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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鬼手千金-第2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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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合的事情虽然告一段落,应轩觉得之后还有更多的事需要他去慢慢调查,工作复杂,时间紧凑,所以他现在迫切需要一个得力的助手,而最佳的人选,他依旧是瞄准了林素。

    “我拒绝!”

    几乎是没有思考,林素便回绝了应轩。

    “我想你应该认真的考虑一下我的邀请,不,准确的来说是聘请,做我的助手,我会每个月都给你发工资的,一个月八千,双休,有奖金,怎么样?”

    应轩一边嚼着一块草莓蛋糕,一边似乎是一脸认真的朝着隔间里的林素大声说道:

    “我自认为这样的薪资待遇绝对比得过任何实习期的大学生,林素,你赚了!”

    “抱歉,我不想赚这个钱…魅影,这根带子你或许可以帮我再使劲系一系…”

    隔间内的更衣室,林素正在魅影的帮助下试着那日杜熙郎送给她的高级定制的礼服裙,今天已经周三了,距离杜家宴会的开始已经剩下三天时间了,林素想,她是时候要好好的准备一下了。

    虽然回不回归杜家林素倒是没所谓,但是这第一次的宴会她也绝对不允许自己寒碜出场,似是一种骨子里的傲气,无论怎样,林素都不允许别人将自己看扁,既然那天她是以杜家大小姐的身份出席宴会的,那么她到时候就一定要拿出大小姐应有的风范。

    到时候惊艳出场,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素素,不得不说,这杜大少爷挑选礼服的眼光真的不错。”

    魅影一边帮林素调整着礼服裙,一边发自内心的称赞道。

    杜熙郎的眼光确实不错,毕竟他也算是在娱乐圈混迹了这么多年的元老级人物,金牌经纪人,接触过的时尚面也很广,所以对于给女孩挑选礼服的方面,杜熙郎一向很强,至少比应轩强。

    此时,林素的身上是一件白色Emilyg公主样式礼服,精致的刺绣面料搭配着一颗颗闪耀的钻石和圆润的珍珠相互搭配,无尽精巧闪耀,抹胸的设计,恰到好处的勾勒出林素完美的胸线,露出精巧性感的锁骨,裙摆更是集优雅大气与一身的拖尾式裙摆,左侧高开叉的设计,更是将林素那双纤长笔直的长腿展示的无比完美。

    可以说,这件礼服的价值绝对不菲,而且是完全按照林素的身材比例所进行的剪裁,除了林素不会再有第二个人能够穿上它,这也算是杜熙郎的一种别出心裁的心意,或许,他是想让林素成为当晚独一无二的焦点,成为那怕只看穿着,便知道这场宴会的主角是谁的焦点。

    不得不说,对于自己的这个妹妹,杜熙郎可以说是做足了功夫,他要给她一个完美的回归仪事,他要帮父亲弥补林素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享受过的待遇,让她从宴会那天开始,变回真正的公主。

    而这些,林素懂。

    稍微调整了一下礼服的裙子,魅影的眸中闪过一阵惊艳,她不由拉起了林素的胳膊,惊艳开口:“宝贝儿,你真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少爷能有你的爱,真好。”

    对于林素,魅影是真心喜欢,眼前的女孩现在还没有

    眼前的女孩现在还没有化任何的妆,但是这专门为她定制的白色礼服可以说是将她身上独有的气质衬托到了极致,清冷而又优雅,纤细笔直的身姿宛若一拢翠竹,令人惊艳。

    “可惜,就是带刺的玫瑰。”

    应轩有些幽怨的声音从外面飘了进来,一边吞吃着食盘中的奶油蛋糕,一边朝着更衣室的位置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

    他真的不理解女人为什么都喜欢尝试各种样式的衣服,衣服最基本的功能不就是为了蔽体遮羞吗?最起码在应轩的理解中应该是这样的,所以他可以尝试一个月不换衣服,在他的衣柜里也就是那几样单调的样式和颜色,白色套头衫加蓝色水洗牛仔裤是他最经典的装扮。

    而且他更无法理解为什么林素不答应他做他的助理。

    因为林素在推理侦查的方面真的是很有天赋,她聪明,细心,很适合做侦探。

    “你确定你不做我的助理吗?”应轩舔了舔唇角的奶油,不死心的追问。

    “你为什么这么想要我当你的助理?你不是有自己的搭档吗?”林素若有所指的朝着魅影看了一眼:

    “你和魅影不是最佳的黄金搭档吗?”

    “我和他呀,确实是黄金搭档,不过现在我可没有心思帮他,因为我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

    一边说着,魅影一边用自己纤长白皙的手指无比熟练的帮林素挽了一个精巧的发髻,瞬时间,林素原本散落的长发便被利落的盘起,露出细长白嫩的脖子,与肩膀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像极了一只精致优雅的白天鹅。

    “你也听到了,她现在没有时间帮我,而我真的迫切需要一个得力的助手,所以,林素,接受的的邀请如何?”

    应轩似是哀求般开口:“就算是我替我们家少爷求你了。”

    “无欢?”林素轻轻蹙起了眉头,“这又和无欢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了,你想啊,我是少爷的手下,一切的事情都是为了少爷而做,所以你帮我就是帮了少爷,这样的逻辑,没有什么问题吧?”

    应轩伸手将一大块方糖放入了自己面前的咖啡中,他小心翼翼的尝了一口,还是忍不住吐了出来。

    对于逻辑方面的东西,应轩从没出过错,不过在对于味道苦的东西,他却是一丝也没有办法忍受。

    “你的逻辑确实没有什么问题,不过,素素,作为最爱你的女性朋友,我劝你,别信他。”

    魅影似是好心般的提醒到。

    她知道,少爷一定不希望林素参与到这些事中,应轩的情商太单调,他不会想这么多,但是,她必须做好这最重要的保密工作,不能让林素参与太多,不能给她带来太多的负累,不能让她为自己而担忧,这是少爷一直以来的交代。

    “别信什么?”

    房门打开,无欢刚进来就听到魅影和林素说的话,他不由勾了勾唇角,朝着外间的桌子旁吃甜点的应轩瞟了一眼,他便径直朝着更衣室的门口而去:

    “素素,好了吗?”

    “好了,少爷。”魅影率先开口。

    与此同时,她似乎是故意一般,轻轻打开了更衣室的房门,扶着林素的肩膀缓缓的走了出去。

    “怎么样?”

    更衣室内的灯光柔和,似是一种自然的滤镜打在走出来的人的身上,此时的林素,宛若落入凡间的仙女,白色精致的礼服将她的身材衬托的十分完美,精巧的髻,纤细的颈,白皙的宛若皓玉的肌肤,在钻石的光华下,熠熠生辉,一阵惊艳,无欢的喉间不由一阵滚动,似乎在这一刹间,他忘记了如何呼吸。

    虽然见过很多次林素穿礼服的模样,但是这一次的她似乎和以往的时候都十分的不同,这一身礼服就仿若是专门为她而生,将她身上所有的优点和气质都衬托的十分完美,很适合她。

    而最重要的是,他爱的女孩,真的十分的美丽。

    “嗯,真的不错!”

    少有的夸人,一旁原本在吃甜点的应轩也不由被林素所吸引,竟放下了手中的甜点,朝着魅影竖起来大拇指。

    “如何?”

    没有理会他人的目光,林素此时的心思全然在无欢的身上,似是羞怯一般,她朝着无欢满眼期待的看去,脸颊微红,未施粉黛却面若桃花。

    精致的眉眼,如斯好看,无欢不由扬了扬唇角,慢慢的走到林素的跟前,低头在她的额头印上轻轻一吻,低声开口:“很美。”

    很美!

    在他的心中,林素永远都是最美的人,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纵使在茫茫人海中,无欢相信,自己能够一眼便将她找出来,牵起她的手,穿过滚滚洪流。

    彼时,无欢也正好牵起了林素的手,他的手掌包裹着她的小手,朝着门外的客厅走去。

    “素素,我准备了一个礼物送给你。”无欢边走边说。

    “什么礼物?”林素有些好奇。

    而此时他们已经走到了客厅中,林素还未反应过来,就听到一个熟悉而又久违的声音在自己的耳边咋呼响起。

    “素素,素素!我想死你了!”

    熟悉的声音,无比亲切,林素不由转身,只见一个熟悉的人影似是飞奔一样朝着自己而来,一把抱住了她的肩膀,是叶青。

    “小青!”林素亦是惊喜,“你怎么来了!”

    “不只是我,还有大伙。”叶青的眼眶有些微微发红,她都想死林素这个最好的朋友了。

    “臭丫头,来J国也不知道通知我们!”

    正说着,又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杨柳似乎还是一如既往的高冷模样,只不过她的眼睛也和叶青一样有着明显的红润,在看到林素的那一刹那,她终是没有克制住自己的情绪朝着林素快步走去,一般抱住了这个久违的朋友。

    “小青,杨柳,能在这里见到你们我真是太高了。”林素的眼眶也不由有些微微发红,她承认自己是欢喜的。

    “还有我们呢!”

    声音再次传来,只见半掩的房门后,一脸灿烂笑意的雷辰朝着林素比了一个大大的“耶”。

    而在他的身后,开心似乎有些犹豫的缓步走出来,朝着林素腼腆一笑:“师父,你…还好吗?”

    久违的朋友,林素终忍不住勾唇灿烂一笑,眼眶中打转的泪水也终忍不住落了下来。

    现在,在这异国之地,她终于不再孤单了。

    因为,大伙儿都来了。

    “这个礼物,喜欢吗?”身边,无欢宠溺的声音响起,他轻轻揽住了林素的肩膀,抚摸着她的头发,一片温柔。

    “喜欢!”林素真心的说。

    喜欢,她很喜欢…

 02。任性女友,卧底身份

    另一方面,在姜家的事情结束后,妙戈也算是如愿以偿的回到了警局,而帮助她回到警局的最大功臣,一个是应轩,另一个便是杜熙郎。

    作为报答,妙戈决定了请杜熙郎吃日料,虽然她个人并不喜欢吃这些生食。

    只不过,杜熙郎却拒绝了她的邀请,他认为,将妙戈带回自己家吃饭会更好。正如那天他的邀请,他希望妙戈能够搬出那所糟糕的房子,住到自己家。

    于是在姜家案件结束的当天下午,杜熙郎帮妙戈把她的简陋家当拿回家后,便用极快的速度为她办齐了四件事,一,他把妹妹杜洛雪留在房间里的杂物通通清理到了储藏室,为妙戈腾出了大部分空间放置她随身带来的衣物;二,他带她去百货商店购置了一套新被褥,三,委托萍姐清扫客房的房间;四,他找了一支装修队,开始用最高的标准帮妙戈的房子进行装修改造。

    办完这四件事后,他给父亲打了个电话,报告了妙戈驾临杜家,并可能小住一阵的消息。

    “你们要同居啦?前几天早上还说分手的,怎么会这么快?同居那还不如干脆结婚呢。”杜温纶喜出望外。

    “不,她住洛雪的房间。”杜熙郎静静地说。

    “James,你是在浪费我的时间!以后你跟我说话,每分钟都要算钱!”杜温纶立刻兴趣大减,气冲冲地挂了电话。

    老爸只要是一不高兴,就会叫他的英文名字。

    杜熙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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