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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只是少了点缘分。”祝久安忍不住安慰他,“该放下的时候就放下,这样对自己或者对她,都能轻松点。”
“哎,小久安,我最羡慕你的一点就是放得下。”解颐缓缓地靠着树干蹲下,痛苦在他眼中形成纠结的光色,他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声音好像要哭出来似的,“小久安,我现在才发现最难受不是得不到,而是舍不得。”
其实,他早就知道小南嘉不爱他,所以当她是别人未婚妻时,他能够欺骗自己的理由更充分,因为注定得不到她,就放任自己沉溺在对她的迷恋中。自认为看得清现实,只要她得到所爱,他会尽自己所能祝福她守护她,这就是他爱她最好的方式。
可是,就像他曾经对小久安说的,就算没有赫濯,他也不是小南嘉的选择,因为他不是梅家期待得赋有经营能力的继承人,更不是小南嘉爱慕的类型。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他得不到小南嘉,却自顾自地当起悲情男二号,不管能不能感动小南嘉,他做出种种自我牺牲的举动,根本就是在自我满足罢了。
只是……他从未意识到,舍不得的感觉令他如此难受,像是要活生生割裂自己的心脏,他才能得到平静似的。
段赫濯似乎看不下去他的自哀自怜,起身走向解颐,将蹲着的他提起来,只说了一句话:“解颐,如果你舍不得的话,到最后什么都得不到的。”
解颐稍稍吓到,冷不防地想起留学时段赫濯曾问过他:“解颐,你总是那么轻易地舍弃一段段感情,你得到什么了?”
他忘记当时是怎么回答段赫濯,但答案肯定非常轻狂,让段赫濯非常鄙视:“真想看你有天舍不得的样子,还会高唱你情我愿互不相欠吗?”
怔怔地望着段赫濯好一会儿,过去的段赫濯和眼前的他突然重合在了一起,解颐的心情奇异地平复下来。他拍了拍段赫濯的手,有点释然道:“赫濯,谢谢你。”
他给他这么一句醍醐灌顶的话,让解颐恍然明白,他还是将他当好哥们的。
祝久安有些满头雾水地看着解颐在段赫濯的“鼓励”中,笑着跟他们道别离开,她继续舔起糖画,“段先生,你果然是解颐的好兄弟,一句话就把他搞定了。”
“我觉得有舍才有得,解颐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段赫濯看了看天色,差不多到了午饭时间,正想跟久安商量去买菜回公寓时,她的手机突然响起来,她直接按了免提,就听到那端裴尽雅异常严肃沉重的声音。
“久安,东家要你马上回当铺一趟,他有事找你,对了,别带你家男人同行。”
☆、第十八章 命运的妙不可言
(1)
贾赢:
有件事需要提醒你,如果你家当铺还在的话。
十六年前,当时掌柜的你收了件特殊当品——和田红玉佩女孩,当金两千。不知这丫头后来有没有逃走?还是一直留在当铺?或者被当铺处理到其他地方?无论怎样,关于丫头的事有必要让你知道,这丫头原本是个流窜街头的扒手,虽然年纪小,但业务水平相当高。她曾经诱拐了个男孩,控制住他,以暴力手段逼迫男孩当扒手。结果,男孩逃跑报警,追捕丫头一伙,丫头无路可逃才被当进当铺。
现在,当初的男孩已成人,他通过私家侦探和道上的力量,一直在找丫头想要报当年的仇。如果你知道丫头如今的下落,务必提醒她小心报复,如果有人追查到当铺,希望你别出卖丫头。
知情人士
****
祝久安读着贾赢给她的匿名信,心思有些恍惚,记忆中早已落定的尘埃,不经意间被风吹扬,点点洒洒落在心湖,荡起阵阵久违却艰涩的涟漪。
记忆从来就不会消失,只是被刻意尘封而已,那些深刻于骨髓的过去,再想起来时,为生存疲于奔命的滋味,依然不好受。
这是一封从缅甸跨越国境投递过来的航空信件,收件地址是花信道27号,几十年来都没有在老街挪过位置的贾当铺,收件人就是十六年前第一次掌柜的贾赢。
即使知情人士没有留下任何个人信息,可幼稚扭曲的小学生手写字迹带来熟悉的感觉,让祝久安瞬间就凭直觉认出了写信的人——郑丰业!他将她当给了贾当铺,逾期未将她赎回,从此杳无音讯,这是十六年来她第一次收到他的信息,她无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
他现在缅甸吗?当年他是逃出国了吗?
只是没料到他还记得她,还会为她担心。
祝久安曾经怨恨他抛弃她独自跑路,然而又有点感慨他的自私无能,让她在贾当铺落了根,不用跟着他游手好闲混日子。
这个人,她从小就认识,一直叫他“叔叔”,他是以前她和梁品贞住地下室的邻居。
他的年纪和梁品贞差不多,是个不务正业的混混,专门干偷鸡摸狗的事,附近街坊邻居都很反感他,非常忌讳跟他有来往。
他的脾气还很糟糕,谁稍微对他侧目窃语,他就会挥拳威胁人家闭嘴,完全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得瑟样,恨不得像螃蟹一样横着走路,正常人对他避之唯恐不及……所以,最初梁品贞背着小小的她出入地下室和改衣铺,看见他就绕道走。
后来她和梁品贞怎么会跟他有瓜葛呢?
那时她才两岁多,记忆有些模糊,只记得是梁品贞主动接触他的,具体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呢?
大概在她五六岁时,郑丰业才告诉她,那次他摸路人口袋时遇到个练家子,马失前蹄,被打得半死。他几乎像狗似的带着满身伤爬回地下室,这一路遇到一堆幸灾乐祸的人,他们都恨不得他被打死呢!
当他又累又痛地躺在地下室狭窄的过道时,梁品贞背着女儿回家,他正好卡住她家门口。他觉得她当时没有趁机踩着他的身体通过就不错了,没想到她竟然扶起他送他回到隔壁阴暗潮湿的家,然后还去药店买了药,帮他包扎好伤口才回自己的家。
那样的梁品贞,在他眼中如同下凡的仙女,善良又美好。
祝久安现在想,郑丰业从那之后大概喜欢上梁品贞了吧?
所以,在她的记忆中,她和梁品贞在改衣铺时,经常会看到他在附近的街道晃荡,时不时地路过改衣铺,把梁品贞的客人吓走不少……但他好像从来没有过来跟梁品贞搭话打招呼。
有时,她和梁品贞回地下室,他会突然冒出来,塞给她一些糖果,梁品贞会让她说“谢谢叔叔”,他就会很不自在地脸红缩回他的地下室。
她记得是两三岁时开始喊隔壁的郑丰业“叔叔”,有时在改衣铺发现他晃荡的身影,她仿佛发现新大陆,偷偷告诉梁品贞“叔叔又来了”,梁品贞听了就会笑,然后感慨道:“他好像有点怕我,丫头,我是不是看起来很凶?”
梁品贞一点都不凶,反而柔柔弱弱看起来很好欺负的样子,街坊邻居瞧不起郑丰业时,也会对梁品贞指指点点,她见过那种情景。那些人不敢对着郑丰业大声说话,但说梁品贞闲话时一点都不会控制嗓门,郑丰业不知有意无意,遇到这种情景,会变本加厉地比划拳头,嫌那些人声音太吵,凶神恶煞似的轰人……但不会让人觉得他是在帮梁品贞,因为她和梁品贞也会被他那样子吓到。
在祝久安的记忆中,郑丰业会偷看梁品贞,但从来没有跟梁品贞好好说话过。而那时,梁品贞已经知道了梅廷均的消息,有时被把她留在地下室去梅家,她一个人很害怕,郑丰业会去她家陪她,虽然都是在问她“你妈妈喜欢什么”的当中度过。
后来,梁品贞抱着她投水,第一个发现的人就是郑丰业,他先救起了她,再去救梁品贞……可惜,他没能救活梁品贞,只是耗尽他小偷小摸攒的钱买了个简陋的墓地,安葬了梁品贞。
或许他觉得梁品贞对他有恩,或许因为爱屋及乌的,在梁品贞过世后,房东嫌晦气,把他们赶出了地下室。于是,他带着三岁的她继续偷鸡摸狗的生活,四处流浪晃荡,居无定所,而她也被他训练出“青出蓝而胜于蓝”好身手,行动时比他敏捷利落多了,从未失过手。
虽然在世人眼中,郑丰业是个混混人渣大坏蛋,但对她来说,他是她活下来的倚赖。也因为他,她来到贾当铺遇到了贾赢,才有现在的祝久安。
当初贾赢为了让她以祝久安的身份开始新生活,他迁了梁品贞的坟,将那个不被接受的私生女和梁品贞一起埋葬,她好像就不用再背负那些凄惨的过去,没心没肺地当起祝久安,忘记梁品贞、忘记郑丰业、忘记没有名字的丫头……仿佛被施加了魔法,她封印了进当铺之前的记忆。
(2)
郑丰业的匿名信,如同接触封印的道具,让那些刻意遗忘的记忆变得清晰,她又想起当年被她逼上梁山的男生。他的面目在她记忆里依旧模糊,只记得他和梁振差不多大的样子,但性格和梁振迥异,有种皇亲国戚似的傲慢劲,还有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犟牛劲。
初遇见他时,他还是个对世界充满好奇的男生,他说他叫展鹰,名字是展开羽翼自由翱翔的飞鹰的意思。他想成为最自由的人,不被任何人干涉安排人生。
现在想想,那时的展鹰大概处于叛逆期吧?
然而,游走在生存边缘线的她,却折断了他的翅膀,在他全身心信任她将她当做善良小天使时,她让他见识到世界有多残酷。
她是仰赖郑丰业才能生存的小孤女,害怕会被他抛弃,一直对他言听计从,尽可能地讨好他,最后为他带回了展鹰。
郑丰业希望将展鹰训练成她的伙伴,但他并没有亲自出马,她成了展鹰的师傅,在郑丰业的监视下,对他采取斯巴达的教育,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改造他驯服他。
可惜,展鹰完全搞不清楚状况,不懂什么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他总是不听训,天天跟她大眼瞪小眼,就想着造反逃跑,跟她出任务就充当猪一样的队友拖她后退……不懂配合的家伙,她自然棍棒伺候,他从来都是忍耐不求饶,直嚷嚷着“臭丫头,总有一天我会让你跪下向我认错的!我不会饶了你们的!”
她想她在他眼中,一定是丧尽天良的女魔头,恨不得将她大卸八块吧?
后来,他真的逃走了,过回正常人的生活,她反而觉得庆幸,暗暗松了一口气。不过,展鹰报警剿了她和郑丰业所在的老窝,郑丰业因此成了通缉犯,不得不带着她四处躲藏。最后,郑丰业抛弃她这个累赘,独自跑路,如今还能写信回来,看来在国外混得还不错。
只是,当她变成祝久安,自然而然地切换了角色,丫头时代的事便与她无关,那个叫展鹰的男生被她埋进回忆深处,不再想起。
她和展鹰算是仇人,本来就是两条不相干的直线,偶尔交汇一下便分道扬镳,人生轨迹完全不同。两条向不同方向延伸的直线不可能还有相交的机会,她和他不可能再见,就算再见,面对面也不一定认得出彼此来。
没想到那家伙如此记仇,都十六年了还在找他们,妥妥是要赶尽杀绝的节奏,郑丰业估计又被盯上了,才发现这家伙的危险,千里迢迢写匿名信警示。
这世界,果然出来混的,早晚都得还。
祝久安感慨地将信折叠放回信封,心底百感交集,道:“东家也知道写信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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