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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神红包群-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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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有工作的,所以经济条件方面我可以自给自足不依靠晋江了。在晋江写东西,就想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工作就不那么自由了嘛。红包晚上发哦。

  旖旎春梦

  李博文爱沈铃铛吗?
  当然爱了; 非常的爱; 为了沈铃铛,他甚至不惜阿茶动粗,那是他们千百年来,兄妹俩第一次动手。
  为何李博文会那么爱沈铃铛呢?
  他明明拥有千年不死之力; 容颜不老; 他是众人仰望的神。凡人在他的面前皆是蝼蚁,他理应很快乐才是。
  可他不,他太孤独了,千年不死,就那么单调的过了一天又一天; 每天重复着一样的生活; 他觉得实在是无聊透顶; 因而他想要尝试不一样的生活。
  就在那个时候他遇到了沈铃铛; 他每天窥视这恶鬼道; 听着沈铃铛哭泣的诉说; 他动了恻隐之心。他无法相信; 如此美丽的女子,竟会做出那等极恶之事。
  一直循规蹈矩千年的他; 终于起了反叛之心; 总是需要一点波澜; 体验一样别样的生活。他本想只带走沈铃铛的一个人,沈铃铛却在出去之际,直接就打开了恶鬼道; 里面的恶鬼 一波一波的出去。
  “铃铛,你这是做什么,那些恶鬼,出去,扰乱人间怎么办?”
  “啊,哥哥,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不忍心他们受地狱之火灼烧而已。你不知道,你没有被烧过,我被烧过,真的好疼好疼。哥哥,他们之中很多人都与我一样,也是无辜的。哥哥,我不忍心。”
  沈铃铛就那样握住了他的手,她的手很冰凉,不带有一丝的温度。
  “那我们走。”
  他就那样鬼迷心窍来,若是有人问他沈铃铛到底哪里好,怎么到现在他还忘不了。他也不知晓,这怕真的是鬼迷心窍来吧。
  这一次李博文选择了留下,他在等待,白菜饺子沈铃铛会吃,她是不是早就醒来了,亦或者是其他。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白菜饺子就放在那里,水晶棺里面也无一丝的动静。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三个小时过去……
  等待的时间过的实在是太慢了!就在李博文准备放弃的时候,终于有了动静,水晶棺中,沈铃铛直接站了起来,她急切的拿起白菜饺子,她的手。李博文惊住了。
  在他的印象之中,沈铃铛那是一双莹白如玉的纤纤玉手,而如今这一双手却如同枯木一般,黑焦一片。那黑焦的手抓着白白的白菜饺子,鲜明的对比,看的李博文触目惊心。
  其实李博文喜欢沈铃铛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沈铃铛长得美,世间男子皆爱美,世间男子皆爱貌。这女子长得美貌,不可否认,就是讨喜一点,更何况还是沈铃铛这种魅惑众生的美呢。
  可是当李博文今日看到这双黑焦如同枯木一样的手的时候,他愣住了,他转身一动,砰的一声,一惊,当他再次看的时候,白菜饺子已经不见了,那双如枯木一般的手也不见了。
  他茫然的走在那里,突然一阵浓雾从水晶棺中传了出来,他听到了沈铃铛的声音,她亲切的唤着李博文:“哥哥,你为何在暗处偷窥我,你既是来了,那就来陪陪铃铛吧,铃铛想你了。”
  声音依旧如三月春风中的柳絮那么轻柔,那般令人沉醉,李博文挪不开脚步了,就那样直直的朝着水晶棺走去。然后就直接躺到了水晶棺之中……
  ————
  第二天一早,秦绵绵就在李豪帅的陪同下去医院检查了一下,发现宝宝一切安好之后,就放心了不少,在回来的途中,看到了小舅妈和王梦。王梦上了大学之后,也学会了打扮。
  “绵绵,要不今天中午到我家吃饭吧,听说你怀孕了。”
  秦绵绵怀孕的消息很快就宣扬出去了,王梦和小舅妈也都知道了。
  “绵绵你就来吧,嫌弃小舅妈做饭不好吃嘛?你小舅也在家。豪帅不是军人嘛。你小舅也是,让他们两个人谈谈不也好。还有就是绵绵你也给王梦把把关,这丫头,相亲了好几个都不成,急死我了都。”
  王梦因复读了一年,虽然今年和绵绵一样都是大二了,事实上年纪也不小了。南城这边男女都早婚。小舅妈就担心啊,好男人都被抢了,这不就开始各种琢磨给王梦去相亲嘛。
  王梦上了大学之后,性子倒是也变的开朗了,她学旅游管理的,将来做导游的,性子确实活络了不少。
  “是啊,绵绵,走,到我家吃饭去。”
  王梦就上去扶秦绵绵生怕出事情。
  秦绵绵看了李豪帅一眼,李豪帅朝着她点头,就跟在她身后,就去往小舅妈家里。
  到了家里,小舅妈就去搞菜做饭去了。小舅就和李豪帅去了书房谈事情。而王梦就和秦绵绵两个人在房间里面说话。对于这个表姐,秦绵绵跟她一直不怎么熟,关系也是一般。
  王梦这个人以前特别的胆小怕事,没有她妈妈泼辣。
  “梦梦啊,绵绵啊,这是葡萄,你们姊妹两个人好好聊一聊哦。绵绵,你也给梦梦分析一下,她怎么相亲就不成了,我都操心死了。”小舅妈现在就盼着唯一的女儿有门好亲事。最好可以和绵绵一样,嫁给好人家。
  “妈,上次你给我介绍那个男的,太能装的,结果都装到我头上来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王梦白了一眼。
  小舅妈在一旁扑哧一笑:“那男孩子说话不实诚,是不能要。”
  后来秦绵绵一听,还真的是啼笑皆非啊。
  说的是王梦和一个男生相亲,这男生条件还可以,普通一本大四的学生,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的,这个专业很热门,基本上不愁找不到工作了。
  机械男和王梦约在咖啡屋里面相亲,本来小舅妈要去的,结果王梦没让她去,她就自个儿去了。去了之后,两个人就互相聊开了,机械男为了显示他是个博学之人,就聊到了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这本书其实有点冷门,不过对王梦这个喜欢斯多葛派哲学的人来说,那就不冷了,这本书她恰好读过,而且还非常的喜欢。
  本来王梦还想和机械男聊聊的,总算是找到有共同话题的人了,可机械男接下来说了一通,什么灵魂与死亡的关系,什么果敢品质之类的,其中的话术和王梦在豆瓣上面的发表的书评一模一样,很显然是他抄袭的。
  “哦,你认识齐福子吧,我在豆瓣上看过你说的话呢?”
  王梦心里有点不忿啊。没想到机械男竟然还十分得意洋洋的说啊:“啊,你看过啊,我就是齐福子啊,那都是我中二时候写的,笔法有点稚嫩,没想到还真的有人看。”
  那可是把王梦给气的啊,齐福子其实就是王梦的笔名,那书评就是她写的,这机械男抄袭了她的书评不说,竟然还说她的笔法好稚嫩,中二时期写的,王梦当场就甩脸子走人了。没想到机械男给打电话给介绍人,说王梦没礼貌。
  原本王梦还准备给他留点面子的,然后王梦直接就给介绍人说了一通,还让介绍人跟机械男说了一遍,那个齐福子就是她本人。最终那个机械男一句话都没说了“这么巧啊,撞枪口上面了。”
  秦绵绵也是无语了都,怎么有这么巧的事情呢。
  “是啊,幸好啊,这么简单就看清楚一个人的面目了,如今套路深啊。”
  王梦也在一旁摇头。
  “之前你不是谈了一个吗,我听我妈妈说,男方婚房都买了,怎么后来?”
  秦绵绵直接确实听妈妈说过。
  王梦摆了摆手,“那是一个心机男,以为我傻啊。他那房子婚前买的,没有装修。他家就想着我们快点定下来,我大学毕业就结婚了。然后我看着他还可以吧,就谈着,结果有次啊,他就拉着我去看装修什么的。我其实对那个兴趣不大,毕竟我毕业在那里工作都不清楚呢。”
  “嗯啊,然后呢?”
  “然后啊,有次吃饭,他就给他妈电话,他的电话破音啊,他妈就说让我家出装修什么,问他有没有跟我说之类的。其实他这种小把戏,就是想要试探我。还以为以我傻啊,房子是他婚前买的,我和他还没有在一起,就想让我家里给出装修,有装修的钱,在南城我再凑凑就可以付个首付了,关键还用这么低劣的手段来试探我。”
  秦绵绵听了之后,也是点了点头,这种套路也太老了一点,现在男人都现实的很。
  “结果我就谈不下去了,他还不如直接跟我说呢,用他妈妈来当幌子,不是妈宝就是心机男了。”
  “表姐,总会遇到好男人的。”
  “嗯啊,骗子是多,男骗子女骗子都特别的多。幸好我发现的早,我姑妈家里的姐姐就嫁了一个妈宝男,什么都听他妈的。男的一下班就知道打游戏,她下班还要伺候他,给她做饭洗衣服。”
  “那不能全怪男的妈妈吧,这不是你姐姐自己惯得吗?”
  秦绵绵觉得婚姻生活是需要经营的。
  “是啊,就是她惯得,我都跟她说,姐夫下班早,为啥不给她做饭。你猜她怎么着,说我要是让你姐夫做饭,他妈就凶我。我能怎么办?”
  “这女的太包子了。”
  秦绵绵摇了摇头。
  ——
  “二哥,你回来了啊?妈到底找你呢?”
  李博赟刚刚准备出去找李博文,就看到李博文满面红光的回来了,李博文看起来心情特别的好。
  “哦,妈找我,我马上就去找他,博赟你有空也常回来陪陪妈妈,不要整天就知道把妹,妈年纪大了。”李博文难免唠叨了几下。
  李博赟就那么一笑。
  “二哥,有你们就成了,反正妈又不喜欢我,打小就喜欢你这样的高材生,我就一败家子。我走了。”李博赟说着就闪了。其实二房兄弟之间,也不是很亲密。
  李博赟和李博文之间都是点头之交。
  李博文收拾了一下,走到了房间里面,脱下了衣服,他不管走到什么地方都是西装革履的,如今脱光了之后,对着镜子,他的身上都是吻痕,还有女子的抓痕。
  那是一场旖旎绮梦,让人沉醉。
  花洒出来的水,细细的冲刷着痕迹,没错,沈铃铛醒了,她归来了,只是还需要一点点东西,还需要借助于写轮珠,这样她才能够和他手牵手走在太阳底下!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第二更,看到有小天使给我送地雷了,我下章发红包的时候感谢哦。今天回来晚了,努力赶稿子中哦。亲们不要等了,还有一更会非常晚哦。

  血气方刚

  李博文一生所求; 不过如此。一直以来; 他就想着和沈铃铛厮守终生。有段时间,他差点就实现了,和沈铃铛生活了好长一段时间。
  可沈铃铛借用的是人的身体,是人都会衰老; 都会死亡; 这是不可逆的。而他是神族,不死不灭,永远都是这样的容颜。只能枯等红颜白骨,而他却还是来时的模样。
  为了和沈铃铛在一起,他只能不断的去寻找新的人; 夺舍; 就这样周而复始的下去。
  “哥哥; 我不想过这样的日子了; 我知道有一种东西; 可以让我免受夺舍之苦。你帮我夺过来好不好?”
  “什么东西?”
  “写轮珠。”
  “那是什么东西?”
  李博文在此之前从未听过写轮珠; 这也是沈铃铛告诉他的。
  “写轮珠是轮回之珠; 它本是莲华上佛的一颗舍利子所化,可以改写命运; 轮回转世。那样我就不用夺舍了; 可以永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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