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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她留了一封信。
坐在飞机上的我,甚至都可以看到,当她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哭得会有多么的惨。
可是,我却再也无法去擦掉她眼角的泪水,安慰着她。
我又一次的离开,去了美国,其实在十天前,我向美国的医院投了简历,而在婚礼的前一天,对方也给了我回信,说是十分欢迎我的到来。
我去了美国,在那一呆就是十七年。
如今的我,已经44岁,虽然外表依旧俊朗,依旧能够吸引一些小姑娘们,可我已经不会再爱。
我已经丧失了这个能力。
当然,在七年前的时候,我收养了一个女孩,她的眼睛很漂亮,很像她,看着她,就好像让我觉得,这个女孩是我跟她的孩子。
很疯狂的想法,不是吗。
而我给她取了一个名字。
董忘然。
董之谦忘记唐嫣然。
可是,也许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永远的记住她。
直到三年前,我回国,父母年纪大,作为不孝子的我在外飘泊那么久,我也是时候该回去了。
然而,却没想到,三年后的今天,会再次碰到她。
她还是没变,还是如当年见到的那般,美丽,岁月根本没有带走她的纯真。
而在这一刻,我一直提起的心,彻底放下。
只要她好,我便好。
——你若安好,我便是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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