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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哥听她这么说,没有怀疑犹豫,非常乐意地应了声,“好的。”
陆以琳暗暗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
二十几分钟后,车子开到了学校门口,陆以琳一脸天真地问傅哥,“同学送我东西,我是不是应该回点礼啊?不然显得太没礼貌了。”
傅哥想了想,点点头,“是这个道理。”
“我想起出门的时候,陈铭正在我的行李箱里面放了一盒巧克力,我想把它送给同学,你把后备箱开开,我去拿。”
就这样,陆以琳顺利拿到了自己的行李。
傅哥直到看见陆以琳拖着行李从车头经过,才发觉大事不好,追上去却又不敢动她,毕竟是老板的女人呐,所以他只能跑到她的前面去,挡住她的去路。
“Boss都已经安排好酒店了,您这……”傅哥的额头上恨不能写上“大小姐,您别闹了”的字眼。
“我回学校跟我的姐妹一起住宿舍,你一个人去住酒店!”
“不行不行,老板知道了非得……”
“你不说,我不说,他怎么会知道?”
“可是……”司机欲言又止,面露为难。
“别可是了,就这么定了!”以琳郑重其事地拍拍他的肩。
陆以琳拖着行李走了两步,又不太放心,回过头来警告他,“不许跟你老板打小报告!”
司机看着她,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有一种宁死不屈的死板劲儿!
非得找到制服他的办法不可!以琳飞快地转了转脑筋,一下子有了主意,笑吟吟地回到他的面前,“我有的是办法让你答应!比如,如果我告诉你老板,你为人不老实,竟然……”
司机的脸抽了一下,眼里闪过不安,下一秒立即松口,“我肯定不跟老板说。”
“这就对了嘛,我会在他面前表扬你哒!”
陆以琳正为自己的小聪明得意,可是这份得意没有持续多久,就被一次并不期待的见面打断了。
“以琳。”身后有女同学叫她的名字。
以琳笑着转过身去,准备回应同学的招呼,却在看到另一个人的同时,笑容一寸寸僵在了脸上。
她当然知道,回学校一定会见到方进,只是没想到一回来就见到他,没有想到会那么快,那么巧。
相比她前后表情的不自然,方进始终表现得波澜不惊,他只是淡淡的,眼神淡淡地从她脸上一扫而过,而后视线停在了她身后傅哥的身上,接着,嘴角勾起一抹鄙夷。
陆以琳甚至听到了从他鼻子里发出的一声轻哼,那是代表了疏离,不屑,蔑视,厌恶的声音。
陆以琳知道,他误会了。
和她打招呼的女同学大概也感觉到了气氛的尴尬,没头没脑地说些有的没的,指着傅哥旁边的车子,“哇,好漂亮的车子,一定很贵吧。”
不要再用那捉急的智商煽风点火了好吗!陆以琳心里一阵狂风暴雨肆虐而过。
这个时候方进的脸明显黑了下来,迈开腿大步从她身边掠过,差一点将她撞倒,她连连退了两步,行李箱不可避免地摔在了地上。
傅哥帮她把行李扶起来,看了看方进,对她欲言又止的样子。
陆以琳从他手里接过行李,同时嘱咐他,“什么都不用问,也不要跟陈铭正说。没别的意思,不想他担心。”
大学四年,陆以琳住的是四人宿舍,四张双层铁架床,是那种上床下桌的构造。晓晓是这个宿舍,也是整个学校里面,跟她关系最好的一位,其他两位交情一般,仅限于同学舍友的情谊,还谈不上朋友。
交朋友这回事儿其实也讲究缘分,四年了还没有成为朋友,以后肯定也成不了朋友。不过就这样淡淡的也挺好,没必要强求和所有人深交。
陆以琳是第一个回到宿舍的人,晓晓要到晚上才能回到,至于其他两位舍友,她们的实习公司都在本市,距离学校也就一个小时的车程,已经在宿舍群里说了,毕业典礼当天回来,不会回宿舍住了。
宿舍毕竟空了有一段时间,桌椅床铺上都积了厚厚的一层灰,陆以琳从衣柜里找了件旧的T恤衫出来,将身上名贵的裙子替换下来,又到阳台取了抹布,摩拳擦掌开始搞卫生。
她的桌子擦到一半,被突然响起来的手机吓一跳。
是陈铭正打来的。
“怎么不住我给你安排的酒店?不满意?可以让傅哥换。”
我天!说好不许打小报告的呢?这个傅哥,忠犬属性未免也太明显了点!
不过,陆以琳没在怕的,反正陈铭正现在要事缠身,人被困在G市呢,身处A市的她可不在他的控制范围,她大可以放肆地,尽情地来!这么一想,她就硬气起来,对着电话说:“我想抓住青春的尾巴,和我的舍友住几天,你反对无效!”简单明了地说完,手一划,挂断了通话。
☆、第26章
花了将近一个小时,陆以琳终于将宿舍大致打扫干净,整理好自己的东西的同时,还帮晓晓铺好了床。
晓晓是晚上的火车,回到宿舍估计得夜里十一二点了。
整理的时候,以琳从自己桌子的抽屉里找到了三本书,都是从图书馆借来的,上面还有图书馆编码,已经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借的了。放在最上面的一本是写给大人的童话故事《小王子》,这本书她反复看了好多遍。
每次看的时候都觉得,这玫瑰可真是幸福啊!被人爱着,是一件甜入心坎的事情!陆以琳还记得自己看完第一遍时,心中无比美好的期待,期待有一天自己也能够像玫瑰花一样,被一个人如此宠着爱着,那该有多好。要相信,每一个女孩,心底都渴望被爱,都曾做过粉色公主梦。
可这玫瑰,也真是太骄傲了!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未免太作了!陆以琳想,如果她有幸能够遇到那样一个人,如小王子对玫瑰那般真挚守护的人,她一定好好珍惜他。
所以她现在特别珍惜有陈铭正爱着的日子。
思绪一下子就飘远了,陆以琳被自己的手机铃声拉回了现实。手机屏幕上,傅哥的名字在上面闪烁。
傅哥是来接她出去吃饭的,人和车子都已经在校门口等了。
坐了太久的车,加上清洁宿舍,陆以琳整个人都比较疲乏,其实没有什么吃饭的胃口。她喝了一碗滋补骨头汤之后,就变得兴致缺缺,有一下没一下地挑点菜吃吃,注意力并不在吃饭这件事情上。
“才分开七个小时,就开始食不下咽了?”傅哥笑眯眯地看着她,打趣道。
陆以琳知道他什么意思,也不跟他争辩,大方承认道:“是啦,全世界都不知道我有多想他!”
提到陈铭正,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忙什么,方不方便接电话,人不在身边,听听声音也是好的,陆以琳不得不承认,她真的开始有点想他了。
心里思绪越多,胃口就变得越差,陆以琳干脆放下筷子不吃了,“傅哥,你慢慢吃,我先回学校了。”
“我送你。”
“不用,你吃你的,走路也就十几分钟的事情,我一路走回去刚好可以消消食。”
傅哥听完她的话,看了看她的碗,一脸懵逼状,大概在想,东西都没怎么吃,消什么食?
陆以琳一路走回学校,经过附近的公交站,一辆公交恰好停下,许多背着背包或者搬着行李的年轻男女从车上鱼贯而出,显然是跟她一样,赶着回来参加毕业典礼的应届毕业生。
陆以琳想起了晓晓。不知道她人现在到哪里了,于是打了电话过去,晓晓告诉她再过两个半小时才能到A市火车站。
陆以琳看了一下时间,现实是晚上七点四十五分,也就是说她要将近十一点才能达到A市,晚上公交少,而且极可能遇到部分地铁停运,陆以琳本想让傅哥去接她,但是转念一想,想到方进看到傅哥时的态度,她还是放弃了,她只想安安静静的回来,参加完毕业典礼之后,再安安静静的离开,不想引人注目,掀起过多是非。
“你下了火车以后,直接打个车回学校吧。”陆以琳对着电话说。
“放心吧,我能让自己顺利回到学校,不用担心。”
陆以琳一个人回到宿舍,坐在椅子上稍作休息,又看到桌上的那三本书。马上就要离校了,她是应该将它们还回到学校图书馆。
她抱起书,绕着校道走了大半个圈,沿路遇到许多拖着行李,脸上略带疲倦的同学,耳边充斥着车轮滚滚摩擦地面的声音,不远处的球场传来断断续续打篮球的声音。
她所在的宿舍和图书馆位置刚好在篮球场的两端,她要去图书馆,必然要经过篮球场。
距离篮球场越来越近,陆以琳听着耳边愈加强烈的碰撞声,那是篮球拍打篮板的声音,她脑海里就不自觉浮现了一些过去的片段。
篮球场上灯光明亮,每一道矫健的身姿随着运动的足迹,在球场的水泥地板上,被拉成时长时短的影子,她从旁边经过时,只是低着头看着地上的影子,不敢抬起头,因为她突然想起,方进,他晚上偶尔也会出来打打球。
希望不会遇到他,她心里默默祈祷。
从篮球场到图书馆,陆以琳走得很顺利,想必方进今晚没有出来打球,否则以篮球场上如此明亮的光线,他肯定会看到她。
很快在图书馆一楼刷卡还了书,因为超过借阅期限,三本书加起来她一共被罚了十二块钱,罚款从她饭卡里面扣除。好在她有先见之明,将饭卡一并带了过来,不然又要多跑一趟。
再次返回宿舍,却没想到半路出了点意外。
她走到篮球场一半的时候,一只球突然向她飞过来,因为路灯照耀的原因,篮球投射在半空中的影子十分巨大,陆以琳察觉到了危险,条件反射地往后连退几步,幸运地躲开。
她抚了抚胸,站在那里镇定心神,就在这时候,一道影子从她面前跑过,追着那只从空中飞过落在旁边草地上的球,弯腰将球捞起,转过头来,是方进。
方进将球夹在手肘和腰之间,迈着步子回到球场,因为运动的原因,他脸色红润,全身上下散发着这个年纪男孩的青春与活力,豆大一颗的汗珠挂在他的额头,从他的鬓角滑下,他身上的运动背心已经湿掉大半,紧贴在他结实的身体上。
他走到她面前,距离两米远的距离,隐隐约约的,她仿佛闻到了挥洒汗水的味道,那是阳刚的,青春的,活力的味道。
以前,每次她陪着他打完球,冲澡换衣服以前,他都不许她跟他走得太近,距离必须保持在两米以外,这样他就不用担心身上的汗味会不会令她反感。他小心翼翼地照顾着她的感受,为此她颇受感动,每次都走上前去,故意用肩膀蹭一蹭他的手臂,“我不嫌弃你。”
然后?然后他就会偷偷地把手搭在她的腰上。
只是今非昔比,方进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冷冷地说:“我该有多幸运,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