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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可惜,小水会追随着易恩的脚步,他们会一直在一起的。”张小蕙说。
易天边感慨万千,跟易夫人上了香,就离开了。
易恩扒着门框子,扁着嘴,苦着脸,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像一只被主人抛弃的猫一样。
小水估计从来没见过易大少这副样子,没心没肺地过去跟他闹。
张小蕙在心里正谴责他不懂事呢,却发现易恩三两下就被这个二逼给逗笑了。
她还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呢!
张小蕙黑线。
葬礼结束,装着小水身体的棺材被抬进了这个城市最贵的墓园里下葬。
戏终于做完了!
所有人,还有两只游魂,都松了一口气。
张小蕙要送林恒远去赶飞机,因为机场实在太远,所以,林恒远不肯让她送。
“送完我,你一个人回来,出租车要在荒郊野岭走那么长的时间,我不放心你。”他说。
鉴于自己以前就在那种荒郊野岭出过事,张小蕙心里也有些怵,所以就没有坚持。
林恒远拦了辆出租车坐了上去,摇下车玻璃,从窗户里伸出手来,狠狠握了一把她的手,“等我来娶你!”
张小蕙抿着嘴笑,目送出租车远去。
第二天一早,别墅里的所有人和游魂们,都是被一阵刺耳的门铃声吵醒的。
“谁啊?神经病啊这么早按门铃!”张小蕙拿被子蒙住自己的脑袋。
走廊里传来脚步声,一听就是苏兰的。
有管家就是好啊!
张小蕙翻了个身,准备美美地睡个回笼觉。
尽职尽责的“管家”下去开了门,过了大约有一分钟,她大声地喊张小蕙的名字。
“你快来一下,出大事了!”
能出什么大事啊?难道是自己的店着火了?
张小蕙的睡意一下子没有了,坐了起来,迅速套上外套和裤子,穿了拖鞋下楼。
来的是个头发花白,穿着清洁工服装的老太太,张小蕙并不认识。
“小蕙,曲阿姨说,小水的坟墓被人掘了。”
张小蕙只觉得平地起了一道雷,惊讶到下颌骨都要掉下来了。
“您,您没看错吧?”
“没有,怎么会错呢?我是打扫墓园的,昨天就埋了你弟弟一个人,那方位,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今天早上我早早去打扫,就发现新坟给人掘了。这可是我活了这么大岁数都没有见过的缺德事啊,所以,我就大着胆子这么往前一看。这一看呐,哎哟,可不得了。我看见那棺材盖子都被撬开了,里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掘坟,运走尸体,这是什么人才会干的变态事啊?
这个时代的医疗技术没那么发达,不可能是盗卖人体器官,而且,张小蕙也不清楚,死人的器官到底能不能用。
“唉,那个张老板,”老太太的眼中闪烁着八卦的光,“你是不是给你弟弟的嘴里放了夜明珠或者给他塞了什么和田玉的屁塞,走漏了风声,惹来了盗墓贼啊?”
张小蕙黑线,“我弟弟又不是慈禧太后,怎么可能整那么复杂?谢谢您把这事告诉我,我想,我还是过去看看吧。”
“我也去!”苏兰也站了起来。
“你早上不是有课吗?”
“一会儿打电话请假吧。”
“我一个人其实可以的,到那边了,墓园里的工人应该也能给我帮助。”张小蕙说。
苏兰不为所动,一副誓与张小蕙共进退的样子。
“好吧!走吧!”
“我也跟你们一起,我的工作还没做完,忙着给你们报信,就这么跑来了。”
“有劳您了。”苏兰像哄小孩儿一样柔声说。
“苏老师你太客气了,上次要不是你说情,我家那小孙子就被学校开除了。”
“那孩子不坏,就是交了些不好的朋友。”
“可不是嘛……”
墓园离别墅不是太远,三个人走了大约有半个小时就到了。
虽然已经听老太太说了情况,但是,当张小蕙和苏兰亲眼看到被掘开的墓穴的时候,还是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那孩子,难道是跟什么人结了怨?才让人在他死后都不放过他。”苏兰皱着眉说。
“不至于吧,虽然他是有些小毛病,但就像易恩说的一样,本质不坏。”
“易恩怎么可能说小水的不是?我觉得吧,他纯粹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如果小水真惹到了什么人,咱们的麻烦也就会来了。”
“那也没办法,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
“嗯!”
墓园的工作人员来了,建议张小蕙先让他们把棺材盖子盖上,把墓地给整理好,以免引起外人的闲话。
这话正和张小蕙和苏兰的意,于是,就这么决定了。
工人们的效率不是盖的,没过多久就将小水的坟给复原了,苏兰又叮嘱曲阿姨,让她对这件事要守口如瓶,曲阿姨答应了。
“张老板,您需不需要报警呢?”一位工人问。
张小蕙苦笑着摇摇头,“不用了,又不是凶杀案,估计警察也不会重视的,我自己找人查明情况的。”
天地良心,她哪敢报警啊,小水他根本就不是正常死亡啊!
那工人露出一副“有钱就是好”的羡慕表情,“是啊,每天有那么多的案件发生,这种事,就算立案了,估计也不会派专人查。你自己找的人就不一样,专查这一件事,肯定很快就会有结果的。”
张小蕙苦笑,“借您吉言!”
第五十三章 还魂(一)
二十五号,这是第八十一天了!
何淑媛在台历上用钢笔在那个小小的黑色阿拉伯数字“5”上画了个大大的“”。
一个又一个“”连成片,颇有些触目惊心的味道。
可是,又怎么样呢?
触目惊心也罢,不触目惊心也罢,都不过,是她这个寂寞的女人在唱的独角戏罢了,谁都看不见,谁都不在意。
盖好笔帽,何淑媛将那款昂贵的钢笔放在了考究的笔架上,叹了口气,转身下楼。
她去厨房拿了个精致的竹篮,出门去买菜。
这个时间,离她家不远处的菜市场就开始热闹起来了。
水果、蔬菜,应有尽有,不想自己做饭的,还可以选择各种小吃。
何淑媛当然是不会去吃这种路边摊的,以前,她甚至都不会逛这种弥漫着油泼辣子味儿,煤球散发出的二氧化碳味儿,充斥着为一毛钱争个脸红脖子粗的粗鄙的人的地方。
她的价值不菲的各种款式的白色连衣裙,也不能沾染这样的“人间烟火”,否则,真的有暴殄天物的罪恶感。
今天,她仍然穿了白色连衣裙,搭配了珍珠项链,使她看起来在飘飘欲仙的仙气中多了几分华贵和典雅。
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晚市里多了个穿高跟鞋,白裙,素面朝天,手提买菜用的竹篮的美丽少妇,大家都说不清了。
这件事,连何淑媛自己也说不清。
结婚蜜月期一过,王建国就越来越喜欢出差了,几天,十几天,几个月,一次比一次出去的时间长。
何淑媛哭过、哀求过、大闹过、回娘家躲过,十八般武器用尽,终于死心。
男人和女人不同,女人有爱情六够了,可对男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事业。
她用这个理由说服了自己,继续待在这栋高大空旷,一日三餐和家务都有保姆来做,她只需要吃吃睡睡,穿上漂亮衣服出去购物的房子里。
待的时间越长,寂寞越是疯长。
她觉得自己不是王建国明媒正娶的老婆,而是他包养的情儿,窝在这个精致的大鸟笼里,等待着他偶尔的宠幸。
看看镜子里的自己,正是最好的青春,面如芙蓉,身材窈窕。
如此美好的年华,不该这样被辜负啊!
何淑媛看着镜子落寞地笑。
于是,她辞退了保姆,自己来做家务,以期打发时间。
干不了一天就腰酸背痛,狼狈不堪,她只好厚着脸皮去把保姆请了回来。
某天,她无意中发现了这充满人间烟火气息的晚市,立马就蠢蠢欲动。
那是曾经她避之唯恐不及的生活啊,现在的她看来,却格外的可爱。
第一次去,她买了个漂亮的竹篮,此后的每个傍晚,她就开始了拎着竹篮,披着及腰的长发,穿着高跟鞋和飘飘欲仙的白裙逛晚市的日子。
她知道,这样的打扮,和这个夜市格格不入。每次逛的时候,男男女女甚至是小孩子们,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她。
她并没有因为这样的目光而局促,然后换个造型继续她的“晚市之旅”,而是我行我素。
内心深处,她是享受着那些目光的注视的。
在那些异样的目光中,她才能清楚地知道,她是活着的,是真真切切活在这个世界上的。
谁都不知道,每个傍晚半个小时的“晚市之旅”,是何淑媛一天最幸福的时光。甚至,那些偶尔出现的,对着她大声说一半句下流话的醉汉,也没有被她当成烦恼,而是当成了对自己女性魅力的一种另类证明。
有点变态!
没错,寂寞让她越来越向变态的深渊滑去了呢。
如果,没有这个孩子的出现的话,她相信自己会滑向无底的深渊。
还好,他来了,头上顶着一个光的环,宛如从天而降的神,将她这迷途的人救赎了。
昨天傍晚,何淑媛如同平时一样,精心打扮一番,拎着竹篮去了晚市。
平时,她都是象征性地买点什么,因为她家的一应生活用品,都是由那个能干的保姆来采购的。
但是昨晚,她的购物欲不知道怎么的很高涨,买了几斤新鲜草莓,一只烧鸡,路过卖酱牛肉的小摊,又被那味道勾起了肚子里的馋虫,所以又称了几斤。
沉甸甸的一大块酱牛肉放进篮子,她的胳膊被拽得沉了一下。
“你是谁家的小媳妇儿啊?提不动是不是?我给你送回去吧。”色迷迷的老板嘴里斜斜地叼着一支烟,看着她坏笑。
老板娘一巴掌扇在了她男人的后脑勺上,如同狮子般怒吼,“干你的活!吃饱撑了没处消食是不是?晚上把老娘和娃娃们的衣服洗了。”
老板的脸一下子成了苦瓜。
看她还不走,老板娘在地上啐了一口,“哎哟,这好端端的,哪来的一股骚味儿?八成是哪里躲着个狐狸精吧?”
何淑媛的脸一下子红了,可又不屑于跟这些人理论,于是拎东西走人。
“姐!你怎么这么慢?妈让我来接你。来,给我!”仿佛从地底下钻出来的眉眼弯弯的男孩子,一把接过了她手中沉甸甸的篮子。
那篮子到了他手里,一下子变成了很轻巧的物件。
男孩子撸起袖子,露出胳膊上的肌肉,还冲着那肥腻的老板娘挥了挥拳头。
老板娘和那老板都是外地人,才来这里做生意不久,也就嘴上欺负欺负形只影单的何淑慧,不敢跟一听口音就是本地人的男孩计较。
估摸着走出了那老板和老板娘的视线,何淑媛谢了男孩,想把篮子拿过来。
“不谢,能为姐做一点事,我特别开心。”男孩子笑得一脸纯真。
何淑媛有太久,都没见过这么笑着的人了。
她没什么朋友,婚前婚后都生活在王建国的关系圈里。那个圈子里,人人戴着面具做人,表面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好,其实都是“脸上笑着,脚底下使绊子”的人。连王建国那样的人精,都有过很几次被坑的经历。
“真会说话!”何淑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