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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你到时光尽头[出版]-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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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配图便是那“神秘富豪”的背影,和模糊难辨的侧脸。孙菀只将那配图略扫一眼,就默然收回眼神:“哦。”

    “这个记者看样子是要滚蛋了,不过光那些照片的版权费都够他吃几年了。”老夏不是滋味地感叹了几句,将周刊丢在孙菀桌子上,“没事儿看看那篇报道,写得真不赖,学学。”

    孙菀“嗯”了一声,淡淡说:“空了看。”

    说完,她起身朝洗手间的方向走去。走到卫生间,她紧绷的肩背不自觉松了下来,她倚在门口发了好一阵呆,慢慢洗了回手,才打起精神回了办公室。

    办公室里,老夏头靠着沙发椅,悠然地抽着根雪茄,搭在办公桌上的双脚有节奏地晃着,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炒绯闻最近不好使,余小菲的热度一时半会儿散不了……我不是说你没她红,是说人走清纯路线的,出道几年没绯闻,所以有看点,你走性感路线的,这当口爆几张不咸不淡的照片给我,很难引起什么关注度……喝下午茶?成,我这会儿刚好有点空。”

    老夏精神抖擞地从椅子上坐起,抓起包,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门“砰”的合上时,奋笔疾书的孙菀下意识停下了笔头,她单手支着额角,笔尖机械地在纸上画横线。良久,她丢开手中的水笔,拿起搁置在一旁的周刊,翻到头条,逐字逐句地看了起来。

    下班回家后,孙菀简单地冲了个澡,从厨房翻出袋泡面泡上。等泡面的空当,她懒懒倚在流理台的边缘,咬着筷子头发呆。三分钟未到,门口便传来钥匙转锁的声音。

    她站直身体,转头往门口看去,刚好就见卓临城推门进来。

    换过鞋后,他将脱下的正装外套脱下挂好,走到厨房门口,神色自若地问:“晚餐吃什么?”

    孙菀低头,专注地看着泡面:“不知道你会过来,没有准备你的饭菜。”

    闻到泡面的味道,卓临城蹙眉:“不要吃这个。”

    孙菀漫不经心地说:“晚上还要加班赶稿,实在没时间做别的了。或者你去外面吃?”

    卓临城走到她身后,轻轻按了下她去端泡面的手:“去外面看电视,我来做。”

    孙菀不想在这种小事上与他拧着,点了点头,返身去了客厅。

    卓临城打开空荡荡的冰箱,翻捡出鲜鸡胸脯肉,又从柜子里找到一袋香菇,娴熟在电磁炉上煮起粥来。

    晚餐档的电视节目实在叫人难以直视,换了一圈台,孙菀无精打采地窝在沙发一角,拿遥控器抵着下巴,时不时去瞟厨房里的卓临城。他的衬衣袖子齐整地挽着,极耐心地将鸡脯和香菇切成丁,又细细地在那边切姜丝。

    几年前他给厉娅煮长寿面的狼狈样子分明还历历在目,转眼间,已被黎美静调教成了一个合格的煮夫。

    孙菀暗地里很喜欢看他做家务。一来是因为罕见,二来是因为他总能把拖泥带水的琐碎家务处理的干净利落,高效快捷。

    新闻联播还在播环球时事,卓临城已经将鸡粥摆上了桌。他摆好碗筷,叫了声“孙菀”,见她纹丝不动,便走到她面前,拉着她的双臂将她从沙发里拖起来,带到餐桌前坐下。他在主位坐下,将一碗汁稠亮泽的粥推到孙菀面前。

    孙菀舀了点粥放进嘴里,很鲜美细腻的口感,却叫她忽然有点食不下咽,她恹恹放下勺子:“你自己吃吧。”

    说着就要起身,卓临城抬眼看她:“不合胃口?”

    “单纯不想喝粥。”

    卓临城顿了几秒,找到手机,拨出电话:“老陈,去华苑打包——”

    说话的间隙,他转眸看向孙菀:“你想吃什么?”

    孙菀有些恼火,推开椅子,语气却很平静:“我什么都不想吃,就想安静地待会儿。”

    卓临城看了她一眼,对手机那端说了句“不用了”,便挂了电话,一言不发地喝起粥来。喝完粥,他循例去二楼主卧冲澡。孙菀本以为他冲完澡就会离开,不料他却穿着睡袍下了楼,看样子是要住下过夜。

    他见孙菀没好气地窝在沙发角落里,走到她跟前俯下身子,左手扶住沙发扶手,右手食指在她鼻梁上轻轻地刮了一下,低声说:“你这样子,很像一只坏脾气的猫。”

    清新的水汽和红枫的香气自他的衣襟里传出,他的眉眼里亦有叫人心动的氤氲之气。

    孙菀伸出根指头推他:“你挡我看电视了。”

    卓临城好脾气地在她身边坐下,陪她一起看电视。孙菀故意把电视切换到他最讨厌的某卫视综艺节目上,让夸张刺耳的笑声对付他。

    卓临城耐着性子陪她看了十几分钟,终于忍不住,伸手拿过她的遥控器,将声音降下来:“现在饿了吗?不如我去给你热粥。”

    孙菀一听到这个“粥”字,有些情难自控,脱口讽刺:“不是全天下女人都爱喝粥的。”

    卓临城了然地点了点头,将电视完全静音:“何必拿食物撒气?有什么问题,你尽可以坦诚地来问我。”

    “我哪里来的气?”孙菀蜷在沙发上的双腿移到拖鞋上,一边套鞋子一边说,“我只是不喜欢回到家要加班做稿子,就这么简单。”

    “可以听我解释吗?我们公司最近和余小姐合作了一部电影,所以我不免和她有些工作上的接触。”

    “恕我孤陋寡闻,我不知道什么工作接触,还涵盖‘送粥入香闺’这种事情。”

    话一出口,连孙菀自己都觉察到空气中弥漫的酸味,她及时刹住车,话锋一转,“你不用跟我解释什么,我说过,你的工作往来我一点都不想过问。”

    卓临城眼中明明闪过一丝笑意,语气却很诚恳:“前段时间,因为我们公司一个技术人员的失误,导致余小姐拍戏时摔伤手臂,停工回家休息。前天我从香港回来,闻讯后临时决定带Holly去看她,我见她一个人在家吃薯片,有些于心不忍,便留下Holly陪她,自己去附近打包了粥给她。事情经过就是这样,至于报纸上为什么没有Holly的照片,我想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孙菀在原地僵坐了一会儿,语气不自觉地软了一点:“关我什么事?我要去写稿了,你自便吧。”

    卓临城及时伸手将她拉回沙发,右臂自然地环住她的腰身,将她拥进自己怀里。他的唇贴着她的耳尖问:“你确定编八卦都比跟我在一起更重要?”

    婚后一年来,他们还从未有过这种尺度的相处。孙菀感觉到他对她的某种热情忽然死灰复燃了,她不由自主地缩了一下,故作淡定:“如果今天不能把那个八卦编出来,明天的大会我会死得很惨,卓先生,砸人饭碗犹如杀人父母,你确定要和我结下这种不共戴天之仇吗?”

    卓临城的手缓缓沿着她的背脊往上:“既然你这么喜欢八卦新闻,不如坐下来听我慢慢跟你说几条劲爆的。”

    孙菀捉住他的手腕,将他的掌心死死压住:“会比夜探女星更劲爆吗?”

    卓临城顿住,张嘴在她耳尖上咬了一口。

    孙菀伸手推开他,斜睨他一眼,起身“噔噔噔”地往二楼去了。

    孙菀懒懒坐在书桌前,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看着一本电影杂志,电脑屏幕上,白晃晃的word文档里只象征性地写了一段导语。其实她根本就没什么稿子要赶,只是拿这个当远离卓临城的理由。

    许是胸中块垒尽消的缘故,如此枯坐了半个小时,孙菀觉得有些饿了,渐渐出现的低血糖症状让她无法集中精力做事。无聊之下,她点开藏在D盘里的一款以“复仇”为主题的单机游戏,凝神玩了起来。游戏的主角是一只会格斗的人形兔子,这只兔子在家族被灭后,走上了一条漫漫复仇路。玩家要做的就是用鼠标和键盘操控这只兔子,用十八般武器杀掉越来越多、越来越强悍的仇人。

    孙菀已经忘记当初下这个游戏的初衷了,兴许是这主题很能发泄内心的不快,大半年下来来,她逐渐也能独自暗杀掉一个班的敌人。只可惜,以她反应能力,她的复仇路一直止步在一片草原上。

    她强忍着胃中空空的不适,用半小时让兔子穿过沙漠的哨卡,进入了那片必死草原。草原上的狼群龇牙咧嘴地向兔子扑去,孙菀应接不暇,只得逃跑。好在游戏有逃跑系统,只要跑出敌人的视线,就有活命的机会。

    正在逃命的紧要处,门口忽然传来卓临城的敲门声。

    孙菀胆战心惊地将游戏最小化,一手仍按着负责逃跑用的方向键,一手抓过刚才的杂志盖在键盘上。

 第29章 城之将倾,爱之将始(3)

    门开后,她刚回首准备问一句“有事”,一眼就看见卓临城手里端着的白骨瓷汤碗。

    卓临城将碗放书桌上:“华苑的鲍汁花胶,喝一些做宵夜吧。”

    见他的目光往电脑屏幕上瞟去,孙菀“啪”的一声急急合上电脑,见他神色讶然,她连忙端起碗,用小匙挑了一片花胶放进口中,用鲍汁送下。

    卓临城嘴角一挑,定下神来,随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外版书,倚坐在书桌上,垂首翻阅起来。

    一盅老火高汤下去,孙菀腹中饥渴全消,原本苍白的脸上云霞蒸蔚,透出些动人的艳光。

    孙菀记挂游戏,见卓临城似乎不急着离开,清了清嗓子,说了句贴心话:“这种光线看书,貌似对眼睛不好。”

    卓临城眼皮略掀了一下,将书翻过一页,不动声色地说:“怎么,我打搅到你做什么事情了吗?”

    “没有。”刚喝完人家的靓汤就立马过河拆桥的事情,孙菀到底做不出,她讷讷补了一句,“你看你的。”

    她打开电脑,装模作样地在word里敲了几句流行音乐的歌词,又假装没有灵感,走到一旁的杂志架上翻查起来。

    卓临城抬头看了她几眼,终于忍不住问:“你在找什么?”

    “在找一篇软文的资料,主人公是做时装设计的,要求我们要用大段文字赞美她的设计,刚好这种大段的赞美不是我擅长的。”这倒是实话,所以孙菀说来一点都不费思量,“我记得有本杂志曾经做过一个设计师专题,想翻来借鉴下。”

    “何必这样麻烦?”卓临城指着书架顶端的某一格,“如果我没记错,那里附近有一本拉尔夫·劳伦的传记。”

    “谢谢。”孙菀从一旁搬来人字梯,爬到顶端,手指从那排专业书籍上滑过,“没有。”

    卓临城扶着梯子,十分肯定地说:“在里面那层。”

    “好吧,再信你一次。”孙菀将外面那层书一本本取出来,递给下面的卓临城,嘴里念叨着,“拉尔夫、拉尔夫……找到了!”

    就在这时,梯子上的孙菀忽然“咦”了一声,将另外一本书抽了出来:“居然还在?”

    卓临城瞄了眼那本书的封面,一时没有说话。

    孙菀从梯子上轻轻跳下来,将书举到他面前:“你怎么把它收在这么隐蔽的地方?”

    那正是当年孙菀送给卓临城的见面礼,书的塑封已经被撕了,从封面上的折痕不难看出,卓临城曾翻看过。时隔多年见到旧物,孙菀倍觉亲切。那上面的法文她虽一个也不认得,但还是很有兴致地翻着。

    见卓临城眼里似有微妙的笑意,孙菀不禁掩了书,半真半假说:“连我送你的书都要束之高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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