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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该已经很习惯这份工作了。秦凯冲李承平低低说了几句,让他带上王家栋跟着商平奕,他则跟郭建峰留下,继续刚才的问题。
问的重点却从如何处理废斗狗以及他这里的工作人员名单转到了商平奕身上。
见警察不再盯着他的事,狗场主人松了口气,一点不隐瞒,将商平奕交代个底掉。
狗场主人在x市开起这摊子买卖时间真不长,满打满算就一年,地方不大,人气不旺,毕竟斗狗赌钱是犯法的事,老板信不过顾客,顾客也信不过老板,万一安全没保障,两方谁也得不着好,对顾客来说,自然去生不如去熟。
好这一口的人实在说不上多,满x市三家狗场已将份额抢得差不多了,甚至稍稍有些供大于求,因此三家之间竞争激烈,做为最弱的狗场,开源的方法不多,就只能多想想节流的方式了。
成本必须压缩,一分钱都不能浪费,几十斤的狗,哪能说扔就扔,拉出来卖肉也不少钱呢。所以狗场主人早就盯上了离他不远的一家名为好再来的狗肉馆。
狗肉好吃上不了席那说的是以前,现在嘛,只要味道好,什么人类忠实的朋友,照吃不误。君不见每每狗肉馆里宾客盈门。
斗狗场发愁手里的狗多得处理不掉,狗肉馆担心没有狗肉来源。这玩意可不是你上菜市场就能买得到的,每天不定量从狗贩子手里收的狗实在不能保证一直正常经营下去,况且,那些狗来源不名,很多都被药得昏昏乎乎的,也不知道人吃了会不会也出问题,他们做吃食的店最怕的就是客人吃出毛病。
一个急需稳定来源,一个手里狗多得没地方处理,两人几乎是一拍即合,三言两语敲定了这些狗的命运。
商平奕在狗肉馆里打工好几年了,别看他生得瘦瘦小小,平时沉默寡言的,杀起狗来那叫一心黑手狠,手起刀落,什么狗落到他手里,就没有两刀砍死的时候。为人又勤快,别人上十个小时班便叫苦连天,他上十二个小时,都不带皱一下眉头的,只要老板钱给到位,让干什么干什么,从不讨价还价。
这样的店员谁不喜欢,饭馆老板当他是个人才,便是商平奕自己不提,也按年头给涨着工资,可以说,这几年狗肉馆的生意越来越好,一半都是靠商平奕撑起来的,饭馆里几乎是他一个人说了算,老板乐得当甩手掌柜,只隔三差五过来看一看后厨是否干净,前台是否偷懒,货源是否充足,其他的小事,都扔给商平奕做主。
李承平过了半个小时回来,他们是跟着商平奕,盯着他回到狗肉馆,到后门附近的老槐树底下坐着杀了只狗才回来的。
他高高举起菜刀,一刀就剁掉狗脑袋剥皮的技术娴熟到让人看着忍不住起鸡皮疙瘩,偏他无知无觉,对杀狗一点抵触都没有。
辞别狗场主人,他们转战狗肉馆,此时已近晚饭时间,附近几个店里稀稀拉拉坐了一两桌客人,狗肉馆门前却已经停满了车,座无虚席。
漫说众人不饿,就是饿,见识完刚刚的一场交易,这香喷喷的狗肉闻在他们鼻子里都是令人作呕的腥气。
商平奕仍然坐在老槐树下,剥着不知道第几张狗皮,远远的,借着院子里的灯光,能看到此时商平奕的脚边扔着的狗脑袋缺了只眼睛。
秦凯他们之前是查过这三个人的。没有打过照面,是因为情况不明朗之前,他们不想惊动凶手,只先侧面了解了一些。
有知情人士透露,当年郑陆猥啊亵女孩的事闹得很大,附近邻居几乎没有不知道的,有那好打听的自然慢慢套出三个受害者都是谁。
张启明是唯一一个在前面冲锋陷阵,扬言要让郑陆拿命来偿的。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换哪一个当爹的,怕都想弄死郑陆吧。
这个时候,就体现出钱的重要性了。郑建武这十多年努力经营换来的钱财几乎散得一干二净,那段时间逛过他们家超市的人应该都还有点印象,原本琳琅满目的商品十不存一,连店里的流动资金都提走捞儿子去了,一时周转不开的超市差点因为资金链断裂破产。
赔上绝大部分身价,换儿子四年有期徒刑,换个家底薄的,死刑妥妥的。
张启明得了大约得几百万之巨,是三家人里得到赔偿最多的,谁让他闺女伤得最重,这辈子都可能治不好,有钱也不行。
另外两家则要低调得多,据说两家加起来可能也没有一百万,但自家女儿受伤轻,不提这事儿,再过几年,还有谁知道,风过水无痕,一切就可以回到正轨了。他们原本就不想声张,得了钱之后更是三缄其口,对着一脸好奇好听的八卦分子连理都不理。
相比之下,张启明仍然留在郑家工作,跟着郑建武,像条影子似的。只要有人问他闺女的事,他都会反驳回去,说郑陆是个好孩子,不过是受了坏影响,不能因为一件事把孩子一棍子打死。
竟是从恨郑陆恨得要死到帮着郑陆说话了!果然啊,有钱能使鬼推磨。
商平奕这个人,为人,怎么说呢,看着挺老实懦弱,他们夫妻俩都这样,以四处打零工为生,夫妻俩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的,一心想把女儿培养好。结果女儿仍然不满足,胃口越来越大,直到做出用身体换钱的蠢事。
他们得到的赔偿,一分不少全以女儿的名义存起来,他们夫妻俩则继续各自打工,努力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该干嘛干嘛。
这份狗肉馆里杀生的工作,商平奕干了有小三年了,他似乎天生就该当一个屠夫,一般人下手可能还会犹豫犹豫,他向来手起刀落,绝无失手。
尤其是,小饭馆里老板只管付钱,买狗杀狗都是他一人做主,只要够店里一天用的,别的事,老板根本不会多问一句。
如果商平奕从狗场主人那买回来活狗,自己偷偷藏起来两三只,在回狗肉馆之前藏起来,下班回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运走,只要他没有脑子抽到把这两三只狗的钱走饭馆的账,自己偷偷付了,狗场主人没少得钱,才不会关心狗去了哪。狗肉馆老板有得用,更不会关心他买了多少。
竟是如此轻易就能获得杀人凶器!那么商平奕是真凶吗?还是这仅仅是个巧合?
神秘来电
秦凯兴奋地以为,案子要破,还没容得他高兴,紧接着就被兜头一盆凉水浇醒。
李承平拐弯抹角从老板处打听到的消息,商平奕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狗肉馆规模不大,三个服务员,厨房里两个厨师,再就专业杀狗的商平奕。别人可能有事还能请别人帮着多担待些,互相拆兑一下请个假。
商平奕这一摊子,却是没哪个敢接手的。三个服务员自不必说,都是胆子小的女人,轻易连后院都不想来,两个厨师从来都不会搭手,老板叫都不愿意干。手底下有真功夫的厨师不好找,有的要价贼高,不是小饭馆能承担得起的,便是老板也不会轻易炒厨师。
所以狗肉馆里最难请假的就是商平奕,没有他,连生意都得没得做。商平奕真有事不得不请假的时候,都会提前先处理够几天用的肉才能走。这样的日子不多,老板记得三月整个月可能也就只有两天,月初的6、7号,他说家里有急事,也提前把该干的事都干完了,老板也爽快放人。
月初的6、7号,是法医推断罗胜强的死亡日期。可李淮辰和郑陆死的时候,他都在工作,没有作案时间。按照常理,连环杀人案,非团伙作案时,其中一起案发时没有作案时间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被排除。
秦凯不死心,都已经晚上快七点了,饭都没顾得上吃,从狗肉馆后院离开,他跟郭建峰打声招呼,就自己开车去了商平奕家附近走访,试图找出他与罗胜强的交集。
他看到了商亚楠,郑陆的第一个受害者。小姑娘打扮得花枝招展,与三年前稚嫩的照片差得有些远,他没能在第一时间认出来。她与几个同龄人结伴而归,即使穿着校服,脸上化着的妆也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称。已经开始发育的女孩子,浑身下下散发出妩媚的气质,可实打实的,这位小姑娘也才将将十三岁。
左手边的男孩额间一缕黄头发,眼睛几乎没有离开过商亚楠的胸口,不像别的女孩子校服上衣拉链几乎拉到脖子下面,商亚楠的校服上衣口开得大大的,透出里面半截抹胸,这点美丽的风景足够让个刚刚开始对女孩有好奇的男孩子眼睛都直了。
三年前的事似乎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她不像一般受到过侵害的孩子那样敏感、内向、多疑、自卑,反而活得很好,笑得那么张扬放肆。
其实这样挺好。无论是不是这个女孩子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都不应成为她受侵犯的原因,法律约束的应该是行为人错误的行为,而不是受害者是否有过错,孩子就是孩子,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也没有明确的是非对错观念,郑陆身为一个成年人,占了她的便宜,就是郑陆的错。
郑陆的错误,不需要他的受害者来承担。商亚楠还可以拥有美好的人生,这很好。
但她的妆容精致,衣着整洁,手里拿着最新的苹果机,种种优渥生活带来的痕迹与商平奕坐在老槐树下砍下狗头被溅了一身血时的狼狈,怎么看怎么不协调。
走访的结果与他们掌握的情况没什么大出入。商平奕为人沉默寡言,从来没与邻里拌过嘴,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他居然跑去狗肉馆里杀狗挣钱,还以为他每天早出晚归当建筑工人就是为了给自己女儿挣钱挥霍。
商亚楠被宠坏了,是周围邻居对这个小女孩最多的印象。她的脾气并不暴躁,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唯独一点,太爱美,太能花钱了。
普通人家的小姑娘,吃饱穿暖,好好读书,以后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再嫁个好老公,不才是应该走的路吗?没有公主命,为什么父母非要惯着她的公主病呢?
再苦不能苦孩子吗?放屁,看看老商家养出个什么样的闺女?回回考试只要知道商亚楠考了多少名,就基本上算是知道他们学校她这个年级一共有多少人参加考试,倒数第一妥妥的。
如果学校里排一个最会化妆最会花钱的排名,商家肯定不算有钱,但商亚楠绝对名列前茅。
最新款的手机,七八千大洋,她可以只要出了新的就换,那贵得吓死人的商场专柜童装,她敢在不小心沾上一滴墨水洗不掉后连眼都不眨就直接扔掉,心情好的时候,带着七八个朋友,去高档餐厅里吃上一顿大餐,花销没个上千下不来。
十三岁的孩子,享受着最优渥的生活,可她的父母又是如何苟且的?她统统看不到,固执地把自己当总裁家的女儿,偏商家父母还就惯着。
以前商平奕有段时间是辞了原来的工作,回家休养来着,似乎因为郑陆家赔了一笔不算少的钱,商平奕又因为常年工作,腰不太好。可后来没多久,他又开始早出晚归,每每归来时都显得很疲惫。
听跟他们关系不错的邻居说,商平奕早就不想再继续惯着女儿了,实在是因为她胃口越来越大,供应不起,但十多岁的孩子了,正是青春叛逆的年纪,说服教育无效,打了几顿还不够自己心疼的,他们只能咬咬牙,把赔偿金存起来,以免又被心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