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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了吗?
今天白天,沈恪小区的值班保安恰好又是小赵。叶千柔一摸口袋,果然,门禁卡还是没带在身上!但这个世界的小赵,才不会一本正经的拦住她不让她进去。
果然,叶千柔刚一走近,原本站在小区门口的小赵就笑眯眯地转过了身,刷他自己的卡开启了门禁。叶千柔跟在他的背后,轻轻松松就进了小区的大门。
叶千柔笑着道了声谢,小赵没有答话,脸上的笑容却更灿烂了。
“那个……小赵,我今天又忘带门禁了,麻烦你再帮我刷一下电梯。不好意思哈!”叶千柔于是又道。
闻言小赵扭头就走,叶千柔赶忙跟上,可没走几步,她就停下了。小赵走的方向,并不是沈恪所在b栋。
有古怪!
身为一名有着丰富穿越经验的资深脑洞者,叶千柔几乎想也不想,立刻走到路边的花丛前,轻轻伸出了手——不出所料,她的手毫无阻碍地穿透了花瓣。
又穿越了……
而且这一次,还是灵魂离体的状态……
叶千柔用脚尖戳了戳地面,地面是实心的,她踩在地上并不会陷进去。可当她尝试碰触地面上的任何物体时,却无一例外,一个也碰不着。
这个设定,倒是挺有意思的。
这件事情发生得突然,而且完全超出了她的掌控能力,叶千柔一时反而不觉得害怕。
此刻她已经回想起了自己这次“醒来”之前,最后的记忆。
医院……
先是由林旭的戒指盒勾起了二号那具身体的残留回忆,然后她晕倒,又苏醒,各项身体指标一切正常,所有人都以为她晕倒只是个意外,很有可能是只最近太累了的缘故,连叶千柔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紧接着,她便再一次毫无预兆地昏倒在地,醒来后,就来到了这里。
从看到自己身上所穿的那一身衣服开始,叶千柔就先入为主,认定自己已经回到了她曾经生活了二十五年的那个世界。
这里有曾经属于她的一切,可她自己,现在却偏偏成了一缕幽魂。
做孤魂野鬼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但叶千柔才刚睁开眼睛不到半小时,打从心底怀抱着“这回应该跟之前观看二号的记忆碎片一样,等剧情播放完毕以后,我就会平安无事从医院里苏醒过来”的美好愿望,既没有联想到“从此以后独自漂泊于天地直至魂飞魄散”的悲惨结局,也没有yy出“等会说不定能找机会重新回到我自己的身体里去”的大团圆结局,因此情绪十分平静。
她这会儿考虑的是,既然她此时此刻在这个位置醒来,回到了穿越之初的“原点”,冥冥中一定有天命的安排。
无论如何,她都该依照“原计划”,到沈恪家里走一遭。说不得,在那里就能找到突破口。
沈恪的家在……b栋24层。
对于一个新生的、没有办法自行使用电梯的魂魄来说,光是看到这个楼层数,就足够叶千柔傻眼了。
她倒不是怕苦怕累,担心自己爬不动楼梯。连身体都没有了,爬个楼梯这么一点小小的挑战,压根谈不上辛苦,也没人会在意她辛不辛苦——叶千柔这点觉悟还是有的。
她烦恼的是,这个世界上既然容许她存在,为什么不能有其他的“鬼”呢?会不会有的鬼就住在平日人迹罕至的楼梯间里?那些鬼能不能看到她?她又能不能看到那些鬼?
“看不见看不见看不见……”
叶千柔一只手挡在脸上,几乎全程眼睛都半开半闭着,低着头一鼓作气冲上24楼,直接冲进了沈恪的家里。
沈恪,在家。
叶千柔平复了一下本就不存在的呼吸,先在屋中各处转了转。
在这间熟悉的屋子里,她瞧见了自己的拖鞋、碗筷、茶杯,瞧见了她亲自挑选的那些家什物件,也瞧见了穿着她买的睡衣的沈恪——这屋中处处留有她的痕迹,应该就是她原先生活过的那个世界,没跑了吧?
最后,叶千柔走到书房门口,站在门外默默瞧着桌前端坐的沈恪。
数月不见,沈大少风采依旧。
莫名的,叶千柔心中隐隐有些失望。
沈恪二号说,沈恪一号也喜欢她。
沈恪二号,也是沈恪。沈恪的判断,绝少出错,叶千柔差点就信了!可这一回,他怕是看走眼了。
叶千柔瞧着对面沈恪一号气定神闲的架势,怎么看也不像是失恋了。
如果沈恪真的一直在暗恋她,按电视里演的,沈恪此时应该会胡子拉碴,衣衫褶皱,神色阴郁,甚至鬓角冒出几根白发,全程脾气暴躁,借酒消愁,甚至表现出一定自残倾向……
可假如沈恪真的变成那样,她难道就会开心吗?好像也不会,那场景光是想想,就让人怪难受的。
而且真要较真的话,沈恪一号也不是没有异常的。
大中午的,他放着好好的午觉不睡,居然在练字,还是毛笔字——叶千柔表示无法接受,这不是我认识的沈恪!
练毛笔字是什么鬼?
说好的日理万机呢?说好的严格遵守的刻板作息制度呢?
这才半年不见,沈大少就转性了么?
唔,都快半年了……
想到这儿,叶千柔觉得眼睛也跟着有些发酸,若不是现在她只是以灵魂状态游荡着,说不定就该哭了!
自她五月穿越,到如今十月回归,离开沈恪一号快有小半年的光景。而叶千柔毕业后给沈恪当经纪人,也才不过当了三年。转眼,就度过了他们相处的六分之一那么久。
没说出口的暗恋也好,并肩作战的情谊也好,没有什么是时间抹不平的。尤其按沈恪的性子,心里哪怕有再多的想法,经历了五个多月的时间的冲刷,言行举止上都不可能留有什么异常。
……所以,大中午的,他放着好好的午觉不睡,练毛笔字是什么鬼?
叶千柔终于缓缓踏出一步,走进沈恪的书房。
她的脚落在书房地板上的那一刻,沈恪书桌上一本摊开着的书,蓦地无风自动,诡异的翻了一页。
沈恪猛然一震,笔尖重重落在纸上,接着便维持住这个姿势,不动了。
沈恪不动,叶千柔也不敢动。就算眼下她自己就是个“非人”的存在,也不代表她的胆子也瞬间就跟着变大了。要不是现在她人在沈恪的书房里,且沈恪就在她的对面,只怕她早已吓到蹲下了!
“呵……”
少顷,沈恪忽然摇着头自嘲的笑了笑,从容地放下笔,将写废了的那一张宣纸随手抓成一团,丢在书桌的右角上。而后原地沉思片刻,还是起身走到方才那本自己翻动的书前,微微俯身,摆出一副认真钻研的姿态,盯着那书瞧个没完。
“……确实翻页了。”沈恪说完这句话,顿了顿,继而神色大变!他猛地直起身子,视线直直望进了叶千柔的眼睛里!
“千柔?”
“诶!”叶千柔心头一震,轻声应道。
“千柔?”
“……”这回叶千柔明白了,沈恪听不到她,也看不到她。
她快步走上去,绕过那张宽大书桌,走到沈恪一侧站定,凑上去也看了看那本书。
书是空白的,上面什么也没写。
于是叶千柔伸出手,又翻了一页——还是空白。
“呵……”沈恪又是一笑,颓然坐回椅子上,“大师说你可能还会回来,我就当你回来了。”
“事情该从何说起呢?就说你离开的那一天,我们约好那天早上要去试镜黎落的新片,可是你没有来。后来我才知道,你的妹妹,或者说,是另一个平行世界的你,我就当她是你的妹妹吧,她穿越到了你的身上,替代了你……”
第41章 久别重逢
时隔半年,林旭和叶千柔就要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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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叶千柔穿越到了平行世界的另一个“自己”身上——这属于灵魂穿越,肉身是没有被打包一起带走的。
长久以来,她潜意识里一直回避去思考一个问题。
她从自己的身体里跑了出来,留下的那具肉身怎么办?她占据了二号的身体,那么,二号的灵魂哪儿去了?是植物人昏迷?当场死亡?还是……被二号也同样穿越到了她的世界里,占据了她的身体呢?
现在,在沈恪的书房里,叶千柔回到了沈恪的身边,看着沈恪一个人对着一本空白的书,揭晓了答案:是灵魂互换!二号也穿了!
在这个世界,二号的穿越与融合过程,进行得悄无声息。身为七年影后,嘉木一姐,叶千柔二号的演技和临场应变能力,远非叶千柔一号可比!按照沈恪的说法:“你在我身边呆了三年,我眼瞅着你越来越傻,忽然某一天变成女神了,傻子都知道肯定出问题了!”
尽管沈恪嘴上嘲讽不停,可他“揭穿二号真面目”的行动,却进展得并不像他所形容的那般顺利。
穿越第一天,叶千柔一号当时赶着去找沈恪,匆匆忙忙跑出家门的时候,人甚至都还没有完全清醒,更别说发现自己“换账号”的事了。
可二号不一样!
二号一穿越,醒来以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床头的手机摸过来,查看自己当天的行程——这一看,就看出问题来了。
正如叶千柔所说的那样,穿越这种事,就应该发生在家里,床上。神清气爽一觉睡醒,东摸摸,西摸摸,再自己胡思乱想一会儿——一天过去了;逐步逐步融入新的身份,开始新的生活——一个月过去了。
二号显然更有效率一些。当天下午,她就给远在大洋彼岸的表舅姜平打了一通电话,并且连夜跑回了老家。
在这之前,她甚至还有余力找出叶千柔一号的原定行程,并且给沈大少发去了一条消息。
【表舅有事找,我先回老家,明天晚上我打你电话。】
最绝的是,这条消息是赶在沈恪发现异常之前发出的。也就是说,二号几乎是在睡醒后的头几分钟,就迅速理解了自己当前的状况,当机立断,先发制人。
她编辑的消息用词也非常简练,却不简单。
表舅有事找——表舅姜平是大人物,他找我是要紧事,所以你的事往后放,别来烦我。
我先回老家——难得回一趟老家,一堆事等着我做,一堆人等着我见,所以你的事往后放,别来烦我。
明天晚上我打你电话——明天晚上之前,你别来烦我,时间到了,我自然会来找你。因为只需要等一天,所以你别等不及,先来烦我。
多么严谨的措辞!多么完美的借口!
结果,二号刚得意了不到半秒,沈恪直接一个电话就甩了过来——完全不按她的要求做!以前她怎么不知道,沈老板是这种独断专行拽上天的类型?
犹豫了一分钟,眼见沈恪在第一个电话被自动取消后又秒拨了第二个,为了避免被当作失踪人口或遭遇了意外,二号无奈接通了来电。
“喂。”
“叶大小姐,你这两天很忙吗?”沈恪劈头就问。
“哎呀,昨晚表舅突然来找我,让我立刻、马上回老家去等他!我也不知道他有什么安排,所以才跟你说晚些联系。怎么了么?”
“什么时候有空来我家?奶奶等你去给她做番茄炒蛋。”沈恪突兀的切换了一个话题。
“啊,好啊!你说什么时候,我尽量安排,你有空的话……我应该也都可以的!”
“……好的,那就先这样。明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