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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歌_落日蔷薇-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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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城最后的那段日子,每天都在马路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寻找着,直到有一天她晕在路上,被人送进医院。
    “后来呢?”他问道。
    她一直都在用第三人称指代秦扬风,就好像在对着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关的人说着遥远的故事。
    那口吻,带着划清界限的淡漠,刀刃般剜着秦扬风的心。
    “后来……后来我和父母彻底断绝关系。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弟告诉我,我父母早就知道我和秦先生的关系,他们也找过秦先生想要点好处,可惜被拒绝了,他们恼羞成怒,唆使我那单纯的弟弟到我的住处,盗走了那份文件。”她耸耸肩,将背上的薄被抖落,双臂一展,把t恤重新穿上。
    故事已经到了尾声,没什么好再说的了。
    信不信那是秦扬风的事,当初他不愿意听她的解释,四年后她说这番话也不是为了求他信任。她要自己在他面前,堂堂正正。
    她一个人什么都没带,孤身去了另一座城市,遇到杜清凡,开始另外一段故事。人生百态,爱情不过其中之一。拥有是幸福,没有是缺憾,人生这么多缺憾,这并不是最让人痛苦的事。
    秦扬风和她的过去,就像她背上的这道伤痕,这些伤痕让她成长,她不会抛弃,却也不想回头。
    “我和他要走的,注定是两条截然不同的路。他要一个能帮他、扶持他的妻子,可惜我不是。我只想要过苏黎歌的日子,做自己想做的事。当个记者,去很多地方,看很多事,我不想再为任何一个人停留。我和他并不合适,徒有爱情而已。”苏黎歌踢开薄被,转过身,眼眸晶亮地看他,“你说对吗?秦扬风。”
    他深深吸了口气。
    她说了所有的过去,唯独漏了一个人。
    “黎歌,那么……我们的孩子呢?你为什么不提他?”他平静开口。
    既然说了,那就说个清楚明白吧。
    他真的很想知道,她为什么舍弃了那个孩子,是因为恨他?恨到不愿意留下这个孩子吗?
    苏黎歌倏地一僵,眼神出现了几秒的空洞。
    眼前似乎还有铺满整张床单的殷红血色,耳边还回荡着医生冰冷的宣告。
    那个孩子保不住啊……她花了多少力气,在心里求了多少次神佛,都没能留下他。
    为什么不提?
    因为每提一次,就是撕心裂肺的痛。被他遗忘的孩子,她连保护的力量都没有。
    “秦扬风,永远别跟我提那个孩子。否则,我会恨你,会恨到连你最后一丝好都不再怀念。”
    黑夜漫漫,无人再语。
    天明来临前,黑暗肆虐。
    ……
    苏黎歌不知道自己昨晚如何睡去的,她只记得昨夜的自己像个失控的精神病人。
    睁开酸涩的眼睛时,房间里又是一片明亮。眼皮肿胀沉重,太阳穴刺疼,她揉着眼睛坐起来,觉得四肢都酸疼难当。
    身体疲倦到了极点,梦中人却还在没有尽头的黑暗里奔跑,她这一夜睡得格外难受,精神也跟着萎靡不振。
    定定神,她听到窗口处有翻动书页的声音,转眼望去,秦扬风正背对着她埋头看斗柜上散放的资料。
    “秦扬风?”苏黎歌试探地叫了一声。
    她依稀记得昨晚她发泄痛快了埋头躺倒就睡,没理会过秦扬风,他几时睡的,又是如何睡的,她毫无印象。她最后那句话说完后,他就陷入了沉默之中,似乎再也没开口说过话。
    昨晚她只顾自己发泄得痛快,不管不顾得说了许多,也不知道有没有哪句话伤到他。人一旦冲动起来,出口的话总是伤人。
    他们还要互相面对,这情况很是尴尬。
    “醒了?”他没转身,仍旧看着手边的资料。
    “昨晚……我有点激动,抱歉,你别放在心上。”她想了想,主动道歉。情绪冷静,理智回归,她觉得自己昨晚有点过分,所谓对错,也都是站在各自的角度所看到的结果而已。
    秦扬风抬了头,望向窗外,仍旧没有转身。
    “不用道歉。”他淡淡道,手将桌上的资料很快归拢整起,“醒了就下楼吧,今天还有很多事要做。”
    他说着弯腰,把资料都放进箱子。
    “哦,好。”她掀开被子,挪到床边弯腰穿鞋。
    “我先下去了。”他将箱子踢到床底下,简洁道,语气没有起伏。
    苏黎歌直起腰看他,他只给她个背影。
    从她醒来到现在,他都没看过她一眼。
    这是……生气了?

☆、第52章 朋友

第九天,晴。
    苏黎歌脑袋晕沉沉地下楼,天井里已经有人在生火了。
    灰白的烟升起,将火堆旁边的人呛得直咳。
    “咳,黎歌姐,你下来啦!”严小荞正在烤土豆,双颊被热得通红,看到苏黎歌,她扯了个笑。
    苏黎歌捏捏眉心,道:“嗯。你的身体没事了?”
    “嘿,没事。”严小荞也笑起来,露了两颗小虎牙。
    “还不是薛晨的功劳。”许荔香正坐在屋檐下小口地喝水,闻言打趣道。
    她脸上也是浓浓的倦怠,便显得那笑容十分勉强。
    “阿香!”严小荞嗔了一句,脸更红了些。所有人当中也只有她,大概是因为有爱情滋润的关系,反倒格外精神。昨天薛晨陪了她很久,两人间暧昧的纸被捅友,关系越发明朗,小姑娘藏不住,桃花都开在了脸上。
    “我去洗洗。”苏黎歌笑了笑,举目四望,并没看到秦扬风的身影。
    “快去,洗干净了回来吃我烤的土豆。”严小荞笑咪咪地又蹲下去,拿根棍子拔火堆里的土豆。
    苏黎歌踱到屋外打了盆井水,二话没说就把脑袋泡进了水里。冰凉的井水透骨的冷,刺激得她的神经一紧,精神跟着醒了不少。她猛地抬头,发梢的水珠四溅,脸颊上的伤口被冻得又刺又痒,她忍不住拿手搓了搓。
    随意洗漱完毕,她回了天井,严小荞已把烤好的土豆□□,一个个分过去,正分到薛晨手里。
    薛晨和秦扬风已经出来,两个人蹲在薛晨房门口的地上,不知在商量什么。秦扬风一手拿着张纸,另一手拿着根小树枝,向薛晨指了指纸上的内容,又用树枝在地上画起来,认真地向薛晨讲解纸上的东西。
    “黎歌姐,吃土豆。”严小荞看到苏黎歌,憨憨一笑,拿手在鼻子下摸了摸,摸出了一道灰色胡子。
    薛晨抬头冲苏黎歌点了点算是打招呼,手却抹过严小荞的人中:“脏猫。”
    严小荞掐了下他的手臂,换来薛晨浅浅的笑。
    两人秀着小恩爱,秦扬风却连头也没抬,注意力全在手里的纸上,对苏黎歌的出现毫无反应。
    苏黎歌怔了两秒,径直走到火堆边上,自己摸了颗土豆坐在楼梯台阶上吃起。
    土豆不大,被烤得有些焦,她吃得有些噎,因此速度很慢。才吃了几口,就有人走到她身边,往她膝上又扔了颗土豆。
    “脚给我。”秦扬风蹲到她身边,淡道。
    “啊?”苏黎歌以为这男人不准备理自己了,结果他又突然靠过来,她拿不准他的心思。
    见她发傻,他直接捏住她的脚踝,把她的脚搁到了自己膝上。
    白皙的小腿上有许多刮伤和脏污,昨天晚上回来时天已全黑,他们无法看清也就只是简单清洗。如今在阳光底下一看,干涸的血痕、青紫的淤块以及灰黑的污渍,看得人心里难受。
    苏黎歌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她这脚太脏了。
    “我自己来吧。”她见他拿了瓶水往她腿上倒,赶紧缩腿。
    这家伙该不会想帮她洗脚吧?
    “吃你的土豆。”他捏紧她的脚踝,低着头仍旧不看她。
    吃……他这模样,她吃得下吗?
    苏黎歌郁闷了。
    冰冷的水缓缓冲刷过她的腿,刺得那些伤口一阵发痒。待水彻底将她的小腿打湿后,他放下瓶子,转而从身上摸出块洗净的布,在她腿上的脏污处仔细擦起。
    他擦得很小心,低垂的眉目有说不清的温柔,随着他的动作传到她心里。
    “昨晚……我说的那些话你别放在心上,过去的事就过去吧。”她捂着手里的小土豆,小心翼翼开口,一边拿眼睛偷偷看他。
    她昨天一定是疯了,才跟他说那些乱七八糟的话。
    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如今提及徒惹烦恼而已。
    秦扬风手上的动作没停,平静回答道:“这些话你放在心里很久了吧?”
    “也没有。”苏黎歌挠挠头,平时她根本不想这些事。
    “黎歌,你让我觉得自己像个混蛋。”他擦好她的小腿,又轻轻脱掉她的平底鞋,“实际上,也许我真是个混蛋。”
    她脚板被磨出许多水泡,他往上面倒水。破掉的水泡碰到水,一阵钻心的疼,她“嘶”地叫起。秦扬风听到了便举起她的脚,往她脚底的伤口上缓缓吹着气。
    苏黎歌脑袋已经有些浆了,她很想把自己的脚从他手里抢回来。
    “你先把我的脚放下。”她脸烧起来,“你不是混蛋,只是我们门不当户不对,做朋友很好,做夫妻就不合适了。”
    他拿了干布印干她脚丫子上的水。她的脚谈不上漂亮,不过脚掌很小,他一个手掌就能彻底握住,脚趾头圆圆肉肉的,像一颗颗小萝卜,十分讨喜。
    “好。”他擦净她的脚丫,又拿出块长布条往她脚上一圈圈地缠上去。
    “什么?”她疑惑看他,猜测他言中之意,就没发现自己的脚被裹起。
    “你不是说我们适合当朋友?那我们就当朋友。”秦扬风不紧不慢的缠着,缠到她的脚踝时他打了个精巧的蝴蝶结。
    “朋友?”苏黎歌脑袋转不过来。
    他又将鞋子小心翼翼套到她脚上。
    “对呀,朋友。像我们刚认识时那样,最适合我们的相处方式。”他放下她的左腿,转而抬起她的右腿。
    她的右腿比较难处理,小腿上被赵铭安打伤的地方还没全好,包着伤口的纱布已经脱落。
    苏黎歌回忆起两人认识的最初,一起喝酒一起醉,嘻笑怒骂谁也没放在心头过,确实是他们之间最没负担的相处方式。
    可不知为何,他说出“朋友”这两个字时,她虽然松口气,心里却升起些无法言明的失落。兜兜转转一大圈,他们回到最初,而如果没有这场意外,他们之间大概连朋友也当不了。
    但不管怎样,他的提议确实是如今最适合他们的距离。
    “土豆凉了,快点吃。”他催促一声,手已经拆掉了她腿上旧的纱布。伤口上一片绿糊糊,是前两天沈束给她上的药,他倒下水,又用布仔仔细细地擦着,直至将最后一点污渍和血痕都拭去。
    “你吃了吗?”她听话地剥去土豆皮,忽然想到这事,问道。
    “我一会再吃。”他头也不抬,又开始脱她的鞋,“八爷,我给你的脚缠上布,你就没那么容易再磨到,不过今天还是少走点路。”
    遥远而熟悉的称呼在耳边响起,她失神。
    “八爷”还是四年前她在杂志社的昵称,她是编辑,笔名“黎八”,他们都管她叫“八哥”,清穿剧盛行,她又被叫成“八阿哥”,最后成了“八爷”。
    那时候他是杂志社的投资者之一,也算她的老板,不过他并不管事。每次他都踩着饭点到杂志社,从她的便当里抢起最大的那块肉,咬一口再嫌弃地扔回给她,气得她把牙齿咬得“咯吱”作响。
    她以为他只是个随和幽默的富二代,而她在他眼里也只是个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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