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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晚饭,俞锦绣还是陪着林清回屋。林清进门之后,俞锦绣经常在他们家出现,应春的家人见怪不怪,什么都没想,客气得不得了。
等了许久,应春都还没回来,七点多的时候,林清还给俞锦绣找出一本杂志。
“要不你看一会儿?”
俞锦绣接过杂志,“他平时都这么晚回家吗?”
林清解释,“最近在西平刚建了个厂,的确比较忙,其实平时我打烊回家比他还晚,只是今天医院的结果刚出来,我的心比较急而已。”
是在厂里加班?从西平回来,开车的确需要好几个小时,这整天来来回回折腾,也的确累人。
只是,一些话,并不能全信,俞锦绣希望应春给林清的说辞并不只是说辞而已。
见俞锦绣不置可否,林清也没在意,自个儿拿了一本书,就这样漫不经心地翻着。
书页在指尖摩挲的声音在这样沉默的时刻显得非常悦耳,林清的心逐渐平静下来,而俞锦绣那一边却迟迟没有动静。
林清凑到她边上看。
俞锦绣手上的是一本时尚杂志,封面的模特穿着牛仔衣,配上喇叭裤,妆容复古,发型随意,即便是以后世的眼光去看,也不土气。
要不怎么说时尚是一个轮回?
“喜欢?”林清笑了,“看见漂亮衣服就走不动路,你这傻丫头。下回去进货的时候我给你找找,看看有没有这样的牛仔衣和喇叭裤。”
俞锦绣没有吭声,纤细的手指停在封面的时髦女郎脸上,而后,深吸一口气,翻开杂志,找到封面人物介绍那一页。
这模特是一个新人演员,履历不厚,光是介绍她外貌的文字就有长长的一整段,边上配上各种亮眼的相片,光彩夺目。
“现在的演员真好看,也不知道她们吃什么长大的。”林清有些近视,可见俞锦绣看得入神,就凑得更近一些,这不看不觉得,一看却是真真正正吓了一大跳。
这不是翁晨卿吗?
那个时候,俞锦绣对这个小姑娘特别照顾,因此林清见过翁晨卿很多面。可是,即便见过这么多回,此时乍一眼看,她还是差点没认出来。
一年多的时间,她长大了。
过去她的五官就完美无缺,就像是一个洋娃娃,现在长开了,又见过了一些世面,她的眼神里开始有内容。于是,美到令人惊艳的年轻演员经过这么一包装,就连曾经的朋友都得通过文章里对这演员的介绍才确定自己没有看花眼。
盛放的玫瑰——晨卿。
林清笑这写文章的人对形容美的词汇太贫瘠,又不由为翁晨卿开心,“真的没想到,晨卿居然能得到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才一年多啊,她都已经在电视剧里演女三号了。对了,这电视剧在哪里演?我们的电视能收到吗?为什么文章里都没有说啊?”见迟迟没有得到回应,她的手在俞锦绣的面前晃了晃,“乐傻啦?”
俞锦绣确实欣慰。
一来,是因为当初那个青涩却有着悲惨身世的小丫头终于开启了人生的新篇章,二来,则是因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她。
翁晨卿刚走的时候,俞锦绣和俞承光经常会提起她,他们都很期待,总是想要时刻与她保持联系,掌握她的近况。可是大概到了去年过年的时候,翁晨卿就和他们断了联系,姐弟俩等待了一段时间,有过沮丧,有过失望,也有过担忧。
有时候,俞承光也会抱怨,他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太忙,因此忘了他们这两个老朋友。可是,抱怨归抱怨,他们怎么可能不盼着翁晨卿好?
换句话说,在担忧翁晨卿的人身安全时,他们总是在想,宁愿她是真的因为忙碌而忘记他们,这虽然令人难过,可到底也能安心。
“我们一直都很担心她,好在她没事。承光那个傻小子要是见到这杂志,肯定乐得跳起来。”俞锦绣把杂志要了过来,往自己的包里一放,林清犹豫了片刻,欲言又止。
“说呀。”俞锦绣推了她一把。
“当初她天真可爱,但现在人家到底是过上光鲜的日子了,就怕你弟弟入不了她的眼。”林清忧心忡忡,可话糙理不糙,这问题总得从现实层面来考虑。
俞锦绣笑了笑,“放心吧,承光这么大个人了,不会这么天真的。感情的事情谁说了都不算,还是得遵从自己的心意。”
两个人正说着,敲门声突然响了起来,林清立马站了起来,“肯定是应春回来了!”
匆匆走去,开了门,外头站着的却是个陌生人。
“你好,我是南瓯照相馆,照片已经出来了,见顺路,我就直接给你们送过来了!”
第三百五十六章红颜知己
那人手中拿着一个封好的信封,给林清递了过来。
林清笑着接到手中,道了谢,“对了,付过钱了吗?”
钱是已经付过了,应爸爸做事情比较周到,那天把底片送到照相馆之后还登记了地址,这会儿林清接了相片,那人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
现在的傻瓜相机拍出来的照片真是太失真了,这姑娘相片里的模样和本人的样子几乎是天差地别的,真是一个人?
“还有什么事吗?”俞锦绣警惕地看着他。
那人犹豫了片刻,摇摇头。
那人离开之后,林清关上门,边走边开信封,说道,“应春这人不上镜,从来都不喜欢拍照,也不知道这一沓相片里有没有他。如果有好看的,我就放相框里,我们家就是缺些摆设。”
“林清!”俞锦绣一急,拽住了她的手,小心地开口,“你确定要打开?”
林清笑了起来,“你觉得这是他的隐私?我们都是夫妻了,平时无话不谈,哪来这么多的隐私呀,我打开看看,他不会生气的。”
信封口被照相馆老板用胶水给粘上了,林清正要撕开,房门突然开了。
开了一路的车,应春又饿又累,一进门,见到俞锦绣,他微微一怔。心跳顿时加速,他竭力让自己平复下来,假装镇定地说道,“哦,锦绣也在啊。”
俞锦绣微微一笑,“刚才南瓯照相馆送来一沓照片,刚洗出来的。”
应春心一慌,几乎是立马看见了林清手上的信封,一抬手,他猛地把信封抢了过来。他低头,检查了一番,信封封得很好,没有被打开过的迹象几乎是千钧一发,倘若晚回来一步,林清就看见相片了,应春长吁一口气。
应春的演技不算好,眼神骗不了人,他从惊慌失措到松了一口气,俞锦绣看得明明白白。心头悬着的那块大石轻轻落了下来,却一点都不轻松。
她并没有猜错。
“应春,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林清红着脸,握住他的手,眼底有久违的少女羞涩,“趁锦绣还在,我要告诉你这个好消息。”
一个是她最好的朋友,一个是要与她共度余生的男人,在这个时刻,在俞锦绣的见证下,林清觉得自己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应春心不在焉,脑海中环绕着的是手中的相片,他在想,把相片放在哪里比较好?家里人太多,公司也不安全,对了,最安全的地方,是楚琴手中。楚琴是一个值得信任的女孩,她什么都不图,只喜欢与他在一起时彼此心意相通的感觉,当初拍下这些照片时她眼底单纯的笑意是作不了假的,他信任她。
“应春,我怀孕了,你要当爸爸了。”
林清说出这句话时,语气间的喜悦已经无法掩饰,话音落下,许久之后,应春才回过神来。
怀孕了?
林清含笑看着他,眼中有微微的水光,像是蒙着雾气,迷离之中带着几分忐忑不定。
当初那个梳着两条麻花辫的女孩在他的心底太长的时间,他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办法得到她的心,却没想到,数年之后,他抱得美人归,可以说,娶到林清,是应春最骄傲的事情。
现在,这个女孩长大,成了他的妻子,他们拥有一个美好的家庭,他们的三口之家。
将林清紧紧拥入怀中的时候,应春的脑海中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他究竟在做什么?
林清过与严必武相处过一段时间,这一点,他比谁都清楚。他爱的是林清,从来都是林清,即便当初她真的与严必武发生过什么,那又怎么样?至少结婚之后,林清的心一直都在他的身上啊!
为什么要嫌弃她,只因为怀疑她不是一个清白的姑娘吗?
想到自己在西平县的那个“红颜知己”,应春恨不能狠狠地给自己一个巴掌。
他低下头,将脸埋在林清的颈窝里,她一直在笑,许久之后,突然感受到颈间有些湿意。
她愣住了,笑容逐渐消失,她抿着唇,泪水“啪嗒啪嗒”往下掉,很委屈,却也感动。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此时,应春抱着她,像个大男孩一般哭着,一时之间,仿佛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因为他懂得心疼人。
两口子紧紧抱在一起,哭了许久,俞锦绣在边上也很动容。
俞锦绣没有见过林清掉眼泪,从来没有。
“看我,哭成花脸猫了。”林清擦了擦自己的眼泪,推推应春的胸口,“很晚了,你送锦绣回去吧。”
这么冷的天,俞锦绣一个人回去,也不知道要浪费多少的时间。林清让应春送她一程,即便他不怎么乐意,刚从西平县开回来呢,多累人啊,更何况,他的媳妇儿可是怀孕了,他有不少话想要对她说话。
应春知道俞锦绣的性格,她不爱麻烦人家,正心安理得得等待着俞锦绣离开,没想到她慢悠悠地开口了,“那就麻烦你了。”
应春微微一怔,“不麻烦。”
俞锦绣与应春一起坐在车上,她左左右右观察了这车厢,应春的心跳快了些。
俞锦绣太精明,他不喜欢,此时送她回家,实在是无奈之举,这些天,楚琴总是坐这辆车,也不知道有没有落下私人物品,若是被发现,那该怎么办?
应春的心脏都快从嗓子眼跳出来了,好在俞锦绣什么都没说,而是老老实实系好了安全带,给他报了个地址。
应春舒了一口气。
突然,俞锦绣把他搁在档位边上的信封拿了起来。
应春的眼睛瞬间瞪大。
俞锦绣勾了勾唇,心不在焉地将这信封托在手掌掂了掂,淡淡地说,“应春,这照片很重要吗?从头到尾拿在手上不放,生怕被林清看见了。这里头是有什么秘密吧?”
一个急刹车,应春半个身子往前倾了倾,解了安全带,他伸手就要从俞锦绣的手中抢信封,怎料她躲了躲,姿态轻盈,眼神冰冷。
“不要试图做对不起林清的事情,应春,这是我第一次警告你,也是最后一次。”
第三百五十七章平安就好
林清憧憬未来时的眼神多美好,俞锦绣真不忍心硬生生将这样的美好撕扯开来。
也许,她不应该纵容应春,可是,刚才看着应春搂着林清默默哭泣时的模样,俞锦绣想要给他一个机会。
只可惜,她不知道这样做究竟是对还是错,真不知道。
俞锦绣的心情突然有些沉重,即便是想起自己买了房子,也开心不起来。
然而一到家,看见俞承光,她突然想起什么。
“又吃。”俞锦绣往他边上坐下,看他呼哧呼哧吃着面条,笑了笑。
俞承光有吃夜宵的习惯,陈婉妹嘴上说这习惯对胃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