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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之国民妖精-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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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泠泠。”他眼睛里带了点哀愁看着杜家小妹杜泠,仿佛有千言万语。
    但是和沈清容交好的女孩注定不会是傻白甜恋爱脑,杜泠微抬下巴,即便顶着巴掌印,也无损世家的骄傲:“李硕,你让我感到恶心。”
    ------题外话------
    一直觉得哈(撒)士(手)奇(没)是个萌物,所以就设定了杜澄这个角色,看着挺凶但是对自己人还是蠢萌蠢萌的。
    写这一段纯粹是因为蠢棠十分讨厌“中央空调”性格的男人,所以蠢棠笔下的男主全是高贵冷艳的鉴婊大师。

第四十二章 偶像

  
    后面的收尾就交给杜澄了,林窈婉拒了送她回家的邀请,想起被遗忘多时的岑子陌连忙洗了手回到包厢。菜已经上齐了,但是岑子陌一直没动筷,身板挺直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等她。
    “你不问问我为什么多管闲事?”林窈扫了一眼岑子陌的手背,微微湿润,看来他出去过,只是不知道他都看到了什么。
    岑子陌顺着她的视线也看见了自己的手,他收到坐在一楼的保镖的消息的时候,上面说林窈和别人家的保镖打起来了,等他出去的时候杜澄已经来了,他也就错过了林窈打群架的英姿。他很真诚地笑了:“我和你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便救了我。”言下之意,她在他心里就是小天使,自带光圈的那种。
    不过岑子陌还是提醒道:“刚才的事情闹得挺大,别让人拍到你的照片断章取义。”
    两个人都是娱乐圈的,自然也想到如果今天的事情曝光,网络舆论会成什么样。林窈匆忙之中站出来,也不确定有没有人趁机拍下来上传,她琢磨着要不要联系三哥把这个视频压下来。但是岑狐狸精心里却多少不太爽,人,总是贪心的。尤其是像岑子陌这种身处黑暗的绝望者,他几乎偏执地渴望着林窈的善意与光明,甚至带着一定的占有欲。原以为林窈三番两次救他,不说是缘分至少她对他也是不同的。结果今天的事证明了,是他自作多情了。
    但是林窈没他能作,她不知道想到哪,恹恹到:“不论是什么时候,这世间对女子总是那么苛刻。”
    她撇过头看向窗外:“你知道么,我最讨厌‘婊子’这个词,尤其是有些女生也这么骂女生的时候,我真是……”
    岑子陌定定地看了她一会,才微微笑道:“人,生而不平等。性别、学历、财产、家世、健康、性向甚至长相都是不平等的,也许,未来的某一天,会因为我们,这个世界变得更好?”
    岑子陌虽是疑问的语气,但是林窈却听出几分笃定的意味。
    她虽然来自古代,却没有男尊女卑的思想,她身份高贵,却也没有现代的极端女权主义,这看起来似乎有点和稀泥,但是她能感觉到,岑子陌和她是一样的,他们都是从心底认为性别平等,女人不是弱者,但是也不需要极端的女权主义,不会有人因为你是女性而不给你升职,也不会有人提倡保护女人这一弱势群体,才是真正的男女平等。
    她蓦地想起岑子陌曾经接受过的一个采访,问他对“姐弟恋”有什么看法,他说,既然没有“哥妹恋”这种称呼,就不应该有“姐弟恋”这一微含贬义的词汇。
    想起因为岑子陌那个采访引起的热议,林窈突然找到新的奋斗目标了。当初她进娱乐圈,一方面是颜控,一方面是她对“皇后”已经有了执念,或者说她对扮演不同的人生很感兴趣,但是说到底她还是“玩票”性质。上辈子娇养在后宫中的贵妃让她泯于众人去上班,怎么可能适应?她享受万众瞩目的感觉,哪怕里面会有嫉恨和恶意。
    但是岑子陌的话莫名引起了她的责任感,有一个词叫“上行下效”,比如上辈子皇帝崇尚节俭,民间也不敢太过豪奢;她这位宠冠后宫的贵妃娘娘喜欢化海棠妆,那些贵妇们就跟风化海棠妆,好像眼角眉梢多了一瓣海棠,就能如贵妃一般得夫君宠爱。这个时代有了互联网,消息流通更快了,比如上一任天朝的主席,他吃了几个包子,那家包子店就有无数人慕名而来;他的夫人支持国货,那么国内的品牌也逐渐走入大家视野。她目前很喜欢演员这个职业,但是经岑子陌点播,她觉得她除了演戏还可以做更多。她已经知道,演员,不同于古代的戏子,社会地位提高,而且也算是公众人物。他们的一言一行会引来关注,通过粉丝进而会影响社会。
    如同粉丝会买明星同款,明星好的行为也会引导粉丝学习。岑子陌的男女平等思想不说,就说他对国风的追求,一部《南风馆》在全世界掀起了“天朝风”,他们对天朝神秘的历史产生了好奇。有了岑子陌那成天一身唐装“招摇过市”,旗袍、汉服居然也逐渐出现在了街头,而且不会有人当成COSPLAY好奇围观,好像这些装束和西装牛仔裤没什么区别。
    还有陆衍初的头号粉丝——沈清容,沈家看着不显,但是也算二流家族,收藏了很多有价无市的孤本字画,她也是衣食无忧的千金小姐。她写网络小说也有几年了,稿费一分没攒下全捐出去做公益了……以陆衍初粉丝的名义。也是听了沈清容的安利,她才知道陆衍初的粉丝“初心”们集资救助了多少人。
    那么,逐渐要成为一名大明星的公众人物林小姐,是不是也该担当起责任,尽自己的力量改变世界?
    林窈仔细看了眼面前的男人,他说话的时候云淡风轻,但是一字一句却带着力量。双眼如潺潺溪水清澈温和,啧,她心里点头,这个男人还是挺顺眼的,她就别总叫人家狐狸精了。
    这个话题没头没尾,两个人默契地不再交谈下去,餐桌的气氛和乐融融,等到岑子陌送林窈回家的时候已经上升为互相交换手机号和微信号的交情了。
    林窈两辈子都没有领朋友回家的经历,岑子陌也从来没送过女孩子回家,两个人只能摸索着正常人的交际方式,林窈客客气气:“谢谢岑先生今天的盛情款待,那么,再见?”
    岑子陌:“……晚安?”
    看着林窈的身影消失在林家门口,岑子陌抬头看了一眼上方榕树的树冠,想起自己第一次来拜访被老爷子撵出去的场景,笑了一下,然后转身离开。
    回到家,爷爷正带着老花镜看新闻,林窈对政治一直不太感兴趣,爷爷看见她回来就随手关了电视,林窈眼睛尖,隐约看见是越国因为书记遇害两党陷入党政之争中,既然爷爷不想让她知道这些,她这一世也就想顺着家人的心愿当一个傻白甜小公举,所以笑眯眯地凑到爷爷身边揉肩。
    “那个姓岑的小子送你回来的?”爷爷不紧不慢道。
    林窈狗腿地笑道:“岑导看我一个小姑娘,这么晚了不放心,就好心地送我回来了。”
    “你三哥给我打电话说你在片场就被人家带走了,是真的么?”爷爷也笑着问,那双曾如鹰隼般锐利的眼睛在老花镜后面不减雄风。
    “……”林窈心里骂林空一百遍“告状小能手”,然后更加讨好地装乖卖萌,一双凤眼硬是让她睁成了猫儿眼:“他就是去探班……我想着还他人情就请他吃了个饭。”
    林爷爷的心软的一塌糊涂,但是面上还是冷硬道:“你俩吃饭吃了一下午?”
    “吃饭还早……就顺便看了场电影。”林窈说完突然反应过来,自己被岑子陌套路了。他一开始就是打算请她看电影然后吃饭,偏偏自己又被美色迷得晕头转向。
    林爷爷点明了岑狐狸精的“险恶用心”后就放林窈上楼换衣服了。林窈因为得知前世孽缘正是愧疚心软的时候,所以在岑子陌面前没有想太多。岑子陌莫名其妙对她那么好也直接被她与前世挂钩,觉得是理所应当。林爷爷就没她这么没心没肺了。他之前在岑子陌上门拜访的时候见过他一面,只感觉那孩子异常地冷心冷肺,小幺的救命之恩在他眼里也只是一个欠下的人情。一个不懂感恩的孩子,这是林茂功对岑子陌的第一印象。偏偏这孩子救了小幺,本以为是两清了,没想到反而更加殷勤了。
    身为林家族长,他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度一切外人。
    岑子陌一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目的,他想。
    岑子陌:“……”
    ------题外话------
    题外:林爷爷: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岑子陌:我不想盗:)
    宝贝们,从今天起恢复一更,等2P时棠棠还会双更滴,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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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窈窈

  
    别说林爷爷想多了,就连岑子陌的挚友——何尚也不知道岑子陌这是唱的哪一出,不过至少他知道岑子陌态度转变是在更早之前:“阿陌,之前人家救了你两回,也没看你多感谢人家。怎么现在突然就这么上心了?”
    岑子陌想了想才透露了一句:“她七年前救过我。”
    何尚楞了一下:“七年前?那……那不是……”
    “恩。”岑子陌也不想多谈之前的事,只是轻描淡写:“没有她我也不可能有今天。”他没夸张,吸毒可以说是他自己的事,但是牵扯上猥亵幼童就很麻烦了,那不是他几句话或者几个奖杯就能洗白的。
    但是何尚更不理解了:“这么说人家救了你三回,三次救命之恩你丫就被第一个感动了?”
    岑子陌翻了个白眼,丫怎么这么多问题,是《十万个为什么》成精了么?他看了一眼何尚,突然意识到自己这种转变在林窈家人眼里是不是更奇怪了?他想了想,试图先对何尚解释:“你听过《渔夫与魔鬼》这个故事吗?”
    何尚都二十九了,早过了听故事的年纪,所以更加茫然了。
    岑子陌翻出手机上,然后念道:“从前,有个渔夫每天很早到海边网鱼。这天上午,他连撒了三次网,都没有收获。当他最后一次把网拉拢的时候……”
    “你是她第一网打捞上来的……美人鱼?”何尚福至心灵。
    岑子陌:“……”皮这一下你快乐么?
    出于对何尚智商的考量,他直接念重点:“魔鬼说:我一直沉在海底,心想:一百年之内,谁要是救了我,我就让他一辈子荣华富贵。一百年过去了,没人救我。我想:二百年之内,谁要是救了我,我就给他打开大地的宝藏。二百年过去了,没人救我。我又想:三百年之内,谁要是救了我,我就满足他三个愿望。可是三百年过去了,四百年、五百年……整整过了一千八百年,仍不见一个人来救我。我气得发疯,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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