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吕畅说:“既然报不了仇,那他到底在干什么?”
  何慕的脑子都想废了,捂着脸:“我不知道……后天,‘极点’的资料就该整理清楚了。到时候估计他那边就要签字了。”他叹息着, “放弃吧,小朗、吕先生,我们阻止不了了。”他看向路子星,“你们约好一个月?听说你学校也考上了?”他勉强一笑,“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啊小被单!昀哥跟你办订婚仪式的话,我和我媳妇一定过来捧场。”
  吕畅点头:“只能这样了。”
  小朗依然没说话,不过大家也习惯了他不发表意见。
  子星也无奈地趴在桌上。
  哥哥的童年这么悲惨,他的疯狂和不理智,她现在都可以理解。那就等这个月过去之后,陪哥哥好好过一下平淡温馨的日子。他不想做网站就不做,他想干嘛就干嘛。
  路子星看向吕畅,问出心里的最后一个疑惑:“吕先生,你只告诉我们,你和尹老师、大桑还有我哥他们生活过一年多,可是你没有告诉过我们,你和他之间为什么分道扬镳?”她问,“我哥到尹老师那里的时候,人几乎已经废了,后来他是怎么改变的?”
  何慕和小朗都重新把目光投到吕畅面前:没错,吕先生让他们帮着阻止韩清昀卖“极点”,但是他跟他之间又有什么样的事情发生过?
  吕畅怔住:出于一个男人的自尊心,他当然掩盖了自己在韩清昀面前一败再败的事实。
  最终,这个善良的男人还是开了口:“我才是极点真正的继承人,只是没有通过大桑的考核。所以韩清昀就替代了我。”他低声抱歉,“我知道,我让当时的大桑很失望。”
  “昀哥那几年状态那么糟糕,怎么忽然变成那么能干的人了呢?”何慕也觉得疑惑。
  子星说:“何慕,你认识秦叔吧?”
  “认识啊,秦叔还来公司帮我们搞活动。”
  “秦叔说过一句话,”子星说,“他说很奇怪,他以前认识大桑,后来看到我哥的时候,觉得是大桑复生了。两个人的行为做事一模一样。吕先生,你对桑拓哥哥熟悉吗?”
  “大桑不生病的话,尹爸爸说过他是做网站最好的人选。”
  子星想起一个细节:“他过生日,只过桑拓哥哥的生日,自己身份证上的生日根本不过。”她越想越震惊,“哥哥会不会为了不让大桑失望,所以让自己模仿大桑。然后把‘极点’做起来?”
  何慕说:“你是说这五年,他把自己当成了桑拓大哥?”
  “我有办法找昀哥了!”小朗忽然说话了,“我刚才联系到了一个在这里的黑客磁环,我们以前交过手,我去用他的电脑找昀哥。”
  ……
  ……
  第二天,小朗找到那个名叫磁环的黑客,用他的电脑开始查俞山城的酒店、宾馆资。
  料,看看韩清昀住在哪里。
  那个黑客慌得:“我说木言大神,你可得小心,凡是涉及到这种安全系统的网络。密码层数很多不说,搞不好就留着扣子,把我们行踪给暴露了。到时候吃官司吃不消啊。”
  小朗说:“你让我再进一个宾馆。”
  “你这都第二十五个宾馆了,俞山城上点档次的都被你搜遍了。你确定你找的人不会住青年旅社?”
  路子星说:“不会,我们平时出去,好几次酒店不够理想他都升级的。怎么会去青年旅社呢?”何慕咬着一包干脆面,连连点头。昀哥去住普通旅店?好不好笑。
  那黑客说:“那人除了酒店,总还有其他去的地方吧?”
  子星说:“他最近在跟市政府有项目谈,如果进入市政府系统说不定……”
  何慕连忙阻止:“政府的系统黑进去直接吃牢饭了。我们慢慢找。”
第八十七章 
  第三天; 小朗不见了。
  何慕给他打电话:“你干嘛去了?”
  “我在找昀哥。”
  “找昀哥干嘛要瞒着我们?”
  “你放心; 我一定能找到昀哥这回。”
  何慕发觉不对:“小朗,你是不是要黑到政府系统里去?你不行啊,这么搞很容易被抓住,抓住了你起码十年不能碰电脑。你除了电脑你他妈还会啥?你不成了废物……”
  手机被小朗挂断。
  何慕跳了起来:“这回糟糕了,小朗要闯祸了。他是有案底的。”
  “那怎么办?”
  “我去找昨天的那个黑客,小朗既然要破解政府系统; 总归需要电脑。他们黑客之间有自己的圈子,应该能够帮我查到。”何慕边说边急匆匆冲出了酒店。
  路子星和吕畅两个人留在酒店。
  路子星觉得心里很闷; 决定出去走走。她觉得哥哥应该不太喜欢吕畅; 所以也就没跟吕畅打招呼,自己一个人去美食街逛逛。走着走着; 她就不由自主往着山上走。渐渐的,老油厂那片贫民区再度出现在了面前。想到这里就是哥哥童年生活过的地方,她不由放慢脚步; 在里面一步步闲逛起来。
  因为没有改造过; 这里和十几年前变化不是太大; 她看着那些陈旧的水泥楼房; 杂七杂八的窝棚结构。
  在走过一条小巷的时候; 她忽然停住了脚步。
  这条巷子很窄,光线有点暗; 不知哪里的风吹过; 有淅淅沥沥的声音。
  她想起她曾经在这样一个类似的地方,见到过一个跟平时完全不一样的韩清昀。那时候他喝醉了酒; 他站在黑暗里,像个小孩一样不肯穿衣服,摇摇晃晃给她唱儿歌。
  他唱了一首鹿妹妹之歌,还唱了一首挺陌生的曲子。她好像还记得几句歌词,她打开手机开始搜索起来,一开始因为印象太模糊,搜得都不对。
  “月儿明,风儿静……”韩清昀那天的歌声又在她耳边轻轻回响,她渐渐把歌词回忆得越来越多,直到搜到准确的歌曲。当时她就觉得这个调调更适合女人唱,只不过他音色好,听着不难听而已。
  她一搜歌名果然是女人唱的曲子:《东北摇篮曲》。韩清昀的外婆是个东北女人。而这首六十年代诞生的老歌,正是她那个年龄会给孩子唱的歌。
  手机里的乐曲温柔地播放着,路子星轻轻靠在小巷灰黄色的墙壁上。
  四周仿佛变暗……
  回忆渐渐亮起……
  原来“翰客”酒吧醉酒那晚,十八岁的路子星误入了时光的隧道。
  她遇到了七岁之前的韩小乔。
  他任性着不肯穿衣服,被外婆拉着手教他穿起来。两个相依为命的人,不知道是谁的手受伤了,其中一个帮着另一个拉起拉链。
  那时候的韩小乔还没有受过这个世界的伤害,有他最亲的外婆保护他、陪伴他,为他抵抗人世间的所有风霜和冷意。
  他很开心……眉清目秀的脸上,全是软软的笑意……
  也许,那几年,是韩小乔十八年生涯中,唯一真正快乐过的时光。十八岁之后,他就成了大桑,成了韩清昀,为了那份责任把真正的自己彻底挤压掉了。
  ……
  ……
  路子星回到了旧厂区。
  那个巨大的水泥罐依然如同一颗残缺的牙,静静矗立在天地间。她绕着水泥罐走了一圈,发现了一架可以通到上面的铁梯。铁梯很狭窄,只有四十多厘米宽,是以前工人检修用的。刚经过一场暴雨,铁锈呈现一种疏松的黑色,散发淡淡的腥气。
  她从来没有爬过这样危险的地方,虽然不算很高,五六层楼的样子。但是那种孤绝无靠的感觉,跟普通走楼梯是天壤之别。
  她犹豫着,不知道要不要爬上去。她很担心自己就算爬上去,等会儿下来的时候恐怕更像在做噩梦了。她贴在水泥罐边上向上望过去。
  十年前,哥哥发生的两件事情都跟这个水泥罐有关。
  一次是他被三个混混摁在里面折磨,另一次是他把那三个混混骗到这里面去。摸着这个楼梯,路子星发现,这么狭窄陡峭的铁梯,他们四个人之间,如果有一个人不愿意上去,其他人是不可能把他强行架上去的。
  也就是说哥哥和三个混混都是自愿爬过这二十米高度,进入这个水泥罐的。
  这说明了什么呢?
  说明哥哥当时就在这个水泥罐里!
  第一次他们把他堵在里面,是因为他本身就在里面。第二次他把他们堵在这里,多半也是他自己先在里面,才把他们引进去。
  哥哥为什么总是在这个水泥罐里?
  不行!她得去看看。
  想到这里,路子星不再犹豫了。
  她一步步爬上去,越往上越吓人。那铁梯仿佛随时会碎裂坍塌一样,当她终于爬到了顶端,只觉得眼前一片眩晕。
  水泥壁仅仅只有一米多宽,另一面也是二十几米的垂直峭壁。
  她像几天前的吕畅一样,吓得紧紧把住铁梯,不敢往下看,更不敢站起来。蹲在地上好久都不敢抬起头。
  等到自己慢慢适应了,她强迫自己睁开眼睛,看了一下水泥罐壁。她发现对面有一架跟她身边差不多的铁梯,这个铁梯是通向里面的。
  也就是说,如果她想真正进入水泥罐底,她得从这里爬过几十米的半圆形边沿,然后才能往里面爬。
  过了许久,她开始动了,像一只小狗一样匍匐着向对面而去。几十米的长度却似乎有几百里长,她一点点挪动,只觉得稍微走错一步就会被风吹得滚落下去。
  这个地方,哥哥曾经一个人蹲守了两天两夜。
  想到这里,她有一点勇气了,她肯定能过去的。
  十几分钟之后,她终于挪到了对面。然后沿着那狭窄的铁梯慢慢爬到了下面。
  下面很干净。水泥罐地下铺的水泥有龟裂,但是因为水泥层太厚没有杂草。还有五个半人高的水泥墩子呈梅花状固定着。刚刚下过暴雨,这里被洗刷得泛着淡淡的青光。她摸摸那些水泥破碎的地方,觉得自己这真是在“刻舟求剑”,多少年了,哥哥怎么可能还在这里?
  她还是比较担心小朗,先给何慕打了个电话:“何慕,你找到小朗了吗?”
  “磁环在帮我找,说要是一时找不到他,发动他的朋友们先在网络上把他堵住。不会让他闯祸的。”何慕坐在磁环边上。
  “哦,那就放心了。我在酒店等你们。”子星把电话挂了。这个水泥罐十年前是无法打电话出去的,一来是当时卫星信号覆盖率不像现在这样强,二来是水泥罐当时是完整的,现在缺了一大块。
  她抓住铁梯爬出去,现在是午后快要天黑了,再晚就没法爬出去了。这回她也熟练点了,很快就爬到了五六米高的地方。
  她忍不住低头看了一下水泥罐地下,一个熟悉的颜色落入视线。她认出来了那是什么。是她买给他的帽子,和吕畅见面之后,这只帽子就丢了。没想到在这里看到它。
  这么多年过去了,哥哥和吕畅做决定“极点”命运的重要对话时,他为何选择要在这里谈。有过那样可怕回忆的地方,他不该避之唯恐不及吗?
  她产生了一种想法:这里,对哥哥来说,可能并不是什么可怕的地方。
  他对这里,可能,有着另一种感情。
  也许,他喜欢这里,甚至留恋这里……
  这片土地如果被其他人开发的话,这个大水泥罐子既不美观,也毫无实用价值,还风化得摇摇欲坠。肯定是作为一个危险建筑物,要被推倒的。
  ——所以,他拿下这块地的开发权,不是为了报仇。而是为了能够让这里按照他的心意改造,保住这个留着他某种重要东西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