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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这些花草都一一摆放好,错落有致地安置在属于它们气场的角落,迟生才笑着问叶秋桐:“怎么样?是不是感觉有生机多了?”
“当然啦,这下更有家的味道了。”
叶秋桐十分满意,拿了块湿布,替花草清洁起来。
迟生这才去洗了手,吃早餐。
“你早饭都没吃就出去了?”叶秋桐吃惊。
“想让你一早醒来就有家的味道嘛!”迟生嘴角一挑道。
“哇,好漂亮啊,我们家更漂亮了。”这时,迟子若奶声奶气的声音传了过来。
不过这回小家伙懂得穿上外套。
“迟子若,你醒啦,快去洗脸刷牙,然后吃煎饼。”叶秋桐用吃的来诱惑迟子若屡试不爽。
迟子若果然马上被说服,顾不上看花草,立即跑进卫生间刷牙洗脸起来,别看她年纪小,这些基本技能已经纯熟,都不用叶秋桐操心了。
迟子若把自己收拾干净,拿着雪花膏出来,对叶秋桐道:
“妈妈,香香打不开,你帮我打开。”
雪花膏是好用,叶秋桐也愿意支持国货,所以能用国货她就会尽量用国货,但也会避开从前听说过的“毒产品”。迟子若从小就用雪花膏,也喜欢这股香香的味道。
不过,雪花膏有个缺点,就是盖子不好打开,有时扣得太紧,大人打开都吃力,别说小孩子了。
叶秋桐轻轻把盖口把迟子若打开,又吩咐道:“不许涂太厚了知道吗?”
“知道了,我就滋润一下就好。”迟子若乐呵呵的捧着雪花膏去了。
叶秋桐对迟生道:“现在国货在受洋货的冲击,雪花膏不用多久也会没市场了。”
“不会吧,全国上下,城里农村,谁不在用它啊?怎么可能会被洋货击垮。”迟生也不相信。
容不得他不相信,叶秋桐可是亲眼见证过雪花膏的没落,期间销声匿迹几十年,后来又被怀旧派拾起。
“就是你这种思想,所以它也不思改进,光是这个瓶盖就难倒多少人?如果我是它的厂长,一定要设计修改一下瓶盖,只要基本风格不变,外观多一些变化有什么不好?现在的消费者都图新鲜。”
叶秋桐道,还是蛮痛心的。
“你想法这么多,不如提笔给它们厂建议一下?没准人家会接受呢!”迟生笑道。
正文 第一千一百零四章在一起
“也行,我一会就写。”叶秋桐还真上心了。
迟生笑笑。
好吧,他能理解首富老婆的心理了,从昨天看升旗他就看出来了,自家女人如果不管这份闲事,好象还不正常了。
“妈妈,你这么认真,写什么啊?”
迟子若抱着她的洋娃娃走进书房。
这书房还真是书房,不光紫檀实木的书架上摆满了线本书,还有天文地理、野史百家,够叶秋桐静心看十年八载了。
“我呀,在给雪花膏的厂长写建议信,这样就能让雪花膏的盖子好拧了,以后你一个人也能把盖子拧开,不用再找妈妈了。”
叶秋桐说完,把信也写好了,封进信封里,用浆糊封好信口,又在书桌里找到邮票,贴好。
叶秋桐发现,经手办理这套房的人还真是细心,事无巨细都替她想好了,真正实现了拎包入住。
不过,寄送信件的地址叶秋桐还不知道,但这也难不倒她,她让迟子若拿来雪花膏的罐子,找到上面写的厂址写了上去,直接写了厂长收,应该能收到吧?
这是一封来自未来的建议信,如果厂长能听得进去,也许能改变雪花膏消失在市面上的命运。
在信里,叶秋桐除了提出要改雪花膏的外包装,还对雪花膏的营销提出了意见,比如虽然国货亲民,但是大家也有崇洋心理,如何能帮助大众战胜这种心理呢?叶秋桐建议厂长可以找国内有影响力的明星代言,甚至也可以找香港的明星代言,提高国货在人们心目中的档次。
除了价廉物美的雪花膏,还可以开发一些高档产品,如人参系列的雪花膏等等,让消费者在产品中都能从容选择。
洋洋洒洒的建议写了两千多字,叶秋桐反正也是尽力了,至于人家厂长听不听一个陌生人的话,那就由不得她了。
强按牛头不喝水。
叶秋桐把信写完,对迟子若道:“咱们一起去寄信吧?”
“好。”迟子若觉得这是个蛮重大的任务,欣然应允,道,“妈妈,是不是你寄了信,以后雪花膏盖子就好开了?”
“嗯,也许吧,就看人家接不接受妈妈的建议了。”叶秋桐拉着女儿的手,母女俩步履轻松地往巷子口走去,叶秋桐记得昨天晚上散步时,正好看到那里有个大肚邮筒。
“哟,寄信啊?您来得正是时候,要再晚几分钟,今天早上的信我都收走了,只能等下午再寄了。”
叶秋桐和迟子若走到邮筒前时,正好看到邮差打开邮筒,从里面取信。
迟子若好奇地蹲下来,看着邮差把里面一大堆信都拿出来,塞进绿色的邮包里。
邮差也热情地和她们打招呼,叶秋桐便顺手把信递给了他。
邮差瞄了一眼,叶秋桐顺口问道:“这样写能寄到吗?”
“应该没问题。你这落款还是写下自家的门牌号,如果收不到,会退回来的。”邮差道。
叶秋桐一时激动,倒是忘了这点,便点头,找邮差借了笔,写了自己的门牌号。
邮差便把信收走,又把邮筒的小门锁上。然后骑着二八邮车走了,车后座上,是装得满满的邮包,报纸信件还有更重要的汇款单什么的。
邮差虽然天天要收信取信,是个辛苦工作,但也很受群众的尊敬,因为邮差现在实在太重要了,不管是大人记挂的汇款单,还是孩子记挂的《童话大王》,或者是学子们记挂的大学录取通知书,都是通过邮差的手送到群众手上。
有的邮差送了一辈子邮件,和片区的居民处得象亲人一样,刘烨曾经主演的《那山那狗那人》就讲了山区一对父子邮差的故事,好象还在国际上拿了奖。
不过,再有十来年,邮差这项工作也没落了,大家有了方便的手机和电邮,基本上没什么人会寄信了,邮差还要兼职做快递员……
邮差走了,迟子若却好奇了,总觉得那小门里装着什么宝贝似的,留连不肯走。叶秋桐也顺便看了下贴在邮筒边上的收信时间,早上是九点,下午两点半。差过这两个时间寄信都要等隔天才能收了。
拍了拍大肚子邮筒,叶秋桐问迟子若:“看够了吗?咱们回家吧?”
“妈妈,我长大了要当邮递员叔叔。”迟子若天真地道。
“哦,很好啊,为什么要当邮递员叔叔?”叶秋桐问道,没想到迟子若竟然萌生了人生第一个职业方向。
“因为邮递员叔叔有钥匙,能打开邮筒,里面有好多信啊,那些信封颜色都不一样,真漂亮。”迟子若一脸向往。
叶秋桐并没有反驳,而是赞许地点点头,道:“你要当的是邮递员阿姨,不是叔叔,另外,你必须要会骑自行车,还要有一个棒棒的身体,才能天天给大家送信。”
“妈妈,我会学骑自行车,还要锻炼身体。”迟子若一听有门槛,也没有犹豫,只要妈妈不反对就好。
“行,咱们回向阳,妈妈就买一辆自行车让你骑好不好?”
儿童自行车现在也不少,不过以前迟子若年纪小,腿也短,不能控制好自行车,便没让她学,现在她五岁了,是可以学儿童自行车的时候了,现在她自己有兴趣,便是时机到了。
叶秋桐拉着迟子若的手回到家里,迟生正在洗抹布,他把叶秋桐没有抹完的花草抹了一遍,现在一草一木都显得精神抖擞的。
“中午你们想吃什么?我去买菜,咱们在家里做饭。”迟生问母女俩。
“我都可以,看你做什么我都爱吃。”叶秋桐大言不惭地道。
这样惬意的小日子,是她梦寐以求的。
“我要吃红烧肉。”迟子若大声道,好象怕意见不被采纳似的。
迟生有点哭笑不得,自家的女儿怎么这么爱吃肉呢?听起来象三年没吃肉似的。
不过,再一想,其实也不奇怪,这语气,和小时候的叶秋桐不是一模一样吗?一样霸道,一样自我。
“好,我做红烧肉。你们在家里待着吧,我去买菜。”迟生道。
“我们一起去吧。”叶秋桐喜欢和迟生在一起做任何事……
正文 第一千一百零五章放飞自我
“好吧。”见叶秋桐要陪他前往,迟生当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两个人拉着迟子若的手,往胡同口的菜市场走去。
“哇,好大的鱼啊。”迟子若看到养在木桶里的草鱼,不禁欢喜地惊叫。
叶秋桐这才想到,在向阳,他们从来没有带迟子若去过菜市场,迟子若见到的鱼,都是端到桌上的鱼肉,难怪看到大鱼这么惊喜。
叶秋桐这才觉得,迟子若慢慢在长大,必须让她接地气了,不要变成“何不食肉糜”的富二代小公主:长大了要是连草鱼都不认识,她岂不得羞死?
叶秋桐想什么,迟子若是不知道,反正她进了菜市场看到什么都新鲜,看到鹅蛋也想摸一下,看到关在笼子里的鸡鸭也探手进去逗弄,很快就把菜市场当成了儿童乐园,放飞自我了。
叶秋桐一脸无奈,看着迟子若渐渐变得脏兮兮的小手,一回头,却冷不防看到迟生一脸笑意。
“你笑什么?”叶秋桐下意识地摸了下鼻子,难道她鼻子上有灰?
“我觉得迟子若和小时候的你很象,越看越想笑。”迟生说着,便笑出了声。
叶秋桐听了脸上一红,羞恼地道:“就知道你笑得不安好心。”
“哈哈,这不是很可爱吗?”迟生也不管迟子若到处乱摸,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见到家里的“女人”捣乱的样子。
小时候的叶秋桐,可比迟子若调皮多了,她被钱秀花宠得,就差上房揭瓦了,而不敢上房揭瓦,也是因为她恐高呗。
“你记得不?小时候有一次你踩着院墙去掏麻雀窝,结果麻雀掏完了,你站在院墙上下不来啦,一个人呜呜哭。”迟生继续笑。
“记得啊,好象是有这么回事。”叶秋桐早就忘了这件丑事,但是被迟生一提醒,不由便记起来了。
“后来我叫你跳下来,是我接着你的,忘了?”迟生得意地一挑眉头。
“哦,这段还真不记得了。”叶秋桐努力回想,却没有印象。也是,她小时候干过的皮事太多了,她哪里可能每样记得。
“哎,我还以为你会想起来呢。”迟生一脸郁闷地道。
“切,那时候我才几岁啊,怎么可能每样事都记得。”叶秋桐送给迟生一个温柔贤淑的甜笑,回身步态优雅地去照顾迟子若了。
迟生嘿嘿一笑,嘀咕了一句:“记得你也不会说。”
是啊,那时候的野丫头,现在淑雅无害的叶总,麻雀们看到了也不会相信的。
“妈妈,你看这只小狗狗好可爱,咱们把它买下来吧?”
这时,迟子若象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指着一只被主人关在笼子里的小奶狗,对叶秋桐道。
“这是中华田园犬,小朋友,这可是咱们国家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