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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芳菲小时候,栾王乐毅便跟她讲过完颜骨的事迹,当时乐毅对完颜骨十分推崇。
跟大多数世人想的不一样,乐毅说完颜骨不是一个噬杀的人。
完颜骨确实做过几次屠城的事情,但每一次都为了震慑更多的敌人。当敌人主动投降后,其实能拯救更多的人。
但是有一次完颜骨被投降的人刺杀,从那之后他才变成了不接受投降。但是这又带来另一个结果,那就是没人愿意做他的敌人,于是只要传出他的名号,他的军队尚未出征,敌人便已经放弃抵抗投降了。
至于那因为恐惧而自杀的人,他们的死不应该记在完颜骨的头上,更应该怪他们自己的懦弱。
乐毅说的道理,乐芳菲听懂了,却没什么自己的想法。
兵行诡道,每个兵家有自己的想法。他说他有理,他又说他有理,有理没理其实看的是结果。赢了的有理,输了的没理,就是这么简单。
虽然乐芳菲以前不怎么在意完颜骨,可现在不行了。当她知道带兵入侵梁国的人是完颜骨后,只觉得必须离开去南方,只有过了志江才能算安全。
只是一瞬间,乐芳菲便有了许多想法,但是她一个人不敢做主,因为她知道自己不一定是对的,现实已经给过她许多教训。
乐芳菲伸头看向一旁,朝走在后面的孙兵招了招手。
孙兵快走几步来到马车旁,乐芳菲爬进车厢里,把车头的位置让给孙兵。孙兵笑了一下,跃上马车坐在童玺旁边。
“找我有什么事?”
“孙叔,刚才听阿喜说这次赵国的领兵将军是完颜骨。。。”
“我也听说了。”
童玺瞪眼:“你们都已经知道了,怎么都没人告诉我,我还以为就我知道。”
孙兵道:“怕大家担心,所以消息没有传开。”
乐芳菲道:“孙叔,我觉得如果来的人真是完颜骨的话,那我们最好不要在大都停留了,继续往南,等到了志江才算安稳。”
孙兵笑:“听说是他,就感到怕了是吗?”
乐芳菲道:“是啊。别说现在晋人根本无人阻拦赵军,就算他们想跟完颜骨打,我也不认为晋人能赢。”
在营地里的时候,乐芳菲听说了庄言回晋国的消息和原因,当时还觉得庄言太不够意思,至少可以留下部分晋军跟赵人打。
可是现下听到赵国来的是完颜骨,乐芳菲便有些庆幸还好庄言走了,因为她觉得庄言完全不是完颜骨的对手。
孙兵道:“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原本打算等到了大都看看情况再跟大家说。”
乐芳菲沉默了一会儿道:“被晋人掌控的梁都对梁国没有那么重要,对北境的震慑力也极其有限。梁都屠城之事,有些不像完颜骨的作为,父。。。我爹说他不是噬杀之人。”
孙兵道:“梁都这边应该是赵军的先锋营军,完颜骨应该没有过来,他本人多半会在北境。南北夹击的战术缺点分散了兵力,但因为鬼将军的名号,只要北境丢上几座城池,剩下的就容易了。。。
南北夹击,会让民众觉得逃无可逃,既然没地方逃那边只有放弃抵抗,打开城门以示诚意。那些城镇的豪绅怕是只担心自己的诚意不够了。”
乐芳菲只说了一个词:“势如破竹。”
孙兵又道:“要破这个局也不难,往东或者往西逃跑幸许还有几分转机。”
乐芳菲想了一会儿道:“还是往东吧,东边有淮水,过了淮水就算安全了一半,然后再往南逃。”
既然南北夹击,赵人多半也能想到东西方的漏洞,出兵在漏洞的方向扫荡便更加有可能,所以东边和西边不是绝对安全。而赵人擅长骑兵战,不擅长水战,所以隔了河的地方才会更安全。
这也是大家为什么往南逃过志江的原因。
童玺忽然插言道:“若是有人团结梁国北境,誓死抵抗赵军侵略,能不能抵挡住他们的铁骑?”
誓死抵抗以震退敌军?
若今时今日,是某国侵略赵国,以赵国人的性格肯定是誓死抵抗,那倒是很有可能震慑某国,从而让其放弃侵略。毕竟战争带来的伤害是给予双方的,没有一方能免于伤亡,只有伤亡多少代价大小的区别。
但是这样的事情放在梁国就行不通。梁国有能够做到舍命战死的人吗?有,肯定有,不会少,但是不够多。而且梁国的战力远不如赵国,给予敌人的杀伤力也不够。
是以,乐芳菲摇了摇头,孙兵叹了口气。
童玺有些懊恼有些失望,明明胸中有热血,为何激荡不起来?
只应一句话:时机未到也。
乱世开端,祸患之初,不是人力能扭转的大势。
童玺抬头望向前路,只觉得前路漫漫没有终点。
孙兵则是举头望天,手指掐算大雪落下的时辰,估摸着车队能否在大雪催城前赶到大都。
乐芳菲却是在歪头走神,她想起了小时候的日子,那些父亲母亲在耳边的谆谆教导。
而这个车队里更多人在想着,等到了大都一定要吃顿热的好的。。。
☆、第94章 暂住营
大年初一刚过晌午,乐芳菲一行人便到了大都。
因着天色不好,晋兵加快行军,后面车队慌慌张张跟着加速。原本一天的路程缩短到半天多,大部分都到了,还有一小部分人掉了队。
大都城外有一处暂住营,城外来的人都暂时住在这里,若是等待城内有人来接,或是找其他办法入城。就像在之前的营地那样不能随随便便入城,美其名曰防止贼寇奸人混入城内。
总之,众人到了大都却不得入大都。
好在暂住营不是帐篷,不然下起雪来定然要冷死个人。营地其实有些不像营地,更像是一个村庄,住在这里依旧需要交钱。
乐芳菲一行人多,便要了两座挨在一起的院子。这两处院子屋子多,但比较简陋,在村子里只能算是中等。
事实上,这里本来确实是一处村庄。
一年多年,晋军从此路过,留下了节度使和一部分军队。最开始的时候,军队便是住在这个村子里,后来新建了军营才搬走。但那时候,村子里原本的已经走的走死的死,所以村子就空了下来。
可能是因为晋军曾在这里住过的原因,这处村子保存比较完好。大都繁华,周边的村庄也跟着发展地还不错,村子里的房屋什么的造地比较牢靠。
到了这次,节度使大人便让人把这个空置的村子利用起来做了暂住营。
这次的屋子小,但为了省钱,大家还是两人一间屋子。乐芳菲依旧是跟童玺一间屋。乐芳菲在收拾屋子,童玺跑出去好像是打听消息去了。
过了一会儿,乐芳菲正在扫地,童玺溜了回来。
乐芳菲看了童玺一眼,见他神色有些抑郁,便问道:“怎么了,外面情况很糟糕吗?”
“岂止是糟糕,”童玺脸色阴沉,“我打听了入城的方法,要么等城内人来接,要么是购买一块城内的无主之地获得城内人身份。”
其实两个办法都是买卖。所谓城内人来接,便是花些钱找门路,一部分钱给暂住营的晋军,一部分钱给所谓的城内人。
当然,若是只有亲戚在城内居住,便可省去一部分银钱。
乐芳菲事先猜到了几分,便也不是很惊讶地问道:“两个价钱差多少?”
“不知道,目前第一种开价到了一个人五百两银子,第二种目前还没开始卖地,所以价钱不知道。”
“找人接要五百两???”乐芳菲脸色也绷不住了,“真够黑的,这是明晃晃的趁火打劫。咱们几十口子人,每人五百两肯定不够。。。”
童玺唉声叹气:“大都本就繁华,早就是寸土寸金的价钱。节度使大人弄了买地得身份的法子,那绝对是天价。说是趁火打劫都是轻了,简直。。。哎,这两条路对咱们都不适用。”
乐芳菲吸了口气:“你去看看丁伯他们收拾好了没,若是有空了咱们一起合计合计。”
童玺:“我刚回来的时候看他们还在外面打听消息,希望他们能打听到我没打听到的消息。。。希望是好消息。”
童玺帮着乐芳菲打扫屋子,乐芳菲则出门去厨房看晚饭准备地怎样了。
他们这两座院子,每日要二两银子,吃食随意,可以自己弄,也可以找营地官方买。当然不用说,官方卖的不会便宜。就这价钱根本不是普通人家能负担的。
那若是普通百姓来到这里怎么办?他们不准进入营地,会被官方驱散,便只能在更远一些的地方露宿。
终究战事还没扩大到这边,老百姓大多不舍得离开自己家,所以暂时还没有流民出现。暂住营的人也不多。
比如说跟乐芳菲一个车队来的,那些有钱的人家当场便交了五百两的人头费。既然有钱,就没必要留下来住暂住营,毕竟暂住营也要交钱,每多住一天便要多交天。
只是他们只交了主人家的,至于那些跟随的仆从只每人得了五两银子的遣散费。
这些人家想得明白,一个仆从可值不得五百两银子,进了城重新雇或买便是了。
是以,暂住营里的人并不多。留下来的人多半是想要买地的,有了大都的居民身份,进去后很多事情都好办。
毕竟交了五百两那种只是能进城,进城之后要在城里做些什么则需要再跟官方打交道,除非是一直住客栈酒楼。当然了,也有一些人只是路过大都,还要继续向南,那么五百两就成了买路费了。
对于乐芳菲这伙人,每人五百两交了走人是最好的。只是他们身上哪可能有那么多钱,若是童玺的包袱没被收走还有可能。
乐芳菲身上带的都是应急用的,加起来也不够五百两银子,满打满算也就能折个二三百两。这会就有些后悔应该藏起一两颗宝石来着。
两个院子都有厨房,为了节省,只开了一个。还好他们在之前的营地买了一些吃食,大家凑合着吃了一顿。
大家集中在一个院子里,围成一圈圈,每人捧了一只碗,凑在一起吃饭。
大锅里煮了咸鱼汤,个人舀了汤,再把冷硬的干粮泡在汤里。汤泡饼就是大年初一的晚饭。
乐芳菲也不讲究,穿戴的像村里的姑娘,跟大家一起蹲在院子里吃饭。丁伯闫飞他们并不会责备她,反而觉得她能这样适应很好,千万不要忘记他们这是逃命呢。
话说,这营地里的人也就乐芳菲这一伙人比较像逃命的了。
吃完了饭,大家还凑在一起烤火。好在这里的枯树枝多得是,不收钱,篝火随便点。
因为有厨房可以烧热水,乐芳菲烧了一大盆热水端回屋里,跟童玺打了声招呼,自己在屋子里擦洗身体。
从被庄言关在偏殿开始,乐芳菲就没洗过澡了,幸亏现在是冬天,才没发臭。不过现在还在逃命路上,将就一下也就是了。
而且真到了要命的时候,还是脏兮兮一些比较不惹人注目。当然现在毕竟还没到兵荒马乱的时候,弄得太脏了反而容易被人误会。
其实乐芳菲想穿男装,那样行动起来比较方便,但因为有新梁王之事,她暂时对男装有阴影,也不想因为这个引起别人的窥视,所以平时穿的都是女装。
童玺搬了条凳子坐在门口,扒拉着脚下的火盆。这个所谓的火盆就是把几根木柴放在瓦罐里烧,火大,烟也大,火灭地还快,但胜在添了温暖。
邓赖子那边找人打听了消息,跟童玺听到的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