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⒁舳鳎勒目谛汀W苤∪庖潘桑奶潘伞E抖粤耍绞被箍梢宰急敢豢樾』褰涣鳎杆挡怀隼吹模梢杂眯吹模床怀隼吹模颐强梢杂没模偷笔歉付土妒种福痪倭降谩!�
“好的。”江淮说,“我记下了。”
“我今天的任务完成啦。”林书俏蹲下身,摸了摸“滑轮”的小肚皮,嘟起嘴道:“江淮,你太宠它了,这贪吃的小鬼头,总是会把食盆里的东西吃得光光的。你信不信,就是你再放多一倍的食物,它也照样给你吃光光!”她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滑轮”的小鼻头,“好了,我们该回家了。今晚上不给你吃饭了!”她撇了撇舌头,扮了个鬼脸。
“林书俏,”江淮在她起身,准备给“滑轮”套上牵狗的绳子时叫住了她,“如果没什么事的话,吃了便饭再走吧。”
林书俏偏着头,瞳仁在眼眶里灵巧地打了个转,道:“我猜,你虽然不小气,但并不会留每一位复健师在家吃饭,对吗?”
“的确不会。”他说,“可我们除了是复健师和病人家属的关系,还是朋友,不是吗?”
“那么,你怎么又忽然见外起来,”她笑吟吟地说,“今天早些时候,你不是都已经叫我‘书俏’了吗?怎么忽然又连名带姓起来?”
江淮没有迟疑,轻轻地叫了她的名字:“书俏。”
她的笑容娇俏柔媚,但并不刻意夸张,整张脸孔呈现出一种直率自然的味道:“不过我不叫你阿淮,那是伯母的专利,我还是叫你江淮。但从我第一次对你说要做你朋友的时候,这个‘江淮’的‘江’已经不是世界上无数个‘江先生’的那个‘江’了,而专指我的好朋友‘江淮’的‘江’,独一无二的。”她下意识地咬了咬唇瓣,一刹那间笑得落落大方,“江淮,能偶尔在朋友家蹭个饭也很开心呀,所以,我欣然接受你的邀请。”
江淮道:“莲姐的手艺很好,不过她不熟悉你的口味,如果你有什么不吃的食物,可以提前跟她说。”
林书俏道:“客随主便,何况我几乎什么都吃。”有一个念头在心里突然形成,她顿了顿,还是决定说出来,“江淮,现在离开饭还有一段时间呢,是不是?”客厅里有一台镀金壳的古董座钟,钟盘指针显示的时间刚过四点。
“是还有很久,你需不需要先来点下午茶?”江淮问。
“不不,”她道,“我是想问你,要不要陪我去小区里遛遛狗?今天的天气很好。”
他的眉头轻轻皱了起来,眼中的光黯淡了一瞬,唇边却始终保持着礼貌淡定的微笑:“我想我不太方便,你去吧,我让人在客厅准备好下午茶,你遛完狗回来可以吃。”
林书俏俯下身,忽然伸出手,轻轻覆盖在他的两颊上,让他的视线与自己的保持平视,她的语气是那样坦荡,一如她眸子中闪烁的纯真和坚定:“江淮,请和我一起去——不是多远的距离,也没有要你翻山越岭!我要你陪我去的,是轮椅也可以走的地方,是你绝对可以去的场所。相信我,也相信你自己好吗?”
他的右手肘搁在轮椅扶手上,缓慢地攀上了她的手臂,带着些自嘲的浅淡笑容,道:“我出门很麻烦的,动作又迟钝,说不定连滑轮也会嫌我无聊。”
“你骗鬼!”林书俏嚷道,“那么高级的电动轮椅,开足马力可以走多快我会不知道?说不定我都要小跑着追你呢。”
“阿还……去啊你!”一直沉默的方孝龄偏着头,瞥向自己的儿子,嗫嚅着开口道,“家、老、待,不好。”
“伯母,你进步好快哦!”林书俏的眼睛笑成了月牙,“看吧,江淮,伯母都觉得你快把自己闷死了。今天去散散心吧,好不好?”
“我回房准备一下,一刻钟以后出发吧。”他望着她,眼中碎光流转,跟着,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他重重地阖了一下眼皮。
“需不需要培安陪我一起去?”一刻钟后,江淮换好了衣服,回到了客厅。
林书俏笑了:“有没有需要在于你,你并不需要特别来问我的意见啊。至于我嘛,我想我并不需要培安照顾,当然咯,如果你觉得我不太能让你信任的话,我也不介意你带上其他人。”
江淮自然不会再叫上王培安。
这个小区在这座城市并不是很新的别墅区,虽然配套设施及奢华程度比不上一些近年来新建的高尚住宅区,但地理位置闹中取静。相比于如今许多别墅区房与房之间过小的间距,以及千篇一律的设计,这里的每栋楼房都有自己独特的造型,整体上带着一些民国复古风味,加上当年小区初建时便高价移植的树龄十年以上的乔木,配合错落有致的灌木与草坪,反而透出一种少见的低调的豪门气息。
江家在城中的房产不只一套,地段和设施比这里优越的也有之,可江淮一家始终没有搬去更新更大的居所。方孝龄曾经因为怀疑风水问题,提议过搬家,却被江淮阻止了。他宁可相信是自己的命运不济,也不愿怪罪于虚无缥缈的“风水之说”。
“说起来,虽然这里是我从小长大的小区,可我已经好多年没有逛过了。”他操控着轮椅,头仰靠在靠背处略微陷落的凹槽中,幽幽然地轻声道。
对此,林书俏并不意外。“那以后多逛一下就好了。”
一片五角枫的落叶掉到了他的腿上,他用右手笨拙地捏起来,端详了片刻,他涩涩地笑了一下,轻叹道,“并没有到枫红的季节,树叶还是绿的,只是不小心被风吹落了。”他放下叶子,微微将头转向身侧行走的林书俏,“其实,除了怕麻烦,我之所以不喜欢出现在小区里,还有一个原因……”
“哦?”
“我是从小在这个小区里长大的。这些年虽然陆陆续续也有老邻居搬家,可还是有不少熟面孔仍住在这个小区,同龄的伙伴也有,年长的长辈也有,我很怕他们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他的声音是那样平,仿佛说的是别人的事,只有轻轻颤动的睫毛泄露了他心底的不安与隐痛。
“江淮,你是个骨子里有优越感的人,所以,只习惯被仰望,因而不能适应被俯视,对吗?”林书俏道,“其实,你不要看我常常劝我的病人,又或者是劝你,如果真的遇到像你这样的事,我恐怕也未必能比你想得更开。因为你骨子里的优越感,我也有。如果有一天,我遭遇不幸,只能坐在轮椅上行动,就算对于陌生人可以毫不顾忌,在曾经认识的熟人面前,多多少少也会觉得有点丢脸吧。明明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可偏偏就是会觉得很不好意思见人……很想很想逃开人群,不被别人发现自己和过去不同了。”
他说:“你很坦白。”
她反问:“难道你喜欢听假话?”
“虽然身体上的不自由让我的心也变得脆弱了,可我还是不习惯被哄骗。”
“对嘛,那我干嘛要说假话?”她说话的时候,眼睛微微睁大了一点,看上去直率又爽朗,“何况你并不是个好糊弄的人。对于你这种头脑特别清醒的聪明人,说真话不累。”
☆、第10章
江淮笑了一下,手指略微收拢,表情有些无奈,却也很坦荡:“书俏,眼下正应了一句话:‘怕什么来什么’——我遇到熟人了。”
“你的邻居?”书俏问。
他低头,却没有回答,兀自驱动轮椅向前。林书俏见状也就不再多问,只跟随着他往前走。
迎面走过来的一男一女年纪不大,女孩比江淮看上去还要小上三四岁,清瘦的身材,画着淡妆,穿着一条浅绿色的连衣裙,背着一只小巧的黑色皮质坤包。旁边的男人和江淮差不多大,五官平平,身材倒还不错,人高马大的,显得体格很健康。
“嗨,江哥哥。”绿裙女孩低头轻唤道,“好久不见了。”
江淮淡淡一笑:“是啊,小旖,好几年了。我听阿姨说过,你和阿峰现在在澳洲定居,难得回来。”
“是啊,”那个叫阿峰的男人咧嘴笑着,伸出了右手,“好久不见了,江淮。”
江淮没有迟疑,伸出自己的右手,对准了好一会,将那只朝自己伸出的手堪堪握住。
书俏盯着阿峰,只觉得他的笑容有一瞬间的凝固,可那并不是抱歉或者尴尬,反而有一种……某种阴暗心理得逞的快感。直觉告诉她,那不是她多疑。
“阿峰,江淮不方便。”小旖的眼中倒是有几分怜惜和歉意。
阿峰抽出手去,动作却很突兀。江淮的手“啪”地垂落下来,打到了自己的大腿上。
“你!”书俏气得差点当场发作,却因接收到江淮温柔制止的眼神而平复下来。
“抱歉,我没想到,十几年了,江淮你的伤还是没有复原多少,想当年,你可是咱们小区里远近闻名的音乐王子啊。我们几个一起长大的朋友,谁没听过你拉琴!”
书俏下意识地挡在了江淮的轮椅前,冷冰冰地嗤笑了一声:“嗤,这位先生在澳洲大概还不知道吧,现在的江淮可不止是拉拉琴给几个玩伴听,他现在写的曲子,可是大街小巷都会放的,电视剧里都会插播的,雅俗共赏、老少皆宜!江淮,难得人家回国一趟,赶明儿你送他两盘cd带回澳洲听嘛,你写的曲子满有中国韵味的,还能缓解海外华人的思乡之苦呢。”
阿峰的脸上明显有些发讪。
江淮不动声色地道:“没问题,我回头就让人送过去。阿峰,小旖,这次来准备住多久?”
阿峰缓了缓神色,亲昵地摸了摸身边叫小旖的女子那微微隆起的腹部,“前几年刚移民过去,忙于事业,近两年才稳定些,小旖现在有了孩子,妊娠反应大,国外的食物她吃不惯,我就想干脆让她回国待产,让她妈妈就近照顾些,方便又放心。”
“挺好的。”江淮道。
“江淮,这位是你太太吗?”阿峰指了指书俏。
“我还没有成家。”
“以江家的财力,找个人结婚不难。”他的言下之意已然非常明显。“只是,现在人心不古,身为老朋友了我得提醒你一句:得提防有些人别有所图……毕竟嘛,江家这两代人积攒下来这些产业也不容易。你身体又不好,老来总得多留些钱傍身,保证你的生活质量。当然喽,能安安分分伺候好江淮,尽到妻子本分的,相信你也不会亏待了人家。”
林书俏眼珠一转,突然跳回到江淮身边,搂了搂他的脖子,刻意憋着嗓子撒娇道:“淮淮,难道我看上去那么不上台面,很像等着试穿水晶鞋来改变命运的灰姑娘?”
江淮听到那声“淮淮”的时候脸都绿了,耳朵根却涨得发红,直楞了好几秒才轻嗽一声开口道:“咳,你当然不是灰姑娘!你那么能干,早就有了自己的事业王国,哪里需要别人来改变命运!”继而又将视线瞥向阿峰,“书俏和人合伙开了一家康复中心,并不需要我帮她什么。如果有一天,我结婚了,我也不想因为自己的残障拘束了自己妻子的行动,身体不自由是我一个人的事,并不需要拖着另一个人受苦!照顾我的活儿自然有家政人员干,他们都很尽责,我自然也从不苛待他们。”
书俏看着那个叫阿峰的男人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心里暗爽。心一横,干脆做戏到底:“我虽然没什么大本事,所赚的钱请个三五个工人照顾淮淮还是没什么压力的。别说在家,就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