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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括停下来,松开了她的手腕。
女孩手腕纤细若竹,与她单薄纤瘦的身子倒是相得益彰,漆黑的发垂在肩头,尾端若有若无地扫着她漂亮的锁骨。
她看他的时候,眸子里带着畏惧之意。
沈括的心思深沉而敏锐,自然察觉到了女孩对他的防备。
任何女孩见了他,第一反应就是害怕。
他这样的家伙,生来不讨喜。
陆嫣害怕沈括,有理有据,当初沈括搞她爸爸公司的时候,手段何其强势霸道,几乎把陆臻的尊严都踩在了脚底下。
能不怕他么。
沈括把玩着打火机,单手挡着风,偏头点燃一根烟,动作透着几分嚣张恣肆的味道。
他没正眼看她,随口问:“陆臻女朋友?”
“不、不是,我是他女。。。妹妹。”
“妹妹。”沈括轻喃了声,漫不经心地转身离开了。
“沈叔,不是,沈同学,请等一下!”
陆嫣走上前,从包里掏出陆臻刚刚给她的几张票子,数了数,给了他三张,自己留了两张。
不过纠结了几秒,又把剩下那两张也全都给他了,其中甚至还包括那张没发行的红票子。
“我哥砸了你的场子,这些钱当我给你赔礼,他真不该那样做,我代他向你道歉。”
沈括稍许有些意想不到,陆臻竟还有这么讲道理的妹妹。
她眸子澄澈,眉宇坦荡而磊落,一看就是活得很真实的那种女孩。
而沈括却早已经丢失掉了这份真实的品格,他习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这个世界上,并不是谁都有资格真实地活着。
至少,他没资格。
沈括对她生出几分舒适感
“我以前不知道您为什么多番针对他,现在我知道了,一切都是他不对,太欺负人了,您大人大量。。。千万别记仇。”
陆嫣把钱一股脑塞进沈括的口袋包里,请求他的原谅。
沈括将这些钱拿到眼前看了看,眼神间忽而划过一丝讽刺。
这次陆臻闹场,他在桌球室的这份工作,只怕是保不住了。
陆嫣知道,沈括其人心高气傲、手段狠绝,更是睚眦必报,这点钱就想买他一个不记恨,恐怕不现实。
她甚至都做好了准备,等沈括将钱重重甩在她脸上,然而。。。
沈括冷笑一声,将钱一张张整理折叠,揣进了胸前的上衣口袋。
世道艰辛,他在底层摸爬滚打多年,谁他妈还能跟钱过不去。
望着他渐渐消失在小巷夜色的萧索背影,陆嫣冲他挥了挥手,可惜他看不到。
第3章
华灯初上,娱乐街的各种歌舞厅也开始热闹起来。
陆嫣抱着膝盖,蹲在雨后湿漉漉的街头。
路边有小贩在卖烤串,她吸吸鼻子,肚子又开始打鼓了。
早知道不该这么老实,把钱全部给了沈括,现在她身无分文,晚饭又成了问题。
陆臻连带他那一帮兄弟,都被警察叔叔抓走了,她现在也不知道去哪儿找老爸。
陆嫣叹息着站起身,摸摸肚子,走进了离她最近的那间歌舞厅。
那时候的歌舞厅与现在的迪厅酒吧异曲同工,只是设施比较简陋,地上铺设拼花地板,天花板上装着一颗一颗的星星灯,旋转的玻璃球折射着五颜六色的光斑。
舞池边有卡座包间,摆放着折叠式桌椅,几个摇头电风扇懒洋洋地吹着。
人们在中间的舞池跳舞,不像现代酒吧里群魔蹦迪。
那时候跳舞,跳的是交谊舞。
陆嫣找到歌舞厅经理,问他有没有工作给自己做。
经理问她:“你会推销卖酒吗?”
陆嫣呆呆地摇了摇头。
“算账会不会。”
依旧摇头。
“那你会什么?”
“我唱歌可以。”
经理忙碌着招待客人,没空搭理她:“我们这里不缺唱歌的。”
陆嫣看着台上那个扭动着身子唱歌的女人,诚实地说:“我唱得比她好听。”
此言一出,经理回头打量她一眼,见她衣服脏兮兮的,一脸落魄的模样,他笑了:“别吹牛,莹莹是我们这里的专业歌手,你算哪根葱,能唱得比她好听?不自量力,走走走,别影响我工作。”
周围几个服务员脸上浮现轻蔑的神情,像看笑话一样看陆嫣——
“莹莹是我们这里最受欢迎的歌手,说自己唱得比她好听,这不是砸场子吗。”
“她就是吹牛皮吧。”
“真上台,怕是一个字都吐不出来了。”
陆嫣没理会他们的嘲讽,她一贯不爱与人争执。
她唱得比台上那女人好听,不是在说大话,她甜美的歌喉绝对属于老天爷赏饭吃的那种。
上一世,自她在直播视频中民谣弹唱一炮走红之后,就有不少经纪公司想签她,然而陆臻坚决反对。
为此甚至不惜关她禁闭。
陆嫣也和父亲闹过吵过,甚至绝食抗议,然而…陆臻态度坚决。
听梁亭叔叔说起过,父亲这般厌恶娱乐圈,似乎和自己母亲的死有关。
想到无数个长夜里,陆臻坐在沙发上抽烟的孤独背影,她终于不再和父亲吵闹了。
她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放弃了做最爱的事情。
重生2000年,或许是她重拾梦想的契机。
就在陆嫣陷入回忆之际,“这里最受欢迎的歌手”莹莹却出了点乱子,场子里有客人打断了她的演出——
“怎么翻来覆去都是这些歌啊,能不能有点新鲜的。”
“这些歌都听腻了,换点新的。”
莹莹被打断了演出,很不爽,皱眉望着他们:“你们要听什么呀。”
“唱点新鲜的呗。”
“这些都是歌单上的歌,要听新鲜的,你自己上来唱啊。”
此言一出,客人闹起来了:“你会不会说话啊!我们上来唱,要你干什么啊。”
莹莹平日里被捧惯了,是有脾气的主儿,当即撂话筒不干了:“爱听不听。”
眼看着场子就要乱起来了,经理急得宛如热锅上的蚂蚁,恍然看见陆嫣还没走,连忙把她叫过来:“你不是会唱歌吗,他们要听新歌,你能唱吗?”
新歌?那也太会了吧,她以前在直播里唱火过的每一首歌,放在现在来说,不都是新歌么。
“会啊,但你不是说我不自量力么。”
经理急切道:“哎呀,只要能救场,今晚佣金你随便开。”
若是换了从前,按着陆嫣的脾气,说不定挤兑挤兑这狗眼看人低的经理,但是现在她饿得不行了,索性直接上了台。
经理问她:“你要什么伴奏,都可以说。”
“不用,我要的伴奏你们没有。”
陆嫣回头,看到舞台上有一架钢琴,于是径直坐到了那架钢琴边,调了调音。
莹莹眼神带了些复杂的意味。
她是这里的台柱子,她要是撂挑子不唱,今晚这些人就别想跳舞了。
本来她是想等着他们求着她上台,却没想到,经理居然这么快就找到替补了,而且这个替补歌手,还会弹钢琴?
要知道,这个年代会弹钢琴的可不是普通人啊,钢琴是书香门第富家小姐的标配,可不是大街上随便拉个人来都会弹的!
陆嫣调好了音,很快便开嗓了,唱了几首比较擅长的情歌,场子里无论男女,所有人同时望向她。
歌的确是新歌,而且是她近年大爆网络平台的歌曲,传唱程度极广,深受年轻人喜欢。
而最重要的一点,这是他们从来没有听过的歌曲。
陆嫣嗓音清润动人,配合着钢琴轻快活泼的旋律,将歌舞厅的气氛掀上了高1潮,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
沈括恰好路过歌舞厅大门,斜倚在门边,望着舞台正中间弹钢琴的女孩。
女孩脸上挂着甜美的微笑,唇畔带起两颗清甜的小酒窝,褐色的眼眸清澈,透着干净无邪的意味。
这样的眼神,他一看就知道,是没吃过苦头的富家乖乖女。只有自小被宠爱呵护着长大的女孩,眼里眉间才会有这般爽朗愉悦的神态。
不似他,即便是笑,都笼着一层虚伪的狡意。
沈括别开目光,低头点了根烟。
*
经理付给陆嫣三十块钱的出场费,对于这个吃一碗粉只要两三块钱的年代来说,三十块已经够她生活好几天了。
经理像是挖到宝了似的,相当兴奋,想让陆嫣来他们这里当歌手,价格随她开。
陆嫣回头望了望咬牙切齿心有不甘的莹莹,笑着拒绝了,只说有时间的话,可能会来这边兼职。
经理欣然同意,还说他们歌厅经常会有星探出没,如果陆嫣过来这边唱歌,以她天籁般的歌喉,肯定会被星探发掘。
总而言之,对她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她老爸!
陆嫣拿着钱,走到一家夜宵大排档,要了碗羊肉汤粉,呼噜呼噜地吃了起来。
她琢磨着,今天晚上还能去小旅馆凑合住一夜,不用露宿街头了。
算起来,这区区三十块钱,还是她挣得的人生第一桶金呢。
想到过去和闺密们去一次娱乐会所happy,随便刷卡都是四位数乃至五位数,每天过的是挥金如土的奢靡生活。
真是恍如隔世。
就在陆嫣忆甜思苦的当口,几辆摩托车轰隆隆地停在了夜宵大排档门口。
陆嫣眼睁睁看着她英俊伟岸的老爸从哈雷摩托车上下来,走到她的面前,护目头盔往桌上一搁,拎着裤子大大咧咧坐下来,叫了碗羊肉粉,只要羊肉不要粉。
“老子到处打听,总算找到你了。”
“爸!”
陆嫣感动至极,没想到陆臻居然能还能想到她,果然是亲生的!
陆臻掰着陆嫣的脸,左看看,右看看,又把她的刘海往上撸了撸,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仔细打量着。。。
像,真像,真的太像他当年被人贩拐走的妹妹了,连这智障的眼神,都一模一样!
陆嫣眨眨眼:“爸,你看什么?”
陆臻拍拍她的脸:“来,告诉我,你叫什么,家里几口人,还记得小时候的事吗?”
陆嫣不明所以:“我叫陆嫣,家里只有我和爸爸,小时候就是我和爸爸一起生活。”
“你爸爸呢?”
“就是你啊。”
“……”
陆臻眼神有些复杂,似乎陷入了沉思,热腾腾的羊肉粉端上来他都没顾得上吃。
“你很有可能,是我多年前丢失的妹妹。”陆臻严肃地对她说:“我妹妹脑子不太好,是先天智障,我看你和她真的很像。”
陆嫣:……
她恍然想起来,她爸以前说过,他的确有个妹妹,也就是她的小姑姑。
有次陆臻带小姑一起去游乐场玩,结果小姑被人贩拐走,音讯全无。
小姑姑的丢失,让陆臻这么多年来一直处于极度的愧疚和自责中,甚至陆嫣出生以后,陆臻为了怀念亡妹,给她取了小姑姑的名字——陆嫣。
后来,陆嫣慢慢长大,全家人都说,她和年轻时的小姑姑越长越像了。
陆嫣曾经看过小姑泛黄的旧照片,她们真的长得很像,尤其是那秀气水灵的眉眼,如出一辙。
侄女长得像姑姑也是有的,尤其两个人处于年龄相仿的阶段,被认错也很正常。
原来陆臻真是把她错认成了自己的妹妹,这才马不停蹄地四处寻找她。
但是陆嫣不想将错就错,她必须得跟陆臻把话说明白。
“爸,我不是小姑姑,不是你的妹妹,我是陆嫣啊,是你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独生女。
陆臻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