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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浓度诱惑(诺诺)-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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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美人得意地问儿子和准儿媳:“你们喜欢吗?”

    两人忙说:“喜欢!”

    不用花钱、不用受累,都给安排好了,能说不喜欢?再说了,于美人的审美观点不错,确实是挺漂亮的。

    楚情语文学得不好,词汇贫乏,她说:“真好看。”

    钟斐却忍着笑,说了一句:“很励志。”

    “很励志?”于美人还是第一次听到人们这么夸赞。

    楚情暗暗瞪了钟斐一眼,嫌他胡说八道。

    钟斐搂着于美人的肩膀,解释说:“妈——我一看这房间,布置得这么新鲜喜兴,我打心里高兴,觉得干劲实足……”

    楚情偷偷拧了钟斐一把。

    于美人却饶有兴味地听钟斐解释。

    钟斐说:“我这过日子的劲头啊,足足的。”他终于把话说明白了。

    楚情松了一口气,于美人却满意地点点头。

    于美人留下小两口继续参观,她欢欢喜喜地去找钟恺雄了——“恺雄,阿斐和小情喜欢我的布置呢,他们说看了新房以后,知道好好过日子了。”

    钟斐和楚情相视一笑。

    钟斐和楚情确实对于美人的布置很满意,不过,楚情还想亲手把他们俩的公寓再布置一番。

    因为钟恺雄的执念,不肯跟儿子晚上睡同一个地方。所以可以想知,结婚之后他们大多数时间还是在外面单住。

    钟斐无所谓,什么事只要楚情高兴就好。

    于是这个星期天,他带着楚情去逛商场。

    钟斐本来要去贵宾室,让VIP客户经理把东西直接拿给他们;可楚情却喜欢在商场里逛,说这样才有买东西的感觉。

    钟斐当然由着她。他们来到卖床上用品的区域,楚情看着一件件充满家居气息的床品,满心欢喜。

    她看上一件淡紫色小花的,可是又觉得徐琬说对——结婚总要用“山河大地一片红”啊。

    于是她跟钟斐商量,买什么样的好。

    钟斐说:“既然我妈在‘留余园’布置了正式的洞房,咱俩的家,就由你的喜好吧。”

    楚情说:“可是,总要用红色的东西,才显然吉利啊。”她又说,“要不,我们选一件不那么太红的……比如说,粉红的?”

    钟斐没意见。

    楚情抬头旁边一看,见那边有个结婚专区,各种红色都有。

    楚情刚要拉着钟斐走过去,却看到一对年青人正在那里挑床品——男的是常胜,女的不认识,长得挺漂亮。

    楚情一下就楞住了。

    正在这时,常胜抬头向这边一看,也看到了楚情。

    不知为何,楚情心里忽然慌慌的,她不想跟常胜打照面。她连忙低下头,悄悄拉着钟斐,转身向另一个方向走去。

    钟斐奇怪,顺着楚情刚才的视线一看,于是看到了常胜。他微微哂笑了一下,没说什么,跟着楚情走了。

    楚情向前走了一段路,觉得已经避开常胜了,她停住脚步,说:“土匪,也许咱们去贵宾室更好?”

    钟斐说:“行啊。”

    两人一起搭乘贵宾电梯上楼。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两人开始沉默着。后来楚情忽然说:“土匪,刚才我看到常胜了。”

    “嗯,我也看到了。”钟斐说。又说,“他跟一个女的在一起……你认识那个女人吗?”

    “不认识……”楚情说。

    刚才她只远远地看了一眼,却已经发现——那个女人确实挺漂亮的!难怪常莉说,她哥又找了个更好的。

    “有可能,他也要结婚了吧,看他们好像在挑结婚的东西……”楚情说。她不知道该怎么跟钟斐说,前几天她遇到了常胜,他说他要跟一个叫刘伶的女人结婚。

    楚情心里五味杂陈——原来常胜离开她,不一定要娶罗倩。他找了个比罗倩更漂亮,更出众的女子。

    还好她有钟斐——如果没有钟斐,她会不会妒嫉得发狂呢?

    可是,她为什么要妒嫉呢?

    难道说,她对常胜,还是有一些放不下?

    可是,她又有什么放不下的?

    离开常胜,她并不后悔——她无法忍受他的不忠,还有一副不知悔改的态度。

    楚情把头伏在钟斐的胸膛上,轻声说:“杨经理跟我说——人生是一趟单程列车,总有中途下车、不能同行的人,跟他们好好说再见就是了。”

    钟斐抱住楚情,说:“你放心,咱俩会一直做伴同行的。”

    “嗯。”楚情点了点头。在钟斐温暖结实的怀抱里,她感到安全、踏实。

    这一刻,她终于又找到了自己——人啊,最终是要过自己的日子,是为自己活着。为那些已经下车的人,吃醋嫉妒、烦恼纠结,实在是很没有意思。

    ……

    常胜确实看到楚情了,而且发现楚情跟一个很帅气的男人在一起。那个男人,正是上次在西餐厅说他已经跟楚情上了床,并吻了楚情的那个人。

    他们果然还在一起!

    常胜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他想贬低那个男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那个男人长得很高很帅,穿得衣服也很高档;而且很有气质,可不像是靠骗女人钱生活的小白脸。

    “常胜,你怎么啦?”刘伶问他。她感觉到了他的心不在焉。

    “哦,没事。”常胜一笑。

    他看看刘伶,刘伶真是漂亮。刘伶是那种,就算站在人群之中,也能被人一眼发现的人。

    比如说现在,在附近挑选床品的女人们,没一个比得上刘伶。

    于是常胜心中多少感到了一些平衡。

    “刘伶,喜欢什么你就挑吧。”常胜大方地说。

    难得杨秋月今天放权,把他的工资卡让他用一天,他可以给刘伶敞开了花钱。等会挑完了床品,他还会带着刘伶去挑首饰。

    刘伶选中两套床品,说:“就这两套吧——大红的这套在你们家用;桃红的这套,在我们家里用。”

    常胜听到这儿,他想起他**跟刘伶的一点儿小分歧来。

    杨秋月就怕儿子被儿媳妇拐跑了,所以她希望儿子结婚后,在家里住。她宁可自己做小伏低地侍候儿媳妇,也不愿意让他们单独另过。

    可是刘伶家是西方作派——自从刘伶上大学起,家里就给她买了房,她早就搬出来自己住了。像她这样满脑袋西方思想的女性,怎么可能跟楚情一样,愿意跟着婆婆住?

    于是常胜说:“刘伶,咱们结婚后,跟着我妈住多好啊——她在家里又没有别的事,她把家务都做了,也省得你收拾家务了。”

    刘伶说:“我自己住的时候,也不用收拾过家务啊——我每日三餐大多在外面吃,每周有钟点工来帮着收拾房间,有什么家务需要收拾?”

    说到这儿,她又振振有词地教训起常胜来:“常胜,阿姨年纪大了,咱们能独立就自己独立,老麻烦她老人家干什么啊?阿姨一个人把你们兄妹供出学来,为你们辛苦了大半辈子,还不该好好享受一下晚年啊?”

    常胜说:“她不怕麻烦,就怕咱们不跟着她,她会觉得冷清。”

    “阿姨才不会冷清呢,常莉不是还在家吗?”刘伶说。

    随后她又说:“你说我那栋房,如果我们不住,闲着它干嘛啊?我把它装修得那么好,也不舍得租出去。”随后又劝道,“常莉眼看也该结婚了,将来男方不一定有没有房呢,你就让你妹妹住你们家——女方有房也好找对象不是?”

    常胜苦笑,说:“常莉眼光高着呢,没房的,怕她不肯嫁呢。”

    刘伶不再说什么,不过她的意思挺明确,她可不会跟婆婆住一起。

    常胜无可奈何,叹了口气。

    “甘蔗没有两头甜”——娶个楚情那样的,听话;娶个刘伶这样的,有主见。

    想到楚情,常胜又想起跟楚情在一起的那个男人——他是谁,做什么的,怎么勾引了楚情?难道楚情要嫁的人是他?

    这时,刘伶忽然接了个电话。她负责的一个案子,当事人有急事找她。这个案子标的很高,事成之后刘伶能得到一大笔律师费。所以她不敢怠慢,答应委托人,马上回律师事务所说事情。

    “常胜,今天就先买到这儿,我先走了。”

    刘伶走了,常胜给两套床品付了款,拎着东西下楼。

    他是跟刘伶开一起出来的。刚才刘伶提前走了,把宝马开走了。他没有车开,只好站到路边等出租。

    忽然,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停到了他跟前。

    车窗打开,里面开车的是个女人——不是别人,竟然是罗倩! 


第199章 姜经理

    收费章节(12点)

    第199章 姜经理(加更)

    “碧格”西餐厅的姜经理,名叫姜有财,已经在西餐厅工作了三十多年。

    他当年从乡下来到这座大城市里,本是想去裁缝铺当学徒的。可是当亲戚把他领到裁缝铺一看,裁缝铺招满园了。他又没带够回家的盘缠,一时之间回不了家。

    巧合的是,裁缝铺旁边的“碧格”西餐厅里,正在招一个清洁工。于是,姜有财去了西餐厅,成了一名清洁工。

    在乡下小伙子姜有财眼里,霓虹灯、牛扒和洋酒,代表了大都市的繁华文明。他羡慕这繁华,却没想过要留在这繁华里。他还时常去隔壁的裁缝铺打听着,什么时候再招学徒,他好去那里学门手艺。他当时的梦想是,回家乡的小镇上开一间成衣铺,娶个乡下老婆,生几个娃。

    可是过了几年之后,裁缝铺不知什么原因关门了,原来的铺面变成了一家水果店。“西餐厅”却仍然在,仍然灯红酒绿着,而姜有财此时已经成了一名服务生。

    他现在举止彬彬有礼、大方得体,谁也不知道他原本是想当一名裁缝的乡下孩子。

    那时候,姜有财似乎悟出一个道理,不管这个城市怎么变、这个世界怎么变,总有一小撮顶级的繁华,是永恒不变的。所以“碧格”西餐厅这个地方,是永远不会变的。

    他的道理也许是错的,但是他是幸运的。因为于家人把西餐厅经营得非常好,百多年来,西餐厅一直是这座城市里,繁华中的精华。

    姜有财和西餐厅,就像人类和地球——人类可以认为地球是永恒存在的,所以姜有财也可以认为西餐厅是永远繁华的。

    后来,姜有财升为领班,接着是副经理,最后他达到了顶级,成了餐厅经理。

    当年他努力升做领班的时候,因为要学外语,认识了一位年青的女英文老师。英文老师觉得姜有财是个有上进心的小伙子,对他一见钟情。

    在他成功升任领班之后,他们结了婚。后来他们买了房,生了两个孩子。

    于是,姜有财在这座城市里落地生根。

    当时,他为了上下班方便,把房子买在了西餐厅附近。后来城市拆迁改造,他的小院子变成了三套两居室。他们老俩口和两孩子,一家一套房。

    不过,他自始至终也没弄明白——他在这座城市里,是怎么混得这么顺风顺水,有钱有房,还有点儿小地位的?

    他明明是个很笨的人啊,跟精明一点儿都不沾边。

    试想一下,如果他不笨,当初学外语的时候,他就不会自己花钱请家教,就不会有机会认识那位,后来成了他太太的英文老师。

    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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