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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都是陈旧的摆设品,缺角的木桌,地面还是有些坑坑洼洼。
这个家……还真是独特啊,孤笙歌嘴角一抽,也清楚的认识到她这是进入了任务世界。
只不过上一秒她还在豪华别墅,下一秒就破烂茅屋,这个差距有点大。
调整好情绪,她也开始接收原身那疯涌而至的记忆。
原身叫红梅,这个是被买回去后统一取的名字,她自己的本名早就忘记了。
她之前在京城,在侯爷府的嫡出大小姐身边做丫鬟。
因为手脚灵活,为人也是机敏,所以做了六七年的时间成为了一等丫鬟。
可以进入小姐的院子做贴身伺候,虽然不是最受宠的丫鬟,但也是不错的。
原本好好的,只等待大小姐为她寻一府里头的下人许配,以后的生活就是这样了。
可是事情就不同了,和另外一个丫鬟发生了矛盾。
因为她们一起看上了一个年轻管事,而那个管事对原身也是挺好的,有走到一起的趋势。
可是最后那个管事却和另外的一等丫鬟在一起了,因为那个丫鬟的母亲是小姐身边得力的嬷嬷,在后院有点地位。
后来因为嫉妒原身漂亮的容貌,那个丫鬟让她母亲使点计谋让原身犯了个错,就这样被发卖出来。
一个丫鬟而已,大小姐知道了也不会去管,所以就被嬷嬷发卖到了偏远的水镇。
当然,这个只是原身的背景,和剧情根本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世界的自动补充。
接下来被一个乡下农汉给买回去,也就是男配沈大朗,一个乡村大汉,和这里的农家汉子没有什么不同。
最不同的就是他当过几年的兵,脸上有一道令人害怕的疤痕,而且打得一手好猎,除此之外也就没有了。
身为侯爷府的大丫鬟,即使是个下人但是走出去也比很多人好太多了,原身自然心里非常不平衡。
而且沈大郎的样子那么恐怖,更加不可能会喜欢。
她想过的日子根本就不是地里生活,最后她看上的是三湾村里头一名读书郎,长相净白秀气,是当朝的审美。
而且这个读书郎学识非常好,极有可能考上秀才,当个秀才娘子也是不错的,地位挺高。
但是这个读书郎可是男主角,当然会和女主角在一起了,对原身的献殷勤,勾引,偶遇那是不看一眼。
可是原身像是着魔了一般不断去招惹,甚至去勾搭村长的儿子留做备胎,显示自己的优越性。
这一切都落在沈大郎的眼里,沉默寡言的他一言不发,每天回家都是默默承受原身的谩骂。
最后原身实在是做得太过分了,沈大朗将自己的财产留下,也将这几间茅屋留给原身,独自一人拿着包袱离开,没有回来过。
这时的原身已经完成了恶毒女配的戏份,被男主角厌恶到极点,被全村人骂,最后被村里人驱赶出去。
这时候她才发现,原来最美好的幸福就在她身边,但是都被自己给作没了。
后悔的情绪一直占据原身的心,最后在镇子上开了一家绣坊,专门为人家刺绣谋生活,专心等待沈大郎回来。
可是春去秋来,她从乌黑到白发,最后死亡了也没有见到过沈大朗一眼。
这是一个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故事。
孤笙歌觉得这个原身真的是能够闹腾,也不是所有的后悔都能得到好的结果。
“所以她的愿望是什么。”
不管如何,她是来实现愿望是,不是来评价别人的人生。
只要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就好,何必去在意那么多无所谓的东西。
明明不是自己走过的人生,很多人总会想要去评价一二,以此显示自己聪明,看到清,看到明。
可是如果那么容易的清楚明白,世界上也就不会有后悔这个词。
连机械的钟表都会有出错的时候,更何况是每时每刻都在进行思想活动的人类。
立白的声音在她脑子里出现,“原身的愿望,就是和沈大朗幸福的过一辈子。”
孤笙歌了解点头,也没有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因为原身只身一人等待沈大郎回来,现在自然是会和他在一起。
躺着有点累,孤笙歌窸窸窣窣的起身,慢吞吞的走到了外边。
房子周围仅用竹篱笆围了个圈,院内杂草横生,几件布衣乱挂,是单身男人住的典范。
更为独树一帜的是,本该悬挂着衣物的晾衣绳上,挂落着一排淹好的腊肉,风一吹过……那味道简直了,呛鼻子。
而且那个屋顶上的茅草都破烂了很多,黄土堆砌起来的墙壁有了裂痕,真怕来一场狂风大雨就会倒塌。
孤笙歌心中哀叹,她想过沈大郎的住所非常破旧,但是没想到,竟会破的如此潦倒。
也难怪原身瞧不上了,即使是个下人,但是身为侯府里头的一等丫鬟,她的生活条件也是好了不止一个档次。
由奢入俭难,不是谁都有那个好心态去调节过来的。
现在是原身被买回来的第三天,一切都没有开始。
因为原身没有给过沈大郎好脸色,同在一个屋檐下,两人没有讲过一句话。
沈大郎觉得买回来的也是他媳妇,而且他媳妇那么漂亮,不能受委屈了,决定要举办一个好的婚礼。
而且破烂的茅草屋他一个人住没有问题,但是不能让媳妇和他一起住吧,决定起房子。
所以昨天的时候已经进山里头打猎去了,现在已经是秋天,存钱起房子好过冻。
眺望远处,高山低谷,田间金灿灿的稻子在风吹过,像麦浪一般壮观。
深吸一口现代没有的新鲜空气,孤笙歌觉得心情舒爽了很多。
转眼间看到杂乱无章的家里,她又戚眉了。
以后都要住在这里生活了,自然是要收拾干净。
要是让她像个野人一样生活,还不如立马去见马克思好了。
想去厨房做点吃的填饱肚子,菜米油盐酱醋是有,还有腊肉,可是一点其他的配料都没有。
最后没法子,再加上孤笙歌也不是个会做千奇百样饭菜的人。
最后直接用白米饭,配上从小院子掐一点有些暗黄了的大白菜炖烂肉,也可以吃了。
纯天然食品,味道还是不错的。
吃饱喝足,她挽起袖子,发现原身很白,十指葱葱,想必没有过这些粗活。
她一时间不忍心这双漂亮的手受到伤害,不过还是里里外外的将家里面刷了个遍。
不能用的丢掉,有用的都放到储物房。
还有这个晾晒腊肉的地方,真的需要换一个位置。
放在风口处,一出门就可以闻到了。
要是每天闻着这个味道生活,简直就是“欲仙欲死”了都。
等一切都做好,原本的斜阳高照的热烈朝气,已经是夕阳西下,变成了迟暮打盹的老人了。
一天下来,她忙得跟个陀螺一般,以前在外讨生活的时候都没有如此累过。
孤笙歌累瘫了,趴在一颗没有绿叶的桃花树下的石板桌子上,心里直直感叹:勤奋都是压榨出来的。
如果经纪人看到她如此的积极,肯定会屁颠屁颠的去接一堆戏回来。
第3章 农汉宠妻日常2
今天的运气很好,因为是进入深山老林里面,昨天的时候他猎了好多的野鸡还有野兔。
想着这些还是不够,所以他寻到了一只大型动物走过的痕迹,挖了好几个陷阱,守了一天一夜的时间,终于猎到了一头毛色发亮的大虫子,还有一头肥樟。
将猎物捆绑好,确定没人看见后沈大郎粗眉一拧,手上的肌肉一鼓,直接将所有的猎物扛起来,气大无穷。
踏着秋日流金的黄昏,穿梭在林间往家里赶。
以前在深林里面住一个晚上他都不觉得有什么,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的日子习以为常。
但是现在不同的了,家里面有个娇滴滴的媳妇等他回去。
虽然这个媳妇现在没有待见他,总是冷眼相对。
他的嘴巴也笨,长大也丑,也不奢望媳妇能够一下子就接受他。
不过是块石头总会捂热,他一定会对媳妇很好很好的。
而且家里有人等着自己回家,这种感觉是完全不同的,这种情感只有久孤身一人才会明白。
走出了深林,看到远处人家的炊烟袅袅,再看看山腰下他们家也是升起了炊烟。
沈大郎咧嘴大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嘿呦的皮肤下显得憨厚无比。
家里面有升火的迹象,是不是说明媳妇愿意跟他好好过日子了?
想到这个可能性,沈大郎觉得他的心滚烫滚烫,似乎有什么被燃烧了一般,很是激动,往家里面赶回去的步伐加快了许多。
他站在自家有些破烂的小院门口,铜铃般大的眼睛再三反复确认后才敢进去。
这焕然一新的小院子,真的是他那乱七八糟的家吗?
沈大郎将猎物放在井口旁边,踌躇着脚步在院子来回走动,满是不可置信的打量着自家那完全变了样的院子。
东西都被分门别类的放好,秩序井然,他都不敢乱拿,就怕变乱了宽敞起来的小院子。
腊肉放到了院子门口的右侧,不会挡着门口。
若是平常没有什么感觉,如今一看觉得顺眼了许多。
他前两日换出来的衣服也被洗干净凉在绳子上,旁边还挂着浅红碎花的女人衣裳。
一青一红,显得格外相配。
这个真的是他的家,这个也才是一个家该有的样子。
沈大郎心中一动,某根琴弦被撩拨了起来,刚毅的脸上逾发柔和,连那如蜈蚣般的疤痕也没有那么恐怖了。
在他寻找媳妇的时候,她从厨房走出来了。
孤笙歌手上还端一碗飘着香味的汤水,脸上带着温和的浅笑,如那下凡的仙女般美丽。
她穿着浅蓝色的衣裳,挽着简单的发髻,别上了一个流苏发饰,浅笑嫣然的看着自己,沈大郎一时间看痴了,人也呆住了。
他的媳妇,真的好漂亮。
青色麻布衣,长发被高高挽起,身高伟岸,五官刚毅。
虽然那一到疤痕乍一看的时候是有些恐怖,但是在她看来更加增添了男人味,魅力四射。
孤笙歌很满意沈大郎的表现,看人的第一眼自然是外貌,所以她很乐意用自己的美貌让沈大郎第一步沉迷于她。
“呆子,傻傻的杵在那做什么,还不过来帮忙。”她小小的瞪了他一眼,声音清澈动听,便转过身,扭着翘臀往饭桌上走了。
这个威胁的瞪眼,落在沈大郎眼里那就是勾了他魂魄的媚眼如丝了,将他的心给弄得滚烫起来。
媳妇他,这次是真的好好过日子,不嫌弃他了?
将汤水放到饭桌上,孤笙歌看扭头看了眼还在沙楞的沈大郎,她一扬眉头,声音娇俏又不满道:
“这是傻了还是痴了,站在那里干嘛呢,还不去洗手,然后拿饭菜出来吃晚餐。”
原身对沈大郎讲话都是指使的多,她现在也没有要温柔起来的想法。
只是话里的意思要透露着关心,还有愿意接近,愿意一起生活的意思就好。
而且男人的性子中就有m的体质,一味的温顺只会很快的腻味。
“阿哦,我马上去拿。”沈大郎回过神来,在孤笙歌的注视下红了脸,只是皮肤黝黑,很难看得出来。
一想到媳妇居然主动做饭等他回来,沈大郎心里划过暖流,觉得这样的生活太幸福了,往厨房走去的时候因为光顾着傻乐不注意看,差点撞到了门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