想起多年前在台北相中的乐维斯钻,不但价格实惠低廉,而且寓意也相当不错,象征着“以我之名,冠你指间,一生相伴,一世相随”的诺言,由于这种婚戒只能由男士凭id证实名定制,且一生仅能定制一枚,因此非常珍贵,但是——
“没有,你决定吧。”她说。
“我倒是看中一家珠宝店,陪我走一遭如何?”
虽是询问的口气,却教人说不出个“不”。
☆、第53章 惊雷
闵关绍中意的珠宝店绝非等闲,方入店眼睛就被闪到,那些折射着奇异光芒的戒指,项链,耳环等,耀眼争辉,璀璨夺目,刺得人双眼飙泪,险些被灼伤。
视线正前方,柜台中央摆放着一颗醒目的钻戒,目测起码有十克拉,标价是以9打头的七位数。
“就这个吧。”顾映雪说,同时心想反正不是她掏钱,掏钱的不是给她买,她不心疼。
她心酸。
闵关绍拧眉:“买戒指要买合适的,不是买最贵的,再看看。”
“你……”是不是买不起?笔锋一转,说,“你未婚妻应该喜欢。”
“她不是这么肤浅的人。”
好吧,肤浅的是我。
这家珠宝店相对来说服务还可以,店内环境清幽,工作人员没有极力向顾客推销产品的行为,而且看见顾映雪用本和闵关绍交流也没有投来异样的眼光,这点令顾映雪很满意。
她有模有样的挑着,时而托腮故作深沉,时而弯腰近距离观察,时而摇头时而点头,最终勉强选中一款。
纤手一指:“这款不错。”闵关绍他未婚妻病怏怏的,不适合戴太闪的首饰,这款戒指的样式很简单,流畅优美的圆弧线条只在正中卡了一个精致的花型凹槽,镶嵌着一枚钻石,而且钻石的个头不是很大,标价只有六位数,十五万八千多,很便宜。
顾映雪去看闵关绍,男人附身瞧了瞧那款钻戒,她分明在他眼中捕捉住一道兴奋的精光,一闪而逝。
兴奋?他兴奋什么?
店员小姐笑得很亲切,将钻戒连盒一起拿出来摆在柜台上,介绍说:“先生,女士,这款钻戒是由法籍华人托鲁大师特意为中国市场打造的,设计简约,返璞归真,她的主题思想为‘’,寓意是重逢,托鲁大师说中国人相信缘分,比如缘定三生,再续前缘,比如《红楼梦》中的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在人间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身份重逢,因此托鲁大师认为,每一段爱情都是一场重逢。”
说得真好,好得顾映雪都有些后悔了,在此之前她压根没想到一枚小小的戒指还有这么多讲究。
视线一转,忙指着旁边一款钻戒极力推销:“其实我觉得那个戒指比这个戒指好看,你觉得呢?”
闵关绍摇头,诚实道:“不,这个好看。”
店员小姐笑得愈发灿烂:“先生,这款戒指是成对的,还有男款,先生要不要试戴?”
闵关绍愉悦的准了。
店员从柜台里拿出另一枚男戒,又将外面那款女戒往顾映雪跟前推了推,问:“女士也要试戴吗?”
顾映雪摇头,心里堵得难受,自旁边拽拽男人的袖子,继续给他洗脑:“你不是说买戒指要买合适的么?我觉得这款戒指不适合你们,它太……”想了好一会儿才想出一个词,“太素了。”
男人看着她那纠结的秀眉,弯起了唇角,垂眸将左手无名指的戒指转了转,摆正,说:“素雅些挺好的,看着还不错,你要不要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