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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霞,你跟这个人解释什么?”李凤华听到喧闹,走了过来,毫不客气地看了那中年男子一眼,拉起赵明珠的手,“我当是谁,这不是咱们沪上有名的刘大作家吗?我记得还曾经是圣约翰大学的客座教授,对不对?”
赵明珠有些诧异地向那中年男子看过去。随着李凤华的说话声,那中年男子脸上显出一丝惭色。
“秀霞,你不知道,那时候咱们学校还没有搬家,和圣约翰大学不过一墙之隔,那时候,咱们学校里有一位学姐……”李凤华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神冰冷,显然,她少年成名,自有一份傲气在,这份傲气在对待赵明珠的时候尚不明显,但是在这中年男子面前,却直白地表现出来,又或者可以称之为自古文人相轻。
“这位刘大先生据说在乡下是有老婆的。但是他偏偏和咱们学校里的一位学姐关系莫逆。”李凤华的声音里带着明显的不爽,“后来这位学姐不顾家人反对,跟着刘大先生跑了。”
“想来起初他们也曾山盟海誓过,但是,”李凤华的画风明显一转,“过不了多久,这位刘大先生大概是对学姐审美疲劳了,从前的所有优点都变成缺点,他开始在他的小说里各种抱怨,见缝插针地说他妻子多么娇生惯养、不通家务,浑然忘记了当年把她拐跑的时候,自己曾经承诺过什么。后来他妻子耐不得丈夫的冷落和离心离德,抑郁成疾早夭了,你猜猜看,他那个时候是怎么缅怀她的?”
“大概是这位刘大先生把自己的妻子当成是娜拉了吧,他才会这么有感触,说出这样的话来,是不是呢?”李凤华最后总结陈词一般地说道。
作为白秀芸婚礼一部分的跳舞会,自然会竭力粉饰太平,将这场不大不小的言语上的冲突轻易掩饰了过去。赵明珠再也没有了同那位刘姓先生讨论的机会,她一边吃甜点,一边听李凤华两眼放光地说着唐儒耕向她求婚的始末。
“我一进那家店,就直接惊呆了。秀霞,我不怕你笑话我,我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但是我从前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大的鸽子蛋,那么的璀璨夺目。任何一个女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不肯能拒绝他的求婚。所以,我答应了……”李凤华含羞带怯地说道,她眼睛里闪动着梦幻一般的光芒,和任何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一样。
但是李凤华却有着超越普通女孩子的清醒。“像这样的鸽子蛋,周景程就算努力一辈子,也不可能挣到。”李凤华用老气横秋的声音说道,她的言辞承袭了她在报纸专栏上一向被人盛赞的犀利风格,“你知道吗,就在十天前,他结婚了。我们分手才不过几天,他居然结婚了,他竟然敢结婚比我早!”
随着李凤华的叙述,赵明珠眼前浮现出这样一副情景:一对朴素的新人在冷清的教堂里,交换着灰扑扑、毫不起眼的结婚戒指。据李凤华特别指出,那女孩子是中西女中毕业的女孩子,显然也是好人家的女儿,笃信天主教。他们在神父面前虔诚地诉说着彼此的誓言。
“他结婚宣誓的时候,神父问他爱不爱那女的,他竟然说爱!他竟然说爱!”李凤华心中的怨气无处发泄,紧紧握着赵明珠的手不肯松开,“我看他只是想胡乱找个女的替他操持家务、生儿育女罢了。只有傻子才会愿意嫁他……”
李凤华说着说着,声音突然间戛然而止。她慌张地转过身去,像是在躲避着什么。赵明珠好奇地向她躲闪的方向望过去,看到唐儒耕正搂着一个身穿旗袍的窈窕女子跳舞,两人靠得很近,姿态很是不堪。
赵明珠看了李凤华一眼,没有说什么。她想,李凤华何其聪明,既然已经选择好了自己的路,便由不得他人多说什么。李凤华不是没有恋爱过,却理智且务实地结束了恋情。她的未婚夫正在和人亲密共舞,分分钟都有出轨的可能性,而聪敏犀利如她,却只能装作没看到。这便是她为了那枚鸽子蛋付出的代价。得到什么,同时也会失去什么,这个世界公平的很。
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心平气和,认为这个世界给予她足够公平的待遇的。赵明珠再一次去百货公司买衣服的时候,路过一个弄堂,弄堂里一个衣衫破旧的女人冲出来,和她撞了个满怀。双方都定睛看时,不由得面面相觑。
那女人眉眼尚且年轻,但脸色的憔悴,手上皱巴巴的皮肤都昭显了她从前经历过的苦难。而且,最让赵明珠诧异的一点是,这个女孩子,她竟然是认识了。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这个女孩子名叫江婉清,是江家的十小姐,是苏思安在这个世界的亲妹妹。
两人相视无言,沉默良久。赵明珠邀请江婉清去旁边的面包房小坐,看着她狼吞虎咽地吃完整整四块奶油蛋糕。赵明珠问她:“还要吗?”她不好意思地回答:“有些渴了。我可以喝杯咖啡吗?”她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道。
赵明珠定定看着江婉清,感慨万千,江家娇生惯养的江婉清,曾经对白家姐妹不假辞色的江婉清。江婉清曾经用天真稚气、却又暗藏机锋的言语,暗示赵明珠配不上苏思安。然而,这样的江婉清,却对她曾经很不屑的赵明珠,露出如小猫般可怜兮兮的神情。
赵明珠没有多说什么,将她径直带到那间她常去光顾的咖啡馆里。侍者细心地送上了雪白的毛巾和加了双份糖的咖啡。
江婉清很是聪明,她一边用小勺搅动着面前的咖啡,小口小口却不失贪恋地品尝着咖啡正宗而醇厚的香气,一边向赵明珠一五一十地交待着她离家出走后的遭遇。
“所有人都以为我是被人拐骗,才离家出走的。其实不是的。”江婉清澄清道,“我们江家的气氛……怎么说呢,太过压抑。几房勾心斗角,连我都快看不下去了。”
“我那时候,很崇拜自己的哥哥。当然,我直到现在也一直崇拜他,虽然他被一些小报诬陷说是江家的不肖子孙,但是我知道他一定是有苦衷,忍无可忍才离家出走的。”
“我很佩服我哥哥,能在外面赚到那么多钱。大伯、二伯他们,比他大了那么多岁,却还得从他手中拿钱花。我也想像哥哥那样。我觉得我受过新式教育,在外面可以做很多事情,所以就偷偷跑了出来。结果却完全不如料想。他们——很多地方,只收男人。见我是女孩子,他们连给我面试的机会都不给。他们——无论我说什么,我怎样表现自己,他们都不肯给机会。”江婉清摇头说道。
“还有一次,有家店的老板好容易网开一面,给了我一个当书记员的机会。结果我上班第一天,他老婆到店里,看见我,不由分说骂我是狐狸精,把我赶了出去。”江婉清诉说着自己的遭遇,“我一路上虽然没吃什么大亏,但是上过不少人的小当,短短一个月里,从家偷跑时候带出来的钱已经用尽了。这几天我帮人家带婴儿,才勉强被人收留。秀霞姐,我好想回家,你说若我这个时候回家,爹爹和娘会不会打死我?”
赵明珠没有回答。在刘姓男子面前,她曾经这样阐述过她的思路。她说,这一代女性的付出和牺牲不会白费,它们将成为日后女性独立自主之路的碑石。然而,当她看到江婉清这样一派天真浪漫地被人煽动,头脑发热地冲出去履行什么独立自主,结果伤痕累累、心力憔悴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恻然。
而且,赵明珠深深明白,江婉清这样的,已经算很幸运的了。时下许多人将女性的性自由同独立解放联系在了一起,她甚至听说过,某些风头甚劲的女作家,本人在文章方面的造诣平平,却不停地从这个男人身边换到那个男人身边,当小三、堕胎、被暴力虐待……并且借此成名。
赵明珠自己是个异数。她的情况不能普遍适用于这个时代。一来她受先进的思想耳濡目染,因为自身经历,对自己抱有相当的自信心,从来不会小看自己的能力,也从来不会盲目依赖男人。可是这个时代的其他女子,却做不到这一点。犀利如李凤华,尚跳不出希望男人给她买东西、认为男人养女人才算矜贵幸福这一怪圈,天真如江婉秋,虽然满怀热忱,却太过理想化,由于个人能力有限,无法以力破万法,跳出时代和世俗偏见对女性的制约,过着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至于沈静怡等,则更是格局狭小,不值一提;还有似白秀芸这样的不幸女子,先天遭遇已属不幸,颠沛流离之下更无一技之长,除却像菟丝花一样紧紧依附在男人身上,烧香拜佛祈求神佛庇护外,简直是无计可施。
可是,若她们毫不改变,一如旧道德中的典范那样循规蹈矩的生活,果真就能获得幸福吗?李凤华的经历已经说明了一切。哪怕如江家老太太一样,做了一辈子的人生赢家,到头来却仍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当然不会。”一个声音将赵明珠从沉思中惊醒,她抬头看时,看见林嘉杰微笑着走了过来。
“我听侍者说你在这里,所以我就过来了。希望你不至于认为我这个人太过讨厌。”林嘉杰自嘲一般地笑笑,向赵明珠说道。他知道赵明珠喜欢喝这家咖啡馆里的咖啡,所以特地买通了这里的侍者,要他看到赵明珠就摇他的电话。这种追求人的小手段很上不得台面,也显得过于迫切,但是林嘉杰这般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反而给人以坦率的感觉。
像这样一个坦率诚恳的年轻人,笑容干净,宛如阳光般温暖,她这么怀疑提防他,是否错怪了他呢?赵明珠心中举棋不定。
“你的爹爹和娘亲想你疼你还来不及,又怎么会生你的气呢。”林嘉杰转过头去,对江婉清说道。
“沈家哥哥!”江婉清并没有和沈家针锋相对的时候,她对沈家的记忆,还停留在林嘉杰和苏思安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的时候。
“你这些日子受苦了。你爹娘见到你这副样子,会伤心的。先定一定神,和我们一起出去散散心,等到养得白白胖胖了,才好回家见你爹娘。”林嘉杰一面说,一面朝赵明珠使着眼色。
赵明珠没有出声反对。林嘉杰所说的出去玩是有预谋的。赵明珠名义上的姐姐白秀芸想去灵隐寺烧香已经想了很久了,她的洋人丈夫保罗不愿陪她同行,赵明珠倒是愿意,只不过白秀芸对两个年轻女子结伴出行心存疑虑,总觉得身边要有男子照应着才算放心。林嘉杰早就当仁不让地答应了下来。赵明珠自然不愿意同林嘉杰一起出游的,但是看白秀芸这般雀跃,也很是无奈。如今若是带上江婉清一道,人多了,许多事情林嘉杰就不那么方便做,倒是省心不少。
在同意了江婉清参加灵隐寺之行以后,对于苏思安的加盟,赵明珠已经相当淡定了。上海滩就那么大,苏思安每日里在证券公司前进进出出。以林嘉杰对他的熟悉,被发现也不能算是太过巧合的事情。
“江家的女孩子,毕竟要江家人出面,才说得过去。否则被人看见江家小姐同我这个外男一起出游,岂不坏了名声。”林嘉杰略带些俏皮地向赵明珠解释他把苏思安寻来的用意。他的长睫毛在阳光下投射出浓密的阴影,他的话也虚虚实实,叫人无法猜测到他的真实用意。
一路之上倒也宾主尽欢。原先林嘉杰还有意开了车子去杭州,因苏思安的加盟,车子坐起来便有些紧张了,所幸沪杭线已经收归国有,他们便体验了一回做火车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