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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阿朵是例外。她心意一直很坚定,有人看着她,她不能伤害自己,但是也没有人能逼她吃下东西,住院的时候还可以每天输点葡萄糖,回来,可是连水都不喝了,谁管强迫她,将手伸向她嘴边,她都毫不客气地咬过去,鉴于她的前科,没有人敢轻易尝试。
秦凯见到的阿朵就是这样,形容憔悴,骨瘦如柴,身上遍布伤痕,只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却空洞得不像活人。他的眼眶忍不住泛起湿润,如果当初他坚持一些,为这孩子争取一些,是不是今天她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他有责任啊!
“阿朵,还记得秦叔叔吗?秦叔叔来看你了。”小心地走到阿朵身边,秦凯放下手里的东西,弯下腰小声说,他害怕自己会吓到这个可怜的孩子。
阿朵的眼睛仍然没有焦点,但她微微转了下头,做出倾听状,没有回应。秦凯又重复了两遍刚才说的话,把兔子玩具拿起来,递到阿朵面前。
阿朵显然看到了兔子,她伸手接过,难得露出个笑容,接下来,迅速地将白白净净宣宣软软的玩具兔子撕成两半,狠狠地摔了出去。
所有人都没料到她会是这种反应,秦凯也愣在原地。不过阿朵却是转过脸来仔细看了他半晌,歪着头,露出微笑:“我认识你,你是秦叔叔,那个给我买面包的警察叔叔。”
秦凯用力地点了点头:“是我,阿朵,秦叔叔来看你了。你看,叔叔这次也给你买面包了。”说着从袋子里翻出一块面包,递过去。
阿朵顺从地接过,却不吃,只是盯着秦凯:“叔叔,你是警察,你有权力杀人的对吗?你杀了阿朵吧,好不好?”
溯源
秦凯坐在管教办公室里,握着纸杯的手一直在不停地颤抖,过了好久依然无法平静下来。他以为,阿朵还有机会。
她犯了错,杀了人,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但是她还那么小,未成年,没有完整的成年人明辨是非的能力。哪怕被抓后阿朵死活都不说杀人动机,秦凯也愿意相信,她杀人是事出有因,罪不至死。
他以为,阿朵没能被判死刑,他尽力了,无期而已,表现好的话二十年也就出来了,那个时候阿朵也才三十出头,她还有大把美好的人生,可以重新开始。他就这么轻易的放弃了她,却没想到,再见时是这样一种情景。
虽然一年多前的阿朵也早已经没有了孩子的活泼,但至少,她那时对死亡是本能的恐惧的,因为她曾经问过秦凯,她是不是要死了,她说她还不想死。这才短短一年多,就让一个孩子再也不惧怕死亡,甚至期待死亡成为她唯一的解脱,这让秦凯情何以堪,他失职啊!
如果当初他能再多据理力争,为阿朵争取权利,或者在她被判刑后,常常来鼓励她看望她,也许一切都会不一样。但遗憾的是,人生最操蛋的地方就是没有如果。
阿朵的悲剧早已造成,现在摆在他们面前的现实问题是,怎么样才能让她重燃斗志,努力活下去。
秦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认认真真地向文沫道谢:“谢谢你今天给我打的这个电话,阿朵这个孩子,确实让人放心不下。”他忍不住叹了口气:“说出来不怕你笑话,大约是因为移情作用吧,我那个时候还真把阿朵当成我的闺女了。我家里那点私事,你早就听说过吧?2015年底,就在案发前不久,我女儿离家出走,我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关系,都没能找到她,我那时候想帮阿朵,实际上是潜意识希望,如果我女儿在外面遇到什么事,也会有人全心全意的去帮她,不知道她这些年在外面过得好不好,是不是还活着,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在外面要怎么生存,要学历没学历要能力没能力。我一想到这些,就觉得我这个做父亲的实在是太失职了。
她长到十三岁,我没能陪她过过一个生日,甚至仔细想想,这么多年,从来没有陪她好好玩过,她曾经不止一次跟我说,想让我带她去爬山,你知道的,离咱们市10多公里,就有一个5a级景区,有座那么著名的山。一天,只要一天,我就可以带她玩得很好,但是我从来没有带她去过,因为我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秦凯忍不住以手捂脸,话语渐渐哽咽。
“对不起,跑题了,咱们还是说阿朵吧。”秦凯声音有些闷闷的。文沫从来不知道这些事,别看闵三行平时是个挺嘴碎的人,特别爱说话,他却绝对不把自己同事的隐私挂在嘴边,文沫也没有一上来就调查人家祖宗十八代的职业病,其他人更是不会闲得蛋疼跟文沫说这些闲话,所以这些事如果不是秦凯自己亲口说出来,文沫恐怕一直都不会知道。她有些同情这个男人,人们常说,自从有了女儿,看全世界的男人都不顺眼,大概就是当父亲对女儿过度的保护欲望做祟。
女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总是需要格外警惕,因为有些伤害一旦遭受,那就是如影随形一辈子的事情,从生理上到心理上都很难跨过那道坎儿。养女不易,想阿朵母亲这样的极品毕竟是极少数。
秦凯很快调整了情绪,微微有些不自然,本来他对文沫有些偏见,现在居然轻而易举地跟她说了这么多隐私的事情,颇有几分交浅言深的味道,两人关系没好到这种程度。
坐在一间没有别人的办公室,秦凯怎么想都有些别扭,好在文沫别的本事忘得差不多了,如何从人嘴里套话,如何让人轻轻松松地将心里话讲出来,仍然是她大四最后一年潜心专研的课题,很自然得引开了话题,让秦凯说回阿朵的案子。
看着文沫一切如常,秦凯松了一口气,他现在最怕别人同情他,因此也很快回了神:“我对阿朵上了心,她的过去我就费了不少劲打听了出来。
她妈妈叫金陵,十几年前就有过**被抓的案底,阿朵的生父是谁早已不可考,估计连金陵自己都不知道,她的出生不过是个意外。金陵曾经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对方家里还挺有钱,当时金陵怀着阿朵,据金陵说,她一直以为阿朵是他们两个人的孩子,男方找上金陵的时候还是个****的童子鸡,根本不明白婊子无情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三两回就被金陵给勾住了,后者是风月场上的老手,自然能把他耍得团团转,最终昏了头了,金陵一说自己怀孕,孩子是他的之后,跟家里寻死觅活要娶金陵。
职业也许本身不分贵践,小姐也不都是坏的,但是金陵这个人,我实在是不想多说。”秦凯算得上是个真正的君子,不愿意背地里说人坏事,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
文沫耸耸肩:“幸运地跟她有过一面之缘,我懂的。”两人交换了个无可奈何的眼神,反倒有了几分同病相怜的感觉,早间那点不自在早已经烟销云散。
秦凯接着说:“金陵在风月场摸爬滚打多年,一身的风尘气掩都掩不住,男方家里疯了才会答应自己的独子娶这么个货色,可是那二娃子竟是王八吃我称砣铁了心了,最终闹来闹去,终于在金陵肚子很大的时候把婚结了。
据说那段时间金陵倒是真收敛了不少,有点从良上岸,想要好好过日子的意思,但是阿朵毁了她的机会。这孩子长得一点也不像那男的。男方家里自然怀疑,逼着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果然两个根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男方感觉受到了背叛,当初结婚有多坚决,这婚离得就有多坚决。金陵生了个孩子,身材走形,婚姻失败,什么都不会,为了生存,只得重新下海,不过做这一行的,人老珠黄自然收入少得可怜,金陵大概自出卖了自己的身体后就没这么狼狈过,自然将一切不顺都归到阿朵身上,对个还在吃奶的娃娃就天天非打即骂的,阿朵能活下来,完全是因为自己命大。
出卖
金陵辗转换了无数个舞厅和洗浴城,为了挣钱她不挑客人,只要有钱拿什么都敢干。可是哪怕如此,她身上那股苍老的味道,绝对不是新入行的年轻人的对手,生活条件每况愈下,甚至常常食不果腹,住处也一搬再搬,从原来过得去的两居室,搬到了鱼龙混杂的贫民窟。金陵又从来都不是个勤俭节约的人,哪怕在她的黄金时期,一天天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的生活,她的字典里就从来没有存钱两个字。
花钱大手大脚惯了,再过回如此窘迫的生活,让她变得分外暴躁。可是工作性质决定,她必须每天迎来送往笑脸以对,只有这样,她才有饭吃,有衣穿,有地住,因此阿朵自然而然就成为她唯一的出气筒。
阿朵从小是在金陵的谩骂与毒打中渐渐长大的,也许小小年纪的她并不能理解她到底是什么地方着了母亲的厌弃,可这并不妨碍她趋利避害的本能,让她每每在家里的时候,都尽量蜷缩起身体躲在角落,以期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让金陵暂时忘了她,逃过一顿毒打。
如果仅仅是这样被忽视,被厌弃,成年后阿朵也许自私冷漠,胆小懦弱,但她至少还有机会,离开金陵,开始一个人的生活,也许未来的某一天,她还可以走出母亲留给她的重重阴影。但是他碰到了的母亲叫金陵,没有丝毫母爱,生下她不过是希望用孩子交换,拥有一段婚姻的自私女人,也就间接注定了阿朵的一生,都会是在她影响下的悲剧。
虽然不知道阿朵的生身父亲是谁,但是与金陵仅有三分相似的阿朵,却随着年龄的增长出落得越来越水灵。十二三岁的年纪,少女的特质已经渐渐凸显,那股青春气息,是年逾四十的金陵永远都不可能再有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金陵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阿朵身上,渐渐地对阿朵越来越好了,也时常露出笑容,更不大像以前一样往死里打她,甚至还时不时地买回一些新衣服,或带回些新鲜的吃食,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阿朵受宠若惊,十多年如过街老鼠的生活,来自母亲的善意弥足珍贵,阿朵几乎要喜极而泣了,她以为她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从此也可以像别的小姑娘那样,健康得成长在阳光下。
她忘记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金陵是什么性格的人?多年风月场上的弱肉强食尔虞我诈,她早已经抛却了人性中大多数美好的事物,阿朵渴望从她身上得到母爱,都不如渴望石头缝里会迸出金子来的可靠。金陵会对阿朵好的唯一原因,就在于在阿朵的身上,她有利可图。
十二三岁的少女,像个诱人的青苹果,少女的气息与女性的柔美完美地结合在阿朵的身上,连同样是女人的金陵都不得不承认,她这个女儿生得太好。在金陵看来,一个女人生得好,就拥有了大部分的资本,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如何将这个资本卖个好价钱。
随着年龄日复一日地增长,金陵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再加之手头紧,能买的化妆品太次,又让她的颜值下跌不少,能挣到的钱少得可怜,可是她又一贯是打肿脸充胖子的货色,哪怕已经身处贫民窟,却仍然不愿意降低自己的生活质量,想吃的穿的都要好好的,衣服首饰包包一个都不能少,这些钱打哪儿来?
她自己挣不到钱怎么办,呵呵,不还有大闺女的吗?大概也许是这辈子唯一的一回,金陵觉得这个女儿没白生,十多年了,她终于要熬出头,手握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