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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了鞋,才蹲下身小心的捏着。
“没大事儿,就是扭了脚脖子,我给你正骨,回去小心一点,这几天尽量不要用这只脚走路,过几天就好了,别担心。”
“谢谢大夫。”听着看大夫说没事儿,两个人齐齐松了口气。
“啊!”结果,苏悦华的谢谢还没咽下去,就疼的叫了起来。
“别紧张,看看,现在是不是没那么疼了?不分散你的注意力,比这个还疼,现在活动一下看看。”
老先生笑眯眯的说完,也不嫌弃苏悦华的脚,看着她活动的还有些勉强,又伸手捏了捏。
“没事,伤筋动骨还一百天呢,这就是扭一下也够你疼的,骨头没事儿,回去好好养着,以后可不能这么调皮的乱跑,你现在还小,伤了骨头,以后就会留下后遗症,上了年纪骨质就疏松了。”
“大夫,那该怎么办?”一直不说话的冯锦归一听会留下后遗症,顿时急了。
“没大事儿,别再扭伤了就行,你们不放心,有条件就多炖两顿大骨棒汤喝着。”
“嗯。”大夫只是开个玩笑,没想到冯锦归当真了,一本正经的点点头,抱着苏悦华下去,放在摩托车上,这下是真的不敢骑了,就那么推着苏悦华去了王老先生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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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们都被我骗我,有没有很惊喜,很意外?
PS!:从今天开始,更新都是定时发送了,熬夜实在熬不住了。
定时发送就是每章中间都有一个时间间隔,不会像之前一样连着全部更新,不过,这个间隔应该不会很久,大家可以留到早上再看。
每天六点多起来,一直熬到晚上十二点半一点这个样子,我头发已经快要脱光了……(哭晕)
第210章 蒙尘珍珠(2)
“你先在这里坐一下,我去买点东西,很快回来。”安顿好苏悦华,冯锦归就一溜烟跑出去了。
没一会儿,就看见他提着一兜排骨和一双塑料拖鞋进来,拖鞋是那种特别具有时代特征的生胶鞋底塑料鞋,透明的颜色,放在地上还能听见清脆的声音。
“家里有肉,锦归这孩子也不说清楚,我还以为你出去是给小七买吃的了。”王夫人看着两个孩子,忍不住打趣儿。
他们都是经历过很多的老人了,扭到脚什么的,真的不在意,没想到锦归竟然这么贴心。
“师母,这两天就麻烦你的,大夫说小七这个得吃骨头,以形补形,不然会留下后遗症的。”
“好,我这就去给你炖上,晚上小七多吃一点,这是锦归的一片心意。”
笑着调侃了两个孩子,王夫人才过去厨房。
他们早就吃过饭了,老先生讲究,还有过午不食的说法,虽然没有那么苛刻,可他们家一般五点就吃晚饭了,原本是要等两个孩子的,后来没等住,现在做点儿宵夜也不错。
“你有没有觉得,跟王老先生比起来,伯母真的好年轻啊?”王夫人走后,苏悦华看着她妖娆的身段,拉了下冯锦归的袖子。
“师母是老师的学生,当初听说两个人决定在一起,还引起了很大轰动呢,很多人阻止他们在一起,最后还闹得老师丢了工作,不过,他们感情很好,就算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他们也一直在一起。”
冯锦归觉得,像他的老师这样的感情,才是真感情,所以忍不住多解释了一句。
“师生恋?”苏悦华吃了一惊。
现在这个时候,讲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所以,在很多人看来,跟老师结婚,那可就跟乱~伦没什么两样儿的,就是在后来,师生恋也会被社会舆论抨击,王老先生,真的勇气可嘉。
“嗯,不过你不要在他们面前提起这件事情,因为担心以后师母受累,他们到现在都没有孩子,杨主编虽然是师母娘家侄子,其实跟老师的孩子差不多。”
冯锦归压低声音,算是解释了为什么杨明远会跟王老先生这么熟了,竟然还能因为王老先生的意愿,跟他们社长打太极。
“哦,你先扶我一下。”坐的是方凳子,边上没有扶手,她想站起来还真不容易。
“怎么了?”冯锦归依言扶着她站起来,看着她一跳一跳的离开,不解的跟上。
“你回去呀,我去上厕所你跟着我干什么?”苏悦华深深心累。
“哦……”冯锦归也是闹了个大红脸,却没有走开,而是站在那里,看着苏悦华进了厕所,安静的等着。
“还是我来吧。”看着她一只脚不敢踩实了,小心翼翼的出来,冯锦归过去,直接扶着她回屋。
“等下我拿个暖瓶过来,这盆儿我都已经烫过了,保证干净,你洗漱的话,直接在房间里就行了,脏水放着,我明天过来再倒。”
安顿好苏悦华,冯锦归才转身去了王老先生的画室。
老先生虽然现在闲赋在家,却从没有停止过画画,就算是在家里,每天也会抽时间画画,所以冯锦归一直等到老先生放下笔,才跟老先生低声解释了一下今天的事情。
“小七是个好姑娘,配你绰绰有余,以后要好好学习,别被小丫头比下去了。”
擦干净手,王老先生若有所思的看着冯锦归,半晌,才幽幽叹了口气。
“我知道,小七她,脑子转的快,好点子也多,他们家,我们刚订婚的时候,还很拮据,听说那时候四哥还因为彩礼钱不够被人放了鸽子,短短两年不到的时间,就已经是附近几个村子里首屈一指的万元户了。”
苏家的情况,老师并不清楚,冯锦归简单的介绍了一下。
“这丫头,面相上就能看得出来,是个宽厚有福气的,你以后,有好日子了,但是,锦归,有件事情你要明白,两个人在一起,要想长久下去,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两个人都要有自己的事业,你要努力为了梦想奋斗,要让她在你身上看到澎湃斗志……”
“我知道了,老师。”老师和师母,也是这样的,哪怕现在他们都已经闲赋在家了,两个人每天还会做在一起,讨论一下画技,一起看看书,写写字,一想到有一天他也会跟小七像这样生活,冯锦归的嘴角不自觉的勾了起来。
他今天之所以会骑车的时候出神,就是因为突然想到了小七,不,准确的说,应该是坐在他身后的小七突然扶着他的肩膀,温热的小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甚至能感觉到来自小七手心里的湿汗。
然后,莫名其妙的就又想到了那个无厘头的梦,再然后,就发生了今天的意外。
“小七是个很优秀的女孩子,以后,随着她身上的光彩越来越耀眼,发现她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你不能足够优秀,又怎么能站在她身边呢?”
“你们之间的婚约,不是苏家主动提出来的,而且有这么一层原因再,以后有了更多更好的选择,苏家退婚,你们根本就没有理由阻止,所以,锦归,就算是为了配得上小七,你也得抓紧了,更何况,你不要忘记了你爸妈给你起这个名字的原因。”
“我没有忘记,也不会忘记,老师你放心,我一定会努力,让小七的身边只能有我一个人。”
“好了,两个孩子还小,你说这些干什么,吓着锦归了,你先休息,我炖了排骨汤,锦归你去叫小七出来喝一点,这丫头喜欢吃肉,今天都炖汤了,明天给她红烧排骨。”
“谢谢师母。”冯锦归欢快的哎了一声,跑过去将刚刚看了一会儿书的苏悦华拉出来,盯着她喝了满满一碗汤,才放心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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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男女授受不亲(3)
“……”苏悦华彻底不想跟他说话了。
王老先生这边她还不熟悉,大半夜让她喝这么多,晚上起夜(上厕所)怎么办?她可不要大半夜的出门摔一跤,明天起来脚腕成猪蹄子。
“别担心,锦归瞌睡轻,你晚上要是睡不着,就叫他。”
王夫人察觉到了苏悦华的纠结,笑着收拾了碗筷,才打趣的看着一张脸涨红的冯锦归。
“以前可没见锦归对哪个人这么上心的,我还说这孩子这么榆木疙瘩劲儿,以后可怎么处对象,现在好了,老头子也能放心了。”
“……”为什么,所有人都要这么开玩笑啊,就不能体谅她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一下吗?
“我送你回去,我就在边上,晚上你上厕所什么的,直接喊我,我听得见。”
冯锦归纠结了一会儿,还是觉得小七更重要,所以直接扶着苏悦华,送她回了房间,将地上容易绊到的东西都收拾了,才不放心的回了房间。
半夜,苏悦华摸黑起来上厕所,结果刚打开门,就看到门口一个黑魆魆的人影,吓得差点没叫起来。
幸亏冯锦归第一时间打开了院子里的灯,苏悦华惊魂未定的看着穿着背心短裤的少年,莫名有种相守多年的错觉。
“你放心,我不乱来,我就在外面等你,完了你说一声。”冯锦归也不说话,直接将苏悦华抱到厕所放下,交代了一句才出去。
“……”他这算什么?说好的男女授受不亲呢?他今天可占了她不少便宜了。
苏悦华别扭的上了厕所,又被冯锦归送回房间,两个人都尴尬的不行,随便应付了两句就睡下了。
第二天,苏悦华一早就起来,跟着冯锦归去画室里简单的吐纳,然后跟着王老先生看了好一会儿他以前的画作,还有笔记之类的,那边王夫人就招呼大家吃早饭了。
王家的早饭,苏悦华又发现了一个不一样的地方。
他们这边,早饭基本就开水泡馍,有条件、有讲究的家里就煮点粥,或者荷包蛋,或者西红柿鸡蛋汤,可王家的早餐,不仅有包子、油条,还有白粥,咸鸭蛋和一小碟酸豆角。
酸豆角是以豇豆为原材料的,他们这边也有豇豆,苏家菜棚里就有,只不过,这边的叫法不一样,而且,最常用的做法是肉片炒豆角,可没有腌酸豆角的习惯。
苏悦华的记忆里,南城那边倒是比较喜欢吃酸豆角和咸鸭蛋。
听说王老先生以前是在南方的一所大学里当老师的,想来,应该跟南城相距不远吧。
“小七你吃的习惯不,要不,我再给你做点别的?昨天忘记了,家里没有鸡蛋了,等下我出去买一些,你喜欢吃荷包蛋我明天给你做。”
“不用了,伯母,这样就已经很丰盛了,这个鸭蛋味道跟我平时吃的不一样,挺好吃的,我们家平时都是荷包蛋泡馍,可没这么讲究。”
王夫人是个很精致的女人,就算是洗手调羹,也做的色香味俱全,让苏悦华光是看着就食指大动。
“这个咸鸭蛋是我自己腌的,还有很多呢,你喜欢吃的话,回去的时候带一些回去,也可以给你家里人尝尝。”
“那多不好意思,伯母你只要告诉我怎么做就行了,我阿妈挺喜欢研究吃的,等她自己做出来,会特别有成就感的。”
苏悦华以前都是去外面买现成的咸鸭蛋,还从来没有自己腌过呢,有机会学习一下,她自然不会放过。
其实她刚刚撒了个小谎,真正喜欢研究美食的,不是李春花,而是她。
李春花每天忙的脚不沾地,村子里又条件有限,哪里能研究什么美食,不过就是为了吃饱肚子罢了,而苏悦华,最近则莫名其妙的喜欢捯饬一些稀奇古怪的吃的。
“那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