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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玖就是一位即将消失的神灵。
热闹的步行街。
人来人往的街道花圃旁,梧桐树下窝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大灰狗,它蔫蔫地趴在前肢上,看着过往的行人在自己面前走来走去,眼睛因饥饿变得无神。
这年头小狗还好说,大型犬长得如此之丑,还是个公狗,流浪到路边是没有人捡回家的,不是沦落到狗肉馆,就是被流浪汉乱棍打死。
它饥肠辘辘地呜咽着,不知在等待着什么,直到面前停了一双白色帆布鞋,视线向上,女孩梳着马尾,面容映着光看不清真切,身材修长,上身白色T恤,下身牛仔短裤,露出两条白嫩嫩的腿。
女孩扫它一眼,蹲下身捡起一片梧桐叶,把一根剥好的火腿肠放在它面前。
视线所及是她姣好的面容,面无表情的神色,看起来颇不好相处。
大灰狗呜咽了一声,愣愣地看着女孩,见她起身要走,不顾面前的火腿肠迫切地对她“嗷呜”一声。
女孩,也就是清欢,她刚转过身,听到这一声,觉得好笑,明明是只大灰狗还要学狼叫。
她停住步伐,转身定定地看着起身对她摇尾巴的大灰狗,点了点红唇,“唔,你要跟我回家?”
大灰狗巴巴地抬头望着她,尾巴摇得更为欢快了。清欢眯了眯眼,“可是我家不需要废物呢”她看了地上的大型犬一眼,“你会看家吗?”
回答她的是一声,“汪”
“你会捉老鼠吗?”
回应她的是星星眼,“喵~”尾音还带着撒娇意味。
清欢无奈点头,“好吧,跟上”她在前面走着,丝毫不管身后的大灰狗能不能跟上。
大灰狗一口吞下了地上的火腿肠,觉着身上有些力气了,迅速跟上清欢,在她身后亦步亦趋。
原身的名字叫安如是,父亲和母亲皆是科学家,常年不在家,诺大的公寓只有原主一个人住。
没走几条街就来到原身所住的小区,她家在三楼,三室一厅。清欢带大灰狗坐上电梯,打开门让它进去,这条狗很通人性,不叫不闹令清欢很满意,觉得养着也不错。
进门之后看到地上被大灰狗踩出来的黑乎乎的印子,一瞬间她又暴躁了。
清欢二话不说,打开浴室的门,“进去”
大灰狗见她脸色不是太好,偷瞄了一眼她的神色,确定自己不会被丢弃老老实实听话进去了,殊不知清欢对它只有嫌弃,这对于一个有着轻微洁癖和强迫症的妹纸来说,家里有灰尘绝逼不能忍。
看它还算听话,清欢找出一双橡胶手套扭开花洒,蹲下身对它进行清洗工作,挤了些沐浴露又打上香喷喷的肥皂,确认它身上没有一只跳骚和细菌后清欢才满意。
动物虽然怕水,大灰狗又不是真正的动物,全程它只能忍着,顶着满身的泡泡任清欢在它身上动作。
清洗完它全身的泡泡,连它的爪子清欢都没有放过,灰尘洗去露出它白净净的身躯,大灰狗……不,大白狗看着像只萨摩耶,高贵优雅,又像狐狸般可爱。
清欢满意极了,带它到客厅,拿出吹风机吹着它蓬松可爱的毛发,碰触到它蓬松如狐狸般的尾巴,大白狗摇了摇尾巴,偏头看向清欢。
尾巴是它的敏感点,清欢看它水汪汪的眼睛,心想不愧是有微笑天使之称的狗狗,她手中一点儿也不温柔,一把拽过它的尾巴,“别动,一会儿就好”
吹完之后,摸着它蓬松滑溜溜的尾巴,清欢有些爱不释手。相信没有哪个女性能拒绝世界上有着蓬松可爱的软毛又软萌可爱的动物。
大白狗见清欢一直触碰它的尾巴,脸庞慢慢变红,要不是有白色的绒毛遮着,一定绯红一片了。它偏头灵动的双眸注视着清欢,乖巧地任她蹂|躏自己的尾巴。
直到清欢听到一声“咕噜噜”响才放过它的尾巴,瞟了它白色的毛皮遮盖的肚皮一眼,她起身打开冰箱,冰箱里没有食物,当然除了她爱吃的零食以及几个鸡蛋。
想了想清欢从厨房拿出一个盘子,认命般的拿出几根火腿肠剥开放在盘子里,又拿了她爱吃的面包放进盘子里,一并放在大白狗面前,反正别想她为它做饭,作为一个厨房无能星人,她只会煮开水。
看着吃的香甜的大白狗,清欢坐在沙发上突然感觉自己有点失策,要知道会领养这只,应该早点订外卖。原身不喜欢做饭,正好她也不会做,只能以零食外卖充饥,饿的很了出去下馆子。
大白狗三口两口就吃完了盘子里的食物,等到久不进食的胃有了饱腹感,它满足地打了个嗝,随着它的一声“呃~”,身形有了变化。
清欢再看大白狗它已经变成了一个赤身裸体的男性,□□的男子呆愣地坐在地板上,宽肩窄腰,精壮的身躯,结实的八块腹肌,完美的人鱼线,以及……啊呸,修长的腿,久不见太阳有些病态般苍白的皮肤,微抿着的薄厚适中的红唇,英挺的鼻梁,眼睛是如太阳般灿烂耀眼的金色,眉间带着古老的金色印记,银色的长发随着他侧坐着的动作披散在胸前,逶迤在木地板上。
清欢眨巴眨巴眼睛,嗯……遇到这种情况她是该大喊一句流氓,还是上去踹几脚比较有被吓到的感觉,她摸了摸下巴,觉得这两种反应都不符合她的性格。
“那个,你是人是狗?”想了想还是这个问题比较重要。
金色的眼眸好奇地看着目光闪亮的清欢,匆玖想了想站起身,“都不是,我……”回应他的是清
欢一声大叫,“别遛鸟啊!混蛋”接着清欢手边的两个抱枕朝他迎面砸来。
匆玖快速躲过第一个抱枕的袭击,修长的大手不疾不徐地抓向飞来的第二个抱枕挡在下身某处。
“下流”清欢脸色绯红地咒骂一声,“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再出来手中拿着自己宽大的睡裙。
怒也怒够了,羞也羞够了,清欢面不改色地走到他面前,尽量移开视线不看他某个部位,把衣服递过去,“诺”
她懊恼间脑海里出现系统的声音。
系统:宿主,你够狠,一根火腿肠拐卖了神明!你还能再不靠谱点吗?!
清欢:能。
见他不接,清欢仰头瞪了他一眼,面色愠怒,“穿”
匆玖明白了她的意图,双手接过她手中的衣服,还没来得及说一声抱歉清欢又炸毛了,“再遛鸟我剁你的小丁丁”
清欢瞥了一眼他某个部位,抬头气势十足地直视他的眼睛,可是因匆玖身高大约有一米九,清欢只到他心窝处,仰脖子仰得酸疼,关键是这人还不知任你大大方方地看,真是太……
“我……”是神。
光鞋的就怕不要脸的。清欢瞪了他一眼,再次“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任他在客厅遛鸟。
匆玖弱弱地看紧闭的房门一眼,莫名有些委屈。
其实清欢是误会匆玖了,起初清欢不怕他,他很高兴,接着清欢大叫一声他以为自己被嫌弃了,正准备解释就被威胁了。
被威胁嫌弃的神明……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忙着忙着作者君也忘记自己要写什么了,只能重新修改修改。凉凉先酝酿酝酿,这个故事大约明天会完结。
谢谢那些没有抛弃作者君的小伙伴,作者君大爱你们!作为一名重症懒癌患者,请不要大意地挥舞着小皮鞭鞭策作者君吧
第88章 养个死神做宠物(二)
匆玖低头细细打量手中薄如蝉翼的红色睡裙,半响眨了眨浓如蝶翼的睫毛。
这衣服好红呀!怎么穿来着?对了,人类好像套上去就好了。
研究半天明白衣服怎么穿,匆玖跃跃欲试套在身上,谁知他身体骨架太大只套上一个肩膀,就听见‘刺啦’一声,好好的一件吊带睡裙变成了斜肩裙子。
在万千神灵中,匆玖算是神族的奇葩。他生时有记忆以来身上只穿了一件法衣,凝成神躯神力自动幻化而成的衣袍,那是一件深黑色的斗篷。随着信仰之力的消失,神灵湮灭在天地间,作为存世的最后一位神明,他之所以没有随之消失,完全因为他是天地间最独特的一位神——死神。
掌管着亡者之魂的神明,死神拥有的力量是冥王之力,死神现身伴随着的是令人毛骨悚然鲜活生命的湮灭,匆玖并不是天地间第一位死神,但他可能是最后一位,在他之前上古时代曾出现过一位死神。
传闻之中,死神降临之日,总会有灾祸发生,他不受任何人的束缚,肆意穿过幽冥之门收割着万物的灵魂,他掌管着亡魂的归去,将他们的灵魂引导进入幽冥界。那时的幽冥还不叫九幽,上古一次大战众神皆灭,世间遗落的最后一位神以己身创造了如今的神明,创造匆玖的人,不,是神,将幽冥界改成九幽。
匆玖依稀记得,九幽之所以叫作九幽,掌管幽冥界的主人就是一位叫作九幽的神。
在神族初诞生之时神明依靠天地间的神圣之力滋养神躯,随着天地法则的改变,天地间经过一次血洗,处在金字塔顶尖的神族不被天地法则所认可,神族不得不另辟蹊径,依靠人族的信仰之力过活。
神明之所以选择人类,是因为人族是信仰神族最为长久的种族,他们贪婪自私有着浓重的欲望,但是神族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个六界最为渺小的种族竟然会抛弃了他们的信仰,这也是神族泯灭的原因。
匆玖和其他神族不同,他并不需要信仰之力,只要人世间有死亡,他的灵魂就不会湮灭,可是这种状况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突然改变了。
由于一直呆在九幽冥地,死寂幽静的环境只有他一个生命体,九幽在地底的最深最深处,深藏在冥界的深渊,千百万年来,匆玖从未离开过九幽,直到察觉到自身神力的衰退。
不久前他从睡梦中醒来,好像只是一夕之间,神族迅速陨落,他也不得不离开九幽寻找让神族毁灭的真正原因,身上的衣服因为支撑他所剩无几的神力化为尘埃消失不见,他仅存的神力也维持不了人形,神来自于万物泯灭于万物,如果没有遇见清欢,他的身躯会越化越小,化作世间万物,直到变成灰尘消失在天地间。
在没有遇见清欢之前,他已经化作过许多事物,一颗即将消失于宇宙的行星……一栋房子,一棵树……神族好像是被施了诅咒般,若不是今天遇见的善良人类,他身上的诅咒也不会被打破,就像画上了休止符,他变成了自身最初的模样。
“噗嗤~~”
匆玖歪头正纳闷衣服怎么会变成这样,就听到一声毫不掩饰的嘲笑声,他抬眼望去,只见房门打开一道缝隙,女子俏丽的面容露出。
清欢躲在门后正巧瞧见匆玖犯蠢的一幕,打开房门,倚在墙壁上的身体滑落,她抱着肚子笑得直打滚儿,憋笑憋的眼泪直在眼眶中打转,“抱歉,狐狸先生……你真是太有意思了……噗嗤,哈哈……我忍不住”
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