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主人上去休息,他们坐在客厅里连动都不好意思多动,毕竟两个小时之前还是陌生人,现在就登堂入室在人家家坐着,真是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搁了。
好在这样的尴尬没有持续太久,二十分钟后,一个剃着光头的壮汉开门进屋。看到沙发上坐着两个陌生人,把手里菜篮子往门口的鞋柜上一放,大步走向程文二人。他表情很严肃,让两人担心是不是下一秒就该被礼貌地轰出去了。
没想到壮汉却突然豪迈地笑了,伸出手跟两人分别握了握:“刚刚司叔叔已经给我打过电话了,叫我多买点好吃的,中午做顿好的招待招待你们。”
盛情难却。这壮汉长得一脸横肉很凶狠的样子,倒不难相处,说话很幽默,谈吐也不俗,他只自我介绍说他叫胡成龙,不知道他跟司穆什么关系。
中午饭很丰盛,四个人,胡成龙做了八道菜,还没吃呢,只光看看那卖相,就知道错不了。
司穆拄着拐杖过来,看了看菜,很满意,再看了看酒,更满意了,不过又看到别人的酒杯都倒满了,他面前摆着的却是一杯鲜榨果汁,刚刚还笑意满满的脸顿时绿成了苦瓜,可怜兮兮地望向胡成龙。
那模样分明就是在说,我也想喝洒。可胡成龙根本无视一个古稀之年的老人的请求,冷着脸一副没有商量的样子。
“好不容易家里来客人,小胡啊,我就破例喝一杯,行不?”司穆讨好地笑。
胡成龙冷冷瞥他一眼:“你再说一遍。”
“一杯,就一杯。不不不,一口,我就喝一口,行不行?这酒也不全是坏处啊,不是医生也说,少量饮酒对血管好吗?这玩意,钱是药,两是酒,斤是毒。我就喝一口,当喝药了。行不?”
胡成龙没有回答,只起身倒了杯红酒来,浅浅一层铺在玻璃酒杯里,好看是挺好看,不过,呵呵,以文沫来看,这点子酒,喝完怕是才真要把老爷子肚子里的馋虫勾出来。
不过胡成龙到底跟老爷子什么关系?自然不可能是父子,姓都不一样;也不大像亲戚,司老爷子虽然儿子不成器,但也是有亲儿子的,不可能怕无人赡养再找个近亲签遗赠抚养协议;
最大的可能,倒是保姆之类。
但男人很少有愿意选择保姆这一行当的,而两人之间相处的随意又着实不像。
中毒而亡
当然,他们与司穆不过萍水相逢,因为缘分才最终坐到一张桌边,享用一顿美味大餐,司家的事,胡成龙的事,都与他们没什么干系,便是两人的关系奇怪了些又有什么,不偷不抢不杀不打,不犯法。
胡成龙的手艺了得,被单位食堂摧残了半年多的文沫觉得自己舌头上已经装死很久的味蕾突然一下子全活过来,叫嚣着渴求品尝着美食。炸的酥脆焦香的排骨、炖得极鲜极美的鱼汤,都让文沫欲罢不能,便是一道普普通通的酸辣土豆丝,也在其它美味前丝毫不被比将下去。
于是窘的就是,文沫在第一次到个仍然算得上陌生人的家里吃饭,居然吃撑了……
饭后,又坐着聊了一会儿,在老人家的极力要求下,他们留下自己的名姓以及联系方式,这才礼貌地告辞。上了年岁的老人,无论心态怎么年轻,身体都改变不了逐渐衰老的事实,这一天又折腾得够呛,早已经累得上下眼皮打架,因此也没有再狠留客人,放了程功和文沫离开。
小小一段插曲,过去了,如风过了无痕。
接下来的日子,两人继续抓紧一切时间腻在一起,每时每刻都不愿分离。然而到底还有工作在身,周末,在单位领导打电话过来催他归队、文沫也好言相劝让他以事业为难,儿女情长日后还有机会,他才依依不舍地踏上了回b市的火车。
送走男友,文沫一时间不知道去哪里,原本一个人没什么,可习惯了两个人相互依偎后,再重新变得形单影只,怎么看怎么凄凉,这大约就是孤独感吧,她不得不感慨习惯的力量,甩甩头,沿着街随意溜达。
周末的傍晚,又刚过元宵不久,街道上的彩灯和灯笼都没有拆下去,在微黑的夜色中散发出柔和的光芒。周边人或行色匆匆,或三五成群,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地:家。
灯火辉煌的夜,哪一盏灯是为你而点亮的呢?又有哪个人,会甘心为你点亮一盏灯,等待你的归来?
手机突然震动起来,文沫笑了。刚刚分开就十分想念,她也像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般,渴望心上人的来电。
可这笑容在她看到来电人名姓后就隐了回去。除了工作,郭建峰从来没有因为别的事找过她。
2018年3月4日晚,文沫再一次见到司穆,距离上一次见面,仅仅过了三天。
郭建峰打电话过来告诉她,司穆的儿子司诚扬于3月4日上午被人发现陈尸于x市会宁区一个垃圾桶旁,发现他的是一名拾荒者。
大清早的,还没睡醒的拾荒者张有德不过是为着生活才出来碰碰运气,远远的他就看到垃圾桶旁边有两条白花花的大腿在外面露着,起初也没怎么在意。这附近有不少小服装店,扔个人体模型什么的不新鲜。
再加上会宁区是x市著名的站街女聚集地,总有品性恶劣的男人借着喝酒喝多了的由头出来打野食。
这些出卖自己身体为生的小姐也有不是善茬的,醉酒吗?那就喂点加了料的饮料,让他们醉得彻底些,连手机带钱包得把客人搜刮个干净,再衣服都不帮着穿上就扔出来。
到早上酒醒了,这些人发现赤着身子又被洗劫一空,本就理亏,声张大了丢脸的还是他们自己,只得认倒霉,灰溜溜得跑掉。
张有德见得多了,自己也是个男人,虽然五十多了,某些机能处于衰退期,但他对女人还是有渴望与向往的。穷了一辈子,娶媳妇自然是娶不起的,女人再不拜金,也得要求有地方住有粮食吃吧,他但凡在老家能过得下去,也不会出来风吹日晒雨淋得来讨饭,试问哪个女人能愿意跟他睡桥洞吃干馒头就咸菜?
他一年到头得辛苦,也不见能落下几个钱来,这辈子做个老光棍是注定的了,站街女都嫌他臭嫌他穷酸,虽然有人看在钱的份上接待过他,但那一脸嫌弃根本毫不掩饰。
也因此,他更讨厌有家有口,年纪还轻的男人,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对于他们被反劫财物根本毫不同情,甚至还隐隐欢喜。
凭什么就他一个人倒霉,有人落难,他乐见其成得很呢。哼着小曲,慢慢走向恶臭的垃圾桶,他伸腿过去就想踢两脚,看看这两条人模人样的腿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是假的那便罢了,是真的的话,嘿嘿,他可有好戏看了。
结果很出乎他的意料,腿是真腿,好戏,却也没那么容易看。
一具下半身裸着的男尸靠在墙角,上衣前襟全是血,嘴唇周围也全是黑红黑红的血迹,双眼凸出,死不瞑目。
张有德有先天性心脏病,为着这么个倒霉的病,挣的钱大头都捐给医院了,此时看到如此惊悚的一幕,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也随着这男尸一起去了。
好在他随身带着救命药,摸索着含下一粒,才渐渐缓和,捡回一条命,不顾自己眼前还一阵阵发黑,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地蹿到街上,抓到个人喘着粗气就让人报警,说里面死人了。
不管人是怎么死的,原本这案子都跟重案一组跟郭建峰没什么关系。会宁区是有分局的,普通的杀人案自然归分局管。
按照正常的办案流程,发现尸体,身上有这么多血迹,第一怀疑当然是凶杀,所以110指挥中心在接到报警之后第一时间直接派了刑警队出现场。
可尸体拉回来之后一解剖,却有些出乎大家意料。这位不明身份的男尸的死因仅仅称得上有可疑,却不一定非凶杀不可。
他是中毒而死的,尸检表明,死者的胃内容物发现还没有完全消化的蘑菇,其中分离出来的提取物化验显示,某种与食用蘑菇长得很相像的毒蘑菇混入其中,这与之后有针对性的血液检测结果相符。
死者应该是在死亡前一天之内食用了有毒蘑菇,致使毒素进入体内,大量破坏红血球而迅速出现溶血症状,死者本身长期酗酒,肝、肾和心脏都有不同程度损伤,这次中毒,又进一步加重器官负担,最终因心力衰竭而死亡。
至于为什么他死前会吐血,是因为死者的胃壁早就有溃疡症状,脾脏因中毒而肿大出血,腹部内积存下的血液通过溃疡穿孔的胃壁进入消化道,同时死者生前又有头疼呕吐的现象。这才出现了差点吓死拾荒者的一幕。
如此说来,死者是死于谋杀还是意外就很难判定了,只能等查清毒蘑菇来源才能下结论。
菌类的大家庭到底有多少成员,恐怕连专家都说不清楚,其中不可食用的占了大头,剩下可食用的,都被以吃货著称的国人端上餐桌。
当人工养殖的吃不过瘾后,采于山林间的就成了人们趋之若鹜的美味,一盘野生蘑菇在饭店里能卖出极高的价钱,蘑菇越是难得,这价格就越是水涨船高。
高价是极有诱惑力的。山野里长的东西居然也能换来真金白银,而且为数不少,让很多人找了赖以为生的方式,一趟进山,找几株新鲜货,就能换来毛爷爷,傻子才不干呢。
但并不是所有菌类都能食用,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认识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
什么?辨别毒蘑菇有窍门?
比如色彩鲜艳的就有毒,灰扑扑的单色的就无毒?那肉褐鳞小伞菇怎么算?长得不好看、颜色也不鲜艳的它是实打实的毒蘑菇,在我国分布范围极广。
比如毒蘑菇与银器、大米、蒜同炒会令这些东西变黑。别逗了,不管有毒无毒,都不会变黑,再说,采下来的蘑菇要晒干是必经过程也就罢了,炒完煮过的,还能卖给哪个冤大头去?这所谓的辨别方式一百个不靠谱。
比如毒蘑菇破损后会流出汁液,还会遇空气变色。舌尖上的中国看过没?再去看看介绍蘑菇的那一集去,人家有毒的还能通过烹调食用呢,无间美味好不好?没毒的流水变色也不少见,可见这个方法也是忽悠人玩的。
辨别方法不靠谱,成品野蘑菇是不是有毒就只能看采集者的人品和眼力了。真碰上有毒的,可能刚采下来还有人能认得,都晒成短黑小了,鬼知道原来有毒没毒。
至于吃不吃到毒蘑菇?抱歉,自己拼人品去吧。
因此近几年来,全国范围内误食毒蘑菇的报道屡见不鲜。当然了,因为毒蘑菇的毒性不同,人出现的中毒症状也不相同,多是精神亢奋、出现幻觉,真的因为服了毒蘑菇死亡的虽然不是没有,但比例已经很低。
这无名男尸难道中了头奖?
分局的同行一边在案发地附近寻找目击证人,一边在全市范围内查找出售野生蘑菇的饭店,又利用各种渠道发布寻找尸源的信息。三管齐下,争取某一条线能见到点儿破案的亮光。
他们本来是寄希望于寻找到目击证人的。死者死的时候下半身未着寸缕,案发现场附近又没发现裤子一类的衣服,总不至于是死者自己没事闲得喜欢溜鸟吧?
再结合会宁区最盛产什么,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刑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