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陆思慧早早起炕,简单的梳洗一下,嘱咐弟弟把窝窝头热到锅里,自己背着背篓上山了。
她是算计好的,一去一回用不了半个小时,回家带了东西到村口,正好能赶上赵晋琛叔叔的车。
想到今天小试牛刀,她眼里闪动着激动,马上她就能赚到重生后第一笔钱。
正文 第三十九章别无选择
赵晋琛昨晚回到家里,一晚上翻来吊去睡不着,眼里不断闪现着最初救起陆思慧时她的眼神,自责,愧疚,悲伤,痛苦。
就好像她们认识了好久,而她对他有所亏欠,所以才会有那么复杂的眼神。
翻了个身,又想起自己在山里的小溪,看到她游泳的画面。
根本就是会水的人,那就证明她是故意跳水,设计自己去救她,借此赖上他?
又翻了一个身,想起在村长家门口听到的对话,像是她在找村长做主,逼着自己去娶她?
桀骜的眉挑起,又想到自己在树下质问她时,她的反应,冷漠的很,不屑解释。
“唉。”
重重的叹息一声,再次翻身,目光看向窗外皎洁的月色,柔和的月光,也无法令他散去心头的烦躁。
今天和她的对话,以及她当着她二叔面所说的话,让他陷入深深的困惑中。
那明显是帮着他说话,还要去部队为他作证。
难道是她二叔一家逼迫她的?细想想真有这个可能。
做为没有依靠的孤女,真是很可怜。
眼前浮现出她肿起的左眼,她二叔下手真重,姐弟俩全被打坏了。
就这样她也没屈服?没有听她二叔的话来找他家闹。
翻转身体,胳膊肘放在耳朵下做枕头,看着旁边酣声震耳的弟弟,没心没肺,睡的真香。
“呼。”
长呼一口气闭上眼睛,不去想了,费脑。
可是他闭上眼了,眼前就出现陆思慧静静的站在那,像是一颗傲立在风雪冰霜中的松树,孤傲,倔强,不服输,不妥协。
烦躁的坐起来,自己这么是怎么了?一晚上时间,脑袋里都是她。
“老赵你倒是想个法子啊!还能真让老大娶了陆家闺女不成?”
当过兵的人耳力过人,他听到他妈的声音,压的很低,在和爸爸吹枕边风,声音里透着烦恼。
“还能咋?你前串后跳的满屯子败坏人家大姑娘的名声,现在好了吧?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我可告诉你,别再起幺蛾子,痛快的过彩礼,把陆家闺女娶回来,还真想耽误儿子的前途不成?”
爸爸的声音低沉威严,他这人一般家里事情不掺言,就是默默干活。
但是只要他发话了,就不允许别人反驳。
“娶了多恶心,谁知道她是不是黄花闺女?”
听男人说让过彩礼娶陆思慧,马春妮就不高兴,她还指着他想办法呢!没想到他来训自己了。
“有你这么说话的吗?陆家大闺女是懒了点,也比较爱美,但是平时很孤傲,没见她搭理过村里哪个小伙子,就连那个知青点的孙国栋,她也是爱搭不理,再说,你还看不出她是不是黄花闺女?老娘们咋走路,她是咋走路的?”
赵大山声音变得更加严厉,既然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还说的那么难听,不是自己往自己头上扣屎盔子吗?
“你还看她走路了?你个老不正经的。”
马春妮突然发怒,伸手重重的掐了丈夫一把,气他去看别的女人。
“滚蛋,掐的老子生疼,还不是你整天说她不正经,我就看了一眼,真是不正经的闺女,我也不会同意她进门的,你以后不要再瞎咧咧,再得瑟就给我滚蛋。”
赵大山被掐疼了,声音里就带着怒气,最后干脆骂上了。
别看马春妮够泼辣,家里好像是她说的算,可若是赵大山真发脾气,她还是很害怕的,老实的眯起来,一声不敢再吭。
东屋安静了,赵晋琛却更睡不着了,好好一个清白的大姑娘,被自己一天之中抱了两次,顶着娘泼过去的污水和全村人的非议。
她——好像真的很难?
再次翻身,她是很难,可自己呢?
剑眉锁紧,想起回来时,对媒人许下的承诺,他说他回家和爸妈说一声,回去就和丁美娇领证结婚。
丁美娇是部队的文艺兵,经人介绍,模样清秀,性格温柔,懂事明理,感觉他们俩人才是郎才女貌。
没想到刚回来就救了人,惹来了大麻烦。
现在陆思慧就是烫手山芋,他留不得,扔不得,只能任由这山芋把他的手烫焦,别无办法。
这么翻转折腾,天蒙蒙亮他才睡着。
在部队养成的习惯,无论几时睡觉,清晨五点半必须起床,起床号可不管你几点睡。
窗外是公鸡的鸣叫,家雀也在叽叽喳喳的唱晨歌,他有些头昏脑胀,心情烦躁。
皱着眉穿衣服,即便是回到家,他也还是喜欢穿着军装,这能时刻提醒他是军人,注意形象。
“老大,今天你陪大川去趟县里,去和他老师见一面,聊聊他的学习,看能考上大学不?不能的话,让他跟你去当兵。”
穿着背心走出屋,拿着水舀子从大缸里往外舀水,刚倒到脸盆里,他妈就从东屋走出来,给他派了任务。
“好。”
赵晋琛只是略一犹豫,就爽快答应。
回来这几天,在村里都是闹心事,去县里溜达一趟也好,当是散心了。
答应完就不再吭声,捧了凉水泼到脸上,冰冷的水把浑浊赶走,又恢复冷静,烦躁的心情有一刻平复。
“对了,今天要给陆家过礼了,老大你是咋想的?”
马春妮昨晚也没睡好,她该做的都做了,却还是拦不住这门亲事,因为不甘心,她说起来的时候,咬牙切齿,眼神狠戾。
“还想什么?一,退伍回家,二,娶了陆思慧,只有两条路,别无选择。”
赵晋琛刚刚平复的心情,因为他妈的一句话,重新烦躁起来,冷冰冰的扔下一句,拽过毛巾,擦去脸上的水,转身朝屋外走。
“你干啥去?这等你拿主意呢!你咋还走了?”
正文 第四十章神经病
马春妮看到大儿子黑沉着脸走了,急忙追出来,她可不敢给拿主意,害怕落下埋怨。
“随便,怎么都可以。”
赵晋琛头也不回的走出院子,声音飘过来,带着一分沉重。
“这孩子,这事能随便吗?”
马春妮气的直跺脚,儿子腿长步子大,又有心快走,她根本就追不上,眼睁睁看着他往山里走了。
“早点回来,你二叔六点多在村口等人,迟了就得走着去县里。”
不得已她只得扯着脖子对儿子背影喊,赵晋琛扬扬手,表示知道了,迈步踩着石阶,朝着山上跑去。
在部队训练习惯了,就算回家他也不愿意懈怠。
石阶两旁的青草上挂着晶莹的露珠,在朝阳的照耀下,闪动着五彩的光芒。
呼吸间都是青草的气息,他郁结的心情有一刻放松,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陆思慧顺着石阶来到半山腰的一片草地,看着在朝阳下尽情吐露芬芳的野花,她嘴角扬起优美的弧度。
不顾青草上还挂着露珠,直接踩进去,将背篓放在地上,拿出里面的剪子,认真的剪花。
她不是只要单一的野花,五颜六色的花她都剪一些,带着青翠的绿叶,每一朵都是她精心所选,朵朵娇艳欲滴。
虽然没有家花那么艳丽,但是它们更有生命力,拿在手上,都能感受到它们的勃勃生机。
“你们长在山中,我和你们好像,再大的风雨,都只能独自去扛,没人为我遮风挡雨,只能自己坚强。”
她拿着野花,小声感慨,不过她心里却没有半点悲伤,眼神坚毅决然。
就因为她和这野花一样坚毅,所以再大的风浪也无法让她妥协,因为她知道,只要她软弱了,就会被人一脚踩死,永远没有翻身之日。
赵晋琛刚刚跑到半山腰,就听到一个好听的女声,声音不大,不仔细根本就听不到。
不过他受过训练,自然一字未落全听到耳中。
这声音很熟悉,他听了一次就忘不掉,话说的颇有诗意,又令人有种心酸的感觉。
他忍不住停下脚步,不由自主的朝着声音响起的位置走过去。
不远处的山脚下,美丽的少女,手捧着一束野花静静的站在那儿。
脚下是翠绿的青草,衬托着清新的少女,静立其中,像是一副优美的油画
肤如凝脂,眼如秋水,人比花娇,花衬人美。
宁静的大山中,突然出现这一幕,赵晋琛有种震撼的感觉。
不是因为她的美丽,而是因为她眼中的伤感和坚强,这两种本来是相反的感觉,可却都在她眼中看到。
她就像是被抛弃的孤儿,难过,悲伤,却倔强,不服输,勇敢的想活出一个样。
默默的后退,他无法再看下去,这个美丽的女孩儿,没有被村里的闲话逼死,勇敢坚强的想活下去。
她的声音很低,被风一吹就了无痕迹,可却在他心里扔下一颗手榴弹。
他不想做把她推向绝境的人,昨晚的事情让他清楚,只要自己不和她结婚,那么接下来,她的日子将过的艰难无比。
吐沫星子能把她埋了,就算她再努力去竖起铠甲,也难挡住流言蜚语的伤害。
陆思慧并不知道自己这番感慨被人听去了,把野花放在背篓中,又去剪了一大捧,这才算作罢,打道回府。
发现在这美丽苍茫的大山中,她的心情非常好,心头的仇恨被美景化解,她总算可以有一刻放松。
脚上穿的布鞋已经被露水浸透,又湿又凉很不舒服,但是战果还不错,这些花,她是有大用场的。
哼着轻快的曲子,背着背篓低头往家里赶。
突然,她觉得有些异样,地上被阳光照出一道身影,遮在她的影子上。
猛地转身,当看清楚身后的人时,她眼中顿时浮现出难解的恨意。
“是你?”
孙国栋咬牙看着面前的女人,她还是他记忆中那么美丽,那双会说话的桃花眼,水眸流转,只要看上一眼,就丢了魂。
可是她眼中毫不掩饰的恨意,让他收起旋旎之心,沉声质问她。
“你为什么害我?”
陆思慧冷冷的看着他,几天没见,她几乎把这人忘了,现在看胡子拉碴,头发凌乱,发丝中还有枯草,两腮塌陷,牙齿没了往日的白度,黄呼呼的也不知道几天没刷牙了。
引以为傲的白衬衣,不知道是被人撕的,还是被树枝剐的,都快成碎片了,风一吹很尴尬。
我欲随风去,奈何还有一丝牵挂。
陆思慧奇怪自己,在面对恨之入骨的男人时,竟然还能想到一句这么文艺的诗词。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她冷笑看着他,声音里更是疏离,漠然。
没有比看着他生不如死更令她开心的事情了,他现在这样还不够,她还要让他更惨,更潦倒落魄。
孙国栋看着她眼中的恨意,听着她冷漠的话,只感觉一股寒意从心头窜起。
“我究竟怎么得罪你了?要这么整我?”
他声音沙哑,知青点不让回,村里他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