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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竟然有人敢趁着他们不在就偷偷潜入王爷的书房,简直是胆大包天,陈林不敢大意,赶紧应了就出门去询问。
陈林很快就领了门口值守的侍卫进来。
“属下见过王……”那侍卫进来就对着百里擎天鞠躬行礼道。
那侍卫礼还没行完,便打断问道:“今日有谁进过本王的书房?”
突然被王爷冷声喝问,那侍卫吓得怔了一下,赶紧答道:“回,回王爷。今日王爷出去以后,就……就只有先前王妃进来过。”
“王妃?”百里擎天唰地一下就站了起来,剑眉紧蹙心里暗道:是莎儿,她进来干什么?
“是的,是王妃。”违背王爷的命令私自放人进书房来,弄不好会被王爷摘了脑袋的。那侍卫偷偷抬头瞄了一眼百里擎天冰冷的脸色,心下胆怯,答道:“王妃要进入,所以属下不敢拦着,只得放了王妃进来。只是……”
“只是什么?还不快说?”陈林也冷了脸,问话的语气也跟冷了几分。
那侍卫一骇,赶紧又答道:“只是,只是王妃进来什么都没干,就急急忙忙的将王爷平时用的毛笔全拿走了。”
“王妃拿毛笔是要练字?”百里擎天抽着嘴角有些诧异。
从他与牛莎莎相识相知以来,他见过牛莎莎用木炭削成的细长条绘图,还从没见过牛莎莎写过字呢。难道,他的莎儿也有了要练字的兴趣?
只是,莎儿要练字王府里有得是新毛笔,为何偏偏要拿他的呢?而且还将笔架上的七八支毛笔全拿走了。
“王妃现在何处?”知道是进入书房的人是牛莎莎,百里擎天面上的表情自然而然地就松缓了许多。
“回王爷,王妃去了花园。”见王爷并未责怪,那侍卫喘气都均匀些了。
到花园练字?
呃——
众人面面相觑。
想不到,王爷新娶的这位王妃颇有些意境啊!
百里擎天也是勾唇一笑,拿起书桌上的空白奏折,说道:“走,我们去花园看看。奏折也拿到花园去写。”
反正料定北狄短时间内不会大举进攻,百里擎天也不着急了,反而来了兴致要去花园看看他的莎儿练字。
☆、第一百五十七章 王爷想撞墙
花瓣飘舞,佳人娉婷。
梅花林中,梅花飞舞。
梅花树下,一张书案。
树下佳人,白衣胜雪。
牛莎莎站在书案前垂首练字,那肩上一袭轻纱随风飘舞,与飘落的花瓣相衬托显得宁静而飘逸。
她水袖轻挽,露出白嫩如玉的小臂;她神态恬静宛如花间仙子;她运笔如飞,姿势优雅。
金色的夕阳挥洒在她的身上,仿佛为其飘逸欲飞的身影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光,那景象妙不可言,美不胜收……
众人在百里擎天的带领下直奔王府花园而去。
一路上,他们都幻想着貌若天仙的牛莎莎站在梅花树下伴随着偏偏飞落的花瓣静静练字的唯美画面。
呃——
那是他们幻想的。
随着他们走近,还在花园外就见到由漏窗矮墙围绕的花园上空烟雾弥漫,像是里面遭了火灾一般。
众人纷纷顿住脚步,互相对视,眼神儿里均是狐疑不解。
“见过王爷,见过小公爷。”有下人从花园里出来,经过百里秦天等人身旁,赶紧驻足行礼。
百里晴天扫了一眼那些过路的下人,冷声问道。“见到王妃了吗?”
“回王爷,王妃和武侍卫他们正在花园里烤肉。”其中一个下人答道。
“烤肉?”
“呃——”
众人面上的表情都跟着变得怪异起来。
仰头凝视了一会儿空中弥漫的烟雾,百里擎天蹙眉道:“进去看看。”
华天佑点了点头想说点儿什么,可终究什么也没说,迈开步子便跟着百里擎天向里走去。
其他人也迈步跟上。
王府的花园颇大,小桥流水,亭台楼阁。越往前走,烟雾遇见浓郁。
他们顺着青白相间的石子路向前走,在经过一片假山群时便听到前面传来了一阵悦耳却怪异的歌声——
“我从山中来呀,带来了孜然草。撒在烤串儿上呀,希望串儿更香。一日撸三串儿啊,朗个里个朗……”
那歌声明显是位女子的,从那欢快自在的歌词里听得出唱歌之人心情甚好。
烤串?那是什么?不是说烤肉么?
众人再次驻足,面面相觑。
王府里除了伺候的丫鬟之外没有其他的女人,对于那唱歌的女子众人唯一能够想到的就是这王府的女主人——晋王妃牛莎莎。
也就是他们的御赐将军。
一听到那怪异的歌词,百里擎天就有了一种想要抓狂的感觉。
不用说,肯定又是牛莎莎在搞什么新奇的玩意儿了。
王府里若没有外人,随便他的莎儿怎么折腾都没问题,可现在他的身边跟着一群军部的部下,这让别人看到他的王妃在家里胡乱折腾成那样,还不被笑掉大牙。
看了看身后跟着的几个人,见他们个个都面色怪异,他的面上也忍不住尴尬起来,无奈地摇了摇头后继续往前走去。
不过他们都放轻了脚步,想看看唱歌的牛莎莎究竟在干什么?
此处假山林立,错落有致,一簇一簇的梅花树穿插在假山林中,盛开的梅花点缀在假山之间,甚是好看。
他们寻着歌声的方向走去。果然,他们越往前走就越能闻到一股烤肉的香味。
刚拐过一座假山,他们便看到前面假山后探出了一个头来。原来是武风听到有动静即探出身子来查看,发现是自家主子来了,吓得一惊,赶紧就要通知假山后的牛莎莎和武刚等人。
“嘘—”百里擎天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武风便垂眸站到了一边,不过那面上的神情却是有些古怪。看上去像是做贼心虚的样子。
看到武风那副贼样,百里擎天的心里更是升起了一种不好的感觉。
不就是烤个肉吃吗?武风何以是那般表情?
众人显然也注意到了风的表情,个个好奇心大起,我在百里情天招呼便轻手轻脚地绕到了假山边上。
眼前出现的景象与他们幻想的景象大相径庭,令人大跌眼镜——
只见假山后确实如他们想象中那样放着一张桌案。可昨晚上放着的不是铺开的宣纸,还是一个燃得通红的火盆。而火盆上平行放着两把宝剑,剑与剑之间大约有半尺左右的空隙,空隙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十几串儿用竹签串好的肉串。火盆的木制底座边上挨个摆着五六只小碗,每个小碗里都放着半碗佐料。
寒风拂过,天空中花瓣飞舞,牛莎莎一袭白衣胜雪,她水袖轻挽露出白嫩如玉的小臂,她运笔如飞……
呃——
可惜,大煞风景的是:她白皙的手里握着毛笔里正在旁边的小碗里沾了菜油往肉串上一串一串的刷着油,那速度之快动作之熟练,真真堪比是运笔如飞呀!
天呐!
那可是晋王爷用来批示重要公文的毛笔呀!
那可是晋王爷不知书画了多少墨宝的毛笔呀!
牛莎莎的动作甚是专注,嘴里唱着歌手上还在不断地动作,根本就没有发现百里擎天等人的到来。而武钢和竹韵倒是发现了,却有在百里擎天的瞪视下丝毫不敢开口言语,只得吐着舌头退到了一边。
武刚偷偷的瞄了一眼自己的弟弟武风,见他正在对着自己使眼色便知道武风早已发现了,王爷他们的到来。但看好那眼色便知道是王爷不许他通报的。
这一下,武刚的背脊上开始冒冷汗了。
王爷文武兼备,文房四宝和宝剑都是王爷的最爱。
他跟在王爷身边多年,深深知道王爷对文房四宝的喜爱,王爷使用的文房四宝都是请京城有名的匠人专门定制的。可眼见着面前王妃将自己视若珍宝的毛笔拿来烤肉,那心里的感觉可想而知。
想着,武刚又忍不住偷偷的瞄了百里擎天一眼,果然见百里擎天正无奈摇头,用一种又爱又恨的眼神瞪着烤肉的刘沙沙。
众人还在大张着嘴看着眼前令人惊掉下巴的一幕。
他们不是惊诧于烤肉,而是惊诧于烤肉的人和工具。
对于柳云虎和马总兵这些经常野外生存的沙场男儿来说,烤肉并不稀奇,但用竹签儿串起来烤得如此精致的,却还没有见过,用宝剑和毛笔来烤肉的就更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了。
用宝剑当炉桥,用毛笔蘸佐料。
奇人啊!
华天佑更是张嘴眨眼,都不知道该用什么什么语言来形容他所认识的牛莎莎了——简直就是奇人做奇事啊!
“呐,告诉你们啊,烤羊肉串儿一定要注意火候,做到油而不腻,脆而不焦。”牛莎莎的歌声停住,一边刷油一边无比得意的说道:“最重要的就是烤羊肉一定离不开孜然,有了孜然粉,保准你吃了一串想两串,吃了两串还想三串。”
说着,牛莎莎放下手里刷油的毛笔,拿起桌案上放着的另一支毛笔在另一个小碗里的孜然粉里沾了沾,又在烤串上刷了起来。
她那动作熟练的模样像极了现代烧烤摊的老板。
“咳咳——”武刚实在有些看不下去,低着头干咳了两声,以示提醒。
可正烤羊肉串烤得起劲的牛莎莎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武刚的提醒,还介绍得津津乐道,“呐,我早就说过,跟着我混一定会让你们吃香的喝辣的。这绝对不是吹,我做出来的食物,那滋味跟宫里的御厨相比,都绝对要高出几个档次。不信你们闻闻,是不是很香啊?”
经牛莎莎这么一说,众人都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肉香扑鼻,果然比他们平时做的烤肉不知道要香了多少倍。
“真的好香啊!”华天佑忍不住赞道。
这不是他拍马屁,而是牛莎莎烤出来的羊肉串确实非同凡响,让人食欲大振啊!
猛然听到华天佑的声音,牛莎莎愣了一下,抬起头来。
“诶?你们怎么也在这里?”牛莎莎诧异地问道,正在为羊肉串刷孜然的小手也顿住。
这家伙不是正在纳妾新婚么,这个时候怎么舍得到这里来了?而面前这些人不应该都在喝喜酒的么?怎么也都到这里来了?
老实说,牛莎莎今天是难得清闲。华天佑纳妾之喜,百里擎天去参加其婚礼去了,而百里擎天知道牛莎莎对纳妾心存看法,所以也没有强迫她和自己一起去参加华天佑的婚礼,就留了她一个人在王府里。
面对如此奇葩的晋王妃,众人都没有出声,只听到百里擎天凉飕飕的话声响起——
“你一个人过得挺悠闲啊。”百里擎天双眸半眯,咬着牙一副恨不得吃了她的样子。
这丫头竟然敢拿他心爱的毛笔和宝剑来烤肉,这让他情何以堪啊?他都恨不得要去撞墙了。
“呃——呵呵。”牛莎莎灵动的大眼眨巴两下,对着百里擎天妩媚一下,撒娇道:“我前两天不吃肚子疼么,被你进食进的嘴里都没什么味儿了,今日华天佑纳妾大喜,你倒是去吃大餐了,我怎么也得犒劳犒劳我自己啊!”
时间又过去了一个月,前两天牛莎莎的大姨妈又来看望她了。也不知道她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身体是不是真的有问题,大姨妈一来,她的小腹也疼得难受。
作为特战队员出身的牛莎莎,对疼痛已经是很有忍耐力了,可那大姨妈的疼痛指数也不知道是多少,总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