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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给宋飞鸟编头发的助理一脸懵逼,宋飞鸟目不斜视:“她肚子痛。”
“…”丁喆赶紧换上一张笑脸,生怕这位一不开心也撂摊子不干了,好在宋飞鸟仍旧是一脸淡然的模样,完全没有生气的样子。
对此丁喆是有些佩服的,烦躁的心情也莫名被安抚了不少。
一行人在休息室里百无聊赖,丁喆绕场一周,不知从哪儿拎出来一件桃粉小旗袍,站到宋飞鸟面前抖了又抖:“飞鸟,要不你换上这身弹个琵琶?老外就是喜欢传统的东西,看得目不转睛的!”
几个助理皆神色诡异地看他,脑子里不约而同地冒出类似“自言本是京城女”“一曲红绡不知数”这种奇怪的画面,心想尼玛是有毛病吧,先不说带没带琵琶,这把自家艺人当成什么了?
“不行,只弹不唱太单调,还是唱歌好,就唱《锦鸟飞鱼》,你们那首出道曲当真好听!”
丁喆一个人沉浸在自己的脑内剧场里,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似乎已经编排出了一场大型春晚。
宋飞鸟昨晚上睡得比较好,睡眠好脾气就好,朝他笑道:“怎么,我是不是还要上去尬舞一段啊。”
尬不尬舞暂且不提,反正整整一个下午气氛挺尬的。宋飞鸟游戏都开大了好几轮,终于在晚餐前被召唤出了休息室。
丁喆好歹还记起来自己是个超人气组合的经济人,难得硬气了把,最后跟活动方敲定节目:宋飞鸟弹两首钢琴曲,看情况再唱一到两首歌就下场。
酒会一直拖到入夜时分才开始,场内衣香鬓影。
宋飞鸟从靠近舞台的一侧门进去,没有主持人,没有介绍词,没有掌声,就脚下一条半新不旧的红毯默默表示欢迎。
她走至角落处的琴凳上落座,顺势往下看了一眼,都是些金发碧眼的年轻人。
这群人估计常常出入高端场合,虽然年纪看起来不大,但衣着考究没有丝毫违和感,正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红酒鸡尾酒各种酒喝得很是带劲。
这个场面让宋飞鸟想起如今结婚都会请的那种演出团队,上面卖力地演,下面投入地喝,不过人家好歹还能赢点掌声。
宋飞鸟低头,叮咚敲了几下琴键,一连串音符从指尖溢出。
*
路炎川是在酒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到的。服务生替他拉开门,一阵叮叮咚咚的琴音流淌而出,很是好听。
“路哥路哥!”有人一看到他就立刻扑了过去,人工染成金色的头毛像极了某种动物。他竖起大拇指,呲出一口牙赞道:“竞赛结束了?哥们儿真给力!”
“简单。”路炎川接过他递来的杯子,看清是酒后又直接塞了回去。
“沃日,你这是要逆天。”
金毛惊叹着一口干掉被路炎川嫌弃的液体,抹抹嘴道:“你今儿倒是动作快,昨晚上咋那么磨蹭?我不是告诉你房间在23楼吗!让人大半夜的在走廊里等了半天!”
路炎川没说话,也不知在想什么。
“你…卧槽你不是看到漂亮妞迈不开腿了吧哈哈哈哈!”金毛眼珠一转笑得惊天动地,引来不少探究的视线。
路炎川懒得搭理,调转脚步:“走了。”
“哎别啊,我嘴贱我嘴贱,玩儿会再走!”
“你自己玩。”
金毛哪里肯,赶紧绕到他身前把人堵住,只是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听耳畔高雅的琴音戛然而止,几个音符过后毫无征兆地拐了调子。
路炎川动作一顿,似感应到了什么,回头朝最前面望去。
“咦,这调子很熟嘛?”
金毛的注意力一下就被拉了过去,他挠挠头,开始掏空他毕生的音乐素养绞尽脑汁地想,“…这首歌叫什么来着,那个什么猫了,扔掉猫了?抓住猫了?”因为想不出来,一张脸痛苦到像是在便秘。
“踩到。”路炎川被他丑到,大发善心赏了两个字。
“对对对,就是《踩到猫了》!”金毛激动地一拍手:“可算想起来了!”顿了顿,他突然奇怪地看向身旁:“不对啊路哥,我是听我上幼稚园的妹妹唱过的这歌,敢问您是怎么知道的?”品味这么…一言难尽?
路炎川没理他,视线擭住舞台上那个身影。
金毛见此嘻嘻笑了,得意地吹了声口哨:“怎么样,台上这妹妹正不正!我从刚才就一眼不眨地盯到现在了,真是太他妈好看了!”
路炎川突然横插一句:“闭嘴正经些。”
金毛:“…”
《踩到猫了》是宋飞鸟没事用来练手速玩的,重新改编的曲调在她灵活翻飞的十指下重复着越来越快越来越快,钢琴声像灌豆子似的蹦进众人耳朵里,十分魔性且有冲击力。
台下众人被这突如其来的粗暴表演完全吸引住了,一时间口哨声掌声齐飞,金毛更是上蹿下跳:“有意思!妹妹看我,看这里!”
宋飞鸟心无旁骛地弹完最后一个音,忽得站了起来。她伸手拿过立在一旁的话筒,动作潇洒利落,让人心跳都跟着漏了一拍。
她一步步从台上走下来,精心编织过的秀发如云披散在肩头,黑色小礼服裙摆飘然晃荡,看得人心旌也跟着一摇一摆。
天凰作为行业巨头,经常会对旗下艺人在某些很奇怪的地方要求甚严,就比如这个走路。一直严格到什么程度呢,动作起来如柳条般柔韧之余又似幽竹般娴静优雅,总之套上件古装就能拖去演皇宫贵胄。
宋飞鸟走路的身型体态能收进教科书里当教材,可没人知道她也曾头顶字典练到昏天暗地,站都站不起来,但也正因为如此,宋飞鸟能在12岁的时候出演戏骨云集的电视剧《故人山河》,女扮男装反串影帝景迟在剧中幼年时的角色,少年天子。
眉眼无双的少年精致又脆弱,“他”拖着滴血的天子剑自白玉长阶的最高处回眸一眼看下来,狠戾又无助,愤怒又茫然。这一幕简直正中红心,宋飞鸟圈了无数粉,被网友剪辑进各种群像视屏里各种舔颜。
有些人天生就是发光体,宋飞鸟能红是必然的。
她不紧不慢走至大厅中央一片圆形小空地,朝音响师的方向点了点头,再看向众人时倏得弯起了唇角,弧度标准,刚刚好笑出八颗贝齿。
候在场内的丁喆在听见宋飞鸟弹啥啥猫了的时候就有一种十分不好的预感,如今她一开口差点没给她跪了!
小祖宗你唱什么不好,唱小黄歌!!!!说好的偶像包袱呢???
宋飞鸟却无所畏惧,且唱得无比正直。
小黄歌是古风的调子,词也融合了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十分之内涵,更何况这里都是些外国小青年,就算有人能听得清楚,那也听不懂啊。
这边丁喆听得心力憔悴,而那边宋飞鸟已经完全放飞自我了。她的声音干净澄澈,咬字有一点点特别,尤其是尾音的时候,像是一把小刷子在耳边扫来扫去,有种酥酥麻麻的感觉。
众人虽然听不懂,但并不妨碍感受其中的美,气氛完全被调动了起来。
宋飞鸟很久没这么崩过人设了,心里那叫一个痛快。
然而就在唱到第三遍“轻拢慢捻挑抹忙,鱼水同欢赴巫山”的时候,宋飞鸟一偏头,猛然撞进了一双深如幽潭的眼睛,带着毫无掩饰的侵略性。
第4章
现场氛围被炒至绝佳,而宋飞鸟却是按照之前说好的一样,一首唱完便利落离场,片刻都没有多留。
“欸,这怎么就走了?”金毛恋恋不舍地盯着宋飞鸟离去的方向,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说来也丢人,他虽然一口京片子说得顺溜,其实跟个文盲也差不多,再加上现场没有字幕,他和那群外国佬一样啥也没听懂,只顾盯着人猛瞧了。
“啊,我死了!”金毛捧着心口,喃喃道:“路哥,你知道她是谁吗?可爱到炸裂!”
没人理他。
“你说我去堵她,能要到她的联系方式吗?”
回答他的是一声嗤笑,那意思显而易见:做梦吧。
金毛啧了啧,突然把目光转向了路炎川,幽幽的,凉凉的,带着无声的控诉与谴责。
“干什么?”路炎川嫌弃地推开他的脸。
“我没干什么,”金毛使了个眼色,表情像抽筋一样十分一言难尽:“倒是路哥你…刚刚想干什么呢?”
四周的灯光并不敞亮,其他人兴许都没注意到发生了什么,可金毛就站在路炎川旁边,看得清清楚楚。
这个前一秒还在说没劲要走的人,下一秒就自个打脸了!不仅脚底生根似的站那儿听完了一整首歌,竟然还在宋飞鸟转身准备离场的时候,忽地逼近几步去抓人姑娘的小手!
金毛当时就懵逼了,他发誓在路炎川与宋飞鸟四目相接的那一瞬,他从侧面清楚地看到了宋飞鸟闪烁的眼睛里满满都是卧槽,哦不,满满都是不敢置信。
也是,他们这办得可是正经酒会,谁能料到会有人动手动脚啊!要不是人家经纪人反应机敏立刻抢上前将人护走了,路炎川可就真拉上了!
金毛越想越气,捶胸顿足,对,没错!也许人家本来还能多唱几首的,这么一看完全就是被吓走的!
他觉得不可思议:“路哥你怎么成这样了…”一言不合就耍流氓。
“我怎么了。”路炎川笑了笑,身上那股冷漠劲儿早没影了,反倒是无赖气质一览无余。
金毛瞪眼:“你吓着她了!”
“吓着了就记住了。”
“…”什么毛病?
路炎川不再跟他废话,把手里的背包往肩上一甩,“我明天回国。”
金毛一愣:“不是说要在加州多玩儿几天的嘛,你不跟你的队伍一起回?”
“嗯。”路炎川心情似乎很好:“有事。”
*
此时此刻丁喆的脸色是被惊吓过后的白,这是他私自接的场子,要是宋飞鸟在演出过程中出了什么意外,他一定难辞其咎。
丁喆很慌张地绕着宋飞鸟转了好几圈,各种不放心地问:“没事吧?碰着没有?刚刚吓着了吗?”
宋飞鸟自始至终只是摇头。她胆子哪里至于那么小,刚刚与其说是惊吓,还不如说是惊讶。
方才那人…是亚洲人?华人?毕竟在一群金发碧眼的外国人里,他如墨勾勒的五官实在是太过显眼了。
宋飞鸟想起那一幕至今还有些恍惚,四目相对,她只记得那双眼睛眸色很深,黑沉沉的,却也很亮,散发着锐利光芒,她甚至从中感受到了零星几点火光四溅,炙热且灼烫,就跟他手上传来的温度一样。
宋飞鸟思绪倏得一顿,垂在身侧的手指也微微蜷曲起来。
其实是碰到了的,指尖对指尖。这次倒没有什么恶心不适的感觉,但心里还是会有点变扭。
宋飞鸟下意识地摩挲了几下指尖,似乎想要把那触感擦掉一样。
说真的,那人长什么样子宋飞鸟这会儿已经差不多忘干净了,她头顶有强光本来就看得不真切,但莫名的,却牢牢记住了两点:他长得很好看,以及他的身型似乎有些眼熟。
宋飞鸟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丁喆察言观色,见她似乎真的没把这个意外放在心上,松了口气的同时又开始跟她算起了账:“宋飞鸟,你看看你唱得都是些什么?你什么时候换得歌?怎么能在大庭广众唱这种歌?要是被拍下来你准备怎么跟公司跟粉丝交代?你最正统偶像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丁喆在转行做经济人之前当过一段时间的语文老师,自诩文化人,最听不得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