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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里地,你跑回来的?”
“嗯。”方与点了点头。
“你不累吗?”
“不累啊,我们部队拉练的时候,一跑就是几十公里。”
“你不怕迷路?”
“我走过的地方,一次就记得了。我在部队里,谁也没我记路清楚。”
“你,太厉害了,你脑袋可受过伤啊!”我由衷赞叹记路的特殊能力,换做是我,这么偌大的城市,虽然已经待了许久,我敢保证,若是没有手机地图出门,我徒步肯定摸不着回家的路,我是出了名的路痴。
但,我的这种敬佩,在几秒钟之后就想改成狠狠捶他一顿。他说,我只是脑袋受过伤而已,又不是傻子,只有傻子才不记路呢。
天!也就是说,在我俩当中,我才是那个傻瓜!
距离小区门口两百多米的巷子里,有个夜排档,我叫了两个菜,让人端来了一桶米饭,与方与一起,毫无拘谨地吃了起来。说实在的,我也饿了,肚子里晚上吃的一点点牛排早已消化没了,和李小白一起,我尽量摆出淑女风范,绝不可以大大咧咧狼吞虎咽,八面威风四脚朝天。我相信,李小白一定会喜欢一个“温良贤淑恭检让”的小女子,而不是唱着“大江东去浪淘尽”的花木兰。
等到肚子里填了一些食物之后,我看着大口吃饭的方与说,明天呢,我带你见一下我的男朋友,顺便带你去买两件衣服,回来之后,再去中介给你找房子。
说完这些之后,我懊悔的不行,我真是一个傻瓜,只需要给他一些钱让他自己去买就可以了,这样,他又不会迷路,又是一个大男人,还怕被谁骗又不成。而我的李小白,只有明天一天可以陪我,可我却把这么珍贵的一天,全都无私地奉献给了方与。
“不用不用,你手机给我用一下,我现在给我妈打个电话,让他明天给我打些钱来吧。”方与回答我说。
“你还能让你爸妈省心么,你想啊,你初来乍到,然后和你爸妈说,你不光行李丢了,手机和钱也丢了,你爸妈不担心你么,说不定会立即让你回家种地。男儿志在四方,你都这么大了,不能让叔叔婶婶为你操心吧,更何况,不还有我么!”我用拇指指了指自己,但一瞬间之后,又倒吸一口凉气,好像,像我这样的“月光族”,是这个城市里白领的最佳典范了。
这时候,我多想方与能再坚持一下自己的想法,果断地问我借过手机,哪怕是吵醒他妈,让他妈打些钱了,让他度过眼前难关。
☆、05 暗涌
方与感激地笑笑,说,猴妮儿你说的也是,那你就先借给我,等我赚了钱还你。
我附和着笑的时候还在想,明天还是到哪里去借点儿钱来才好,不然,剩下一个月的日子可不知道该怎么打发了。
吃完了饭,方与随着我去了附近的宾馆。方与说距离明天早晨还有四个小时,开个钟点房得了。在他的一再坚持下,最终按照方与的意思,开钟点房。前台坐着的老板娘说,年轻人有时候千万别把钱看的太重,有时候看似不必要的浪费,实则与你一生的幸福息息相关,你懂的。
方与摇摇头,说,我不懂。
老板娘很惋惜地摇了摇头,说,身份证拿出来登记一下吧。
方与从挎包里掏出了身份证。
老板娘一边登记一边对我挑了挑眉毛,说,这年轻人倒是挺会过日子的,他开钟点房你倒也同意了,你真了不起。行了,把你的身份证也拿出来吧。
我说,要我身份证干嘛。
老板娘说,派出所有时候会过来查的,两个人的身份证都得登记。
我这才知道,老板娘误会了,我急忙申辩说,他一个人住,我不住的。
“你误会了,她,她是我妹子!”在灯光的掩映下,我第一次见方与脸红,从脸红到脖子,红到耳根。
老板娘不好意思地道了个歉,我付了房钱和押金,又给方与200元让他先拿着,嘱咐他早点儿上楼休息。方与问老板娘要了一张白纸一支笔,认真地书写着“吃饭,80元;住店,200元;现金,200元,共计480元”之后,对我说,我记下来省得忘了,到时候一并还你。
我笑着挥挥手,从宾馆离开。我并不指望方与把钱还给我,说到底两家邻居几十年又沾亲带故的,出门在外谁还没有犯难的时候,我帮他尽管不是理所应当,但也无可厚非。并且,若是能早些日子把他安顿下来,也能让自己省心不少。
回到家,洗了澡,躺在床上,尽管已经过了凌晨三点,我想到李小白,估计也就几分钟的样子,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等我醒来,天已大亮,看了看时间已经九点多钟,李小白给我打了两个电话发了数条信息,我竟然丝毫没有听到。
简单洗漱之后,我给李小白回了个电话,李小白说,我就在楼下车里,等你好久了。
我挂掉电话之后,匆匆出门,在门外,看见神采奕奕的方与,方与伸手摇摇,说,猴妮儿,我怕打扰你休息,在门口站着没敢敲门。
我严肃地说,方与啊,你到底有没有记性,昨天说的都成耳旁风了。
“怎么了?”方与摸了摸脑袋,一脸无辜却又似乎做了错事一般。
“叫我林溪,小溪,林妹妹,都可以,就是别叫这猴妮儿。”说实话,他叫了我二十多年的猴妮儿,对我来说,早已成了习惯,但,若是待会儿见到了李小白还是这样叫我,我担心李小白会嘲笑我。
我打开房间门,让方与把包先放进房间。出门乘电梯下楼的时候,方与很谨慎地说,猴妮儿,对不起啊,那我以后就叫你林妹妹吧。
我点点头,说,我男朋友就在下面,马上我介绍你给他认识,然后就带着你去买两身合适的衣服。
方与默默跟着我,走下楼,方与已经驱车停在门口。我让方与坐上后排,我坐到了副座上,我对李小白说,这就是我老家里昨天过来的邻居方与,从小对我特好,我惹事他没少替我扛。
李小白很友善地和方与打了个招呼,启动车子后说,我叫李小白,李白斗酒诗百篇的李小白。昨晚上小溪找你好久,我本来也想陪她一起找你的,但一天一夜没睡,实在困得不行了,所以就……
方与说,谢谢你啊,李白,后来我自己回来了。
我笑得前俯后仰,对方与说,他不叫李白,他叫李小白,是唐代大诗人李白的后人。
“对,我叫李小白,但不是李白的后人,李白只有一个儿子,还是个傻子。”李小白似是而非地开了个玩笑。
方与抓着脑袋咧嘴笑了笑,或许,只有我听出了弦外之音,李小白在说“傻子”二字的时候语气很重,带着嘲讽,也许,他面对突然出现在我身边的方与,有了醋意。
即便如此,我依然觉得幸福,毕竟,在乎才会吃醋。我忍住笑容,对李小白说,我昨天不是告诉你他的钱在来的路上丢了么,但屋漏偏逢连夜雨,昨晚上他不见了是去公司找我了,一不小心又把手机和身上剩下的钱全都弄丢了。所以啊,我们今天先带着方与给他买两身衣服,然后回来给他租个房子。
李小白淡然一笑,点了点头。一路上,基本上都是我和李小白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天,方与全程看着窗外,偶尔蹦出一句,呀,上海真大着呢,楼高,车多,以前只是在电视里看过,真没想到有一天,我来能来到这样的大城市中。
李小白说,在这样的一个繁华的城市里,每个人都想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有的人成功了,锦衣玉食飞黄腾达;而有的人,做着不切实际的梦,最终黄粱梦碎,灰头土脸的离开。方与啊,你来这座城市,有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呢?
方与笑着说,我呢,就是想先稳定下来,一步一个脚印,找到工作,踏踏实实做下去,在为祖国建设的基础上,再努力提升自己。
李小白竖起大拇指,说,您这思想已经到了常人无法到达的地步,但愿有一天,您能开共产主义之先河,发散自己的光和热。
方与似乎找到了知己,说,兄弟,你这话,我认同,我就是这么想的,嘿嘿。
我默不作声,心里一直在想,李小白今天到底是怎么了,见着了方与似乎见到了自己的仇家,明朝暗讽,也只有方与憨直听不出来李小白是在损他,还错以为李小白是在夸他。
在男装店逛了一会儿,方与看中了简单大方的两身衣服,最重要是相对比较便宜,到底男人买衣服比女人简单,不到两个小时就已经买好了衣服,其中的一个半小时是两个男人跟在身后,如贴身保镖一样陪着我逛女装店。每次李小白看我爱不释手要给我买下的时候,都被我拦下,因为,无论如何,我也不愿意花他的钱,我说,女孩子逛街和男孩子不同,女孩子逛街着重于一个“逛”字,这是一种乐趣。
其实我心里知道,那么多的衣服,如璀璨耀眼的明珠,任何一个女孩穿上都如同翩然的蝴蝶,我何尝不想要那些衣服呢。
☆、06 周末
中午吃饭,李小白照例选了一个西餐厅。我知道他喜欢这样惬意的吃饭,李小白曾说,喝咖啡,吃牛排,喝红酒,才能尽显生活的优雅。我喜欢他的这种生活品味,就像他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如果说,他是王子,而我,就是一个灰姑娘,但,只要能和小白在一起,管他高贵还是平庸,于我来说,别无二致。
然而,一道不和谐的风景出现在我们面前,方与额头上沁出了汗珠,在我和李小白的对面用刀叉拙劣地和面前的牛排战斗着。
“服务员,能不能给我拿双筷子,谢谢。”方与看到身旁走过来的服务员,似乎看到了救星,用夹杂着家乡味道的普通话和服务员交流着。
服务员应了之后,方与尴尬地对我和李小白说,第一次吃牛排,真的是有力使不上,林妹妹,李白,你们不会笑话我吧。
我知道,对于一个曾经手握钢枪,拳头作战的硬汉来说,尤其是第一次吃西餐,如同手里捏着一根绣花针一样,的确难为他了。我暼了一眼李小白,说,小白,咱们如果要是去吃中餐就好了,又实惠而且还能吃饱。
我本意是要将错误让李小白也承担一些,避免方与太过于尴尬,我想,李小白应该能明白我的意思。李小白依旧平和的笑着,用纸巾擦了擦嘴,说,谁也不是与生俱来就会的,没关系。
服务员拿过来了筷子,方与拿到手里用筷子夹着牛排大快朵颐,嘴里呜囔地说,看,还是老祖宗发明的筷子好使。
李小白沉默不再说话,我分明看到,他的脸上透着鄙夷。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没必要要求李小白一定就要喜欢方与,毕竟他们之间的生活品味格格不入。
下午,回到小区,找了几家房产公司,问了租赁的房源,都找不到单间,但有一个四千元一月包物业费的整租房吸引了我,我们去看了房子,两间大卧室一间小卧室,还有配套家具,性价比与我租的地方相比完好很多。但付三押一的房租加上中介费,算下来一次性要缴纳一万八千块,而这一笔钱是我两个月的工资,我唯有望洋兴叹。
李小白大概看出了我的心思,对房产公司业务员说,就租这套了。
我说,小白,要不我们再看看,我现在,囊中羞涩了点儿。
李小白拍拍我的脑袋,从容地笑着说,没事儿,不是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