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快穿之女配太妖娆-第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个味道,真诱惑人。
    见此,沈大郎也只能点头了。
    算了,既然媳妇喜欢那就做吧。
    如果不要,大不了到时候放在他们自家里面就好。
    沈大郎低头看见了孤笙歌在和做糖人的老板讲价,那幸福的笑容,那有条不絮的说理,那洋溢出来的活力自信,每一幕都让他想要珍藏。
    媳妇真美好。
    因为孤笙歌竖的是妇人发髻,所以两个人走在街上倒也没有什么,旁人只会以为这对夫妻很恩爱而已。
    买好了东西回去,孤笙歌也知道了沈大郎的想法。
    她一边做着两人的衣裳,突然放下手中的针线,看向在挑灯看书的沈大郎。
    见着他那大块的身躯锁在小板凳上,就像大人偷穿小孩子的鞋一般,塞不进去。
    他握笔的手势根本就不合格,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
    他的眉头紧锁,时不时的挠头塞耳,脸色憋屈,如吃了啥坏东西一般。
    一时没忍住,孤笙歌噗嗤一声笑出来了。
    晚间的烛火,照亮她温暖的笑容。
    这笑声引起了沈大郎的注意,他扭头,闪烁着炯炯有神的双眸,疑惑道:“媳妇,怎么了?”
    一个威武雄壮,而且本该凶神恶煞的男人,此刻做出歪头疑惑的动作,怎么有点不伦不类呢。
    孤笙歌重新捻起针线,垂眸下弯弯的睫毛倒影出剪影洁白如玉的皮肤更是光嫩。
    “读书真的有那么难吗,不就是几个字吗。”
    她觉得其实不难呀,相反很喜欢畅所在书中的海洋,也不知道沈大郎是如何学的。
    沈大郎放下毛笔,老实的点头,露出一股委屈巴巴的眼神,“媳妇,真的很难。”
    曾经他第一次上战场,第一次杀死敌军的时候觉得那是他最难克服的事情了。
    但是现在才发现,上场杀敌多么容易啊,比读书容易太多了。
    他脑子笨,根本就理解不了书中说的是什么意思。
    孤笙歌一时境无语凝噎,看看沈大郎那困难的样子,她叹口气。
    算了,不是那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沈大郎年纪也大了,而且性子就是一个大老粗,就他读书只是想要他多认识几个字,又不是去考试。
    如今真的学不下去,也无需勉强。
    孤笙歌一笑,说出来的话落在沈大郎的耳朵中,那真的就是天籁之音。
    “好了,既然看不下去,就不看了吧。”
    沈大郎瞪大眼睛,激动慢慢,有不可置信道:“媳妇,真的,不用学了?”
    这个惊喜来得太快,他有些蒙住了。
    孤笙歌点点头,“嗯,不用学了。”
    话落,她瞅了一眼在咧嘴大笑,那傻乎劲十足的沈大郎,心中莫名有点不爽呢。
    “不过隔一段时间,你就要念书给我听。”
    不看了,不写了,但是念着总可以吧。
    沈大郎立马点头,“媳妇,可以。”
    比起叫他看书,写字,还是念书简单多了。
    夜里就寝,一番和谐运动过后,孤笙歌趴在他的怀里,天然的暖气。
    “大朗,我们不需要办婚礼了。”
    真正在回味刚刚的美好,享受刚刚的余温,沈大郎正是餍足的时刻,春色满面。
    听到孤笙歌的话,他突然一愣,低头看着媳妇那水灵灵的眼睛,疑惑道:“为什么,我可以给你一个婚礼。”
    难道媳妇是担心家里没有钱吗?
    “歌儿你放心,我有钱的,如果是因为钱的问题……”
    他还没有说完,就被孤笙歌打断了。
    “大朗,不是因为钱的问题。”孤笙歌一手趴在他的胸膛上,头部枕着他强有力的手臂。
    沈大郎不解,蠕动着嘴唇道:“那是为什么”
    孤笙歌双眼放空的看着斜上方,似乎在回忆起之前的事情。
    “因为我之前本就是个丫鬟,而且还是个被发卖的丫鬟。
    现在的日子对我来说已经非常幸福了,我不想贪心太多。”
    因为越是贪心,越是更加害怕失去。
    现在这样就很好了,没有必要去办一场婚礼。
    见着沈大郎不同意的眼神,孤笙歌看向他,浅浅一笑道:“而且我们现在这样就很好,只要我们一辈子在一起,婚礼只是个增添的乐趣而已。”
    他们的幸福,不是昭告别人才有的。
    只要他们两个人不分离,有和没有,没有任何差别。
    她不是那种没有一场婚礼,就会觉得心理不舒服的人。
    有时候婚礼越是风光,最后的收场越是凄凉。
    沈大郎还想反对的,但是见着她坚持的眼神,也就只好点头了。
    孤笙歌开心一笑,为了补偿这个男人的用心,她今晚主动的在他身上勾起火。
    “媳,媳妇,别,我怕伤到你。”沈大郎眼圈渐红,燃烧起了欲望。
    可是想着他刚刚已经要过两次了,不能让媳妇辛苦,所以忍下心中的欲望,抓住了在她身上作乱的小手。
    孤笙歌妩媚一笑,明眸里布满了勾引,肚兜卷起,如墨的长发闪开,披散在了两人的铜躯上,忽明忽暗的灯光下,堪称绝世妖精。
    “大朗~”
    她拉长的声音,婉转悦耳的为人勾住心弦,使之丢了魂魄。
    沈大郎咕噜一声吞咽口水,最终还是没有忍住,一把将人翻在身下。
    “媳妇,等下别哭。”沈大郎压抑沙哑的声音,深邃的眼眸更如漩涡般迷人,此刻正紧紧锁定着孤笙歌的双眼。
    他每次看到媳妇哭都心疼,但是更加想要狠狠的欺负她。
    孤笙歌攀上他的脖子,美媚眼如丝,气吐幽兰,一颦一笑都充满了风情万种。
    “大朗,我喜欢你,欺负我。”
    她带着魅惑的声音,她的嘴唇稍微贴近了一些,这一切都让沈大郎疯狂,再也控制不住最后的欲望。
    今夜的媳妇,格外的热情。他要是不卖力,都说不过去。
    孤笙歌:……这是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情况。

第18章 农汉宠妻日常17

  
    他们两个人都不会种地,庄稼物种下去就好,长出来就去照顾,长不出来就算了。
    但是总归会长出来吧,只是好坏而已。
    沈大郎的工作大多数都是进山打猎,过几日他们就要起房子的,那时候不能进去,所以想多打一些回来放着。
    孤笙歌在村里面没有什么朋友,现在沈大郎出去了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
    说得上话的就是芳姐,不过他们家也是相处得有些远。
    幸好孤笙歌也不是个觉得寂寞的,每天的生活安排得很好。
    练刺绣,练原身学来都礼仪,还有一些知识,练练毛笔,看看书,或者做一些瑜伽什么的,日日子很是有点。
    她不会让自己堕落下来,而是充分发挥闲余时间来提升自己的修养,还有能力。
    她以前每天忙着拍戏,也会挤出时间来看书,或者练毛笔字。
    现在有大把的事时间,而且还是生活在古代的世界,不充分利用这个机会,那真是太傻了。
    毕竟她不知道以后会穿越多少的世界,遇到什么样的生活,多给自己一些技能,那是最重要。
    即使有立白这个系统在,但是有一天没有了呢,或者买不起呢?
    所以靠谁都好,还不如靠自己来得最好。
    孤笙歌在窗边研磨,提笔在白纸上写下了一行字。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是比较标准的小楷书,字体漂亮秀气,但是一笔一划中又暗含着锋利,外柔内刚。
    她最喜欢的其实是那些飘逸的文字,大笔一挥,洋洋洒洒的感觉。
    可惜正在练习当中,还没有学到那种地步。
    如今这个成就,还是她努力很久才得来的结果。
    她以前是一个孤儿出身并不好,能赚钱上学已经是非常不错了,怎么可能会有其他的机会去学习别的艺术才能。
    就是在之后她渐渐闻名,生活宽裕了许多,也没有时间。
    思想飘远,等她回神来时,笔墨已经吹干,留下了淡淡的墨香。
    收好笔,她这才想起早上说了要去芳姐家买一些大白菜回来放着。
    大朗说这里的冬天来得早,而且漫长,又冰冷。
    酸辣大白菜在冬天吃,那可是个好东西,正好她会做,芳姐又种了很多,可不能浪费了。
    冬天真的到的话,青菜贵就算了,还不一定有卖。
    她在后院是种了一点,可是起房子的时候肯定会吃完的,到时候也没有长那么快。
    说干就干,她数了一一些银子,然后打理好自己的着装没有任何不妥之处,才拿起钥匙锁好门,往芳姐哪里去。
    大郎带她去认门过一次,所以她还是知道路的。
    用现代的时间来计算,现在就是下午三点钟这这样。
    此刻在村里面,正是下田地的时刻,所以她一路到芳姐的家里,遇到的人很少。
    偶尔遇到一两个,也是友好的打声招呼,不进不远。
    孤笙歌站在门口,刚想叫人,正好里面走出来一个女孩子,大概十一二岁这样子。
    这孩子叫沈玉梅,是芳姐的大女儿。
    因为孤笙歌来过一次,那时候这孩子也在呢,所以也还是认得人的。
    沈玉梅手上端着啵唧,里面放着一些干干的豆子。
    她正要出来清捡一下,就看到了笙歌姐来了。
    “笙歌姐,这是有什么事吗?”
    这姑娘很好的继承了她母亲的爽朗性子,看到孤笙歌变笑呵呵的,心情很好。
    孤笙歌悄然而立,面上浅浅一笑,直接道出了自己的目的:“玉梅,你娘在家吗。”
    沈玉梅摇头,眨着眼水灵灵的大眼睛,实话实话道:“笙歌姐,我娘下地去割草回来喂猪了。”
    他们家秋头的时候攒钱养了一头猪,到现在已经被他们伺候得很肥了。
    爹说等过年就杀掉,她的心情就是非常好。
    想到哪香喷喷的肉味,她都想舔一舔嘴角,好久没有吃到了。
    今年,肯定可以过一个大肥年,肉吃不完。
    “这样啊,那你娘亲什么时候回来。”孤笙歌眉头一动,她这是白走一趟了吧。
    可是如果不提前说,芳姐拿去卖掉玩了,她还需要去镇子上买。
    问题是镇子上的,也不一定比芳姐家的大白菜好。
    沈玉梅笑容灿烂道:“娘她大概好一会儿才回来”
    去割草又不是会马上回来,还会在地里面做一些其他的活儿。
    只不过看着笙歌姐难掩失望之色,沈玉梅好奇道:“笙歌姐,你找娘亲是有什么事吗,我可以帮忙的。”
    她又不是个三岁孩子,而且也不是和爷爷奶奶他们住。
    爹爹和娘亲不在家,她身为大姐,肯定可以解决得好。
    孤笙歌想了想,便笑道:“要是你娘回来,帮我跟她说如果还有的话,那就帮我留四十斤的大白菜。”
    沈大郎吃得多,四十斤应该可以过这个冬天了。
    沈玉梅一愣,尔后怔怔道:“笙歌姐,你要四十斤的大白菜!?”
    要那么多做什么。
    孤笙歌点头,“嗯,帮我跟你娘说一声。”
    “唉好,等爹娘回来了,我会跟他们说的。”沈玉梅瞧着笙歌姐不像是说假的,也就是说要买四十斤的大白菜呀。
    孤笙歌一笑,从怀里拿出来一些她来之前装好的糖果。
    “来,这是给小杰他们的糖果。”
    沈玉梅瞧见了,也闻见了香味扑鼻,可是糖果是个金贵物,她不敢拿。
    “笙歌姐,这个不好,糖果可是金贵的东西,我们……”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