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斗狡吹淖匀磺宸纭�
还好,这场爱情的危机终归只是有惊无险。
天瑜在他的耳畔轻轻开口说:“秦玦,你怎么这么久都不来找我?”
“对不起……”
秦玦只是以为她不想见他,甚至这次相见,他都绝望的以为,天瑜是为了同她离婚。
天瑜用手封住秦玦的嘴,她在秦玦的怀里抬起头望着他郑重地说:“对不起,秦玦,是我错了,你原谅我好吗?”
秦玦看见了天瑜眼里蒙上的眼泪,他把天瑜搂在了怀里,轻轻地问:“错在哪儿了。”
天瑜抿了抿嘴唇,她就知道,他没有那么容易罢休。
“不该气你。”
“还有呢?”
“不该因为别的男人乱了心神,哪怕他被我迷的神魂颠倒为了我上刀山下火海,还想去灵隐寺出家当和尚。”
秦玦的嘴角微微向上扬了起来,“还知道贫嘴。”
“这不是为了你开心吗?”天瑜在内心暗暗道着歉:对不起了,徐桤安,我不是故意要诋毁你的。
天瑜解释说:“为了来见你,所以我特地打扮了一番……”
“嗯,没有关系,只要你来,等再久我都愿意。”
天瑜安心地笑了笑,既然如此,她就不解释了,在她准备出来的时候,张新玠来找她了,由此耽搁了几十分钟。
天瑜问:“可是你为什么这么久都不来找我?连电话都不打给我,如果我今天没有来找你,你是不是打算把我忘了?”
秦玦说:“我以为你不爱我了。”
天瑜微笑着,眸中尽是光彩,她说:“怎么会,明明就是你狠心,想让我和孩子流落在外?”
“你说……什么?”
在美丽的长亭里,天瑜稍稍红了脸,她旖旎着笑意:“秦玦……我怀孕了,你要当爸爸了。”
……
秦玦记得那个下午,一条小船载着几个少男少女穿梭在长亭下,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远处的金柳映衬着出水的芙蓉,一切都是爱情的样子,他此生最爱的人在他的怀里流连着午后的时光。
四周都是如此美好,生活也全然是他理想中的模样:此处彩云间,秋水共相连,霞雾承欢艳,此心映余天。
天瑜对他说,等有空了要一起去旅游,他说不用等太久,明天是中秋,我们可以一起去玩。
她说想去贵州爬山,去洛阳看花,去剧院看戏,去蒙古骑马……他说,可以,我们可以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去。
她说,那就去草原骑马吧。他笑着说,去草原好,就去草原吧,你怀着宝宝,可以看着我骑马,也可以去看草原的牛羊……
第一百三十八章 番外之敏敏(一)
我叫张敏敏,是我爸捡来的孩子。
我爱上一个人,一个不该爱的人,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可他在名义上是我的哥哥,我们的爱情叫乱伦。
我应该知道,从我决定爱他的那一刻,我们就不会有好结果。
因为在这个有着严谨道德纲常的社会里,我和张新玠的爱情是不被理解的,至少我妈她就不理解。
那年盛夏,我最尊敬的母亲告诉我说,我是婊子生的,我最亲爱的哥哥也突然对我说,他爱我,男人对女人的爱。
那时,我被吓傻了,我恨这个无情的社会,我恨,恨不得去死。
我认识的所有人都说我单纯,像极了一张白色的纸,可我知道,我只是一张被蹂躏被蹉跎被皱成一团的纸,虽然依然很白,但已经不被人珍惜。
我没有去死,而是选择了最愚蠢的方式:去酒吧宿醉。
从前的我是一个彻彻底底的乖孩子,认真学习,不与别人争吵,不喝酒不早恋,我很听家里的话,因为我觉得,家人是爱我的,特别是我的母亲,她知性美丽,温柔大方,我得听她的话,不能让她操心。即使我如此乖巧,可我总是觉得她对我哥好一些,那也没关系,哥哥是公司的继承人,重点培养也是有道理的。
可原来不是我想的这样,我只是被我爸捡来的,妈知道我被捡来的真相后,她爆发了,不要我了。
不要就不要了吧,我也没必要那么乖巧了。
那是我第一次去酒吧,我看到了灯光摇曳的舞台,看到了纸醉金迷的男男女女,看到了炫酷的压抑。
我一点儿也不开心,我只想喝点小酒,最好醉到不省人事然后忘记一切烦恼。
在人群中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那是我的导师,不管怎么样,看见熟人还是得打声招呼的。
导师朝我走来,与我喝了一杯,仅仅一杯,我就很晕,也很困了,一切都觉得迷蒙,真可笑,难道这就是醉了的感觉吗?
我是在我亲生母亲留给我的房间里醒来的,我身无一物躺在床上,张新玠在我的身边。
张新玠对我说了事情的经过,我是平静的,我平静的接受了现实。我也愿意接受他,接受他爱我的事实,因为我是一个软弱又特别懒的人。天瑜说,找到一个一眼就想倾心相待甚至生死相随的人太难了,可以找一个有点喜欢的人去追求,毕竟爱情是可以日久生出来的。也许我对于张新玠便是日久生出来的感情。
我不想再去找别人了,就张新玠了吧。
我虽然常常对他抱怨,但那都是由于矫情,成年以后,我看到他会紧张,看到那些风骚的女人整日围在他的身边会很烦躁,我以为,每个被宠着的妹妹对哥哥都会有这样的情愫。
后来我发现,并没有,至少我身边大多数人没有这样病态的感情。我早已对张新玠日久生情,只是那时我不知道这叫爱情。
张新玠拿着避孕药给我让我吃。我是拒绝的,他说我还有学业,不能怀孕。
我没吃,因为我想要有个孩子,未来我和张新玠的美好遥遥无期,我并没有像电视剧里那样,想要用孩子来绑住男人。
我只是害怕孤单,我只是想要有个家,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家,在我自己的家里,我会是孩子唯一的母亲,我不会抛弃他(她)。
后来孩子有了,我满怀欣喜的跑去告诉他,那时的我真傻,我以为张新玠会给我一个家,可是他脸色突变,暴跳如雷,我从未见他如此生过气,他拉着我去了医院,打掉了我和他的孩子。
没有什么重大的理由,他说我们是乱伦,我不要脸,孩子不能生。我不接受这样的理由,他颠覆了我从前对他的认知,从前我认为他不是这样冷酷无情的人。
因为痛苦,所以我走了,骗还关心我的所有人说我去国外了,其实我只是坐上了一趟列车,去到了临市。
临市一样的繁华,没有人认识我,没有人知道我不堪的过往,我想要重新开始我的生活。
我忙于生活,我得活下去。我想要干我的老本行做销售,可是没人愿意要我,即使我的简历里有过做销售的经验,虽然不是在正规的公司里,我只是跟着天瑜去跑业务。于是我只好去给饭店当临时工,去公司当文员。
我自己洗衣做饭,我自己购物逛街。我对自己说,我可以的,不用靠着张新玠我也可以的,总有一天,我得学会成长。
于是我从一个集团的千金变成了默默无闻的打工仔。
终于在一个下雨的夜里,我忍不住了,我蹲在床上号啕大哭,为自己的不幸而难过,为自己的孤独而痛苦。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解脱呢?生活已经如此糟糕了,我不介意再糟糕点,哭过之后的第二天,我辞掉了文员的工作,我想去做一个简简单单的销售。
我顶着一双哭红的双眼,来到一家连锁超市应聘,那天恰巧碰到了很呆的人。
他实在太呆了,保持站立的姿势盯着一扇门望了许久。大概许多人都有着一些特殊的情怀吧。对于我,我只要进了那扇门,就可以去面试了。
我一直盯着那个呆瓜好看,直到呆瓜转过头来,才装作看向远方。
呆瓜很年轻,大概二十五岁的样子,受陆天瑜的影响,我也偶尔会在心里评价一个人的颜值。
呆瓜穿着体恤短裤,没有出众的五官,没有贵族王子的气质,因为他不白,还有点黑,虽然还看得过去,但也仅仅是看得过去。
我突然想起了张新玠,不,应该可以说是无时无刻不想起他,只是现在想得比较强烈而已。
相对于沉稳的张新玠,他可要差远了,无论是外表还是气质。
这下换成呆瓜望着我了,他问我,你是不是来面试的。
我回答,是的,你也是来面试的吗?
他对着我诡异地笑了,他问,你看我像吗?
我想着,像,像极了。但我不回答,我不同又呆又不正经的人说话。
在我猝不及防来不及思索的情况下,他那呆瓜的气质瞬间没了,他的手缩进了裤袋里,掏出了一片钥匙,打开了办公室的门。
他坐上了办公椅,然后看了看愣在门口的我说,还不快进来?
原来呆瓜竟然是老板。
呆瓜见我可怜,只问了我一个问题,他问我叫什么名字。
我说我叫张敏敏。
老板直接让我上班了,他说,你的声音很好听,你只要负责一件事就行了。
我问,是什么事,他说你就负责喊广播吧。
我答应了,但是还提出了要求。我说,等有机会,我想做点难度大点的工作。
呆瓜又呆了,目不转睛地看了我几眼,答应了。
后来我很少见到他,但是他没有骗我,半年以后,我不喊广播,只负责账目的管理,货品的采办。一年后,呆瓜让我帮忙管理这家超市的,我成了副经理,也就是这家超市的老二。
做老二是比较轻松的,只需要服从老大的安排就行了。
日子一天好过一天,我以为悲伤已经彻底消失了,至少被我深埋了,只要不去刻意把它挖出来,那我就是不悲伤的。
我遇到了更一件快乐的事情,天瑜要结婚了,新郎是一直深爱她却又不敢对她表白的秦玦。我连夜赶到了她的老家,因为年少时曾经说过,要当她的伴娘。
于是我向呆瓜请了假,他说他等着我回去上班。
我快到站的时候,对着天瑜打了一个电话,天瑜说会有人过来接我。可是我并不知道,车站接我的人是张新玠。他莫名其妙的也来了,难道我不在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吗?还是他……别有所图?
天瑜婚礼的那几天,我没有同张新玠说过一句话,他也不曾同我说话,总是沉默的望着我,眼里还有些烦人的忧伤。
我真受不了这样的眼神,仿佛做错的是我一样,可明明遍体鳞伤体无完肤的是我啊,他有什么资格这样用可怜的眼神望着我呢?
我恨他,所以连他望我一眼,我都不愿。
我准备回呆瓜那的时候,张新玠拉住了我,他让我跟他回去,回到他所在的城市。
我不愿意,我想使劲睁开他的手,甚至狠狠的用很大的力气咬住张新玠的手腕,都没能如我的愿,他仍然紧紧抓着我不放。
他强迫我,如果我不跟他回去,他就想方设法让呆瓜破产。
原来……他早就知道我没有去国外,他连我做什么工作都清楚,他的眼神像恳求,但他的行为真可怕。
呆瓜可以破产,但不能是因为我。
所以我回去了,张新玠每天都来看我,但是我把自己锁在房子里,除了陆天瑜,谁都见不了我。
这是两个多月前吧,我不记得是哪天了,但记得那是一个高温的日子,四十来度,我闭门不出,整天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