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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了透明指甲油的脚趾,在斜洒进屋子里的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
像揉碎的白月光。
“而且,我把拖鞋给你了。”寇离拖长调子,软着声说。
听到她的话,瞿准体内所有感官神经,都集中在脚上。
难怪感觉紧了,原来是她的…
瞿准冒出这个想法,盯着寇离的脚仔细端详。
他在书里看过‘三寸金莲’这个词,用来形容女子的脚。
他本来不怎么理解,现在却有些明白了。
寇离脚很精巧,目测可以整个握在手中。
瞿准是个教养良好,喜好健康,没什么性癖的人。
从现在开始,他觉得自己恋足…
而且,症状挺严重。
“哈哈哈!”寇离始终观察混血,注意他表情变化。
混血太好玩了,自己说的每句话,都能勾起他相应的情感波动。
寇离渐渐上了瘾,笑得特别张狂。
“放心吧,我买来还没穿过。家里没有准备别的拖鞋,才拿出来让你用。”寇离停在楼梯边,扶着栏杆停在那里,轻笑着解释。
“我没有嫌弃你的意思。”瞿准朝她走过去,再次表明自己立场。
“话别说得太早,如果我有脚气呢?”寇离故意捉弄他。
瞿准瞧了眼那双脚。
白皙干净的小脚丫,踩在深褐色实木楼梯台阶上,形成强烈的视觉的对比。
果然,很符合自己性癖。
瞿准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你不用为了试探我,而诋毁自己。”
“呦,学聪明啦?”寇离见他没上钩,轻佻的飘了个口哨,带瞿准爬上楼梯。
往上走的同时,寇离跟他介绍房间构造。
“我啊,是个懒癌晚期。当初觉得爬楼梯太麻烦,就把自己房间和办公区域全都安排在一楼。”寇离扒住楼梯栏杆,指向玄关右边半掩的房间门,“那是我的卧室。”
“嗯。”瞿准应了声,表示了解。
寇离接话继续说,“我的床很大,你住进来以后,可以经常过来…”
她半晌不往下说,瞿准等得着急,用气音催促,“嗯?”
“坐坐。”寇离慢条斯理补充后两个字,斜斜瞄了眼瞿准,“你以为什么?”
瞿准抿了下唇,没有立刻回答。
寇离以为他又要沉默逃避话题,本来没打算继续调戏。
过了几十秒,瞿准干净清冽的声音响起,语气相当斯文。
“寇离,你分明没有那个意思,不要总说让我误会的话。”
寇离没想到他会反击,还用这么正经的方式。
“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没有那种意思?”寇离两步跨上楼梯,居高临下俯视他,伸手过去捧着瞿准的脸,“我挺喜欢你。”
瞿准没有躲避,直条条戳在那里,任由她调戏玩弄。
“你长相特别招人喜欢,尤其是眼睛…我第一次看见你的眼睛,就想跟你睡觉。”寇离用指腹轻轻触碰瞿准的眼角,缓缓拨弄他的眼睫,像是把玩男友手办。
瞿准让她弄得痒,眼睫轻轻颤了下,像黑色的翎羽,轻轻拂过寇离心尖。
“说真的,我想睡你。”寇离厚颜无耻的说。
瞿准握住她的手腕,迈开长腿跨上台阶,没有因为寇离放浪的发言,有太明显的情绪波动。
他凝视寇离,看清楚她眼底的火焰。
瞿准曾经以为,自己能够惹火上身,任她焚身。
试了几次之后,才发现寇离只会虚张声势罢了。
简单来说:就是只负责点火,压根不管事后处理。
“你只是想想而已。”瞿准指出问题所在,“又不会把想法付诸实践。”
糟糕,忽然让混血看穿了!
理论的巨人寇离有些慌,她很快又平静下来,挣开瞿准的手。
“行吧,我暂时不闹你了。”寇离背过手转身,装模作样的恐吓他,“反正你住进来,就逃不掉了。”
瞿准目光从寇离的腰身,挪到她肩颈部位。
她刚脱下外套,只穿了一件轻薄的低领长袖,暴露在眼前的白皙脖颈,又唤醒瞿准新的性癖。
真想咬一口。
“嗯,我不会逃的。”瞿准淡淡允诺道。
二层的书房和次卧,常年没有人居住,摆设家具都很新。
前几天,寇离跟瞿准谈完合住的事,回来后便请人把房间里里外外打扫干净。
黄昏的夕阳洒在窗户上,晕红了整个书房。
书架上整整齐齐摆着许多武侠小说,还有类似于《上下五千年》之类瞿准或许感兴趣的书目。
踏进书房的瞬间,瞿准不可思议的对这个屋子萌生了归属感,迫切的想要搬进来住。
“我住进来,真的不会打扰你吗?”瞿准再次跟她确认。
“合住肯定会互相打扰,但是相比之下,你可以带给我更多满足。”寇离见他对房间,也跟着雀跃起来,“喜欢就住进来吧,我每天看看你,就会有热爱生活的动力。”
原来自己对她如此重要。瞿准答应下来,“那我请人把东西送过来。”
寇离顺嘴问,“请谁?你家里人都在国外吧?”
如果不是没有家人,他怎么会苦逼兮兮住几个月酒店。
“我…”瞿准正准备解释。
寇离却自己想通了,点点头说,“哦,你是混血,在中国有亲戚也正常。”
瞿准又失去了解释的机会,只得默认寇离的说法。
“等等,你混的是中国血统吗?”寇离又冒出新的问题,“混了多少啊?都是哪跟哪的?”
“寇离。”瞿准叫住她,严肃的要求道,“请不要把我的血统,当成什么神秘配方。”
“…非常抱歉。”
作者有话要说:沉迷研究混血配方的寇离:发出想要混血的声音。
瞿准:或许,你可以跟我生一个?
寇离:按照概率和遗传学原理,我跟你的孩子,血统会稀释。所以…
瞿准:……我下线了,再见。
第11章
晚高峰期堵得厉害,寇离回到住处时,比平常晚了半个多小时。
初秋的黄昏洒在院子里,通过银白色跑车前盖,浓稠的橘红色调直直映入寇离眼中。
空旷好几年的车位终于派上用场,寇离绕着款式很新的奢华跑车转了半圈,迅速意识到:
混血已经搬进来了。
她靠近屋子,听到里面传出谈话声。
“箱子摆在墙边就好,我自己收拾,麻烦你了。”瞿准声音很好分辨,温和干净,宛如四月间清冽和煦的春风。
相比之下,杨昊浓重的东北腔更显得粗犷随性,听起来特别豪爽,“箱子都挺重的,哥帮你抬到楼上呗?”
“不了。”瞿准客客气气拒绝他,“毕竟,这是别人家屋子。”
“对哦,那我放下啦?”杨昊按照老板要求,把箱子堆在墙边,满脸忧虑的瞅着自家老板,“瞿准,你能行吗?”
好端端一个镶钻镀金的太子爷,娇生惯养长到大,没受过什么委屈。
现在背井离乡来国外工作,还得可怜巴巴寄人篱下,看屋主脸色过日子,实在太凄惨了。
“嗯。”
瞿准没学过读心术,完全不知道自己在杨昊心目中,已经成了苦情剧男主的倒霉形象。
他淡淡应了声,慢条斯理跟杨昊说,“日天哥,谢谢你帮我搬东西。”
“应该的,有啥好谢啊?”杨昊摆摆手,最后瞅瞅房间里的装潢构造,才缩回脑袋说,“那我走了,有什么事给哥打电话。”
“嗯,再见。”瞿准目送杨昊离开后,挽起衣袖把大箱子搬上二楼。
杨昊把车钥匙留在鞋柜上,恋恋不舍的走出房间,活脱脱像个送孩子到外地上大学的老父亲。
他边走边往屋子里瞧,无暇留意前面动静。余光瞥见快要撞到人,才堪堪停住脚步。
“啊呀,不好意思啊。我忘…”杨昊慌忙跟对方道歉,看清楚来人长相,他震惊地瞪大眼睛,“寇主编?!”
前两天,寇离跟Zoe谈专访合作的时候,杨昊跟她电话联系过,却没有见过面。
本来以为,双方达成合作之后,能有机会在公司里见到寇离,结果居然在瞿准借住的屋子里遇上了。
杨昊傻了。
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你好。”寇离上上下下打量杨昊。
刚才听混血叫他哥,想必这位是传说中的亲戚。
真没瞧出来啊,原来混血还有东北基因吗?
寇离心情复杂。
她绝对没有地域偏见,只是在以往印象中,东北男人豪爽热情,跟瞿准斯文温和的性格差得太远。
要是他身上真有东北血统…寇离更好奇混血的‘绝密配方’了。
“你认识我?”寇离诧异地问了句。
如果没听错,杨昊刚才叫了她‘寇主编’。
“啊?”杨昊懵了。
他是个大大咧咧的东北爷们儿,私底下习惯直来直去,很少花费心思想那些弯弯绕绕。
但杨昊听到寇离问话的瞬间,身上所有的敏感细胞,全都开始工作,脑子飞速转动起来。
首先,寇离为什么住在这里?
根据瞿准之前提供的信息,之前带他去开房的姑娘,邀请他一起同居。
所以杨昊早就知道,跟瞿准合住的是个女人。
他下午替瞿准搬家,穿过巷子时,被周围的破旧震惊了。
要不是院子里环境尚可,他肯定二话不说把太子爷绑回去。
按照常理判断,这种破旧荒凉的鬼地方,除了跟瞿准合住的人,不可能再有别人过来。
所以答案已经很明显了,寇离就是跟瞿准合租的女人!
…那位把太子爷灌醉,带去开房,然后啥都没做的渣女。
那么,问题又来了。
寇离认识瞿准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瞿准没有答应《SuRi》当面采访的要求,甚至要求公司高管们,暂时不要把自己信息泄露出去,分明是为了隐瞒什么。
如果寇离知道瞿准身份,她何必大费周章,亲自去Zoe公司谈合作,直接回家把瞿准压到床上,逼他答应就好了。
根据以上种种结论…杨昊脑袋非常混乱,但他清楚,这时候应该替老板打掩护。
“嗯?你在听吗?”寇离等了很久,瞧见杨昊脸上姹紫嫣红变来变去,她疑惑的追问道。
“在听!”为避免寇离怀疑,杨昊慌忙拗了个极其生硬的理由,“其实我是《SuRi》的书迷,特别喜欢你编的杂志!”
话音刚落,杨昊差点想咬掉自己的舌头!
他堂堂八尺男儿,怎么可能热衷花里胡哨的时尚杂志。
而且普通人看杂志,会注意到主编是谁、长得什么样吗?
杨昊绝望的想,真是漏洞百出的理由,怎么可能糊弄过去啊!
结果出乎意料,还真让他糊弄过去了。
寇离经常出席公开场合,稍微关注时尚圈的读者,都知道她长什么样。
以前有许多人用同样的理由搭讪,早就见怪不怪。
至于杨昊喜欢时尚周刊…
他远方弟弟还喜欢武侠小说呢。
人生在世,多多少少有些特殊癖好。
寇离跟杨昊交换姓名之后,把他送出自家院子。
等她再回到屋里,瞿准已经将大行李箱全部搬上二楼走廊,翻出剪刀挨个拆封箱子。
寇离顺着台阶,悄无声息飘上楼,站在青年身后看他拆箱子。
纸箱里大部分是书,各种各样的武侠小说和中文教材,全都摆得整整齐齐。
还有两个箱子的衣服和日常用品,同样摆得很规整,特别治愈强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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