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怎么办!你事经纪人还是我是经纪人,当然是赶快过去給我把人带回来,难道你还要让她说出更多不该说的话吗?”
熊汉差点没有气的跳脚,这段时间他难到是在犯小人,先时走了个楚轩,现在又折了个秦霈霈,也就是说目前他艾美两个最有实力的人都没有办法为他所用了!
“记住,你去了之后,慕尚的事情千万不能和公司扯上关系,秦霈霈的形象已经无法挽救了,就让她再为公司做点事情吧。”熊汉对这样的情况也表示很无奈,除了公司又少了一个赚钱的人,他的床上也是少了一个有情趣的人。
不过,他艾美年轻女孩的多了去了,他断然不会因为这样一个秦霈霈有所伤心,不过就是觉得有些可惜罢了。
“她私下拿了别人的钱,公司还要替她收拾烂摊子,公司也是很可怜的。”熊汉没头没脑的说出这样一句话来,却是听的经纪人心惊肉跳的。
“熊总,您的意思是……”经纪人没敢直接问出来,但是她也明白了熊汉的意思,现在别人最大的新闻点就是追着秦霈霈,之前她作为慕尚的形象代言人,因为慕尚传出了假货的消息,作为代言人的她立即的就作出反应,不能让自己误导了消费者,以这个为借口跟慕尚解约了,但是现在呢~
这个因为假货不惜支付高额违约金给慕尚的前形象代言人竟然独自一人偷偷摸摸的乔装打扮去慕尚购物,这不是响亮的打脸吗?这样的新闻一出去,秦霈霈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绝对就是一落千丈,甚至别人背后还能联想出来很多其他的东西。
“解决了这件事,你重新开始带新人,公司还会出更多有影响力的艺人。”
少了一个秦霈霈,还有李霈霈,王霈霈。
“我知道了,我现在就去。”
经纪人并没有再说什么,熊总的意思她明白,不就是彻底的毁了秦霈霈吗?这是熊总一向的处事态度,不能为他所用的人就直接毁了去,楚轩如此,秦霈霈更是如此!
不过,两人的结局却是有着千差万别的,楚轩还会这样一直红下去,而秦霈霈……
这一辈子再也没有重新崛起的可能,去年才刚刚续签的合约,还有四年才会到期,这四年间秦霈霈一个工作都不会有,并且接下来就会有各种广告上跑过来找她解约,甚至按照现在这个状况所有秦霈霈还要支付违约金的,这一次的违约金不再有艾美帮忙了!
“艾美对旗下的艺人管理不严,导致出现这种情况,至于解约的初衷与假货问题,秦霈霈本人应该才是更清楚,作为经纪人的我不得不说我对这件事情感到很心痛,在此之前我一直都在跟秦霈霈一起工作,曾经有一个人找过我们,希望我们能够放出一些消息,关于慕尚假货的消息,因为霈霈是代言人,这些话从她嘴里说出真实度更高。”
经纪人挡在了秦霈霈的前面,对这记者开始解释,当她说到这里一顿的时候秦霈霈的眼里又重新燃起了希望,没想到公司在这个时候竟然没有放弃她。
但是上官晨和韩冰却明白了秦霈霈经纪人接下来的意图,“没想到那个艾美的老总真是狠啦,虽然这秦霈霈是不可能再挽回形象了,但是这歌老板是想彻底的毁了她啊!”
“是啊,完全没想到,但是总裁你看秦霈霈自己脸上还是一阵感动呢。”
“她不过也是被人当抢使了,我们先静观其变,不能让今天这种为自己平反的好机会白白流逝。”如果今天的事情处理的好的话,慕尚假货事件引起的消费者的抵抗应该就会倒现在结束,秦霈霈的行为就说明了一切。
韩冰点了点头,那几个粉丝她都已经安排好了,记者那边有了这么好的料更是不会把他们今天来这里的目的暴露出去了。
经纪人的话还在继续,“霈霈糊涂了,被眼前的利益蒙蔽了双眼,在她固执要解约的时候公司还是帮她支付了解约产生的违约金,但是公司也一直在调查这件事,直到昨天晚上,公司才知道为什么。
我们……我们也万万没想到霈霈会瞒着公司作出这种事情,慕尚有没有假货我们不知道,但是公司真的对霈霈的这种做法很心痛。”
什么!秦霈霈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这个站在自己面前的人,这是她的经纪人,她们在一起工作了这么久,她一直把她当成家人一样的对待,可是……可是现在她说的这都是些什么!
“不……”秦霈霈想要反驳,可是经纪人一个眼神就扫了过去,秦霈霈从来还没有见过她这个样子,即将脱口而出的话全部堵在了嘴里,这个时候的她就是再单纯也明白了到底是什么意思,更何况混这个圈子的又有一个是单纯的呢?
为了上位都是不择手段!
在众人猝不及防之际,秦霈霈直接冲了出去。
“谢谢各位对我们慕尚的如此关注,关于假货事件,我们会对流言传播者提起诉讼,也会找出源头,两天内会给大家一个答案,到时候事情的真相我相信各位记者朋友以及观众们就都会知道了,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陈天那边的进展也快了,黑出来的资料她虽然不能放在公众的面前,但是这个前提也是不能以她慕尚的名义发出去而已。
艾美做的出来,她自然也是做的出来!虽然这一次不能毁了艾美,还会让她和艾美的梁子结的更大,但是至少慕尚现在的危机是解除了。
至于秦霈霈,这些都是她自己的选择,与她无关。
只是这一次被媒体这样披露出来,很多业内人士都认为上官晨之前累计的粉丝和人气都会暴跌,因为她在视频中表现的实在是太过强势,粉丝往往都不喜欢这样的。
只是,粉丝的喜好并不会是谁能摸的清的,你认为的未必就是你认为的。
后面的事实证明他们的猜测是错误的,上官晨的人气不降反增了!
当然,这些都不是她现在关心的问题,艾美的确将秦霈霈彻底放弃了,上官晨这边也有新的证据出来,那些关于假货的传闻最先出来的账号,以及内容都给黑了出来,被不知名的人全都一一发布在了网上,虽然人们心里都已经有了准备,但是这样的翻转还是让舆论哗然了。
慕尚这边也迅速的做出反应,非常强势的把散播谣言的人都告上了法庭,不求经济补偿,只要一个说法!
她的这一系列动作,都逃不过沈庭墨的眼睛,沈家是凌驾于西江所有豪门之上的,以往不管他们有什么斗争都跟他没有关系,可是这一次却不一样了,他们不该去算计他心尖上的人。
不过他知道上官晨这次没有动的了艾美,留着以后也是不会轻易放过的,沈庭墨也没有赶尽杀绝,只是让艾美的资产在一夜之间缩水了一半!
当熊汉发现这个问题的时候,差点连心脏病都气出来,可又能如何,他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找不到,心里只是觉得跟上官晨有关系,不然那些被黑的资料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被人爆出来。
他不知道的是这一次,他还要感谢上官晨,不然等待他的就是宣告破产!
没有沈庭墨打扰的生活对上官晨来说是不错的,只不过这些都要介于她忙起来的时候,夜深人静一个人发呆的时候,那低淳的声音,完美的脸庞竟然还会时不时的出现在她的眼前。
而沈庭墨之所以没有出现,是因为自从上官晨送他回去之后,他又遇到了新的问题,随着他穿越而来的空间似乎感受到了危险,想要再次强势的封闭和他的联系,沈庭墨自然是不允许的,每天都会在自己灵魂最强大的时候行使自己对空间的支配权,每天他的精神力都会由最丰富到最衰弱,一个人关着门好几天都不曾见人。
没想到的是,这一次竟然因祸得福,空间里的部分东西可以让他自由拿取了!这个发现让他欣喜不已,他一直都坚信上官晨只是忘了他,总有一天还会把他想起来的,只要能从空间里拿东西,他就能拿出她最喜欢的东西来……
“上官小姐,你……你能不能告诉我杨小姐的电话?”
这天早上,上官晨刚到公司,李辉就带着宫木一来到了她的办公室,一见到她宫木一急切的上前了两步,一双手撑在了她的办公桌上。
李辉沉吟了片刻,最后还是出去了,宫总不会对大小姐造成伤害的。
“杨小姐?”上官晨挑眉,一下没有反应过来他说的杨小姐是谁。
“杨艾栀。”说道这个名字,宫木一的脸上更是着急,那天早上醒来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做了禽兽不如的事情,看着被单上那一抹红和那一片狼藉,那些画面竟然一点一点的重新浮现在了他的脑海中,刚开始他想着既然是女孩子吃了亏总是要找上门的,可是他等了好几天都没有什么动静,反倒是每天晚上梦境之中的都会出现两人交缠的场景,终于等他坐不住去找人的时候却发现,整个西江市都没有了她的身影。
今天到这里来找上官晨也是迫于无奈,他宫木一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有受过这种相思的折磨。
听到扬艾栀的名字,上官晨悠的一下正视了起来,站在宫木一的对面盯着他,这个时候她才发现以往都是光鲜亮丽的宫大总裁现在竟然是这幅憔悴的样子。
“你找艾栀干什么!”上官晨虽然知道宫木一跟沈庭墨的关系,但是一想到那天是艾栀送他去的沈庭墨家里,她有点担心宫木一会发神经的找艾栀的麻烦。
“我有很重要的事情找她,还麻烦上官小姐把她的联系方式告诉我。”
宫木一听她话的意思就知道上官晨还不知道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所以现在他也不知道怎么说,得让他找到扬艾栀才行。
☆、第一百二十四章 宫木一的请求(二更)
“宫总有什么事找我就行了。”
上官晨拒绝。
“嫂子,求你了!”
就在上官晨以为宫木一会摔门而去,却没想到他画风突变,直接叫上了嫂子,还求她!
要不是现在状况不对,看到他这个样子上官晨都会绷不住的笑,可是情况不一样,对宫木一找艾栀她想了很多都想不到理由,她更是没有想过宫木一会有这么大的胆子竟然在别人家欺负了艾栀。
“宫总,你怕是认错了人,我可不是你什么嫂子,至于找艾栀这件事我帮不上忙,或者等我跟艾栀先联系一下之后再说。”
至此,宫木一也知道这是最好的结果了,至少上官晨说会跟艾栀先联系,希望到时候艾栀能够明白他找她的意思。
“谢谢嫂子,还请嫂子一定把我的意思带到。”
宫木一离开之后,上官晨也没有再浪费自己的脑细胞,直接一个电话打给了扬艾栀,只是电话那边却迟迟没有人接起。
“小晨~”
在上官晨正准备挂断的时候,扬艾栀的声音从那边传了过来,虽然只是叫了她的名字,短短两个字上官晨还是察觉到了不对,扬艾栀的声音无力里带着沙哑,显然就是刚哭过的样子。
“艾栀,你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上官晨心里一紧,徒然就升起了不好的预感,艾栀一向是个乐观的人,不会轻易的流眼泪,这几天她一直在忙都没有跟她联系,她到底错过了什么!
听着上官晨的声音,扬艾栀的眼泪流的更凶了,她不知道怎么跟上官晨说这件事,她也不知道接下来改怎么办!
“亲爱的,告诉我你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