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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絮了丝棉的红色棉衣,拉链紧口袖,十分合身,钱秀花觉得轻薄又保暖,十分满意,对着镜子前后左右打量了自已一番,乐呵呵地就舍不得脱下来了。
这时,叶长志回来了,他照例每天要到村部里巡查一番,看到女儿回家,脸上也放松了一下,虽然不会象钱秀花笑得眉眼都绽开了,但是一看就知道他此时特别舒心。
“爸,皮带、POLO衫、皮鞋是买给你的,试试?”
叶秋桐又拆了一堆包装。
叶长志看着也有点心疼,道:
“秋桐,这得多少钱啊?爸的衣服鞋子够穿了,别乱花钱。”
“爸,赚钱就是为了花嘛,快去试试,让我看看爸打扮起来有多帅!”
叶秋桐乐呵呵地把衣服什么的塞到叶长志手上,逼他去换衣服。
十分钟后,叶秋桐见叶长志还不出来,便跑到卧室门外喊道:
“爸,你怎么还不出来?是不是衣服还是鞋子不合适?”
“不是,都合适。”
叶长志闷闷地道,回应完,门倒是开了,但是站在门口的他,一时间竟然有点扭捏。
“爸,果然换上新买的衣服就是不一样,帅大叔啊!以后我多给你置办这样的衣服。”
叶秋桐眼前一亮,没想到换上新衣服以后,父亲爱眉眼间竟然有几分象哪个电影明星了,原来他的风采往日一直被普通的衣着所压制着。
现在换上洋气的衣服,整个人的风姿马上就不同了。
成熟男人的气息扑面而来。
叶长志却扭捏着走不出来,被叶秋桐一催,一时间有点手足无措,迈出门槛时,差点同手同脚了。
钱秀花看到自家的男人穿成这样,路也不会走了,不由地“扑哧”笑出声来,道:
“秋桐,你别给你爸买这样的衣服了,你没看到他路都不会走了吗?”
叶秋桐也是笑得快岔气了,没想到父亲也会有腼腆的时候,太可乐了。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揣测
叶长志红着脸走出来,看到家里的两个女人笑成这样,他只好绷着脸道:
“怎么?我这么穿不好看吗?”
“好看,特别帅。你适应一下就好了。”
叶秋桐主要是看到父亲手脚突然失灵的模样想笑,现在见父亲不好意思,便赶紧夸道。
这么洋气的衣服上身,刚开始难免不习惯,她可别把父亲吓着了,以后再也不敢穿就惨了。
“是,真的很好看,象女儿说的那叫一个字:帅!”
叶长志被妻女一夸,干咳一声,老脸微红,然后走到镜子前一照,满意地笑道:
“哟,哪来的港客!”
一家人其乐融融。
叶秋桐抬腕看了下手表,对母亲道:
“妈,我回家了,现在婆婆该回来了,我去做午饭吧。”
“你不用做了,叫月桂中午过来一起吃,我杀只鸡,让她和迟丽都过来吃饭。”
钱秀花安排道。
叶秋桐干脆地点了点头道:
“好。”
和自已的妈有什么好客气的?
再说,叶秋桐现在也摸准了吴月桂的脾气,她是农村难得一见的好婆婆,一心为子女着想。
叶秋桐每次念及此,就不由地感激父亲为他挑了一门好亲事,当时父亲押着她嫁过去,她还心有怨言呢!
犹记得父亲在她嫁前语重心气地让她和迟生好好过日子,还说婆婆性情好,是个明理的人,就算现在日子暂时艰苦,但是往后会有后福。
上一辈子叶秋桐是个还处于青春叛逆期、满头刺包的“杀马特”时髦女青年,并不能理解父亲说的种种,只觉得父亲分离她和真爱,简直是天上的王母娘娘一般残忍。
然而经过上一世的嗑嗑碰碰,叶秋桐回首往事时,才知道父亲说的话,字字句句都是金玉良言,比真金还金。
这一辈子,她的性情已经被上辈子磋磨掉了浮夸和稚嫩,明白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这样虽然有失青春期的天真浪漫,但是却比上辈子走得踏实多了。
叶秋桐往家里走时,突然看到前面有个男人正柱着一根代替拐杖的棍子,一瘸一拐地走着,不过身手还算麻利,只是不敢走快了。
叶秋桐经过他身畔时,侧脸一看,便笑着打招呼道:
“向前叔,你这是做康复训练啊?你的腿好些了没有?”
“哟,是秋桐啊?穿得这么洋气我都认不出来了。是啊,前些时候把腿摔坏了,还好没什么大事,现在已经能走路了,就是走快了腿会阴酸。”
吴向前一看是叶秋桐,也热情地回应着。
叶秋桐看他走路还挺自在的,便和他并肩而行,聊了几句,便告辞回家了。
吴向前性命无忧,这一辈子也没有早亡,一想到自已竟然扭转了吴家家破人亡的悲剧,叶秋桐便心情愉快。
回到家,果然吴月桂已经在家里了,门口放着她惯用的浇菜的一担木桶,叶秋桐进去时,吴月桂正在拧毛巾擦脸。
虽然是冬天,但是干起体力活来依然会流汗。
一看到叶秋桐,吴月桂立即露出了欢喜之色,笑道:
“秋桐,回来啦?”
“是啊,妈,刚才就回来了。到家见你不在,就先去我妈家了。我妈说让咱们中午都过去吃饭。”
吴月桂一听也没有推辞,知道这是钱秀花心疼女儿的意思,倒也不会多想,而是愉快地道:
“好,我擦把脸就过去,给你妈打打下手。”
不用想也知道,叶秋桐难得回来一次,钱秀花肯定要大操大办,杀鸡宰鸭的。
吴月桂收拾完,换了件干净的衣裳,正好这时候迟丽也下课了,看到叶秋桐回来,脸上的神情多了许多热络。
自从上回叶秋桐给她带了手表,她戴着上学后,不知道招来多少同学羡慕的眼光,还有人特意和她亲热,为的就是想好好看看她的时髦手表,甚至有人出钱给她,一天五毛钱,说借她戴戴手表。
迟丽口袋里有了叶秋桐给的零钱,对五毛钱倒是不放在眼里了,加上又爱惜新手表,自然不会同意这样的交易。
因为这款电子表,让迟丽在学校里大有面子,所以看到叶秋桐,她也就客气许多,不复把柳婷婷挂在嘴上了。
而且,看到叶秋桐一身从未见过的精致的衣着,迟丽心中特别羡慕,如果不是畏惧叶秋桐翻脸比翻书快,没准已经想和叶秋桐商量借她的衣服穿一下了。
迟丽现在已经有165公分高了,女孩子发育到这时候,身高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长进了。
不过因为身高和叶秋桐相仿,所以叶秋桐的衣服她倒是应该能穿的。
叶秋桐看迟丽叫过大嫂后,眼神一直往自已身上的新衣服溜,就知道她心里想什么,也不戳穿她,道:
“迟丽,大嫂给你买了一套休闲装,放你屋里了,你去试试?”
迟丽一听,欢呼一声,就往自已屋里跑去。
不一会儿,换了新衣服出来的迟丽,跑到叶秋桐的屋里照镜子,米色的帆布裤,样式仿的是牛仔裤的样式,现在牛仔裤还特别时髦显眼,而帆布裤布质和牛仔裤差不多,但是整体显得低调多了。
上身则是粉色的圆领套头卫衣,里面是加了绒的,只要不是霜降的天气,里面套上毛衣,在南方都可以作为外衣穿,当然,也可以外面再套件棉衣,把卫衣作为打底。
同样的,叶秋桐还给婆婆和迟丽也买了轻薄柔软却又保暖的棉衣,迟丽的是时尚的黄色菱纹格,而婆婆则是暗沉纹的低调蓝色,保暖又实用。
迟丽有了新衣服,而且听叶秋桐说都是她亲手从香港买的,特别兴奋,看向叶秋桐的眼睛里也冒出小星星,不断地向叶秋桐打听去香港的见闻。
倒是吴月桂听说叶秋桐去香港商务考察不由吓了一跳,心中暗想,儿媳妇才出去多久啊?竟然能去香港做什么商务考察?不会被人骗了吧?听说去香港要办很多手续,儿媳妇是怎么办出来的?
儿子最近都没有回来,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儿媳妇太能干了,让吴月桂开始不放心起来。
吴月桂看着和迟丽此时相处融洽的叶秋桐,心里暗暗打了个主意。
正文 第二百三十四章有状况
叶秋桐当然没有看到吴月桂担心的眼神了,她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便和吴月桂提醒了一下,于是三个人锁上屋门,就往叶家走去。
到了叶家,果然钱秀花正在杀鸡宰鸭,忙得不亦乐乎。
吴月桂一见,自然是二话不说,捋起袖子帮着钱秀花干起活来。
几个人烧火的烧火,炒菜的炒菜,倒是很快就把菜都整出来了。
钱秀花杀了一只鸡,一只鸭,鸡是还没下蛋的小母鸡,直接用嫩姜生炒,鲜嫩可口。
鸭养了小半年了,炖汤得两个小时左右才能炖出滋味,钱秀花索性剔出鸭肉,揉了木薯粉现炒,作为一道肉菜,鸭架则扔了黑木耳炖汤。
叶长志在她们杀鸡宰鸭的时候,做了个红烧肉,炒了个花生米,又把咸饭做好了,在咸饭出锅时,不光淋了葱头油,还把花生米倒进咸饭里,搅合均匀了,这样吃起来时会特别香。
盛好饭菜,钱秀花便招呼大家上桌,迟丽年纪最小,成为她重点优抚对象,给她夹了鸡腿,红烧肉也使劲地招呼她吃。
迟丽是吃得满嘴流油,突然想,有这个大嫂也不错,经常给自已买好东西,还能从香港带货。
听大嫂的口气,以后还能出去香港,那岂不是又可以买到好多港货了?
迟丽顿时觉得,这个大嫂似乎比柳婷婷强多了。
当然,她并不知道柳婷婷在部队里发生的事,如若知道大哥被柳婷婷牵连到,被关了禁闭室,还差点丢了职位,她肯定会恨死柳婷婷的。
外人再好,当然也抵不过亲大哥重要。这点迟丽倒是牢牢记在心里。
叶秋桐一上桌就想起了弟弟,问钱秀花:
“妈,秋生不回来吃饭吧?”
“不回来,现在他中午都在县城随便吃,早上和晚上才回家吃,不过有时候晚上要应酬,他也不回家吃。”
钱秀花一提起秋生,就有点气鼓鼓的。
虽然儿子开始赚钱了,但是钱秀花自然更担心儿子的身体。
“妈,我待会到县城找他。顺便带些东西给迟瑞。”
叶秋桐还是挂心着迟瑞的事,所以回家还是想了解一下迟瑞最新的动向。
两家人听到叶秋桐这么说都很满意,一个是弟弟,一个是小叔子,叶秋桐都同样关心,没毛病。
迟丽吃肉吃得抬不起头来,把脸埋在碗里时也想着:大嫂看来对他们家还是挺真心的。很少听说有嫂子对小叔子和小姑这么好的。或许,大哥没选柳婷婷,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吃过饭,两家各自散去,叶秋桐和吴月桂说了,不回家吃晚饭,她到县城,要办一些事,也不知道几点回来,让吴月桂别等她。
吴月桂也就点头答应了。
叶秋桐带回家的巧克力、曲奇饼、麦乳精等吃的,把迟丽迷得心满意足,对叶秋桐更说不出挑剔的话来了。
叶秋桐将这些吃的带了一部份,准备拿到一中给迟瑞。
男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这些吃的热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